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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個月 中期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EPTUNE GROUP LIMITED 海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070)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中期业绩公布 海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连同比较数字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2 135,933 132,955 其他收益 3,373 1,188 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 9 �C (117,281)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 8 �C (277,256) 无形资产之摊销 (102,708) �C 一般及行政费用 (4,365) (2,837) 经营溢利�u(亏损) 32,233 (263,231) 分占联营公司溢利 7,781 12,950 融资成本 3 (230) (262) 除税前溢利�u(亏损) 4 39,784 (250,543) 所得税 5 �C �C 期内溢利�u(亏损) 39,784 (250,543) 期内其他全面收益 �C �C 期内全面收益�u(亏损)总额 39,784 (250,543)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占: -本公司拥有人 25,938 (257,016) -非控股权益 13,846 6,473 期内溢利�u(亏损)及全面 收益�u(亏损)总额 39,784 (250,543) 港币元 港币元 (重列)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u(亏损) 基本 6(a) 0.04 (0.55) 摊薄 6(b) 0.04 (0.55)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283 403 投资物业 60,000 60,000 无形资产 8 468,577 571,285 商誉 �C �C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80,901 73,100 可供出售投资 �C �C 609,761 704,788 流动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 �C �C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9 261,583 625,34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644,775 148,562 906,358 773,902 减: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9,444 10,590 银行借贷 15,239 16,448 24,683 27,038 流动资产净值 881,675 746,864 资产净值 1,491,436 1,451,652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0 1,171,921 1,171,921 储备 (83,864) (109,80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1,088,057 1,062,119 非控股权益 403,379 389,533 总权益 1,491,436 1,451,652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1. 编制基准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已遵照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条文编制。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所用之主要会计政策与用以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简明综合财务资料未经审核,惟已由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阅。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於由二零一六年七月 一日开始会计期间生效者,该应用对本集团本会计期间及�u或过往会计期间之呈报业绩 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影响。对於尚未生效者,本集团正评估对本集团业绩及财务状况之影响。 2. 收益及分部报告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向客户介绍澳门各娱乐场贵宾房及从澳门各娱乐场贵宾房博彩中介人业务(「博彩及娱乐业务」)中收取溢利。 本集团按部门划分管理其业务,而部门按业务(产品和服务)及地区设立。在与内部呈报予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公司董事)作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资料所用之方式一致下,主要经营决策者已从整体审阅本集团仅来自博彩及娱乐业务之业绩,且本集团确定博彩及娱乐业务为本集团之唯一营运报告分部。本集团之业绩及财务状况已从整体进行审阅。因此,并无呈列分部分析。 3. 融资成本 截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账之金融负债之利息开支总额 -银行借贷之利息 230 262 4. 除税前溢利�u(亏损) 截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税前溢利�u(亏损)经扣除下列各项後得出: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20 120 无形资产之摊销 102,708 �C 5.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报表之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实体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并无应缴香港及其他有关税务司法权区之任何所得税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及其他所得税拨备。 6. 每股盈利�u(亏损) (a)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乃根据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约港币25,938,000元(二零 一五年:亏损约港币257,016,000元),及期内已发行普通股合共692,437,000股(二零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重列):469,934,000股普通股)计算。为计算截至二零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每股亏损,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经重列以反映於二零一六年五月生效之本公司每十股股份合并为一股股份及公开发售之影响。 (b) 每股摊薄盈利�u(亏损)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每股摊薄盈利�u(亏损)与 每股基本盈利�u(亏损)相同,乃由於期内本公司尚未行使购股权之行使价高於本公 司股份之市价。 7. 中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 8.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指分占澳门各娱乐场贵宾房博彩中介人业务之利润流之权利,并与博彩及娱乐业务有关。 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前,董事认为,本集团之无形资产(指分占澳门各娱乐场贵宾房博彩中介人业务之利润流之权利)使用年期为无限,乃因为董事预计无形资产将无限期为本集团贡献现金流入。 董事不时审阅无形资产之使用年期。自Lucky Star利润协议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终止以 来,董事重新评估余下利润分享协议之使用年期。评估无形资产之使用年期时,董事已 考虑到博彩行业之经营环境持续艰难(尤其是贵宾房业务)、澳门博彩行业重心转向观光 客及休闲玩家,以及澳门政府有关博彩特许合约续约结果之不确定性。经评估後,董事认为,无形资产之使用年期估计介乎5至7年。因此,已就自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起5至7年间之估计使用年期计提无形资产之摊销。 由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生效之无形资产使用年期之会计估计变动,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无形资产之摊销确认约港币102,708,000元(二零一五年:零)。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经参考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发出之估值报 告,本集团之博彩及娱乐业务确认约港币零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77,256,000元)之减值亏损。 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之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包括贸易应收款项,於各报告期末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零至30日 24,525 26,789 31至60日 27,113 21,510 61至90日 �C 21,317 91至180日 38,543 76,080 181至365日 145,697 132,955 超过365日 363,274 653,819 599,152 932,470 减: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 (407,286) (407,286) 191,866 525,184 本集团与其客户之交易条款主要关於信贷期。信贷期一般为30至60日。本集团继续严格控制其未偿还应收款项以尽量减低信贷风险。过期款项由高级管理层定期审阅。 於二零一六年九月,本集团与贸易应收款项债务人订立多项协议,据此,(i)贸易应收款项 债务人同意,自二零一六年十月起按月偿付过期贸易应收款项港币517,470,000元;(ii)贸易应收款项债务人及贸易应收款项债务人之拥有人向本集团押记博彩推广商全部业务、物业、资产及权利;及(iii)贸易应收款项债务人之拥有人为贸易应收款项债务人偿还全部未偿还款项作担保。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直至该等财务报表批准日期为止,贸易应收款项债务人共向本集团偿还港币83,638,000元(包括就二零一七年一月及二月两次按月供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贸易应收款项债务人促使数名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押记彼等位於澳门之物业,作为其偿还过期贸易应收款项之抵押。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该等物业之市值为港币151,728,000元。连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後已偿付之金额港币83,638,000元, 董事认为,未偿还贸易应收款项港币191,866,000元中仅有部分能全额收回。因此,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已就贸易应收款项之呆账确认特别拨备约港币零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17,281,000元)。 10.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股份数目 金额 股份数目 金额 (千股) 港币千元 (千股) 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普通股: 於期初及期末 692,437 1,171,921 692,437 1,171,921 普通股拥有人有权收取不时宣派之股息,并享有在本公司会议上每股一票之投票权。所有普通股就本公司之余下资产而言享有同等地位。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本公司股东应占基本溢利约为港币25,9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亏损港币257,000,000元);每股基本盈利为港币0.04元,与去年同期每股亏损港币0.55元(重列)相差甚远。 业务概览 又历经一年的经济不景气後,今年出现顾客人数及博彩收益改善的迹象。根据澳门博彩监察协调局按每月基准公开发布的澳门政府统计,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博彩收益为港币112,062,000,000元,对比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增加5.7%。尽管总体市场氛围维持保守态势,但自二零一四年中期以来陷入多年的双位数衰退後,复苏迹象至少为一则众所乐见的消息。 尽管速度放缓,但澳门博彩行业持续出现新开设的酒店(数月来已开设两间)。澳门政府的监管维持稳定且有利澳门博彩行业的发展。澳门游客人数持续攀升,且行业致力於推动市场推广活动,深入大众市场,此趋势皆在在显示澳门博彩行业的强劲势头将延续至二零一七年。 自从博彩行业初见正向增长後,我们便乐观看待澳门的博彩市场。对贵宾博彩行业的所有营运商而言,如今已出现希望的曙光。展望二零一七年,我们认为博彩分部可达到正向业绩。此外,本集团将持续发掘任何可行的投资机遇,并拓展放债业务,使本集团得以分散对单一收入流的依赖,并迈向更可持续发展之路。 博彩核心业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赌额佣金收入录得不足港币 136,000,000元,对比二零一五年同期之港币133,000,000元保持稳定并轻微增加。 尽管一般及行政费用略有增加,二零一六年管理层格外致力并集中於向我们的若干业务合作夥伴收取过期已久的贸易应收款项,成果非常理想,特别是过期超过365日之债项,二零一五年录得未偿还之款项为港币654,000,000元,对比二零一六年为港币363,000,000元。在成功收取应收款项後,本集团之现金流量相应大增。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值资产达到港币644,700,000元,对比二零一五年同期仅港币148,500,000元。现金流入净额约港币496,200,000元,无疑为我们的资产负债表带来本集团亟需之现金流量。更重要的是,现金流量让本集团得以在出现可行的业务机遇时加以把握。努力的心血不会白费,我们将继续有效管理贸易应收款项,确保还款计画获达成。 展望二零一七年,由於博彩行业的好转迹象及贸易应收款项的改善,我们对於相关业绩抱持乐观态度。凭藉额外的手头现金,本集团将持续发展新放债业务,并继续探索新投资机遇。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回顾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中期股息 董事会决议不会就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宣派任何中期股息 (二零一五年:港币零元)。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融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流动资产净值约港币881,700,000元(二 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746,900,000元)。除用作购买办公室物业之银行按揭 贷款港币15,200,000元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其他借 贷(二零一 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16,4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 总权益为港币1,491,400,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1,451,70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负债比率(以负债总额除以权益股东应占总权益计算)约为1.40%(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55%)。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总额为港币24,700,000元(二 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 27,000,000元),主要包括应付利息港币6,100,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6,100,000元);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项目包括银行贷款。 本集团之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位於香港之租赁土地及楼宇约港币 60,000,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60,000,000元)仍抵押予银行而获提 供银行融资港币15,200,000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港币16,400,000元)。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致力於维持良好企业管治常规及程序。本公司企业管治原则强调高质素之董事会、健全之内部控制及向全体股东保持透明度。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内,本公司已应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并已遵守所有守则条文及(如适用)建议最佳常规。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集团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标准守则」)。经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於本期间已确认彼等已遵守标准守则。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成立审核委 员 会(「审 核委 员 会」), 并根据 企业管治守则当时条文制订其书面职权范围及不时作出修订。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张一虹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邹松林先生及虞敷荣先生。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准则及惯例,并监督财务申报系统及内部监控程序。 审核委员会亦已审阅与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之关系。 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薪酬委员会 为符合企业管治守则,本公司已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成立其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其大部分成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由行政总裁NicholasJ. Niglio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张一虹先生(薪酬委员会主席)及虞敷荣先生组成。 中期报告 载有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所规定须详列之所有财务及其他有关资料之二零一六�u 一七年中期报告,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月底前刊登於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neptunegroup.com.hk),并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海王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连铨洲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黄旭达先生(主席)、Nicholas J. Niglio先生及连 铨洲先生(全部均为执行董事);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张一虹先生、虞敷荣先生及邹松林先生组成。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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