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ALENT PROPERTYGROUP LIMITED
新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60)
须予披露交易
赎回保本理财产品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广州高田行使权利要求平安银行赎回平安银行理
财产品,故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已按本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赎回。据董事经
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平安银行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
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由於赎回所涉及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
但低於25%,赎回平安银行理财产品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
规则第14.33条所载通知及公布规定。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有关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之公布(「该公
布」)。除另行界定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於二零一
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广州高田行使权利要求平安银行赎回平安银行理财产品,故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已按本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赎回(「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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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平安银行理财产品之资料
订约方: (1)平安银行(作为发行人);及
(2)广州高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认购人)。
平安银行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之全国性股份制商
业银行。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
全悉及确信,平安银行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
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赎回本金额: 人民币100,000,000元
投资年期: 无固定年期。可每日认购或赎回。
理财产品种类: 保本浮动回报
产品风险评级(由平安银行 低风险
进行内部风险评估):
投资组合: 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及债券组合
预期年回报率: 2.5%
进行赎回之理由及裨益
董事一直为本公司积极物色合适投资机会。本集团购买平安银行理财产品旨在最
大限度地善用其闲置现金,以取得合理回报。赎回所得款项绝大部分将用於支付
中国扬州地块之土地出让价(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有关
(其中包括)成功投得地块之土地使用权之公布),余下所得款项则用作一般营运
资金。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赎回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
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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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於中国从事物业发展、投资及管理。
有关平安银行之资料
平安银行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之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其中包括)各项商
业银行服务。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赎回所涉及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5%但
低於25%,赎回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33条所载通知
及公布规定。
承董事会命
新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高滨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张高滨先生及罗章冠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卢伟雄先生、陈之望先生及麦耀棠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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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产集团
00760
新天地产集团行情
新天地产集团(00760)公告
新天地产集团(00760)回购
新天地产集团(00760)评级
新天地产集团(00760)沽空记录
新天地产集团(00760)机构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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