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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任何证券的邀请或要约。
AUTOMATEDSYSTEMS HOLDINGSLIMITED
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71)
供股结果
按每股供股股份1.10港元进行供股
以发行175,394,450股
每股面值0.10港元之供股股份
基准为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
及
调整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及数目
兹提述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之章程,内容有关供股(「章程」)。除非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应与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供股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即接纳供股股份 及付款以及申请额外供股股份之最後时间),本公司已接获合共95份有效接纳及申 请,涉及合共1,166,386,968股供股股份,当中包括:
(i) 58份根据暂定配额通知书暂定配发之有效接纳,涉及165,580,232股供股股份;
及
(ii) 37份根据额外申请表格申请额外供股股份之有效申请,涉及合共1,000,806,736
股供股股份。
�C1�C
上述股份合共占供股项下可供认购之175,394,450股供股股份总数约665.01%。
由於包销协议所载全部条件已获达成及包销商并无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终止包销协议,供股及包销协议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成为无条件。由於供股获超额认购990,992,518股供股股份,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所作出有关包销股份之责任已获全面解除。根据不可撤回承 诺,承诺股东已(i)认购所获暂定配发之114,836,147股供股股份;及(ii)透过额外申 请方式申请40,000,000股供股股份。
额外申请
就1,000,806,736股透过额外申请表格方式申请的额外供股股份而言(包括承诺股东
根据不可撤回承诺透过额外申请方式申请的40,000,000股供股股份),董事会已议
决配发9,814,218股可供根据额外申请表格额外申请的供股股份予已经申请认购额
外供股股份之人士,就此依据之基准为参考每项申请项下所申请的额外供股股份数 目按比例配发约0.98%之供股股份。
根据申请
所配发之 此类别额外供股
所申请之额外 有效之额外 所申请之额外 供股股份 股份总数计算之
供股股份数目 申请数目 供股股份总数 配发基准 总数 概约配发百分比
1至
40,000,000 36 171,176,593 配发所申请之额外供股股份之 1,678,626 0.98064%
0.98063%(向上调整至最接近之整数)
829,630,143 1 829,630,143 配发所申请之额外供股股份之约0.98063% 8,135,592 0.98063%
37 1,000,806,736 9,814,218
并无参考以暂定配额通知书申请认购之供股股份或合资格股东所持有之当时现有股份数目。概无为将碎股补足至完整买卖单位而给予优先处理。
�C2�C
董事认为上述有关额外供股股份之分配乃按公平及合理基准进行。
本公司之股权架构
以下载列本公司於紧接供股完成前及於供股完成後之股权架构:
股东名称 紧接供股完成前 於供股完成後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承诺股东
华胜天成科技(香港)
有限公司(附注) 229,672,295 65.47 344,900,694 65.55
其他公众股东 121,116,605 34.53 181,282,656 34.45
总计 350,788,900 100.0 526,183,350 100.0
附注:该等股份由华胜天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
资附属公司)直接持有。
寄发缴足股款供股股份之股票及退款支票
有关根据暂定配额通知书有效接纳之供股股份及根据额外申请表格成功申请之额外供股股份之缴足股款供股股份之股票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之前以平邮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之该等人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有关未获接纳或部分未获接纳额外申请额外供股股份之退款支票(不计利息)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之前以平邮方式寄发予有权收取之该等人士,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
�C3�C
开始买卖缴足股款供股股份
缴足股款供股股份预期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在联交所开始买卖。
调整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及数目
由於进行供股,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及须根据有关购股权配发及发行之股份数目,将按照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八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之条款、上市规则第17.03条及联交所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五日发布之补充指引作出调整(「购股权调整」)。购股权调整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一)(即配发及发行缴足股款供股股份之日期)生效。
根据购股权计划之条款,购股权之行使价及因悉数行使517,000份尚未行使购股权
所附之认购权而将另行配发及发行之股份数目将於供股完成後按以下方式调整:
紧接供股完成前 於供股完成後
经调整之 经调整之
尚未行使 每份购股权 尚未行使购股权 每份购股权
授出日期 行使期 购股权数目 行使价 数目 行使价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396,000 0.99港元 422,053 0.93 港元
三月十九日 至二零二二年
三月十八日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日 121,000 1.02港元 128,961 0.96 港元
五月二日 至二零二二年
五月一日
�C4�C
本公司核数师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就购股权调整之计算进行若干据
事实调查程序并就购股权调整已符合上市规则第17.03(13)条附注所载之相关规定向
董事会作出书面确认。
承董事会命
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王粤鸥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维航先生及王粤鸥先生;非执行董事李伟先生及崔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欣荣先生、邓建新先生及叶芳女士。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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