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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變更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08) 董事变更 董事局宣布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起�U (1) 傅卓洋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 (2) 张星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并主持工作; (3) 刘凤波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 (4) 陈贤君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 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宣布董事局之变动如下�U 执行董事辞任 傅卓洋先生(「傅先生」)因希望投放更多时间以履行彼於本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中旅(集团)」)及中国旅游集团公司(「中国旅游集团」)之职责,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之职务,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傅先生确认,彼与董事局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其他事宜须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董事局谨藉此机会对傅先生於任内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致以衷心谢意。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局欣然宣布,张星先生(「张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并主持工作,由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於同日,刘凤波先生(「刘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和陈贤君先生(「陈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 以下载列张先生、刘先生和陈先生之个人简历: 张先生 张星,执行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四十六岁,於二零一六年五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并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港中旅(宁夏)沙坡头旅游景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先生拥有多年的国内政府部门行政事务管理经验,曾任职於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并曾任甘肃省兰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先生持有吉林大学颁授的法律学士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颁授的工商管理硕士。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过往三年内,张先生并无在任何其他於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本公司与张先生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张先生之委任并无特定任期,惟须按照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之规定至少每三年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膺选连任。尤其,张先生委任之任期须根据章程细则於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後重选连任。每年的董事袍金须得到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并授权董事局根据其职责表现及参考当时市场状况及趋势厘定。张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作为执行董事袍金目前建议为约240,000港元,而服务不足一年,将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 除上文所披露外,张先生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且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东或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张先生持有於2,000,000份本公司授出的购股权中拥有权益,可按行使价每股2.304港元认购本公司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外,张先生已确认概无有关彼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需知会股东,亦无任何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而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 刘先生 刘凤波,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六十岁,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 理,现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刘先生拥有逾二十年的酒店业及多年景区经营管理经验,曾任哈尔滨天鹅饭店总经理、深圳维景酒店总经理、北京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丽都饭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二零零九年起,刘先生曾先後担任了港中旅(珠海)海泉湾有限公司总裁、咸阳海泉湾有限公司董事长、港中旅(信阳)鸡公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刘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於哈尔滨理工大学。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过往三年内,刘先生并无在任何其他於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本公司与刘先生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刘先生之委任并无特定任期,惟须按照章程细则之规定至少每三年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膺选连任。尤其,刘先生委任之任期须根据章程细则於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後重选连任。每年的董事袍金须得到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并授权董事局根据其职责表现及参考当时市场状况及趋势厘定。刘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作为执行董事袍金目前建议为约240,000港元,而服务不足一年,将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 除上文所披露外,刘先生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且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刘先生没有於任何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刘先生已确认概无有关彼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需知会股东,亦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而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 陈先生 陈贤君,执行董事,四十八岁,现为中国旅游集团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中旅(集团)之附属公司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并为本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陈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拥有多年投资策划、企业和酒店管理经验,并曾任香港中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港中旅平顶山旅游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维景酒店总经理、香港旺角维景酒店总经理及香港中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陈先生持有暨南大学颁授的经济学硕士。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过往三年内,陈先生并无在任何其他於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本公司与陈先生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陈先生之委任并无特定任期,惟须按照章程细则之规定至少每三年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膺选连任。尤其,陈先生委任之任期须根据章程细则於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後重选连任。每年的董事袍金须得到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并授权董事局根据其职责表现及参考当时市场状况及趋势厘定。陈先生於二零一七年作为执行董事袍金目前建议为约240,000港元,而服务不足一年,将按服务时间比例支付。 除上文所披露外,陈先生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且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无任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陈先生持有於1,300,000份本公司授出的购股权中拥有权益,可按行使价每股2.304港元认购本公司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外,陈先生已确认概无有关彼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需知会股东,亦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而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 董事局谨藉此机会欢迎张先生、刘先生和陈先生加入董事局。 承董事局命 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 张逢春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局由五名执行董事张逢春先生、卢瑞安先生、张星先生、刘凤波先生及陈贤君先生;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方润华博士、王敏刚先生、史习陶先生及陈永棋先生组成。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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