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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59)
於2016年11月2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已获股东以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
通过。
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载於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
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内的所有建议决议案已於2016年11月2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
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股东」)以股数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标准有限公司担任股东周年大会的监票人,负责点票工
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获股东通过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通过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财政年 2,916,937,696 371,000 是
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与董事会及核数师报 (99.99%) (0.01%)
告。
2. 宣派末期股息。 2,917,308,991 0 是
(100.00%) (0.00%)
3. (a) 重选冯慧芷女士为董事。 2,913,632,520 3,661,176 是
(99.87%) (0.13%)
(b) 重选曾荫培先生为董事。 2,844,473,951 72,819,745 是
(97.50%) (2.50%)
(c) 重选杜显俊先生为董事。 2,824,202,990 93,090,706 是
(96.81%) (3.19%)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获股东通过
赞成 反对
(d) 重选黎庆超先生为董事。 2,817,830,062 99,463,634 是
(96.59%) (3.41%)
(e) 重选邝志强先生为董事。 2,654,663,564 262,630,132 是
(91.00%) (9.00%)
(f) 重选石礼谦先生为董事。 2,651,534,942 265,758,754 是
(90.89%) (9.11%)
(g)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2,911,648,246 5,119,726 是
(99.82%) (0.18%)
4. 重新委聘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 2,914,819,059 2,487,637 是
酬金。 (99.91%) (0.09%)
5.(一)批准向董事授出一般授权以发行不 2,524,009,226 393,299,470 是
超过现有已发行股本20%的股份。 (86.52%) (13.48%)
(二)批准向董事授出一般授权以购回不 2,916,368,940 414,327 是
超过现有已发行股本10%的股份。 (99.99%) (0.01%)
(三)扩大董事根据上文第5(一)项决议 2,529,312,121 387,996,475 是
案获授的一般授权。 (86.70%) (13.30%)
有关上述决议案的全文,请参阅通告。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数目为3,831,966,840股,即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所有建议决议案的股份总数。各股东不论亲身或委派
代表出席,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可投一票。概无本公司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
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於会上放弃
表决赞成建议决议案,亦无股东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股东
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0月12日的通函内表明其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建议决议案
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邹德荣
香港,2016年11月21日
於本公告日期,(a)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郑家纯博士、曾荫培先生、许汉忠先生、张展翔先生
及郑志明先生;(b)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杜显俊先生、黎庆超先生、林炜瀚先生及杜家驹先
生;及(c)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邝志强先生、郑维志博士、石礼谦先生、李耀光先生及
冯慧芷女士。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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