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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T SING HOLDINGS LIMITED
日成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708)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均以港元列值)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收益 257百万元 218百万元
毛利 18百万元 21百万元
净(亏损)�u溢利 (0.1)百万元 8百万元
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 (0.01)港仙 0.73港仙
业绩
日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呈列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期间」)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五年同期之比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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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附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收益 3 256,589 217,850
服务成本 (238,287) (196,897)
毛利 18,302 20,953
其他收入 1,117 267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允值变动收益 44 �C
行政开支 (17,939) (10,919)
融资成本 4 (23) (257)
除税前溢利 1,501 10,044
所得税开支 5 (1,610) (1,859)
本期间(亏损)�u溢利及全面(开支)�u收益总额 6 (109) 8,185
以下人士应占本期间(亏损)�u溢利及全面(开支)�u收益总
额:
本公司拥有人 (141) 8,144
非控股权益 32 41
(109) 8,185
每股(亏损)�u盈利(港仙)
基本及摊薄 8 (0.01) 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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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 六月
附注 三十一日 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5,226 5,100
可供出售投资 1,974 1,974
租赁按金 952 780
8,152 7,854
流动资产
持作买卖投资 3,925 3,881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 �C �C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9 219,310 218,213
银行结余及现金 44,071 52,396
267,306 274,49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0 100,606 104,689
融资租赁承担-一年内到期 1,206 1,408
应付税项 1,814 4,184
103,626 110,281
流动资产净额 163,680 164,20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71,832 172,063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84 125
融资租赁承担-一年後到期 396 477
长期服务金承担 326 326
递延税项负债 415 415
1,221 1,343
资产净额 170,611 170,72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1,189 11,189
储备 158,899 159,040
以下人士应占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 170,088 170,229
非控股权益 523 491
权益总额 170,611 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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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制基准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而编制。
2. 主要会计政策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金融工具按公允值计量除外。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用会计政策及计算方法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者一致,惟以下所述者除外。
於本期间,本集团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并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开始的本集团财政年度生效的下列新修订(「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二年至
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澄清折旧及摊销的可接受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本) 单独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规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法
於本期间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往年的财务表现及状况及�M或於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事项造成重大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任何已颁布但於本期间尚未生效的新订或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3. 分部资料
本集团根据为专注於所提供服务的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之表现评估而汇报予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的资料所划分的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i) 楼宇维修保养;及
ii) 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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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划分的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楼宇维修保养 翻新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分部收益 157,509 99,080 256,589
分部溢利 15,476 2,826 18,302
未分配企业收入 1,117
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允值变动收益 44
中央行政成本 (17,939)
融资成本 (23)
除税前溢利 1,501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楼宇维修保养 翻新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分部收益 166,706 51,144 217,850
分部溢利 19,029 1,746 20,775
未分配企业收入 267
中央行政成本 (10,741)
融资成本 (257)
除税前溢利 10,044
可呈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溢利指各分部在未分配若干未分配企业收
入、持作买卖投资的公允值变动收益、中央行政成本及融资成本时所赚取之溢利。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汇报之计量方法。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不同业务分部之间没有分部间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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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融资成本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就以下各项计算之利息:
-银行借贷 �C 220
-融资租赁承担 23 37
23 257
5. 所得税开支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即期税项-香港
本期间拨备 1,610 1,859
6. 本期间(亏损)�u溢利
本期间(亏损)�u溢利经扣除(计入)下列各项後达致: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银行利息收入 (15) (252)
其他收入(附注) (1,102) (1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36 47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 �C 178
根据经营租赁的支付最低租赁付款 2,169 601
附注:於本期间,其他收入1,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无)指销售建筑材料所得净收入35,000,000港元(计入其他应收款项)减销售成本34,000,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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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派付本期间的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8. 每股(亏损)�u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乃按照以下数据计算: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亏损)�u盈利
以计算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为目的的(亏损)�u盈利 (141) 8,144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股 千股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股份数目
以计算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为目的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18,800 1,118,800
每股摊薄(亏损)�u盈利相等於每股基本(亏损)�u盈利,乃由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并无潜在摊薄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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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并未向客户授予标准划一的信贷期,个别客户的信贷期乃按具体情况考虑,并於项目合约中订明(如适当)。以下为本报告期末根据与收益确认日期相若之核证报告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90日内 65,168 116,700
91至180日 6,377 17,190
181至365日 45,001 9,331
1至2年 37,032 34,684
2年以上 6,643 10,434
160,221 188,339
10.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以下为本报告期末根据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龄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
千港元 千港元
(未经审核) (经审核)
90日内 13,470 37,223
91至180日 13,963 10,776
181至365日 17,267 5,310
1至2年 26,498 31,499
2年以上 5,279 6,199
76,477 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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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为香港楼宇维修保养及翻新服务供应商。於本期间,所有收益均来自楼宇维修保养及翻新服务。
本期间的收益约为256.6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约217.9百万港元增加约38.7百万港元或17.8%,主要因本期间改变一幢工业大厦用途项目的收益增加所贡献。
楼宇维修保养服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手头有6份楼宇维修保养合约(包括进行中的合约及尚未开始的合约),名义或估计合约价值合计约为991.2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我们手头有6份楼宇维修保养合约,名义或估计合约价值合计约为1,072.3百万港元。
翻新服务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们手头有10份翻新合约(包括进行中的合约及尚未开始的合
约),名义或估计合约价值合计约为378.0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我们手头有6份翻新合约,名义或估计合约价值合计约为362.7百万港元。
近期发展
楼宇维修保养服务
於本期间,我们成功获授1份合约,名义或估计合约价值约为27.0百万港元,该项目已於本报告期间开始。
翻新服务
於本期间,我们成功获授6份合约,名义或估计合约价值合计约为55.7百万港元。所有新获授的合约於本报告期间均已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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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发展
我们将继续致力於发掘我们的核心业务-楼宇维修保养项目(尤其是公营部门)之机会。至於翻新项目方面,随着楼宇维护之意识於本港逐渐提高,我们有信心於私营部门取得新的项目。
财务回顾
收益
来自楼宇维修保养服务的收益由二零一五年同期约166.7百万港元减少约9.2百万港元或5.5%至本报告期间之约157.5百万港元。该收益减少主要因本报告期间完成一个住宅商场的维修保养项目。
来自翻新服务的收益由二零一五年同期约51.1百万港元增加约47.9百万港元或93.7%至本报告期间约99.1百万港元。该收益增加主要因本报告期间改变一幢工业大厦用途项目的收益增加所致。
毛利
於本期间,本集团的毛利达约18.3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21.0百万港元),减少约2.7百万港元或12.9%。於本期间之毛利率约为7.1%(二零一五年:9.6%)。毛利率之减少主要归因於本期间楼宇维修保养服务收益所占的比例有所减少,楼宇维修保养服务(相对於翻新服务)通常占有较高的毛利率。
於本期间,楼宇维修保养服务应占毛利达约15.5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9.0百万港元),减少约3.5百万港元或18.4%。毛利减少是由於本期间完成一个住宅商场的维修保养项目所致。於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楼宇维修保养服务的毛利率约为9.8%(二零一五年:11.4%),主要因上述完成该等项目之毛利率较高所致。
於本报告期间,翻新服务应占毛利达约2.8百万港元(二零一五年:1.7百万港元),增加约1.1百万港元或61.9%。毛利增加与本期间改变一幢工业大厦用途项目的收益增加相符。於本报告期间,翻新服务的毛利率约为2.9%,较二零一五年同期约3.3%为低。毛利率减少是由於於翻新分部一幢工业大厦改变用途的项目收益所占比例增加,但其毛利率低於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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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於本期间,其他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建筑材料的净收入1.0百万港元以及利息收入约0.02百万港元。
於二零一五年同期,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约0.3百万港元。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二零一五年同期约10.9百万港元增加约7.0百万港元或64.3%至本报告期间约17.9百
万港元。增加乃由於本公司营运成本大幅增加所致,包括编制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二十三日之综合文件的专业及其他相关费用。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由二零一五年同期约0.3百万港元减少约0.2百万港元或91.1%至本报告期间之约0.02百万港元。减少主要由於本集团的融资租赁承担减少。
所得税开支
於本报告期间及二零一五年同期,实际税率分别约为107.3%及18.5%。於本期间的实际税率大幅高於法定利得税税率16.5%,乃主要由於本公司产生更多亏损,而其毋须缴纳任何所得税所致。
本期间(亏损)�u溢利
本集团於本期间录得亏损约0.1百万港元,而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同期则录得溢利约8.2百万港
元,主要由於本公司经营成本大幅增加。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结构
本集团一般透过经营所得现金及融资租赁为其营运拨付资金。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约为44.1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52.4百万港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融资租赁约为1.6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9百万港元)。所有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融资租赁均以港元列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及权益分别达约11.2百万港元及170.1百万港元(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分别为11.2百万港元及170.2百万港元)。
本集团并无就其按浮动利率计息的借贷进行任何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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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业务经营於香港进行。本集团交易、货币资产及负债主要以港元计值。鉴於不重要部分的货币资产以外币列值,於本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衍生工具协议且亦无承诺任何金融工具以对冲其外汇风险。
杠杆比率
杠杆比率乃根据债务总额除以总权益而计算。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杠杆比率分别约为2.2%及3.7%。於本报告期间,杠杆比率减少乃由於融资租赁承担减少之比例高於权益之减少所致。
本集团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汽车3.1百万港元以融资租赁方式持有(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2.8百万港元)。
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新重大投资。於本期间,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或然负债
本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为一系列与雇员补偿及个人受伤索偿个案有关的索偿、诉讼及潜在索偿的被告。董事认为,由於该等索偿均获保险及分包商弥偿充分保障,故於解决法律索偿时产生现金流出的可能性甚微。因此,於充分考虑各个情况及参考法律意见後,概无必要就与诉讼有关的或然负债作出拨备。
除上文所披露外,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零)。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约128名雇员(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143名)。员工相关成本包括薪金、工资及其他员工福利、退休计划供款、员工长期服务金与未享用的有薪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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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买方」)与三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一份意向书,据此,买方拟收购江阴嘉润石墨烯光催化技术有限公司的合共51%股权。意向书的详情载於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的公告。
中期股息
董事会并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二零一五年:零)。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本期间,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订有力求符合既定企业管治最佳常规之政策。董事会相信良好企业管治对提升本集团的效益及表现以及保障其股东利益攸关重要。
於本期间,本公司已悉数采纳并遵守载於上市规则附录14内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
遵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10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经本公司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彼等已於本期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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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1条设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表,监督外聘核数师的委任及由外聘核数师执行的非审计工作及审核本集团内部监控的成效。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陈欢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郭彪先生及宋丹小姐。本集团於本期间中期财务业绩未经审核但已经由审核委员会审阅,且审核委员会认为编制有关业绩遵守适用会计准则及规定以及上市规则并已作出充分披露。
核数师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阅委聘准则第2410号「由实体的独立核数师执行中期财务资料审阅」审阅本中期期间业绩。
於联交所网站刊登资料
本中期业绩公告将在联交所(www.hkex.com.hk)及本公司(www.yat-sing.com.hk)网站刊登。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中期报告载有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资料,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并分别於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登。
承董事会命
日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戴剑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戴剑先生(主席)及戴加龙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欢先生、郭彪先生及宋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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