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SHUIINTERNATIONALHOLDINGS LIMITED
嘉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2)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
注1)
地址为
登记持有嘉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共(附
注2) 股,
兹委任(附
注3)
地址为
或(如其未克出席)大会主席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及投票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星期三)上午十
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23号海港城太子酒店3楼厦门厅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代
表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之名义依照下列指示就该等决议案投票或,如并无作出任何指示,则由本人╱吾等之代表
自行酌情投票。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代表委任表格所用的词汇与本公司发出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之通
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反对(附
普通决议案 赞成(附注4) 注4)
1. (a)批准、确认及追认嘉瑞集团有限公司与买方所订立日期为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之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注有「A」字样之股权转让协议副本已提呈股东特别大会,
据此,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创金美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本权益,代价为290.0百万港元)
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交易」);及
(b)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代表本公司签立所有文件、文据
及协议以及作出交易项下拟进行事项所附带、附属或相关
之一切行动或事宜。
月 日 签署(附
日期:二零一六年 注5)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阁下全名及地址。所有联名持有人之姓名必须列明。
2. 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数,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代表所有
以阁下名义登记之本公司股份。
3. 请用正楷填上代表(须为个人)之全名及地址。如无填上,则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之代表。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4. 重要提示:若阁下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之决议案之「赞成」栏内划上「」号;若阁下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
在有关之决议案之「反对」栏内划上「」号。如上述两栏内皆无划上「」号,阁下之代表有权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权。除召
开大会通告中所述决议案外,阁下之代表有权就於大会上正式提呈之其他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权。
5.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阁下或阁下之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属法团,则必须盖上公司印监或经由公司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
签署。
6. 如属股份联名登记持有人,则任何一名上述人士可亲身或委派代表在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投票,犹如本身为唯一有权投票的人士,
惟倘多於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股东名册内排名较先的有关联名登记持有人方可投票,而该人士投票後,
其他联名持有人概不得投票。
7. 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已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之副本,最迟须於本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召开前四十八小时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
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方为有效。
8. 阁下於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後,阁下届时仍可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於会上投票。倘股东於递交代表委任表格後
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则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为经已撤回。
9. 本表格的任何更改,均须由表格的签署人简签示可。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i) 本声明中所指的「个人资料」具有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中「个人资料」的涵义,包括阁下及阁
下之授权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ii)本代表委任表格中所提供的资料用作处理阁下於股东特别大会之委任代表人事宜及其指示。阁下是自愿向本公司提供个人资料。
若阁下未能提供足够资料,可能导致本公司无法处理阁下有关代表委任及其他指示。
(iii)本公司可就任何所说明的用途,将阁下的个人资料披露或转移给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及╱或其他公司或团体,
并将在适当期间保留该等个人资料作核实及纪录用途。
(iv)阁下有权根据《私隐条例》的条文查阅及╱或修改阁下的个人资料。任何该等查阅及╱或修改个人资料的要求均须以书面方式向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提出。
代表委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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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瑞国际
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