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SynertoneCommunicationCorporation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1613)
主要及关连交易�C
进一步延长最後完成日期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二零一六年十
一月十五日、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及二
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之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
八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进一步收购。除另
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通函所述,倘进一步收购买卖协议之任何先决条件於二零一七年二
月二十八日(或进一步收购买卖协议订约各方(「订约各方」)可能书面
协定之较後日期)(「最後完成日期」)前,未获达成或未获豁免(倘适
用),则进一步收购买卖协议将会终结及终止。
由於该等卖方需要更多时间就买方於完成前对SF集团进行的尽职审查
的若干重要提问作出回答,订约各方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书面
协定延长最後完成日期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或订约各方可能书
面协定之较後日期)。除上述所披露者外,进一步收购买卖协议之所有
其他条款及条件仍保持不变并於各方面具有充分效力及有效。
承董事会命
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浙安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浙安先生及韩卫宁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林英鸿先生、王忱先生及李明绮女士。
主要及關連交易 - 進一步延長最後完成日期
0评论
协同通信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