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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公告 內幕消息及取消執行董事、財務總監及公司秘書的資格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b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ORKEYOPTICALINTERNATIONAL(CAYMAN)LTD. 精熙国际(开曼)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788) 更新公告 内幕消息 及 取消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的资格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 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发布的更新公告以及本公司二零一五年度报告。 本公告旨在向股东及有意投资者进一步提供有关本公司、永井先生及吴先生涉及的审裁处研讯程序的最新发展。 诚如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的更新公告所述,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本公司、永井先生及 吴先生均承认违反条例第XIVA部第307A条及/或307B条及/或307G条项下的必须披露规定。 审裁处已於今日上午宣布报告,并裁定(i)已发生违反披露规定事宜;及(ii)违反披露规定的人士为本公司、永井先生及吴先生。根据上述报告,审裁处已针对本公司、永井先生及吴先生发出以下相应命令: (a) 针对本公司:规管性罚款1,000,000港元、承担讼费及委任独立专业顾问; (b) 针对永井先生:规管性罚款1,000,000港元、为期18个月的取消资格令、责令彼须接受经证监会 核准的培训课程,以及承担讼费; (c) 针对吴先生:为期 15 个月的取消资格令、向香港会计师公会作出建议以针对彼采取纪律处分的 命令、责令彼须接受经证监会核准的培训课程,以及承担讼费。 本公司将随发生进一步发展时,遵照上市规则以及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另行作出公告。 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 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董事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发布的更新公告以及本公司二零一五年度报告。 本公告旨在向股东及有意投资者进一步提供有关本公司、永井先生及吴先生涉及的审裁处研讯程序的最新发展。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本公司、永井先生及吴先生均承认违反条例第XIVA部第307A条及/或307B 条及/或307G条项下的必须披露规定。 审裁处已於今日上午宣布报告,并裁定(i)已发生违反披露规定事宜;及(ii)违反披露规定的人士为本公司、永井先生及吴先生。根据上述报告,审裁处已针对本公司、永井先生及吴先生发出以下相应命令: (a) 针对本公司: (i) 规管性罚款1,000,000港元; (ii) 责令彼须承担证监会及政府的讼费,倘未能协定有关讼费及开支则须予以评定;及 (iii) 责令本公司委任经证监会核准的独立专业顾问,以核查本公司遵照条例第XIVA 部的程序或 就有关遵照条例第XIVA部的事宜向本公司提供建议。 (b) 针对永井先生: (i) 规管性罚款1,000,000港元; (ii) 责令彼承担证监会及政府的讼费,倘未能协定有关讼费及开支则须予以评定; (iii) 责令彼於18个月期间,未经原讼法庭许可,不得(1)担任或继续担任上市法团的董事、清盘人 或上市法团的财产或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人;或(2)以任何方式(无论直接或间接)关涉或参加上市法团的管理;及 (iv) 责令彼须接受经证监会核准的培训课程。 (c) 针对吴先生: (i) 责令彼於15个月期间,未经原讼法庭许可,不得(1)担任或继续担任上市法团的董事、清盘人 或上市法团的财产或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人;或(2)以任何方式(无论直接或间接)关涉或参加上市法团的管理; (ii) 责令彼须承担证监会及政府的讼费,倘未能协定有关讼费及开支则须予以评定; (iii) 建议香港会计师公会针对彼采取纪律处分的命令;及 (iv) 责令彼须接受经证监会核准的培训课程。 本公司目前正在采取措施以物色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的适当人选,并将於适当时候知会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 本公司将随发生进一步发展时,遵照上市规则以及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另行作出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释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精熙国际(开曼)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上市规则」 指 证券上市规则 「审裁处」 指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 「永井先生」 指 永井三知夫先生,本公司前任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吴先生」 指 吴子正先生,本公司前任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 「条例」 指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监会」 指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董事会命 精熙国际(开曼)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赖以仁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一位执行董事:赖以仁先生;两位非执行董事:廖国铭先生及吴淑品女士;以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江向才先生、周智明先生及王逸琦先生。 *仅供识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352 富阳 0.16 83.72
02211 大健康国际 0.07 51.06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2326 百灵达国际控股 0.01 40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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