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MAX 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
奥玛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59)
完成配售现有股份及
根据一般授权先旧後新认购新股份
董事会宣布,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之所有条件已达成,且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
已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及二零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完成,而合共13,600,000股配售股份已按每股配售股份
0.53港元之价格成功配售予六名承配人,彼等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
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由於认购事项之所有条件均已达成,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按
每股认购股份0.53港元向认购人配发及发行13,600,000股认购股份。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及十一月十一日之公告(「该等公告」),
内容有关配售现有股份及根据一般授权先旧後新认购新股份。除另有界定者外,
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1–
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之完成
董事会宣布,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之所有条件均已达成,且配售事项及认购事
项已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完成。合共
13,600,000股配售股份已由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按每股配
售股份0.53港元之配售价成功配售予六名承配人。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
知、所悉及所信,该等承配人为独立第三方。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该等承配人
并无成为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由於认购事项之所有条件均已达成,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按每股
认购股份0.53港元向认购人配发及发行13,600,000股认购股份。认购事项之所得款
项净额约为7,130,000港元,将用作本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及投资。
下表载列紧接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前及紧随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之
本公司股权架构:
紧接配售事项 紧随配售事项之後
股东 及认购事项前 但於认购事项之前 紧随认购事项之後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股份数目 %
吴文新先生(附注1) 47,412,366 9.24 33,812,366 6.59 47,412,366 9.00
申楠(澳门)投资有限公司(附注2) 51,381,000 10.01 56,817,000 11.07 56,817,000 10.79
承配人 – – 13,600,000 2.65 13,600,000 2.58
其他公众股东 414,405,813 80.75 408,969,813 79.69 408,969,813 77.63
513,199,179 100.00 513,199,179 100.00 526,799,179 100.00
–2–
附注:
1.吴文新先生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2.徐婷女士及黄伟强先生分别於申楠(澳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6%股权及24%股权。
承董事会命
奥玛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吴文新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吴文新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及吴慧仪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以及杨佩娴女士、李志辉先生及施念慈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完成配售現有股份及根據一般授權先舊後新認購新股份
0评论
奥玛仕国际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