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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engy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7)
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召开本公
司董事会(「董事会」)会议(「会议」)。
会议由边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议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
司章程》(「章程」)的规定。
议案:
董事会谨此宣布,经会议审议,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下列议案:
1.本公司拟首次公开发售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不多於15,000,000股
(「股份」,将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及以人民币进行买卖()「A股之拟发行」),
并於即将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有关议案,以供本公
司股东(「股东」)考虑及批准;
2.本公司拟就A股之拟发行修订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制订及实施企业管治规则,并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有
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批准;
3.本公司进行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其中涉及拟向天洁集团有限公司购入一项
物业(连同相关土地使用权)及若干配套设备,并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有关
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批准;及
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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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就第1、2及4项议案而言,各议案得九票赞成票,概无人士就有关议案投反对票
或放弃投票。
就第3项议案而言,边宇先生、边建光先生、章袁远先生及边姝女士须根据章程
放弃投票。因此,有关议案得五票赞成票,概无人士就有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
投票。
承董事会命
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边宇
董事会主席
中国浙江省诸暨市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边宇先生、边伟灿先生及边姝女士;非执行董事为边
建光先生、章袁远先生及朱红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谭汉珊女士、张炳先
生及姜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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