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
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ARE ECONOMY GROUP LIMITED
(共享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前称VitopGroup Limited天年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78)
更改公司名称、股份简称及公司网站
及
停止使用公司标志
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英文名称已由「Vitop Group Limited」更改为「Share
Economy Group Limited」,并已采纳中文名称「共享经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
司第二名称,以取代仅供识别用途而采纳之中文名称「天年集团有限公司」。
更改股份简称
股份於联交所买卖之英文股份简称将由「VITOP GROUP」更改为「SHARE ECON
GP」,而中文股份简称将由「天年集团」更改为「共享经济集团」,自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本公司於联交所之股份代号将维持不变。
更改公司网站
本公司网站将由「http://www.vitop.com.hk」更改为「http://www.seg.com.hk」,自二
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停止使用公司标志
本公司已停止使用其标志,自本公布日期起生效。
*仅供识别
– 1–
兹提述共享经济集团有限公司(前称Vitop Group Limited天年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十
四日之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更改本公司名称。除另有界定者
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欣然宣布,在股东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
票表决方式通过有关更改公司名称之特别决议案後,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已於二
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书,证明本公司之英文名称由「Vitop
Group Limited」更改为「Share Economy Group Limited」,并采纳中文名称「共享经济
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第二名称,自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发出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
称注册证明书,确认本公司之新名称「Share Economy Group Limited共享经济集团
有限公司」已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於香港办妥登记手续。
更改公司名称之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将不会影响股东之任何权利或对本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及其财务状况
构成影响。印有本公司旧有名称之所有现有已发行股票将继续为本公司证券合法
所有权之有效凭证,并将继续有效作买卖、结算、登记及交收之用。
因此,本公司将不会安排以现有股票免费换领印有本公司新名称之新股票。本公
司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发行之任何股份将以本公司新名称发出新股票。
更改股份简称
於更改公司名称生效後,股份於联交所买卖之英文股份简称将由「VITOP GROUP」
更改为「SHARE ECON GP」,而中文股份简称将由「天年集团」更改为「共享经济集
团」,自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本公司於联交所之股份
代号将仍为「1178」。
更改公司网站
本公司网站将由「http://www.vitop.com.hk」更改为「http://www.seg.com.hk」,自二零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 2–
停止使用公司标志
本公司已停止使用其标志,自本公布日期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共享经济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许志峰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许志峰先生、刘敏先生、周国华先生及
叶德贤先生;非执行董事陈信义先生及周雨龙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汝佳
先生、黄达仁先生及诸燕舟女士。
– 3–
下一篇> 3070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