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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SynertoneCommunicationCorporation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U1613)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所
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兹提述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
八日之通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
六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通告」)。除文义另有
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载於通告的所有决议案已以投票
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
特别大会的投票监票员。
股东特别大会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股份数目(%)
赞成 反对
1.批准、追认及确认进一步收购买卖协议(定 1,443,992,855 95,033,600
义见通函)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附注) (93.83%) (6.17%)
2.重选李明绮女士为本公司董事,并授权本 1,443,992,855 95,033,600
公司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93.83%) (6.17%)
附注:决议案全文载於通告。
由於大部份票数均赞成上述各项决议案,故全部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本公
司之普通决议案。
如通函所披露,Xiong Sylvia Wei女士及华恕女士为建议进一步收购的卖
方,分别持有129,6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3.87%)及27,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0.81%),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须就并已就有关
批准进一步收购买卖协议而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之第一项决议案放弃投
票表决。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348,800,000股股份。
因此,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赞成或
反对就批准进一步收购买卖协议提呈之第一项决议案的股份总数为
3,192,200,000股股份,以及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股东特
别大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就重选李明绮女士为董事提呈之第二项决议案的
股份总数为3,348,800,000股股份。除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股东须於股东
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表决,亦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并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仅投票反对该等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
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王浙安
香港,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浙安先生及韩卫宁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林英鸿先生、王忱先生及李明绮女士。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之投票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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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通信
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