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ALENTPROPERTY GROUPLIMITED
新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60)
须予披露交易
成立合营企业之最新消息
及
成功投得地块之土地使用权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布,内容有关成立合营企
业广州国邮。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广州国邮已完成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於二
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广州国邮已取得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之营业
执照。
董事会另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广州国邮透过扬州市国土资源
局筹办及举行之公开招标,按土地出让价成功投得地块之土地使用权。
由於就上市规则第14.07条而言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故
购地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通
知及公布规定。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公布,内容有关成立合营企
业。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
日之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C 1�C
成立合营企业之最新消息
董事会欣然宣布,广州国邮已完成向相关中国政府机关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广州国邮已取得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之营
业执照。
广州国邮之业务范围包括:投资、发展、建设、经营管理物流设施;企业自有资
金投资;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打包、装卸代理及服务;货运;物流代理服
务;仓库代理服务;零售商品贸易;商品批发贸易;货品进出口;及投资管理服
务。
广州国邮之注册资本约为人民币48,880,000元。根据合营协议之条款,各订约方须
於广州国邮成立後六个月内以现金缴足注册资本。
成功投得地块之土地使用权
董事会另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根据成交确认书,广州国邮透过
扬州市国土资源局筹办及举行之公开招标,按土地出让价成功投得地块之土地使
用权。
广州国邮於公开招标期间协定之主要条款概要载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订约方: (1)扬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其中包括)管理扬州市国有
土地之土地规划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及转让事宜之中
国政府机关;及
(2)广州国邮。
就成为合资格 为数人民币40,000,000元已存於扬州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参与
投标者已付之 地块公开招标之保证金,有关款项将构成收购地块之土地
保证金: 出让价付款其中一部分,倘广州国邮未能订立土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将不获退还有关款项。
�C 2�C
土地出让价: 人民币190,810,000元,其中(i)土地出让价之50%将於成交确
认书日期起计一个月内支付及(ii)土地出让价余款将於成交
确认书日期起计三个月内支付。
可供转让土地: 地块
出让年期: 40年
地块地盘面积: 81,186平方米
地块用途: 商用
其他主要条款: (1)根据成交确认书,中标者须於获发成立确认书後十个营
业日内,就地块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扬州市
国土资源局有权不向广州国邮转让地块。转让地块之土
地使用权将於全数支付土地出让价後一个月内完成。
土地出让价
土地出让价乃经计及(i)中国江苏省扬州市之现行物业市况及(ii)地块之发展潜力後
厘定。
进行购地交易之理由
扬州目前总人口为514.2万人。地块位於扬州市广陵区,坐落於中国江苏省扬州市
开发东路以南、中心路以西、横二路以北、江都南路以东。靠近城市东西向主干
道开发路和南北向主干道运河路,交通条件良好,未来与江都、广陵新城链接更
加紧密;离核心商圈、高速出口较近,便於车辆流通。另外,地块与扬州火车站
直线距离10.9公里,与扬州泰州机场直线距离31.6公里,距离扬州港10公里,江
都港26公里,交通便利。此外,地块周边没有竞争性的物流设施,地块形状比较
方正规整,有利於物流布局,且周边有东方国际食品城、江苏亚联农产品批发市
场、通运商贸城等商业设施,商贸氛围浓厚,对孵化物流具有促进作用。
�C 3�C
董事相信,透过广州国邮进行购地交易及发展地块将为本集团於该区之物业发展
缔造协同效应,使本集团得以参与及发展中国不断增长之物流业,并提升其市场
竞争优势。此举亦将增加本集团之土地储备及地理覆盖范围,切合本集团最新业
务策略。
董事认为,购地交易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有关本集团之资料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於中国从事物业发展、投资及管理。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就上市规则第14.07条而言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故
购地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通知
及公布规定。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成交确认书」 指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所发出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
日之成交确认书,确认按土地出让价成功投得收购地
块之土地使用权之权利
「广州国邮」或 指广州国邮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广州
「合营企业」 帆展与广州通洲根据合营协议按照中国法律於二零一
七年一月四日成立之有限公司
「购地交易」 指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於广州国邮中标後向广州国邮转让
地块之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价」 指人民币190,810,000元,即收购地块之土地使用权之价
格
「地块」 指位於中国江苏省扬州市开发东路以南、中心路以西、
横二路以北及江都南路以东之地块
�C 4�C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指扬州世邮与扬州市国土资源局预期将於获发成交确认
同」 书後十个营业日内,就地块订立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
「股东」 指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持有人
「平方米」 指平方米
「扬州市」 指中国江苏省扬州市
「扬州市国土资源 指扬州市国土资源局
局」
「扬州世邮」 指扬州世邮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为广州国邮之全资附属
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成立之有
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新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张高滨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张高滨先生及罗章冠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卢伟雄先生、陈之望先生及麦耀棠先生组成。
*仅供识别
�C 5�C
新天地产集团
00760
新天地产集团行情
新天地产集团(00760)公告
新天地产集团(00760)回购
新天地产集团(00760)评级
新天地产集团(00760)沽空记录
新天地产集团(00760)机构持仓
<上一篇 公告 -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業績快報
下一篇> 延遲寄發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