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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AUTOMATEDSYSTEMS HOLDINGSLIMITED 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7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业绩 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或「自动系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表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3 1,521,985 1,506,041 销货成本 (742,342) (748,682) 提供服务之成本 (612,958) (613,803) 其他收入 4 5,797 4,537 其他净(亏损)/收益 5 (3,874) 2,629 重估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收益 400 - 销售费用 (70,157) (73,389) 行政费用 (51,085) (43,314) 财务收入 6 545 478 财务成本 7 (793) (1,005)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8,540) (5,914) 除所得税前溢利 8 38,978 27,578 所得税开支 9 (10,181) (7,874)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 28,797 19,704 *仅供识别 综合损益表(续)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仙 港仙 每股盈利 11 基本 8.21 5.67* 摊薄 8.21 5.64* *应二零一六年发行红股调整 综合全面收益表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溢利 28,797 19,704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其後将不会被重新分类至损益表的项目: 土地及楼宇重估盈余 11,093 7,989 土地及楼宇重估盈余产生之递延税项 (1,830) (1,318) 其後将可能被重新分类至损益表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之汇兑差异 (1,901) (5,593) 视作出售联营公司部分权益时汇兑储备 之重列调整 42 52 应占联营公司其他全面(亏损)/收益 (686) 78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35,515 20,912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 276,332 278,482 投资物业 13 50,600 50,200 无形资产 681 2,349 联营公司权益 53,458 58,382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4,035 3,9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3 679 386,059 394,035 流动资产 存货 128,414 106,842 应收贸易款项 14 166,651 218,282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4,264 4,254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5 21,337 27,926 合约工程应收客户款项 220,884 248,647 其他金融资产 - 1,180 可收回税项 88 1,000 受限制银行存款 16 87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6 237,755 172,955 780,269 781,086 总资产 1,166,328 1,175,121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35,079 31,875 股份溢价账 114,497 114,305 储备 569,457 537,170 总权益 719,033 683,350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899 44,510 45,899 44,510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 17 185,380 244,907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8 72,909 63,730 预收收益 125,660 117,521 即期所得税负债 7,447 1,103 银行借贷 10,000 20,000 401,396 447,261 总负债 447,295 491,771 总权益及负债 1,166,328 1,175,121 流动资产净额 378,873 333,82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764,932 727,86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是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统称包括所有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个别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和诠释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 本综合财务报表同时符合适用的香港公司条例披露规定及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披露规定。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惟以公允价值列账的土地及楼宇,投资物业及以公允价值透过损益列账的金融资产。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时要求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其亦要求管理层於应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时行使其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复杂性或涉及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之假设及估计均已披露。 2. 主要会计政策 除下文概述之采纳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综合财务报表所应用之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所载述贯彻一致。 (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财政年度期间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并对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生效之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厘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披露计划 该等修订旨在进一步鼓励公司应用专业判断厘定所需於彼等之财务报表披露的资料。此外,该等修订厘清公司须於厘定於何处及按何顺序於财务披露中呈列资料时应用专业判断。 具体而言,该等修订厘清(i)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实质要求,包括强调混淆有用资料与非重大资料的潜在不利影响;(ii) 厘清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於损益及全面收益表以及财务状况表内之特定项目可予细分;(iii)增加有关实体如何应於损益及 全面收益表以及财务状况表呈列小计;(iv)厘清实体具有附注呈列顺序的灵活性,惟强调实体於厘定顺序时应考虑理解性 及可比较性;及(v)移除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内有关识别重大会计政策的潜在无用指引。 该等修订亦厘清以益权方法入账的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其他全面收益须按总额呈列於同一项目,并将该等项目分为将可能或将不会於其後被重新分类至损益表。 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并无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厘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该等修订为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引入一项可推翻的假设,采用收益基准方法计算无形资产摊销属不适当。该假设可於有 限情况下推翻,即无形资产乃以收益作为计量呈列或收益与消耗无形资产经济利益高度相关。该等修订亦禁止采用收益 基准方法计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项下物业、厂房及机器的折旧。 该等修订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原因为本集团并无采用收益基准方法计算其无形资产之摊销及其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2. 主要会计政策(续) (甲)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本周期之年度改进所载的修订详情如下: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就当公司将资产或持作出售处置资产重新分类至 持作分配时(反之亦然),或当持作分配会计处理终止时提供指引;以及厘清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下的每一种 资产处置方法,该等计划变动不会引致一种新分类,而会带来相同的分类、呈报以及计量要求。该修订对本集团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提供进一步指引予有关披露转让资产之服务合同应被考虑为「持续参与」的情况。 该等修订亦厘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抵消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於中期报告期间没有特定要求进行附加 披露,惟披露涉及最近期年报所呈报资料的重大最新资料则除外,於此情况下须加入该等披露。该修订对本集团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要求用於厘定离职後福利责任贴现率的公司债券或政府债券之货币及年期须与该等责 任之货币及估计年期一致。该等修订厘清公司债券市场深度应在货币层面评估,而不是在国家层面进行评估。由於本集团并无设立界定福利计划,该修订对本集团并无任何影响。 (乙)颁布但尚未生效: 於此等综合财务报表之授权刊发日期,若干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经已刊发但尚未生效,且未被本集团提早采用。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1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厘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 准则第28号(二零一一年)修订本 出售或注资4 1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并未厘定强制性生效日期,但可提早采纳 董事预期,所有准则将於该等准则生效日期後开始之首个期间应用於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有关预期将对本集团会计政策造成影响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资料载於下文。其他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预期并不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2. 主要会计政策(续) (乙)颁布但尚未生效:(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以股份支付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该等修订厘清以下事项: 1. 以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付款负债的公允价值应使用与以股权结算股份支付付款相同的方法计量。 2. 引入一项例外情况,以便支付雇员税务责任的预扣金额具有净额结算特徵的以股份支付交易於满足若干条件时全数 分类为以股权结算,即使该公司当时须将现金(或其他资产)转账予税务机关以结付雇员税务责任。 3. 厘清原有以现金结算股份支付付款的负债於作出该项修订时将予取消确认及以股权结算股份支付付款按其公允价 值计量并於截至该日期接获货品或服务时确认。取消确认负债的账面值与於修订日期於权益确认之金额之间的任何差额即时於损益确认。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董事预期该等修订对该等综合财务报 表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引入分类及计量、减值以及对冲会计的新规定。本集团预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 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董事已开始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影响,但尚未能提供量化信息。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呈列确认收入之新规定,以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 数项有关收入之诠释。此新准则确立以监控为基础之收入确认模式,并对现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未有详尽涵盖之众多方面提供额外指引,包括对具多重履行责任之安排、变动价格、客户退款权利、供应商回购选择权及其他普遍复杂事宜应 如何列账。董事已开始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影响,但尚未能提供量化信息。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及三项相关诠释。租赁将以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形式 於财务状况表入账。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期间生效。董事尚未完全评估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6号的影响,因此尚未能提供量化信息。然而,为厘定该影响,本集团正在: 全面审阅所有协议以评估任何额外合约是否将成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新定义项下之租赁。 决定应采纳的过渡性条文;采用完全追溯调整法或部分追溯调整法(指毋须重列比较数字)。部分调整法亦提供免 於重新评估现有合约是否为或包含租赁的选择以及其他豁免选择。决定应采纳的何种实际权宜之举属重要,因为其乃一次性选择。 评估其融资租赁及经营租赁的现有披露资料,因该等披露资料可能构成将予以资本化及成为使用权资产金额之基 准。 厘定该等租赁组合适用的可选择会计简化方法及其是否将使用该等豁免评估所需的额外披露资料。 3. 收入及分部资料 收入乃指本集团向外界客户所出售货品(扣除退货及折扣)及来自服务合约收入之已收及应收之净额,现分析如下: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货品 840,007 845,774 来自服务合约之收入 681,978 660,267 1,521,985 1,506,041 董事会已被确认为主要经营决策者。董事会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汇报以便评估业绩及分配资源。董事会根据本集团之内部汇报厘定经营分部。 3. 收入及分部资料(续) 本集团由两个(二零一五年:两个)经营部门组成-资讯科技产品(「资讯科技产品」)及资讯科技服务(「资讯科技服务」)。 上述部门是本集团呈报其主要分部资料予主要经营决策者之基准。各个分部之业务性质披露如下: 资讯科技产品 即供应资讯科技产品及相关产品之资讯科技业务。 资讯科技服务 即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及顾问服务、产品及解决方案之工程支援及管理服务之资讯科技业务。 可报告分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乃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相同。表现乃根据主要经营决策者用於分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分部溢利计算。所得税开支不会分配至可报告分部。 本集团的收入、损益、资产及负债乃按分部的业务基准分配。 可报告分部的溢利为除所得税前溢利,不包括未分配其他收入、未分配其他净(亏损)/收益、於所有分部使用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未分配折旧、应占联营公司业绩、未分配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重估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收益、财务成本及总办事处之未分配公司开支(主要包括员工成本及其他一般行政费用)。 可报告分部的资产不包括联营公司权益、递延所得税资产、未分配受限制银行存款、未分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未分配公司资产(主要包括所有分部使用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投资物业、预付款项、按金、可收回税项及其他金融资产)。 可报告分部的负债不包括即期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未分配公司负债(主要包括总办事处之应计费用及银行借贷)。 (甲)本集团於年内按经营分部划分之收入及业绩呈列如下: 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资讯科技产品 资讯科技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840,007 681,978 1,521,985 分部间收入 6,813 23,241 30,054 分部收入 846,820 705,219 1,552,039 可报告分部溢利 58,196 39,199 97,395 分部折旧 2,258 9,766 12,024 分部摊销 - 1,668 1,668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83 3,539 3,622 经审核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资讯科技产品 资讯科技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845,774 660,267 1,506,041 分部间收入 17,063 20,308 37,371 分部收入 862,837 680,575 1,543,412 可报告分部溢利 39,515 32,355 71,870 分部折旧 2,486 9,375 11,861 分部摊销 - 1,669 1,669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103 5,911 6,014 3. 收入及分部资料(续) 本集团於年内按经营分部划分之资产及负债呈列如下: 经审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讯科技产品 资讯科技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资产 231,602 310,450 542,052 可报告分部负债 199,717 146,529 346,246 经审核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讯科技产品 资讯科技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资产 310,386 302,112 612,498 可报告分部负债 240,586 150,133 390,719 (乙)可报告之分部收入、溢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对账 可报告之分部收入、溢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与本集团之业绩及总资产及总负债对账如下�s 收入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收入 1,552,039 1,543,412 撇销分部间收入 (30,054) (37,371) 於综合损益表列报的收入 1,521,985 1,506,041 分部间收入按成本加成利润收取。 溢利或亏损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溢利 97,395 71,870 未分配款项: 未分配其他收入 5,474 2,839 未分配其他净(亏损)/收益 (3,874) 3,102 重估投资物业之公允价值增加 400 - 未分配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73) - 未分配折旧 (5,472) (5,667)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8,540) (5,914) 财务成本 (793) (1,005) 未分配公司开支 (45,439) (37,647) 於综合损益表列报的除所得税前溢利 38,978 27,578 3. 收入及分部资料(续) (乙)可报告之分部收入、溢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对账(续) 资产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资产 542,052 612,498 未分配资产: 联营公司权益 53,458 58,3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3 679 未分配受限制银行存款 876 - 未分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7,755 172,955 未分配公司资产 331,234 330,607 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列报的资产总额 1,166,328 1,175,121 负债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负债 346,246 390,719 未分配负债: 即期所得税负债 7,447 1,1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5,899 44,510 未分配公司负债 47,703 55,439 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列报的负债总额 447,295 491,771 下表载列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间客户之收入及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及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外)之地区位置分部。客户之地区位置乃基於向其提供服务或售出货物之所在地。就专有非流动资产之地区位置而言,物业、厂房及设备及投资物业乃根据该资产之实物之所在地、无形资产则指其被分配业务之所在地、而联营公司权益则指其业务所在地。 所在地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1,422,442 1,381,303 中国大陆 3,371 5,789 澳门 25,302 59,882 泰国 51,008 30,747 台湾 19,862 28,320 1,521,985 1,506,041 3. 收入及分部资料(续) (乙)可报告之分部收入、溢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对账(续) 所在地 专有非流动资产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378,654 388,414 中国大陆 823 181 澳门 1,113 120 泰国 107 138 台湾 374 560 381,071 389,413 4. 其他收入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存款利息 40 54 来自投资物业之租金收入 3,639 2,956 来自转租之租金收入 311 294 坏账回收 185 - 其他 1,622 1,233 5,797 4,537 5. 其他净(亏损)/收益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82) (19) 视作出售联营公司部分权益之收益 5,714 5,281 客户索偿拨备 (9,630) - 汇兑收益/(亏损)之净值 224 (2,633) (3,874) 2,629 6. 财务收入 财务收入指初步按其公允价值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项後确认的贴现增加(二零一五年:相同)。 7. 财务成本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借贷利息 549 865 其他利息支出 244 140 793 1,005 8. 除所得税前溢利 除所得税前溢利乃经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核数师酬金: 核数服务 -本年度 1,238 1,255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62 104 非核数服务 460 477 折旧及摊销: 物业、厂房及设备 17,496 17,528 无形资产(包括在提供服务之成本) 1,668 1,669 董事酬金 5,587 6,750 雇员福利开支(不包括董事酬金) 430,213 415,599 建议收购事项的专业服务费用 5,575 - 经营租赁租金: 办公室物业 6,863 7,340 电脑设备 418 418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 4,187 274 合约工程应收客户款项减值拨备 - 18 客户索偿拨备 9,630 - 应收贸易款项之减值拨备拨回 (4) (158) 陈旧存货拨备/(拨备拨回)之净值 69 (49) 9. 所得税开支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10,723 4,388 海外税项 509 70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香港利得税 (223) 816 海外税项 (114) (31) 10,895 5,243 递延税项: 本年度 (714) 2,631 所得税开支 10,181 7,874 香港利得税已按照本年度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一五年:16.5%)作出拨备。海外溢利之税项则按照本年度估计 应课税溢利依本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家及地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10. 股息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年内确认为分派之股息: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2.5港仙 - 7,908 董事并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11. 每股盈利 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经审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後盈利之盈利 28,797 19,704 股份数目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用以计算每股基本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50,770 347,396* 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视作发行股份的影响 132 1,864* 用以计算每股摊薄後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50,902 349,260 *应二零一六年发行红股调整。 12. 物业、厂房及设备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添置约为4,507,000港元(二零一五年:9,624,000港元),主要 为电脑及办公室设备及家�h及装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出售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其账面值约为218,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6,000 港元),录得出售亏损约182,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9,000港元)。 本集团之土地及楼宇乃按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估值并扣除折旧後列账。土地及楼宇最後一次由独立专业估值师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参考市场上同类物业近期交易之资料後,按同类物业最近交易市值基准进行重估。重估在扣除适用递延所得税後产生重估盈余9,263,000港元(二零一五年:6,671,000港元),并已计入於物业重估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土地及楼宇未被重估,其会按历史成本扣除累计折旧及摊销,其账面值约为42,165,000港元 (二零一五年:44,230,000港元)计入该等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抵押账面金额为107,25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05,450,000港元)之土地及楼宇以 获得授予本集团之银行融资。 13. 投资物业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最後一次由独立专业估值师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参考市场上同类物业近期交易之资料後,按同类物业最近交易市值基准进行重估。 於二零一六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抵押任何投资物业以获得授予本集团之银行融资。 14. 应收贸易款项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贸易款项-总额 171,432 218,880 减:减值拨备 (4,781) (598) 应收贸易款项-净额 166,651 218,282 本集团之所有客户基本上均享有30日信贷期。本集团采取信贷监控步骤以将信贷风险减至最低。高级管理层对逾期之款项数 额亦作出定期审查。 应收贸易款项总额於报告期末日根据付款到期日之账龄分析如下: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 101,214 128,235 30天以内 30,194 50,118 31至60天 18,371 14,535 61至90天 6,449 6,292 超过90天 15,204 19,700 171,432 218,880 15.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应收款项 4,711 5,093 按金 4,681 5,667 预付款项 11,882 15,564 直接控股公司欠款 13 13 一间联营公司欠款 50 1,589 27,337 27,926 16. 受限制银行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银行结余按市场利率计息,平均利率为每年0.01%(二零一五年:0.12%)。受限制银行存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市 场利率计息,平均利率为每年0.42%(二零一五年: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受限制银行存款约487,000港元用作本集团获授银行履约保证之抵押品(二零一五年:无)。 17.应付贸易款项 应付贸易款项於报告期末日根据付款到期日之账龄分析如下: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 122,983 158,126 30天以内 49,507 58,112 31至60天 4,679 15,268 61至90天 1,187 2,355 超过90天 7,024 11,046 185,380 244,907 18.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经审核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应付款项 3,524 4,855 应计费用 58,673 56,669 客户索偿拨备 9,630 - 欠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318 55 欠联营公司款项 764 2,151 72,909 63,730 19.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土地及楼宇为107,25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105,450,000港元)用作本集团之银行 融资之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受限制银行存款约487,000港元已用作本集团履约保证之抵押(二零一五年:无)。 20. 报告期後事项 (i) 供股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建议按认购价每股供股股份1.10港元发行不少於175,394,450股及不多於 175,652,950股每股面值0.1港元的供股股份,以筹集所得款项总额约192,934,000港元至约193,218,000港元,基准为於记 录日期(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每持有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供股股份(「供股」)。有关供股的供股章程已於二零 一七年二月三日刊发。供股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完成并发行175,394,450股供股股份。有关供股结果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的公告内。因此,供股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ii) 可换股债券及增加法定股本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二日,本公司与广发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配售代理」)订立有条件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 理已有条件同意尽其最大努力促使承配人按相等於可换股债券全部本金额之发行价认购本金总额最多为350,000,000港元 的可换股债券(「可换股债券」),该可换股债券将於发行日期起计第三周年到期且附带可按初始价格每股换股股份1.20港元(可予调整)将其本金额转换为股份(「换股股份」)的换股权。 此外,董事会议决透过增设额外400,000,000股股份将本公司之法定股本由60,000,000港元(分为600,000,000股股份) 增至10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0股股份)(「增加法定股本」),该等股份将与於可换股债券将附之换股权获行使 当日所有其他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并有权收取记录日期为有关转换日期当日或之後之全部股息、红利及其他分派。 有关可换股债券及增加法定股本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之通函内。可换股债券及增加法定股本 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获股东投票通过普通决议案。本金总额350,000,000港元之可换股债券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成功配售予两位承配人,而有关完成配售可换股债券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之公告内。可换股债券及增加法定股本并无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0. 报告期後事项(续) (iii)收购GridDynamicsInternational,Inc.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与GridDynamicsInternational,Inc.(「GridDynamics」)订立合并协议及 计划(「合并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按总现金代价最多约118,000,000美元(相等於约915,267,000港元)收购Grid Dynamics,惟受合并协议所载之条款及条件所规限(「收购事项」)。有关收购之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之通函。该收购事项须待股东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在股东特别大会通过普通决议案後,方可作实,因此该收购事项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影响。 (iv)发行红股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董事建议按每持有十(10)股现有股份可获发一(1)股以入账列作缴足股款之红股(「发行红股」) 之基准,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名列在股东名册上之股东配发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港元之红股(「红股」)。发行红股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授出批准红股上市及买卖,并遵守百慕达适用法律之相关法律程序及规定(如有)及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後,方可作实。 (v) 银行借贷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本公司所获得的新银行融资要求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金额为155,250,000 港元之土地及楼宇及账面金额为50,600,000港元之投资物业作抵押以获得银行融资。 (vi)采纳新购股权计划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宣布,鉴於旧的购股权计划已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届满,本公司董事会拟采纳一项新购股权计划(「新购股权计划」)。 新购股权计划将於其根据其条款被视为生效之日起生效及将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并由董事会知会各承授人,即为购股权可行使期间,而无论如何该期间不得超过自开始日期起计十(10)年内有效。 采纳新购股权计划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获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 股息 董事并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末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建议发行红股 董事会建议按每持有十(10)股现有股份可获发一(1)股以入账列作缴足股款之红股之基准发行红股,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名列在股东名册上之股东配发红股。发行红股须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授出批准红股上市及买卖,并遵守百慕达适用法律之相关法律程序及规定(如有)及本公司之公司细则,方可作实。因应上述条件所限,红股股票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一)或之前以平邮寄发予合资格股东,邮误风险由彼等自行承担。一份载有发行红股进一步资料之通函将於适当时间寄发予股东。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业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总收入为1,522.0百万港元,较去年增加1.1%,主要由 於服务收入增长。与去年相比,产品销售减少0.7%至840.0百万港元而服务收入则增加3.3%至682.0百 万港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品销售及服务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55.2%及44.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私营及公营机构销售分别占总收入的48.4%及51.6%,而去年同 期则分别为45.9%及54.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毛利率为11.0%,较去年同期上升14.9%。该增幅主要由於本集 团持续整合人力资源、提高营运效率及实施营销推广等多项措施所致。 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净(亏损)/收益而言,本集团录得视作出售联营公司部份权益之一次性收益5.7百万港元。此外,本集团采取审慎方式,就终止合同可能造成的潜在客户索偿作出9.6百万港元拨备,有关其详情已披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及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之公告内。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行政费用为51.1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7.9%。 该增幅主要由本集团因建议收购GridDynamics事项产生5.6百万港元专业服务费用所致。 包括以上与本集团正常业务运营无关的非经常性项目後,本公司股本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为28.8百万港 元,较去年同期19.7百万港元上升46.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新签订单约为1,602.5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本集团手头订单余额约为963.4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897.1百万港元上升7.4%。本集团的现金 净额约为237.8百万港元,而营运资本比率为1.94:1。本集团於回顾年内的财务状况维持稳健。於二零一 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借贷余额为10.0百万港元。 业务回顾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贯彻其发展方针,继续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安全、数据智能、移动及云计算等五大解决方案及服务范畴,并於年内取得良好进展。 董事会建议向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名列股东名册之本公司股东,按持有每十(10)股现有股份可获发一(1)股本公司每股0.1港元以入账列作缴足股本之红股(「红股」)的基准发行红股(「发行红股」)。董事会相信发行红股可从资本层面上加强流通性。 在管理服务业务方面,成绩尤其令人鼓舞。随着本港以及大中华地区之公私营机构对提升自身业务经营效率的需求增加,本集团成功引入「顾客导向」概念,为多间以本地为基础的企业提供多年期的资讯科技管理服务。该等企业将其资讯科技支援及管理外判予第三方负责,大大增加企业自身业务的灵活度,并能藉着由本集团所作出的服务承诺进一步提升其支援服务水平及扩大其支援服务涵盖范围。 年内,本集团致力与公营机构及各行业的私营机构合作并完成各种资讯科技相关大型项目。本集团於私营机构项目方面表现尤其出色,为不同企业实施多个数据中心更新项目(其中包括一大型软件定义网络项目)。 此外,作为市场上少数具备实力的管理安全服务供应商之一,本集团於年内继续发挥其优势,於安全解决方案业务方面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并成功为不少企业抵御各种对资讯科技系统构成威胁的新兴网络攻击。 为配合客户对资讯科技服务管理(ITSM)的殷切需求,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扩充「服务中心」并於下半年进一步将资讯科技基础设施升级,以提升服务中心效率及服务质素,同时藉此加强本集团提供一站式资讯科技管理服务支援的能力。服务中心的成立及升级除标志着本集团具备执行更大型复杂的项目能力外,亦足证本集团对於把握上述管理服务的崭新机遇的决心。 前景与展望 新一代数码技术(包括云计算、移动、大数据分析以及社交业务)(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之定义统称为「第三平台」技术)正蓬勃发展,於各行各业迅速兴起及日渐普遍。由此可见,传统的资讯科技企业及应用架构将未能满足企业对数码技术的长远需求。年内,越来越多企业使用第三平台技术以开发新的关键性业务应用及服务,藉此削减成本、简化运作流程及提高业务灵活性。鉴於市场需求,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与一家於美国加州注册成立之公司GridDynamic签署合并协议及计划(「收购事项」),以总代价约1.18亿美元收购GridDynamics,以扩展其业务蓝图并巩固其市场地位。GridDynamics为一间开放式大型新一代电子商贸科技解决方案供应商,业务范围涵盖全渠道数码平台、云端启用、大数据分析及持续交付。本集团预期透过是次收购事项能迅速把握第三平台技术带来的商机。倘完成收购事项,GridDynamics 将成为本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该收购事项须待多项条件达成後方告作实,包括取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批准。有关交易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完成,其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之公告及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之通函内。 随着第三平台技术的普及和迅速发展,本集团预计越来越多客户於选购系统软硬件时将以服务导向架构为优先考虑之条件。 另外,我们预期企业将更广泛地使用云端平台及云端服务作为其主要基础服务架构及企业应用服务,将因而带动其云端相关业务及云端服务外包。此外,企业於导入云端时亦非常重视数据与网络安全(包括涵盖实体、虚拟与云端环境的IT 基础架构)。以上皆是本集团需要把握及面对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新科技的发展与消费者行为模式的转变,本集团亦预计越来越多企业将要求更快速的服务交付,以满足其客户瞬息万变的需求。有见及此,本集团就DevOps(一种新型先进资讯科技服务交付及灵活应用程式开发方法的融合)展开内部培训,以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并将应用程序部署自动化,从而提高本集团开发应用程式的生产力、改善其质素及减低风险,以抓紧商机。另一方面,本集团采用敏捷式开发,以加快整个服务交付进程,帮助本集团的客户迅速地满足市场需要。 为应对资讯科技界之新业态,本集团认为资讯科技服务业者须根据需求转变而作出合适的转型与改变。本集团必须掌握提供全面服务之能力,包括把云计算、移动、分析及安全服务整合为一项灵活、以人为本及创新之服务,让客户顺利进行数码转型。此外,由於现时企业仍对传统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有一定需求,本集团亦将继续发挥於第二平台自身的核心优势(包括丰富经验的系统集成技术及专业团队等),并透过一系列提升技术水平与服务的措施,从而可灵活地迎合客户数码转型的需要及确保其数据安全。长远而言,本集团盼望能透过收购事项加快成为大中华区内第三平台技术的主要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展望未来,本集团将不断致力透过把握创新科技发展和抓紧发展新机遇(包括全渠道数码平台、电子商贸及金融科技等),巩固本集团在资讯科技行业的领导地位以及发挥其优势。 财政资源及流动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产总值为1,166.3百万港元,资金来自流动负债401.4百万港元、非流动负债45.9百万港元及股东资本719.0百万港元。本集团之营运资本比率约为1.94: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自银行取得之综合银行融资总额约达170.0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80.0百万港元)。本集团已抵押土地及楼宇为107.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05.5百万港元),及受限制银行存款为0.5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无)以分别获得授予本集团之银行融资及履约保证。本集团给予客户作为合约抵押之履约保证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为62.6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52.3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总借贷除以总权益)为1.4%(二零一五年:2.9%)。 库务政策 本集团之营运经费一般以内部资源及银行提供之信贷融资拨付。本集团可动用之银行融资包括信托票据贷款、无抵押进口贷款、透支及有期借贷。该等贷款之利率大部分参考有关国家之银行同业拆息厘定。银行存款主要以港元(「港元」)及美元(「美元」)为单位。银行借贷以港元为单位。 外汇风险 本集团赚取之收益及产生之成本主要为港元及美元。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直维持港元与美元挂�h政策,则本集团所承受之美元外汇风险水平将维持轻微。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重大汇率波动之风险,因此并无应用相关对冲金融工具(二零一五年:相同)。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0.5百万港元之受限制银行存款已用作履约保证(二零一五年:无)。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银行代表本集团给予客户作为合约抵押之履约保证约为62.6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52.3百万港元)。 本集团於正常业务活动过程中卷入纠纷。依据本集团的政策,本集团会因过去事件所产生之现时义务,当该义务很有可能使本集团为了履行义务而造成资源流出,且金额可合理作出估算时,计提负债拨备。在评估本集团的未决申索後,於综合损益表提出9.6百万港元拨备,并包括在其他净(亏损)/收益当中。董事认为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报表已计提足够拨备。 本集团定期对此等拨备连同其他有关索赔资产之拨备进行评估,及进行调整以反映谈判、和解、裁决、法律顾问建议及案件相关其他资讯的影响。假如上述任何此类事件的发展导致本集团关於不利结果的决定发生变化以致需要确认重大拨备,或任何此类事件的最终判决不利或和解所需金额巨大,则可能对本集团於变更前述决定、和解或判决发生之年度的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及财务状况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订约的资本承担约0.1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0.2百万港元)。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五大客户及最大客户之营业额分别约占本集团总收入之 24.1% 及7.1%。五大供应商及最大供应商之购货额分别约占本集团总购货额之34.2%及9.1%。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之董事、董事的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5%以上本公司发行股份数目者)未曾拥有於本集团之五大客户或供应商权益之利益。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不包括其联营公司)於香港、中国大陆、台湾、澳门及泰国雇用1,269名长期及合约员工。本集团乃根据雇员之表现、工作经验及当时市况厘定其酬金。花红乃按酌情方式发放。其他雇员福利包括强制性公积金、保险、医疗保险及购股权计划。 就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举行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为厘定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五)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七日(星期三)(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止期间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於此期间亦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了符合确定有权出席应届股东周年大会及於会上投票之资格,所有已填妥之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登记手续。 就红股发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建议发行红股须待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收取建议红股发行权利之记录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为厘定有权获发红股之资格,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一)(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止期间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於此期间亦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了符合获发红股之资格,所有已填妥之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办理登记手续。红股之股票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三)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合资格股东。 以发行红股之条件获得达成为前提,本公司之股份的买卖直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五)为止享有红股权利。自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一)起,本公司之股份将以除红股权利方式买卖。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联同管理层已审阅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并就审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及财务报表等事宜(包括审阅经审核全年业绩)进行磋商。 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致同香港」)的工作范围 本集团核数师致同香港已同意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公告所列数字,该等数字为本集团年内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金额。致同香港就此所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委聘审阅准则或香港保证聘约准则而进行的审计,因此,致同香港并无就初步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本公司已就全体董事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是否有任何未遵守标准守则作出特定查询,全体董事确认彼等已完全遵从标准守则所规定之准则。 企业管治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会计期间内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守则」),除如下: (甲) 就守则条文第A.6.7条而言,一位非执行董事由於其他职务,未能出席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及 (乙) 就守则条文第E.1.2条而言,董事会主席李伟先生由於其他职务,未能出席二零一六年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 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王粤鸥 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王维航先生及王粤鸥先生;非执行董事李伟先生及崔勇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欣荣先生、邓建新先生及叶芳女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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