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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度業績公佈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EVERBRIGHTINTERNATIONALLIMITED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257) 二零一六年度业绩公布 财务摘要 登高望远 砥砺前行 收益为港币13,971,204,000元(二零一五年(重报):港币8,528,393,000元), 较去年增长64%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为港币5,051,261,000元 (二零一五年:港币3,754,449,000元),较去年增长35% 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港币2,784,863,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084,888,000元), 较去年增长34% 末期股息每股13.0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12.0港仙) 二零一六年度全年业绩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业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C1�C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报) 收益 4 13,971,204 8,528,393 直接成本及经营费用 (8,661,638) (4,625,701) 毛利 5,309,566 3,902,692 其他收益 5 464,916 350,743 其他收入及收益�u(亏损)净额 5 (39,775) 91,431 行政费用 (1,059,294) (768,400) 经营活动所得盈利 4,675,413 3,576,466 财务费用 6 (639,584) (451,759) 所占合营企业盈利及亏损 63,373 (6,046) 所占联营公司盈利及亏损 (479) 140 除税前盈利 7 4,098,723 3,118,801 所得税 8 (1,062,150) (783,275) 本年度盈利 3,036,573 2,335,526 应占部份: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2,784,863 2,084,888 非控股权益 251,710 250,638 3,036,573 2,335,526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10 �C基本及摊薄 62.12港仙 46.50港仙 �C2�C 综合全面损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盈利 3,036,573 2,335,526 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於其後期间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 其他全面收入�u(亏损): 待售投资�s 公允值变动 (190) 22,653 公允值变动之相关所得税影响 �C (4,135) 计入综合损益表之收益之重新分类调整 �C出售收益 �C (92,711) �C出售事项之相关所得税影响 �C 13,907 (190) (60,286) 汇兑差额: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922,087) (929,756) 本年度其他全面亏损(已扣除税项) (1,922,277) (990,042) 本年度全面收入总额 1,114,296 1,345,484 应占部份: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1,072,829 1,199,388 非控股权益 41,467 146,096 1,114,296 1,345,484 �C3�C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57,140 166,099 物业、厂房及设备 3,029,417 2,350,265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52,091 151,047 3,338,648 2,667,411 商誉 1,563,390 1,061,891 无形资产 5,686,374 3,357,187 合营企业权益 345,353 209,161 联营公司权益 228,047 239,306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 11 19,464,201 15,822,848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17,273 19,062 其他财务资产 33,332 24,800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2 6,494,188 5,696,894 递延税项资产 53,732 36,483 非流动资产总额 37,224,538 29,135,043 流动资产 存货 361,540 202,314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 11 1,569,027 1,546,505 融资租赁应收款项 526 531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2 3,337,241 3,060,436 可收回税项 1,259 4,831 已抵押银行存款 653,054 555,277 银行存款 43,964 164,6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340,579 5,953,481 流动资产总额 12,307,190 11,488,029 �C4�C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3 4,804,142 2,794,456 计息借贷 -有抵押 1,175,213 1,947,620 -无抵押 3,236,961 1,461,935 4,412,174 3,409,555 应付税项 97,474 119,295 流动负债总额 9,313,790 6,323,306 流动资产净额 2,993,400 5,164,72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40,217,938 34,299,766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13 93,610 43,365 计息借贷 -有抵押 9,311,894 7,088,502 -无抵押 7,891,581 5,322,609 17,203,475 12,411,111 递延税项负债 3,075,645 2,424,749 非流动负债总额 20,372,730 14,879,225 资产净额 19,845,208 19,420,541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7,405,414 7,405,414 储备 9,983,888 9,790,740 17,389,302 17,196,154 非控股权益 2,455,906 2,224,387 权益总额 19,845,208 19,420,541 �C5�C 附注: 1. 编制基准 此等财务报表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而编制。 编制财务报表时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及编制基准,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者贯彻一致,惟因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并於本年度财务报表首度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影响除外(进一步详情载於附注2)。财务报表乃以港币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价值均调整至最接近的千元数。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二零一六年度全年业绩初步公布所载有关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本公司於该等年度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惟有关财务资料均取自该等财务报表。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36条须予披露有关该等法定财务报表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本公司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之规定向公司注册处送呈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并将於适当时候送呈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发表报告。本公司之前任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就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发表报告。上述两个年度之核数师报告并无保留意见;亦无提述核数师在不作保留意见之情况下,强调有任何事宜须予注意;且并未载有香港公司条例第406(2)、407(2)或(3)条所指之声明。 �C6�C 2. 会计政策之变动及披露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之财务报表首次采纳下列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二零一一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之修订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方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 「披露主动性」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之修订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之修订(二零一一年)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多项修订 采纳上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此等财务报表构成重大财务影响。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任何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准则、诠释或修订。 3. 经营分部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按业务种类划分为多个分部并加以管理。按照公司内部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向本集团最高管理层呈报资料之一贯方式,本集团呈报了下列四个须予报告分部。本集团并无合并任何运营分部,以组成下列须予报告分部。 �C 环保能源项目建造及运营:此业务分部透过建造及运营垃圾发电厂、沼气发电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以赚取建造服务收益、运营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 �C 环保水务项目建造及运营:此业务分部透过建造、改造及运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处理厂、地表水 处理厂及污水源热泵项目,以赚取建造服务收益、运营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 �C 绿色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此业务分部透过建造及运营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工业固废和危废处理项 目、太阳能发电项目及风力发电项目,以赚取建造服务收益、运营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 �C 环境科技:此业务分部透过进行环保科技研发项目、提供环保相关技术服务、设计环保项目、制造及 销售环保项目设备,从中赚取收益。 �C7�C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就分部表现评估及分部间之资源分配而言,本集团之最高管理层按下列基准监察各个须予报告分部之业绩、资产及负债: 分部资产包括所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商誉、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权益、递延税项资产及流动资产,惟不包括於其他财务资产之投资、集团内公司间之应收款项及其他企业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各个个别分部之业务活动所产生之本期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及由各个分部直接管理之借贷,惟不包括集团内公司间之应付款项。 收益及开支乃参考须予报告分部所赚取之收益及所产生之开支或有关分部之资产所产生之折旧或摊销而分配至有关分部。然而,除报告分部间之设备销售及提供之技术服务外,某一分部向另一分部提供之协助(包括专业知识技术)并不计算在内。 用於报告分部盈利之表示方式为「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即「EBITDA」。为了得出EBITDA,本集团之盈利将就无明确归於任何分部之项目(例如�U董事及核数师酬金及其他总公司或企业行政成本)作进一步调整。 除获提供有关EBITDA之分部资料外,管理层亦获提供有关下列各项之分部资料:收益(包括集团内公司间之销售额及来自技术服务之收益)及各分部运营时所使用之非流动分部资产之折旧、摊销及增置。 年内,本集团因应其组织架构,重新界定旗下业务分部,以便管理集团策略方向。因此,原先列入「环保科技及工程管理」分部之若干附属公司之分部资料已重新分类至「环保能源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及「未分配总公司及企业收入、开支、资产及负债」,而原先列入「未分配总公司及企业收入、开支、资产及负债」之若干附属公司之分部资料已重新分类至「环保能源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环保水务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及「绿色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此外,监於「物业投资」分部对本集团业务运作之重要性日渐减弱,故此本集团把「物业投资」分部重新分类至「未分配总公司及企业收入、开支、资产及负债」。因此,分部比较资料亦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方式,而「物业投资」分部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贡献之收益港币6,138,000元已在综合损益表由收益项下重新分类至其他收益项下。 �C8�C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i)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而向本集团最高管理层提供之须予报告分部资料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环保能源项目 环保水务项目 绿色环保项目 建造及运营 建造及运营 建造及运营 环境科技 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报) (重报) (重报) (重报) 分部收益�s 来自外界客户收益 7,905,111 5,401,596 2,494,037 1,815,150 3,025,940 1,176,681 546,116 134,966 13,971,204 8,528,393 分部间收益 �C �C �C �C �C �C 867,519 554,420 867,519 554,420 须予报告之 分部收益 7,905,111 5,401,596 2,494,037 1,815,150 3,025,940 1,176,681 1,413,635 689,386 14,838,723 9,082,813 对账�s 抵销分部间收益 (867,519) (554,420) 来自本集团 外界客户之 须予报告 分部收益 13,971,204 8,528,393 �C9�C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i)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续)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环保能源项目 环保水务项目 绿色环保项目 建造及运营 建造及运营 建造及运营 环境科技 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报) (重报) (重报) (重报) 分部业绩: 须予报告分部盈利 (EBITDA) 3,299,687 2,670,199 843,973 795,955 1,020,204 436,460 416,554 170,606 5,580,418 4,073,220 抵销分部间盈利 (433,718) (253,956) 来自本集团外界 客户之须予报告 分部盈利 5,146,700 3,819,264 财务费用 (639,584) (451,759) 折旧及摊销 (包括未分配部份) (312,954) (183,889) 未分配总公司及 企业收入 18,981 17,647 未分配总公司及 企业开支 (114,420) (82,462) 综合除税前盈利 4,098,723 3,118,801 其他分部资料�s 折旧及摊销 58,148 26,753 101,275 71,827 131,509 72,901 17,728 8,110 308,660 179,591 年内增置物业、 厂房及设备以及 土地租赁预付款项 59,125 31,275 11,865 10,607 371,854 1,039,345 58,440 61,424 501,284 1,142,651 年内增置无形资产及预付 款项之非即期部份 1,108,593 89,738 988 609,392 1,535,093 327,552 24,147 12,957 2,668,821 1,039,639 年内增置其他应收 款项及按金及应收客户 合约工程款项总额之 非即期部份 5,691,340 4,488,836 1,773,307 2,639,613 553,427 251,435 - - 8,018,074 7,379,884 �C10�C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i) 分部业绩、资产及负债(续) 环保能源项目 环保水务项目 绿色环保项目 建造及运营 建造及运营 建造及运营 环境科技 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报) (重报) (重报) (重报) (重报) 须予报告之分部资产 24,526,890 18,617,663 13,851,356 13,694,024 7,414,046 5,464,048 1,225,995 667,388 47,018,287 38,443,123 非流动其他财务资产 33,332 24,800 未分配总公司及 企业资产 2,480,109 2,155,149 综合资产总额 49,531,728 40,623,072 须予报告之分部负债 10,871,253 7,408,760 6,662,303 6,403,135 3,266,397 1,923,952 681,433 494,921 21,481,386 16,230,768 未分配总公司及 企业负债 8,205,134 4,971,763 综合负债总额 29,686,520 21,202,531 �C11�C 3. 经营分部资料(续) (ii) 地区资料 下表载列有关(i)本集团来自外界客户之收益,(ii)本集团之投资物业、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赁款项及无形资产及(iii)本集团之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之非即期部份及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之非即期部份之所在地区。客户所在地区按服务提供地点划分。资产所在地区按资产实际所在地点(以投资物业、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土地租赁款项而言),以及涉及之业务之所在地点(以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无形资产及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而言)划分。 其他应收款项、 投资物业、物业、 按金及预付款项及 厂房及设备、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 来自外界客户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款项总额之 之收益 及无形资产 非即期部份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报) 香港(注册营业地点) �C �C 50,062 52,948 �C �C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其他地区 13,844,287 8,521,891 8,238,318 5,922,712 25,946,362 21,519,742 德国 5,995 6,502 43,814 48,938 �C �C 波兰 120,922 �C 692,828 �C 12,027 �C 总额 13,971,204 8,528,393 9,025,022 6,024,598 25,958,389 21,519,742 (iii) 主要客户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本集团最大客户之收益占本集团收益总额少於10%。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与一个中国当地政府机关进行交易,有关交易所产生之收益占本集团收益逾10%。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上述中国当地政府机关之收益为港币961,001,000元,有关收益来自「环保能源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及「绿色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 �C12�C 4. 收益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建造、环保能源项目运营(垃圾发电厂、沼气发电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保水务项目运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处理厂及污水源热泵项目)、绿色环保项目运营(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工业固废和危废处理项目、太阳能发电项目及风力发电项目)、环境科技(提供环保相关技术服务、设计环保项目,以及制造及销售环保项目设备)及投资控股。 收益包括建造服务收益、来自环保能源项目、环保水务项目及绿色环保项目之运营服务收益、财务收入、来自设备销售及环保项目设计服务之收益。年内已确认的各项主要收益类别的数额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报) 环保能源项目建造服务收益 5,779,429 3,715,228 环保水务项目建造服务收益 1,133,784 591,890 绿色环保项目建造服务收益 2,073,986 608,731 环保能源项目运营服务收益 1,117,978 880,281 环保水务项目运营服务收益 821,478 755,365 绿色环保项目运营服务收益 914,988 549,260 财务收入 1,583,445 1,292,672 设备销售及环保项目设计服务收益 546,116 134,966 13,971,204 8,528,39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来自中国当地政府机关之环保能源项目建造及运营服务收益、 环保水务项目建造及运营服务收益、绿色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服务收益及财务收入总额为港币12,996,599,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8,183,491,000元)。有关收益计入「环保能源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环保水务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及「绿色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分部(详见附注3)。 �C13�C 5. 其他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u(亏损)净额 其他收益、其他收入及收益�u(亏损)净额分析如下�s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报) 其他收益 租金收入 8,496 6,138 利息收入 46,439 51,977 股息收入 8 3,319 政府补助金* 36,045 49,314 增值税退税** 311,170 206,141 其他 62,758 33,854 464,916 350,743 其他收入及收益�u(亏损)净额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值变动: 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资格作为对冲之交易 (28,528) �C 出售上市证券之收益 �C 92,71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净额 (11,247) (1,280) (39,775) 91,431 425,141 442,174 *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获发放政府补助金港币36,045,000元(二零一五 年:港币49,314,000元),以补贴本集团若干中国及波兰的环保能源、环保水务及绿色环保项目。概无有关收取该等补助金之未达成条件或其他或然事项。目前不能保证本集团於日後将可继续获发该等补助金。 **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在中国之若干环保能源、环保水务及绿色环保运 营项目已获发放/将获发放增值税退税港币311,17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06,141,000元)。概无有关收取该等增值税退税之未达成条件及其他或然事项。目前不能保证本集团於日後将可继续获发该等增值税退税。 �C14�C 6.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贷款及其他贷款之利息 645,924 457,818 融资租赁之利息 561 �C 减:於在建工程资本化之利息支出* (6,901) (6,059) 639,584 451,759 *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借贷成本按介乎4.5%至4.9%(二零一五年:5.0%至5.5%) 之年利率进行资本化。 7. 除税前盈利 本集团之除税前盈利已扣除: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折旧 163,428 90,547 摊销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5,699 1,204 -无形资产* 143,827 92,138 研究及开发成本 54,180 28,719 经营租赁最低租赁费用 17,384 11,740 核数师酬金 -审核服务 4,040 7,827 -其他服务 480 2,682 雇员福利开支(不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 804,194 678,908 退休计划供款 88,838 69,294 893,032 748,202 汇兑净差额 72,742 58,945 赚取租金之投资物业之直接经营费用(包括维修及保养) 348 348 * 计入综合损益表「直接成本及经营费用」项下。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没收供款可用以扣减本集团在未来年度之退休计划供款(二零一五年:无)。 �C15�C 8. 所得税 由於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香港并无赚取任何应课税盈利,故此并无作出香港利得税拨备(二零一五年:无)。 中国业务之税项根据中国税务法律及法规,按应课税盈利以法定税率25%计算。年内,根据有关税务法律及法规,若干中国附属公司须按标准税率之50%缴纳税项或获所得税税项豁免。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期-其他国家: 本年度计提 306,673 270,916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u(过剩) (3,048) 2,221 递延 758,525 510,138 本年度税项开支总额 1,062,150 783,275 9. 股息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股息: 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7.5港仙(二零一五年:6.5港仙) 336,204 291,441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3.0港仙(二零一五年:12.0港仙) 582,753 538,045 918,957 829,486 年内已付股息�s 上一个财政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2.0港仙 (二零一五年:6.0港仙) 538,045 269,023 本年度建议分派之末期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方可作实。於报告期末後建议分派之末期股息并未在报告期末确认为负债。 10.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额乃按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本年度盈利港币 2,784,863,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2,084,888,000元)以及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约4,483,124,000股(二零一五年:4,483,712,000股)普通股计算。 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已发行具潜在摊薄影响之普通股。 �C16�C 11.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产生合约成本加上已确认盈利,减预期亏损 27,760,449 22,944,995 减:进度款项 (6,727,221) (5,575,642) 合约工程净额 21,033,228 17,369,353 代表: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 -非即期 19,464,201 15,822,848 -即期 1,569,027 1,546,505 21,033,228 17,369,353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中,分别包括应收非全资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款项港币207,589,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61,293,000元)及应收关联公司款项港币134,484,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57,685,000元)。 「应收客户合约工程款项总额」乃於建造-运营-转移(「BOT」)、建造-转移(「BT」)及部份建造-运营-拥有(「BOO」)安排下之建造服务收益或在转移-运营-转移(「TOT」)安排下之改造工程收益,其按年息率4.90%至7.83%(二零一五年:5.65%至7.83%)计算利息。在总额港币21,033,228,000元(二零一五年�U港币17,369,353,000元)中,其中港币15,502,312,000元(二零一五年�U港币13,496,518,000元)关乎已投入运营之BOT、TOT及BOO安排。有关BOT、TOT及BOO安排下之款项属未到期支付,并将以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之运营期收益支付。BT安排下之款项将根据合同所列明的相关还款时间表支付。 �C17�C 12.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收账款 1,377,070 1,237,155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8,454,359 7,520,175 9,831,429 8,757,330 减:非即期部份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6,494,188) (5,696,894) 即期部份 3,337,241 3,060,436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中包括应收账款,其於报告期末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 916,283 660,592 逾期不多於一个月 135,319 122,976 逾期超过一个月但不多於三个月 42,660 79,238 逾期超过三个月但不多於六个月 86,481 124,983 逾期超过六个月但不多於十二个月 137,214 174,260 逾期超过十二个月 59,113 75,106 逾期金额 460,787 576,563 1,377,070 1,237,155 �C18�C 12.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续) 按照发单日期(或收益确认日期,以较早者为准)计算,应收账款於报告期末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不多於一个月 693,316 486,326 超过一个月但不多於两个月 169,487 122,894 超过两个月但不多於四个月 146,414 159,994 超过四个月但不多於七个月 95,215 193,757 超过七个月但不多於十三个月 145,497 138,160 超过十三个月 127,141 136,024 1,377,070 1,237,155 应收账款由发单日期起计三十至九十日内到期。 本集团之「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中,包括应收账款港币1,377,07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237,155,000元),其中港币19,60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3,312,000元)及港币10,546,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8,628,000元)分别为应收非全资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款项及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应收账款为提供环保能源项目、环保水务项目及绿色环保项目运营服务所得收益。本集团之应收账款最近并无违约纪录。由於大部份债务人均为中国当地政府机关,根据过往经验,管理层认为无须就逾期欠款结余作出耗损拨备,因为信贷质素并无出现重大变化,而有关结余仍被视为可全数收回。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任何抵押品。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亦无确认任何耗损亏损(二零一五年:无)。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包括合共港币 6,568,288,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5,946,927,000元)之结余,其按年息率4.90%至7.83%(二零一五年:5.65%至7.83%)计算利息。该等款项关乎本集团之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其中港币195,407,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02,523,000元)及港币458,525,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89,322,000元)分别为应收非全资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款项及应收关联公司款项。有关款项尚未到期还款,并将以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之经营期收益支付。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亦无确认任何耗损亏损(二零一五年:无)。 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中,包括向当地政府机关作出有关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之垫款港币103,458,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5,882,000元),其中港币54,518,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5,882,000元)为无抵押、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息率计息,并将分期还款至二零一七年;另外港币48,940,000元(二零一五年:无)则为无抵押、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息率加10%计息,并将分期还款至二零二六年。 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中,包括应收本集团合营企业之应收账款港币153,574,000元(二零一五年�s无),其按提供予本集团客户之类似信贷条款予以偿还,以及提供予本集团合营企业作日常运营用途之垫款港币53,785,000元(二零一五年�s无),其为无抵押、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息率计息,并须予一年内偿还。 �C19�C 12.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续) 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中,包括向非全资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支付有关建造相关工程之预付款项港币33,504,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7,644,000元)。 上述结余之所有即期部份预期可於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开支。 13.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应付账款 3,419,072 1,618,057 其他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及 递延收入-政府补助金 1,450,152 1,219,764 4,869,224 2,837,821 衍生金融工具 -交叉货币掉期 28,528 �C 4,897,752 2,837,821 减:非即期部份 -其他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及 递延收入-政府补助金 (93,610) (43,365) 即期部份 4,804,142 2,794,456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中包括应付账款。按照发票日期计算,其於报告期末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不多於六个月 3,047,205 1,324,332 超过六个月 371,867 293,725 3,419,072 1,618,057 合共港币3,082,689,000元(二零一五年�s港币1,507,603,000元)之应付账款为在本集团BT、BOT及部份 BOO安排下之建造工程应付款项,其中港币1,117,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196,000元)为应付予非全资附属公司之非控股股东款项。建造工程应付款项属未到期支付。 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其他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及递延收入―政府补助金」中,包括应付本集团联营公司之其他应付款项港币1,555,000元(二零一五年�s无),其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交叉货币掉期将於二零一七年结算交收,届时,本集团将支付港币646,365,000元,并收取协定金额 75,000,000欧罗。 14. 比较金额 诚如附注3所载,若干比较金额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方式及披露规定。 �C20�C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关初步公布的工作范畴 初步公布所载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表、综合全面损益表及相关附注之数字已得到本集团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意,该等数字与本集团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金额一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就此所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工作准则或香港核证委聘准则所进行之核证委聘。因此,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就初步公布作出任何保证。 业务回顾与展望 经营业绩 二零一六年,世界经济仍然疲弱,低增长、低利率、低贸易和低均衡的态势依然是不少国家面对的挑战。英国脱欧、贸易保护主义思潮抬头、美元走强等多重政治经济因素增加了世界经济格局的不确定性。中国经过多年的经济结构调整,在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在经历一场跨世纪的发展和变革。 二零一六年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绿色发展依然是国家发展规划的重中之重。 中央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细化、更具针对性的环保政策,为绿色低碳经济带来了空前的发展良机。与此同时,国家亦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改革,国家环保部组建水、大气、土壤三大环境管理司局,以更好贯彻落实水、大气、土壤三个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以配合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长期目标。 �C21�C 二零一六年是本集团围绕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新一轮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本集团实施新的管理架构和四大业务板块齐头发展的第一年。回顾这一年,本集团各级管理层和广大员工登高望远,以坚实的步伐砥砺前行,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显着成效,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为下一阶段的发展创造了良好势头。 从业务发展看,本集团经过十三年的探索发展,在新一轮开局之年成功实现收益上百亿大关,率先成为中国环保产业年收益突破百亿的固废处理企业。二零一六年也成功开启了本集团工程建设的「大年」,年内建成完工及新开工项目均创历史之最。回顾年度内,本集团新开工建设项目39个,建成投运项目23个,项目建设工地一度多达62个,一批批国家和省级优质工程陆续诞生,一个个环保教育、环保科普、循环经济示范和工业旅游基地陆续建成。业务版图拓展至全国17个省及直辖市、80多个县市,并延伸至越南、波兰、德国等海外市场。主营业务领域也实现突破,年内拓展至海绵城市建设、流域治理、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新的业务领域。回顾年度内,本集团环保装备业务全面开启外销市场,自主研发的核心装备成功进入环保行业设备选型的第一梯队。 从市场拓展看,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内落实的新项目总量以及投资总额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共取得项目44个,总投资约人民币144亿元。过去一年,本集团国内业务持续发展,同时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分别取得越南芹苴垃圾发电项目(「芹苴项目」)和波兰Novagosp.zo.o.固废处理项目(「Novago项目」)。芹苴项目为本集团在海外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第一个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亦实现了本集团环保技术及核心装备的对外输出;Novago项目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波兰,确认环境与新能源等作为重点合作领域後,中国在该领域签署的开创性收购,也是目前中国在东中欧环保市场最大的一个收购项目,为本集团未来进一步开��欧洲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C22�C 从技术创新上看,环境科技通过多年的深耕细作,坚持走自主研发与产学研结合的道路,焚烧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方面在过去一年全面实现中国制造。首台750吨/日的炉排炉和烟气净化系统在江苏吴江垃圾发电项目(「吴江项目」)上正式投入运营,烟气排放指标全部优於设计指标,填补了国产大容量生活垃圾焚烧装备的空白。此外,本集团绿色环保业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通过短短几年的努力,从生物质直燃发电到热电联供,从危废安全填埋到多元处置,特别是率先在中国环保行业推出城乡一体化项目,整体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 从管理上看,本集团十分重视建立长效风险防范机制。於回顾年度内,全面实施更专业的环境、安全、健康及社会责任(「ESHS」)管理体系以及风险管理体系,促进本集团内涵式发展。 本集团将ESHS和风险管理体系作为强化管理的抓手,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实现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整体管理的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两大管理体系的实施以信息披露为导向,从源头上对风险进行精准控制和有效防范。随着两大体系全面深入的推进,有效促进本集团的内生性增长和内涵式发展,为本公司实现从国内向国际、从普通企业步入卓越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履行社会责任上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环保企业,本集团使命在前,责任在肩,通过一个个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为社会带来更多的青山绿水,为行业起到更多示范和引领。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按计划完成了环境信息披露「四步走」目标,实现了本集团旗下所有投运的垃圾发电项目率先在国内按小时均值披露烟气在线监测指标,也率先设置公众开放日,在信息透明化、公开化方面再次实现新的跨越,树立了环保行业新的标竿。一直以来,本集团各建设项目坚持「建精品、创品牌」的建设理念,各运营项目坚持「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天职,赢得了社会及市场的高度认可。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各环保项目共接待国内外各界人士参观考察超过69,500人。「眼见为实」,赢得了各界信任,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赞扬和肯定。 �C23�C 经过十三年的奋进发展,本集团跻身了国际垃圾发电行业的领先地位。这不仅仅是规模上的领先,在可持续发展上也居於全球认可的地位。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获纳入道琼斯可持续发展全球指数,成为该指数去年唯一一家上榜的中国大陆公司及香港上市公司。并且连续第三年被纳入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成份股,展现出本集团管理层对可持续发展的坚持,并在中国及香港同业中作出表率。本集团旗下非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光大水务」)於年内晋身MSCI明晟中国小型指数成分股。这些荣誉彰显了本集团在业绩表现、企业管治、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卓越成绩,获得投资界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与嘉许。 在巩固自身发展的同时,本集团亦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也成功涉足全球行业标准制定。 年内,本集团获联合国PPP中心邀请牵头联合国垃圾焚烧PPP标准编制,获哥伦比亚大学邀请共同推进世界银行垃圾发电标准制定,同时参与国家环保部、建设部、发改委、商务部组织编制环保技术及规范十多项。年内本集团更与浙江大学联合成功申请垃圾焚烧领域首个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这不仅有助於携手同业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亦极大增强了本集团在行业内及国际上的话语权,进一步彰显本集团的企业社会责任。 �C24�C 本集团积极参与支持全球各地环保公益活动,连续三年赞助全球大型环保运动「地球一小时」;与中国生态文明促进会、北京林业大学合作主办的「第四届百所高校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本集团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经营理念得到社会和公众的好评。年内,本集团获得中国最佳责任品牌奖、中国十佳绿色责任企业、亚洲卓越大奖、香港杰出企业、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榜首等等。 从经营业绩看,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内全面推进四大业务板块独立运作,成效斐然。无论收益、税前盈利、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都录得可喜的增长。本集团通过强化筹建项目管理,稳步推进工程项目,建造服务收益创历史新高。在运营项目方面,本集团继续开源节流,提升效益,运营服务收益持续增长。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录得综合收益为港币13,971,204,000元,较二零一五年之港币8,528,393,000元增加64%。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为港币5,051,261,000元,较二零一五年之港币3,754,449,000元增加35%。年内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为港币2,784,863,000元,较二零一五年之港币2,084,888,000元增加34%。剔除二零一五年出售上市证券之收益港币92,711,000元之影响,同比增加40%。二零一六年每股基本盈利为62.12港仙,较二零一五年之46.50港仙增加15.62港仙。本公司融资渠道畅通,资金充裕,手持现金持续增加,各项财务指标健康。 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内持续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资金实力,为集团新一轮的发展提供了多元化、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同时亦针对人民币汇率波动积极作好应对调节。二零一六年,本集团获得新贷款额度约港币180亿元,同时获得国家各类资金补助人民币2.3亿元。另外,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行」)签署「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国开行将於「十三五」规划期间,给予本集团总量达人民币200亿元的金融支持。充足的资金储备为本集团新一轮的发展准备了丰裕的粮草。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手持现金达港币7,037,597,000元,负债水平合理,财务状况健康。�C25�C 本集团继续为本公司股东(「股东」)创优增值,为回馈股东的支持及考虑本集团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向本公司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3.0港仙,全年股息每股20.5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18.5港仙)。 环保业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落实的环保项目213个,总投资约人民币532.12 亿元;已竣工项目130个,总投资约人民币256.81亿元;在建项目39个,总投资约人民币 144.62亿元;筹建中项目涉及总投资约人民币130.69亿元。 二零一六年工程项目共62个,涉及投资额约人民币193.78亿元。其中, 23个项目於回顾年 度内建成投运,包括5个垃圾发电项目、1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7个污水处理项目(其中4 个项目工程完工,尚未进入商业运营)、1个中水回用项目(工程完工,尚未进入商业运营)、 4个危废处置项目、5个生物质项目(建成完工并开始产生收益),涉及投资额约人民币49.16 亿元;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建项目39个(17个垃圾发电项目、1个餐厨垃圾 处理项目、5个污水处理项目、1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个河道治理项目、2个危废处置项 目、12个生物质项目),涉及总投资约人民币144.62亿元。 回顾年度内,环保能源、环保水务和绿色环保项目的收益为港币13,425,088,000 元,其中建 造服务收益港币8,987,199,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83%;运营服务收益港币2,854,444,000 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31%;财务收入港币1,583,445,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22%,各收 益的比重为:建造服务收益占67%,运营服务收益占21%,财务收入占12%。 �C26�C 二零一六年环保能源、环保水务和绿色环保项目之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重报) 环保能源 环保水务 绿色环保 环保能源 环保水务 绿色环保 项目 项目 项目 合计 项目 项目 项目 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益 -建造服务 5,779,429 1,133,784 2,073,986 8,987,199 3,715,228 591,890 608,731 4,915,849 -运营服务 1,117,978 821,478 914,988 2,854,444 880,281 755,365 549,260 2,184,906 -财务收入 1,007,704 538,775 36,966 1,583,445 806,087 467,895 18,690 1,292,672 7,905,111 2,494,037 3,025,940 13,425,088 5,401,596 1,815,150 1,176,681 8,393,427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 摊销前盈利 3,299,687 843,973 1,020,204 5,163,864 2,670,199 795,955 436,460 3,902,614 本集团一直以来坚持社会及经济双重效益并重,坚守环境与责任理念,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屡创历史之最。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内分别处理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9,007,000吨及98,000吨,农业废弃物728,000吨,提供绿色电力3,654,252,000千瓦时,可供3,045,000个家庭一年使用,相当於节约标煤1,462,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864,000吨;处理污水1,148,279,000 立方米,垃圾发电厂的渗滤液1,724,000立方米,COD减排293,000吨。自二零零五年首个环保项目运行以来,累计分别处理生活垃圾及危险废弃物37,167,000吨及451,000吨,农业废弃物2,450,000吨,提供绿色电力13,553,342,000千瓦时,可供11,294,000家庭一年使用,相当於节约标煤5,421,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459,000吨及减少生灵树木砍伐1,761,934,000株。处理污水5,811,828,000立方米,垃圾发电厂的渗滤液6,890,000立方米,COD减排2,028,000吨。 �C27�C 一、环境科技 一个创新型企业,不是常思既往,而是向往未来;不是照例守旧,而要永存志气、不断创新。 本集团在新一轮发展中,把创新、改革作为推进发展的抓手,通过科技不断创新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从传统企业发展向现代企业的转变。 二零一六年初,本集团通过重组科技管理团队,引进国内外技术人才,旨在深化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为建立本集团科研基地打好基础,进而成为其他业务板块稳步发展的强大助力。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先後收购江苏设计院、购置南京科技大楼、成立光大环境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全面合作、成立环境能源研究中心及积极开展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等。 全面调整环境科技组织架构,下设「焚烧技术」、「环境技术」、「电控技术」三个研究所和「信息管理」及「技术标准分析检测」两个中心,建立「一部三所两中心」的管理格局和「科技研发-设计谘询-装备制造」的科技主线,拉开了通过技术创新全面推动本集团新一轮发展的序幕。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收购江苏设计院以取得总承包资质,为本集团增加了以「轻资产」引领发展的模式。江苏设计院不仅完成了内部项目的可研报告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对外还承接多个项目设计及工程谘询,年内涉及合同总额约为人民币1,260万元。 装备制造方面,年内配合本集团在建项目的建设进度,完成了焚烧炉排生产供货18套、烟气 净化成套设备生产供货15套、渗滤液成套设备生产供货12套。本集团同时全面开启外销市 场,全年签署对外销售34台套成套设备的合同,合同总额约人民币5.81亿元。随着国家不 断推进「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推出鼓励高端装备制造的产业政策,本集团自主研发的核心装备已成功进入环保行业设备选型的第一梯队,「光大制造」在行业中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日益提升。 �C28�C 在技术研发和产学研方面,本集团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方式,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宽国际视野,提升技术水平。年内多项重点研发课题进展顺利,全年共获授权专利37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以及实用型专利27项。本集团将持续加大科技研发工作,以科技引领发展,为本集团扩阔业务领域及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环保能源 甲、环保能源 环保能源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和行业领先地位,并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信息透明、公开方面再次实现新的跨越,树立环保行业新的标竿。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60个垃圾发电项目、2个沼气发电项目、1个 污泥处理处置项目及2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269.33亿元。设计总规模为年 处理生活垃圾约18,596,750吨、年上网电量约5,788,110,000千瓦时、年处理污泥约18,250吨 及年处理餐厨垃圾约73,000吨。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共取得14个垃圾发电项目,总投资逾人民币64.45亿元,新增设计规模 日处理生活垃圾13,050吨,总日处理规模达到50,950吨,高踞行业领先地位。於国内市场新 取得的项目包括,江苏江阴垃圾发电项目(「江阴项目」)三期(1,000吨/日)、山东临沭垃 圾发电项目(500 吨/日)、山东莱阳垃圾发电项目(600 吨/日)、湖南湘乡垃圾发电项 目(500吨/日)、山东邹平垃圾发电项目(700吨/日)、山东费县垃圾发电项目 (600吨/日)、山东潍坊垃圾发电项目(「潍坊项目」)二期(500吨/日)、山东济南垃圾发 电扩建项目(750吨/日)、河南太康垃圾发电项目(700吨/日)、广东博罗垃圾发电项目二 期(350吨/日)、江苏无锡锡东垃圾发电项目委托运营(2,000吨/日)、江苏常州新北垃圾 发电项目二期(700 吨/日)及江苏苏州垃圾发电项目(「苏州项目」)拆旧建新项目 (3,750吨/日);并拓展了本集团第一个海外垃圾发电项目-芹苴项目(400吨/日)。 �C29�C 市场拓展的成绩有赖於已投运项目的稳定运营和达标排放。尤其是在邻避效应愈发显现的环境下,本集团深知提升项目运营透明度、尊重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对於提升公众对垃圾发电行业的理解、降低邻避效应的重要性,同时亦希望通过自我施压,不断提升项目的运营管理水平,因此本集团於二零一五年在业内率先推行运营垃圾发电项目排放标准及环境管理信息披露「四步走」工作计划。计划如期推进,在不到一年半时间内相继完成从公开环评批覆、到按月、按日直至按小时均值公布各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监测排放指标,在行业信息公开方面起到了示范和标竿作用。 运营管理方面,本集团所有环保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标准均全部达到行业最高水准,垃圾发电项目烟气排放指标全面执行欧盟2010标准,经处理後的渗滤液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各项目公司通过深入开展「四比活动」、「运营大比武」,优化维修计划,优化高耗能的渗滤液、引风机、循环泵、给水泵的管理,实现累计平均吨垃圾发电量的不断上升及综合厂用电率的持续下降。通过「一升一降」的内涵式增长,超额完成各项运营指标,给环保能源的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 项目建设方面,年内本集团共有5个垃圾发电项目及1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运营,包括 海南三亚垃圾发电项目(「三亚项目」)二期、湖南益阳垃圾发电项目(「益阳项目」)、吴江项目、山东滕州垃圾发电项目一期、江苏沛县垃圾发电项目一期及山东莱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其中,益阳项目为本集团在湖南省的首个投运的环保项目;而三亚项目二期在确保一期正常运行前提下安全施工并提前104天建成投运,再次创建设工期新典范。年内新开工项目15个,包括14个垃圾发电项目及1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包括浙江杭州垃圾发电项目、安徽马鞍山垃圾发电项目、山东莱芜垃圾发电项目、江阴项目三期、南京高淳垃圾发电项目、山东新泰垃圾发电项目、江苏宿迁垃圾发电项目二期、河南兰考垃圾发电项目、山东莒县垃圾发电项目、湖南永州垃圾发电项目、山东邹城垃圾发电项目、河南新郑垃圾发电项目、广东惠东垃圾发电项目、潍坊项目二期以及江苏宿迁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连同年内在建的江苏南京垃圾发电项目(「南京项目」)二期及山东平度垃圾发电项目,该批项目预计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陆续建成投运。 �C30�C 为确保以「高标准、高质量」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旗下各项目,本集团始终坚持以创建行业示范为己任,随着炉排、烟气净化、渗滤液处理第三代技术的成功应用,新建成的垃圾发电项目在标准及效益上均显着提升。吴江项目配置的750吨/日大型炉排炉是中国第一台完全实现「中国制造」的大型炉排炉,填补了国�b大容量生活垃圾焚烧装备的空白,同时开创了全国首个垃圾发电拆旧建新的新典范。 本集团各环保项目致力将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着力打造环保教育、环保科普、循环经济示范和工业旅游四个基地。回顾年度内,苏州项目获得国家级环保科普基地、潍坊项目获「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南京项目及浙江宁波垃圾发电项目获省级生活垃圾无害化AAA等级、江苏邳州垃圾发电项目获省级科普教育及工业旅游示范点、山东寿光垃圾发电项目获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三亚项目获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这一系列的荣誉不但是各界对本集团的肯定及认可,更多的是本集团自我加压的动力。 於回顾年度内,环保能源各项目合共处理生活垃圾 8,933,000吨、提供上网电量合共 2,473,110,000千瓦时,较二零一五年分别增加29%及31%。环保能源项目贡献除利息、税项、 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合共港币3,299,687,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24%。环保能源项目贡献集 团应占净盈利港币2,083,650,000元,较去年增加25%。盈利增加,主要由於年内多个工程项 目进行建设,录得建造服务收益以及工程成本节约,加上运营项目的总处理量持续上升,提升了运营服务收益。 �C31�C 二零一六年度环保能源项目之主要运营与财务资料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重报) 环保能源项目 垃圾处理量(吨) 8,933,000 6,928,000 上网电量(兆瓦时) 2,473,110 1,883,669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港币千元) 3,299,687 2,670,199 乙、环保产业园 本集团积极推动环保,与各地政府合作规划及建设环保�b业园,统筹规划当地各类型环保项目,采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充分利用园区内资源、共享基础设施、集约土地,实现固体废物综合循环利用,提高整体节能减排效益,便利政府与企业的集中管控,最终实现污染「零排放」,并将园区建设成现代化环保�b业园及环保教育示范基地。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11个环保产业园,包括江苏苏州市、常州市、 宿迁市、镇江新区、宜兴市、连云港徐圩新区、南京市、新沂市、山东潍坊市、江西赣州市以及河南兰考县。 �C32�C 三、环保水务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光大水务74.72%的权益。光大水务为新加坡证 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合共拥有70个污水处理项目、5个中水回用项目、1个海 绵城市建设项目、1个河道治理项目、2个污水源热泵项目及1个建成移交(BT)的地表水 项目,涉及总投资约人民币109.90亿元。设计规模为年污水处理量约1,538,475,000立方米、 年供中水29,784,000立方米及污水源热泵项目为312,000平方米面积提供供热制冷服务。 二零一六年,基於此前一系列收购整合以及年内的有机增长,光大水务深化以现有项目所在地为依托的市场开发模式,设立了鲁东、鲁西、江苏、辽宁四个管理中心,通过区域化管理模式,促进各区域资源整合与内部联动。此外,光大水务於回顾年度内涉足流域治理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新业务领域,推动业务稳步增长。业务收购後的整合工作如期推进,令收购项目的排放指标和处理标准均提升至更高水平。 光大水务於回顾年度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递交申请,拟於中国境内以一期或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公司债券(受限於证监会批准),以支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待获得监管机构批准并完成有关注册程序後,光大水务有望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为下一步的业务部署奠定良好基础。 市场拓展方面,光大水务於回顾年度内共取得12个新项目,新增日污水处理规模达485,000 立方米,总投资约人民币24.65 亿元,在污水处理市场的份额稳步提升。新项目包括:山东 章丘污水处理项目(第一厂)(50,000立方米/日)、山东章丘污水处理项目(第二厂)(40,000 立方米/日)、山东青岛污水处理项目(麦岛厂)升级改造项目(「麦岛升级改造项目」)、江苏新沂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新沂城市项目」)(70,000立方米/日)及提标改造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新沂经济开发区项目」)一期(10,000立方米/日)及扩建项目(10,000立方米/日)、山东莒县沭东污水处理项目(「沭东项目」)(20,000立方米/日)、江苏南京浦口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项目(「浦口项目」)一期(10,000立方米/日)及河南三门峡污水处理项目一期提标改造(「三门峡项目一期提标改造」)。此外,光大水务於多个新业务领域取得新项目,包括江苏镇江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镇江海绵城市项目」),涉及一�C33�C 系列生态修复工程及275,0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项目;及江苏南京涉水市政工程PPP项目 (「南京涉水市政项目」),涉及一系列河道治理工程及後续运营维护。镇江海绵城市项目是中国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水利部共同宣布的中央财政予以支持的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之一,而南京涉水市政项目亦是光大水务首个河道治理项目,标志着光大水务的业务发展模式进一步拓宽。 项目建设方面,回顾年度内,共有7个污水处理项目及1个中水项目建成完工,其中山东济 南污水处理项目(一厂)扩建项目、山东济南西客污水处理项目(四厂)二期、江苏吴中城南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及提标改造建成并投入运营;辽宁大连亮甲店污水处理项目一期建成完工;北京大兴区天堂河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及提标改造项目、辽宁普兰店污水处理项目一期扩建、三门峡项目一期提标改造建成完工,通水达标排放;江苏南京浦口中水一期建成完工并进入调试阶段。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建项目共7个,包括新沂城市项目提标改造、新沂经济开发区扩建项目、麦岛升级改造项目、沭东项目、浦口项目一期、镇江海绵城市项目及南京涉水市政项目。 回顾年度内,环保水务处理污水1,148,279,000立方米,较二零一五年增加28%。环保水务项 目贡献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合共港币843,973,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增加6%。 环保水务项目贡献集团应占净盈利为港币271,363,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减少15%。盈利下降 主要由於与美元挂�h的贷款因人民币兑美元贬值而录得汇兑损失港币48,710,000元(该贷款 已於二零一六年内全部归还),加上一项目因当地税局要求变更税金计算方法,而需确认额外税金(包括企业所得税及递延税)。 �C34�C 二零一六年环保水务项目之主要运营与财务资料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环保水务项目 污水处理量(千立方米) 1,148,279 899,163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港币千元) 843,973 795,955 四、绿色环保 绿色环保坚持以业务创新引领发展,整体业务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并高效率地完成分拆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在市场上做优、做大、做强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63个绿色环保项目,包括32个生物质项目、 22个危废处置项目、7个光伏发电项目及2个风电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39.56亿元,总设 计规模为年处理农业废弃物约6,199,8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约1,387,000吨,年处理危废约 439,000吨,年上网电量约4,677,806,000千瓦时,年供热量约1,613,700吨。 绿色环保致力在新兴领域进行探索和寻求突破,走内生发展的道路,打开板块的发展空间,在市场上异军突起,迅速赢得市场。本集团开创了城乡一体化的独特业务模式,而且是目前中国唯一一家采用此一体化业务模式的公司。该业务模式不但提升了环境服务产出,又可降低项目成本,从而增加项目的整体投资回报。截至二零一六年底,本集团就投运、在建及筹建项目的生物质总发电装机容量而言,於中国排名第四,危废处置设计处理能力位列中国第三,保持了运营高效率,实现规模效益。 �C35�C 二零一六年,本集团新拓展绿色环保项目17个,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包括9个生物质项目及 8个危废处置项目,涉及总投资约人民币45.69亿元。新增年处理农林秸秆规模约2,230,000 吨,年处理生活垃圾约146,000吨,年处理危废约228,000吨。包括:河南濮阳生物质热电联 供项目、天津蓟县生物质直燃项目、湖北沙洋生物质直燃项目、四川中江生物质及垃圾发电一体化项目(生物质)、河南夏邑生物质及垃圾发电一体化项目(生物质)、河南夏邑生物质及垃圾发电一体化项目(垃圾发电)、安徽裕安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安徽叶集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江西贵溪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安徽定远盐化工业园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江苏南京江南危废处置项目、江苏昆山危废焚烧项目、江苏新沂危废填埋项目、山东临沭危废处置项目、山东淄博危废焚烧项目二期、四川绵竹危废焚烧项目,以及江苏新沂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共有23个绿色环保项目在建设工程中,亦创下历史新高。其中9个於回 顾年度内建成完工,包括4个危废处置项目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营:江苏灌云危废填埋项目、 山东淄博危废焚烧项目一期、江苏滨海危废填埋项目、江苏新沂危废焚烧项目;5个生物质 项目建成完工,其中江苏宿城生物质供热项目已投入商业运营,江苏盱眙生物质热电联供项目、安徽怀远生物质直燃项目、安徽定远生物质直燃项目及安徽砀山生物质及垃圾发电一体化项目(垃圾发电)建成完工并开始产生收益。年内新开工的项目共14个,包括2个危废处置项目及12个生物质项目,预计将陆续於二零一七年及二零一八年建成投运,为绿色环保板块带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 �C36�C 回顾年度内,绿色环保各项目合共提供上网电量891,407,000千瓦时,较二零一五年增加74%。 绿色环保项目贡献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港币1,020,204,000元,较二零一五年上 升134%。绿色环保项目贡献集团应占净盈利港币660,522,000元,较二零一五年上升145%。 盈利上升主要由於建造服务收益及运营服务收益均较二零一五年大幅上升。 二零一六年绿色环保项目之主要运营与财务数据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重报) 绿色环保项目 垃圾处理量(吨) 74,000 �C 生物质原材料处理量(吨) 728,000 520,000 危废处理量(吨) 98,000 52,000 上网电量(兆瓦时) 891,407 511,382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港币千元) 1,020,204 436,460 �C37�C 业务展望 在全球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加剧,能源危机日益突显,气候变化形势日益复杂,世界各国都在推出绿色新政,寻求全球范围内的绿色合作,绿色发展热潮涌动。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四日,《巴黎协议》正式生效,为全球生态治理奠定了新的格局。本集团要实现从普通企业向卓越企业迈进,既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 在中国,「十三五」规划刚刚告别开局之年,环保和新能源政策密集出台,无疑为环保行业勾勒出一幅更加清晰、亟待实施的发展蓝图。二零一七年,本集团将坚守「企业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更应成为环境与责任的承担者」的企业核心价值,继续围绕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脚踏实地打好「三大战役」,推进「六大板块」发展。「三大战役」是指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一是「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二是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战略;三是沿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战略。「六大板块」即环境科技、环保能源、环保水务、绿色环保、装备制造及国际业务。 同时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措施,确保各项业务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稳步前行。凭藉自身技术和装备优势、先进的管理、与社区的和谐共存等综合实力,以人才、科技为引领,通过多种投资模式、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寻找业务发展的新商机,推动本集团在国内外市场的新一轮发展。 「科技引领发展」将成为本集团创新发展的主旋律,尤其是自主研发、技术引进、产学研结合等方面,都会在本集团新一轮的发展中大力推行,为其他业务板块的下一轮增长提供强大动力。环保能源将继续发挥自身的强大技术、市场、经验优势,巩固於国内市场的龙头地位,向海外市场寻求更多的发展良机。伴随着水环境治理政策频出,本集团亦将抓准时机,通过在技术和业务领域寻求突破,推动水务业务进一步实现增长。绿色环保亦将继续寻求创新突破和内生增长,推动业务快速增长,稳步推进分拆上市安排。 �C38�C 展望未来,中国乃至全球对环保事业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将不断加大,本集团将继续积极承担环保行业领军企业的责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继续打造和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为实现长远发展,本集团将深入挖掘企业内部的潜力及优势,紧抓行业及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推动业务模式创新,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举措,并通过企业化、市场化的管理和运营,帮助中国乃至全球各地解决环境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水平,为环境治理作出更大的贡献。 受惠於国家政策支持以及在国策扶持下环保行业的巨大发展空间,加上母公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的强大实力为坚实依托以及本集团的综合实力与资源,本公司管理层相信本集团定能在二零一七年扬帆再行,驶向新一轮发展的又一个辉煌。 财务状况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总资产约为港币49,531,728,000 元。净资产则为港 币19,845,208,000元,而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资产净值为港币3.879元,较二零一五年 底之每股净资产港币3.835元增加1%。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负债比率(以总 负债除以总资产计算所得)为60%,较二零一五年底之52%上升8个百分点。 财务资源 本集团对现金及财务管理采取审慎的原则,妥善管理风险及降低资金成本。营运资金基本来自内部现金流及往来银行提供之贷款。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现金结余约港币7,037,597,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底之港币6,673,412,000元增加港币364,185,000元。本集团大部分现金均为港币及人民币,约占89%。 �C39�C 负债状况 本集团致力提升银行贷款额度,储备资金配合环保业务的发展。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偿还贷款总额约为港币 21,615,649,000元,较二零一五年年底之港币15,820,666,000元增加港币5,794,983,000元。贷款包括有抵押之计息借贷港币10,487,107,000元及无抵押之计息借贷港币11,128,542,000 元。本集团的贷款主要以人民币为单位,占总数大约46%,其余则主要为美元、港币和欧罗。本集团的大部份贷款均为浮动利率。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融资额度为港币 33,514,000,000元,其中港币11,938,957,000元为尚未动用之额度,银行融资为一至十年期。 外汇风险 本公司之列账及功能货币均为港币。本集团投资於香港以外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存在外汇风险。一直以来,中国为本集团之主要业务所在地,占总投资及收益超过90%以上。本集团大部分资产、贷款及主要交易以人民币为单位,基本形成一种自然的对冲。通过合理匹配各种货币贷款,适量控制非本位币贷款,及采用合适的金融工具以密切管理外汇风险。 资产抵押 本集团若干银行融资以本集团服务特许经营权安排下之若干收益及应收款项、银行存款、物业、厂房及设备及预付土地租金作为抵押。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抵押资产及附属公司股权之账面净值总额约为港币22,795,276,000元。 �C40�C 承担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为建造合约而订约之采购承担为港币 4,393,106,000 元。 或有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曾为6家附属公司作出财务担保。董事会认为,有关 担保持有人不大可能根据上述担保向本公司作出申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在上述财务担保下之最高负债之余额为港币2,344,072,000元。 业务收购 於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以总代价约119,458,000欧罗或525,087,000波兰兹罗提(相等於约港 币1,022,102,000元)收购Novago项目的97.12%权益。Novago项目之主要业务涉及於波兰提 供固废处理服务。有关收购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完成。 内部管理 强化管理、风险控制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本集团一直奉行「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规范管理」的管理理念,并致力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文化。通过投资项目风险管理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管理委员会和预算审核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本集团对环保项目的投资、建造、运营实施了严格的要求,防范风险。 於回顾年度内,本集团每月均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视各在建及运营项目的情况。此外,本集团内部审计部执行审计工作,确保内部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本集团重点加强在建、筹建项目推进落实进度及合规合法手续办理,确保各项目合法建造及运营。於回顾年度,先後颁发了「项目筹建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及「项目建设开工管理办法」等,让新项目可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有条不紊地推进项目的实施。通过规范化管理让本集团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水平。 �C41�C 本集团继续将「安全稳定运营、达标排放」作为原则,在确保无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前提下,全面开展「比节支节流,比开源增效,比能耗下降,比成本降低」的四比活动,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及光伏发电项目的综合厂用电率,污水处理项目的单位运营成本均持续下降,提升了项目自身效益。 人力资源 本集团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管理,一向注重员工培训,深信发挥每个雇员的潜力对集团业务长远发展举足轻重。本集团继续通过自身培养、社会招聘、海外招聘、校园招聘等方式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於回顾年度内,本集团举行全系统ESHS、风险管理及财务培训,提升员工整体质素;为加快新员工的融入,举行了四次执行力拓展培训,参加人数超过1,100 人;参加的清华大学CEO班(第五期)的36位管理层及技术骨干顺利结业。为做好人才储备配合本集团的持续发展,本集团完善四大板块的後备管理人员库。通过竞聘及选拔活动,大大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让有能力、有理想的员工在适当的岗位有更大的成长和发挥空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雇用约5,700 名员工。雇员之薪酬乃根据资历、 经验、工作性质、表现以及市场情况计算厘定。除了奖励花红外,本集团亦提供其他福利予香港雇员,包括医疗保险及强积金计划。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内全面推进风险管理体系,并对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由於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战略和运营的特点,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与二零一五年面临主要风险保持一致,即人才管理、环境与社会责任、同业竞争、新业务投资开发风险、科技与创新、环保政策改变、商业模式改变。但由於有效的管控措施,各风险等级和影响程度处於下降趋势。 人才管理风险主要指由於本集团的业务发展迅速,对人才的需求迫切,也面对行业对环保专才的激烈竞争,因此存在着未能有效引进、挽留及培养人才以配合业务发展的风险。本集团�C42�C 於回顾年度内完成薪酬体系调整,优化薪酬架构以确保员工薪酬处於市场合理水平,并具有竞争力。完善本集团管理架构及人员编制,并不断充实高级管理层後备人才库。加强对员工的系统化培训,提升培训效益。 环境与社会责任风险主要指环保排放超标、安全事故、媒体失实或具误导性的报道等对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内持续公开各垃圾发电项目的环保排放数据,主动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通过组织项目参观及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对环保项目工艺技术的认识,以释除公众对项目的疑虑,并彰显本集团全面履行环境及社会责任的决心。建立ESHS体系及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相关的风险。 同业竞争风险指在业内对手的激烈竞争下,影响本集团的业务拓展能力及项目投资回报的风险。本集团通过持续优化工程设计、提升设备效能、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等方式,提高项目的整体质量及节约建设及运营成本。保持与政府的良好合作关系,争取获得条件良好的项目,从而提升盈利水平。参与制定垃圾发电行业标准,提高行业门槛,建立良性竞争环境。 新业务投资开发风险主要指未能有效开拓新业务类型及地域而影响本集团盈利能力的风险。 科技与创新风险主要指未能有效研发、引进新技术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而影响本集团盈利能力的风险。本集团於回顾年度内正式成立国际业务部,引入国际业务拓展人才,以加强对国外项目的开拓力度。本集团并成立国外投资项目专项小组,更全面地分析投资风险,制定风险缓解措施及後续跟进工作。前期引进的国外技术及研发成果,已逐步成功应用在项目上;而年内制定的研发课题计划,也充分围绕在本集团的生物质、城乡一体、危废处理等重点业务的项目拓展上。 �C43�C 环保政策改变风险及商业模式改变风险,分别指未能及时有效应对环保政策及商业模式的改变,而对集团业务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本集团一直密切关注环保政策及商业模式等外在因素的变动,对集团业务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定期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汇报及交流,制定相应措施、完善内控制度、进行适当培训,以及时有效应对各项外在转变及规避风险。 环境与社会管理 本集团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保障政策声明及国际认可的常规编修了一套环境与社会管理制度。该制度包含了具体程序以确保我们的活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符合法例限制。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全面推进ESHS体系,各下属公司均建立了标准操作流程和现场工作检查表,以此加强制度要求和运营实践的有效结合,实现对环境与社会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本集团项目的运营和环境表现严格参照相关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将周边社区的期望纳入考虑。适用於本集团项目的主要法规和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指引2010�u75�uEU及其相关附表�u修订(适用於环保能源项目),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适用於绿色环保中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适用於环保水务项目)等等。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没有因违反这些法律法规及环保标准而导致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记录。 为配合提升空气质素和节约自然资源的环境国策,本集团持续监测排放资料和资源运用效率,并将关键绩效指标发布在公司网站、项目外的液晶显示器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内。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本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实现按日披露前一日烟气线上监测指标日均值、渗滤液出水指标日检测值等关键环境资料,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本集团实现按小时均值公布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烟气排放指标,标志着本集团「四步走」工作计划已顺利完成。是次的环境信息公布在行业信息公开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不断提升及完善本集团的运行管理。 �C44�C 企业管治 本集团致力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相信良好企业管治对维持和提升本公司股东的信心日益重要,并以此为发展本集团业务及保障本公司股东利益之关键。本集团奉行「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规范管理」的管理理念,并透过制定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控、完善风险管理。本集团以公开及全面的态度适时披露资料,维持透明度及问责性,以提升公司价值。 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并目前下设六个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披露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在项目管理风险机制上,本集团设立风险管理评审委员会负责定期进行风险监督及评估,以提升相关的管理水平及审核投资项目。在项目技术风险管理机制上,本集团设立工程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在投资项目的技术方面作出评审。 在项目财务监控上,本集团坚持严格的项目预算管理,并特别成立预算审核管理委员会专职监控项目的工程预算。此外,本集团亦设立内部审计部进行内部审核以提升管理水平。 董事会已采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作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惟除下述以外:- (1) 当时董事会主席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七日举行之本公司股 东周年大会,因此构成偏离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E.1.2条,有关董事会主席应出席股东 周年大会的规定。 (2)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委任没有指定任期,因此构成偏离企业管治守则条文第A.4.1条, 要求所有非执行董事的委任应有指定任期。董事会认为现时的安排能够赋予本公司较大的灵活性以组织一个能够配合本集团需求的董事会班子。根据本公司的章程细则,遵照上市规则不时规定之董事轮值告退方式,以及尽管委任或聘任任何董事时订立了�C45�C 任何合约性或其他性质之条款,於每次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在任董事(或若其数目并非三之倍数,则为最接近之数目,惟不得少於三分之一)须轮值告退,惟每位董事(包括具有指定任期者)必须至少每三年退任一次。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现时全数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马绍援先生(担任主席)、范仁鹤先生、李国星先生及翟海涛先生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审阅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讨论及检讨内部监控及财务申报等事宜。有关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列於本公司的网站内。 於回顾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前任核数师)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现任核数师)审阅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团所采纳之会计原则及惯例、重要审计事项如重要的会计估计及判断领域,并就审核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及财务报告等事宜(包括分别审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进行讨论。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成立,现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鹤先生(担任主席)、独立非执行董事马绍援先生、财务总监黄锦骢先生、执行董事蔡曙光先生及副财务总监徐乃玲女士组成,其主要职责为监管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和负责审核管理层就全面风险识别、评估、缓解、监控程序的有效性。风险管理委员会设有书面的职权范围。 於回顾年度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本集团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二零一六年风险管理工作计划、各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汇报机制、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及风险因素,二零一七年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审阅本公司二零一六年八大主要风险分析报告等事宜。 �C46�C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现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翟海涛先生(担任主席)、行政总裁陈小平先生,以及另外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鹤先生、马绍援先生及李国星先生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向董事会就董事的委任提出建议,评估候选人的资格及能力,以确保所有提名均属公正和具透明度。 有关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列於本公司的网站内。 於回顾年度内,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变更及董事调任,检讨本公司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以及讨论和向董事会建议即将举行之二零一七年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退任董事之重选等事宜。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现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国星先生(担任主席)、董事会主席蔡允革先生以及另外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鹤先生、马绍援先生及翟海涛先生组成。有关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载列於本公司的网站内,该职权范围载列薪酬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获转授责任,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 於回顾年度内,薪酬委员会审议本公司国内附属公司及四个业务板块的董事及管理层之整体薪酬调整方案,以及本公司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披露委员会 披露委员会现时由行政总裁陈小平先生(担任主席)、总经理王天义先生、财务总监黄锦骢先生及公司秘书组成。董事会已授权披露委员会负责持续披露责任的日常执行工作以确保本公司遵守披露责任。披露委员会设有书面的职权范围。 於回顾年度内,没有召开披露委员会会议。 �C47�C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行政总裁陈小平先生(担任主席)、总经理王天义先生、财务总监黄锦骢先生、执行董事蔡曙光先生,以及胡延国先生、钱晓东先生及安雪松先生。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业务经营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集团年度工作目标及中期发展规划,为本集团日常业务活动决策中心,对於日常运营、管理、人事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定。管理委员会设有书面的职权范围。 於回顾年度内,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管理委员会审议及讨论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团新项目的投资方案、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各业务板块的考核、执行预算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等事宜。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集团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事宜的指引。经向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本公司所有董事均确认其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13.0港仙(二零一五年:每股12.0港仙),给予於二零一七年 六月五日(星期一)名列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待股东在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末期股息,股息支票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星期四)左右寄出。 截止过户日期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星期五)起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於此期间亦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之资格,股东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三号合和中心二十二楼。 �C48�C 本公司亦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一日(星期四)起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一)(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於此期间亦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取得建议派付之末期股息之资格,股东必须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一百八十三号合和中心二十二楼。 买卖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於回顾年度内,本公司以总代价港币7,949,990元於联交所回购本公司1,000,000股普通股。 作出股份回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股东利益。回购详情如下: 回购每股 回购每股 月份/年份 回购股份数目 最高价 最低价 总代价 港币元 港币元 港币元 二零一六年五月 1,000,000 7.99 7.78 7,949,990 全数回购股份 1,000,000 股普通股已於本年度内交付股票及注销。代价总额港币7,949,990元 在本公司之保留盈利中支付。 除上文所述外,於回顾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证券。 承董事会命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陈小平 行政总裁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C49�C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 (i)五名执行董事-蔡允革先生(主席)、陈小平先生 (行政总裁)、王天义先生、黄锦骢先生及蔡曙光先生;(ii) 一名非执行董事唐双宁先生;以 及(iii)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鹤先生、马绍援先生、李国星先生及翟海涛先生。 �C5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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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13 世茂房地产 0.57 60.56
00482 圣马丁国际 0.17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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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08 艾伯科技 0.06 42.22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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