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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902)
海外监管公告
关於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0B条而作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於2015年6月25日通过决议,
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滚动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即在前述授权期限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发行的处於有效存续期内的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公司已於近日完成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额为人民币30亿元,期限为180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利率为2.98%。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
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於置换公司本部银
行借款以及补充公司本部营运资金。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
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本期债券发行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及14A章的交易。
董事会命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杜大明
公司秘书
於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为:
曹培玺(执行董事) 李振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珺明(非执行董事) 岳 衡(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国跃(执行董事) 耿建新(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世棋(非执行董事) 夏 清(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 坚(非执行董事) 徐孟洲(独立非执行董事)
范夏夏(执行董事)
米大斌(非执行董事)
郭洪波(非执行董事)
朱又生(非执行董事)
李 松(非执行董事)
中国北京
2016年11月22日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
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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