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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格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00)
委任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格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
会( 「董事会」) 欣然宣布,曾祥地先生( 「曾先生」) 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兼本公司行政
总裁,於 2017 年 2 月 24 日起生效。
曾祥地先生( 「曾先生」), 52 岁,毕业於湖南文理学院。曾先生为中国政府机关工
作十余年及湖南文理学院客座教授。曾先生历任深圳多家照明能源公司副总裁、总经
理及董事长。曾先生於 2015 年 1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6 日出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 「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达进东方照明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15)执
行董事,当中於 2015 年 6 月 5 日获达进东方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委任为常务行政总裁,
全面负责该公司的发展方向,以及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宏观战略及项目规划。曾先生在
能源管理合作(EMC)照明与节能项目 LED 照明技术及应用、大规模生产与开发方面拥
有丰富经验,并在金融领域有一定的专长和经验,特别是在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融
资管理、投资发展和组织变革等方面。
本公司已与曾先生签订委任函,任期自 2017 年 2 月 24 日当日起计为期三年,可由其
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一个月书面通知而终止。彼须遵守本公司章程细则之规定於本公
司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彼的任期将会到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并於大会
上合资格重选连任。彼可收取之薪酬将由董事会与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参考其职务和职
责、本集团之表现、当前市况及业内薪酬基准後厘定。
除上述披露外,曾先生并没有於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於过去三年内於其证券在
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出任董事,或拥有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
格。
於本公告日期,彼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
有及被视为拥有根据香港的法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须予披露之任何
权益或淡仓。
彼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概无有关委任曾先生之资料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第 13.51 (2)(h)
至(v)条之规定作出披露,亦无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w)条提请本公司股东注
意之事宜。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对曾先生加入本公司表示热切欢迎。
承董事会命
格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杨旺坚
香港,2017 年 2 月 23 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杨旺坚博士、杨君女士、陈汉鸿先生、杨雅女士、俞淇纲
博士及 Eva Au 女士;非执行董事为俞娇丽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吴洪先生、刘
振新先生、叶云汉先生、朱依谆教授及王加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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