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延迟寄发有关持续关连交易之通函
重订行政服务及管理服务分摊协议
兹提述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有关根据
重订行政服务及管理服务分摊协议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之公布(「该公布」)。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重订行政服务及管理服务分摊协
议之进一步详情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该通函」)将於二零一七年二月
二十八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然而,由於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及完善将载
於该通函内之资料,故董事会预期向股东寄发该通函之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七
年三月二十一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杜灿生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宋增彬先生(副主席)、李成伟先生(董事总经理)、马申先生
(副总裁)、劳景佑先生及杜灿生先生;非执行董事李成辉先生(主席)、郑慕智博士及李树贤先
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铸辉先生、金惠志先生、魏华生先生及杨丽琛女士组成。
延遲寄發有關持續關連交易之通函 - 重訂行政服務及管理服務分攤協議
0评论
天安
201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