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unfengFinancialGroupLimited
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6)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本集团」) 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初步未经审计的估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2016年年度」)的业绩将录得亏损,2016年年度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初步估计超过3.1亿港元,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去年年度」)的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为1.5242亿港元。
如二零一六年二月十八日公布的2015年年度业绩公告所披露,本集团已制定了新业务发展策略。2016年是本集团新业务开局之年,本集团继续对於建立金融科技领域的服务能力方面,投放更多资源,当中包括建设资讯科技及产品研发团队。因此,2016年年度相关的员工成本显着高於去年年度。人力成本的增加符合本集团业务发展的节奏。此外,本集团持有的部份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的公平值低於2015年12月31日的公平值,导致产生亏损,并确认在综合损益表上。来自企业融资顾问及谘询服务的收入也较去年年度大幅减少,主要是去年年度录得大宗顾问项目收入。综合上述原因,本集团2016年年度业绩录得亏损。
上述2016年年度业绩仅��本公司初步的估算、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核。如果未来预计结果与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有重大差异,本公司将适时更新。关於本集团业绩之进一步详情,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可参阅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公布的本集团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云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李婷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虞锋先生(彼为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李婷女士及黄鑫先生(彼等为执行董事),高振顺先生、海欧女士及黄有龙先生(彼等为非执行董事),以及林利军先生、齐大庆先生、朱宗宇先生及黄友嘉博士,BBS,JP(彼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一篇 董事名單與其角色和職能
下一篇> 董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