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Z-ObeeHoldingsLimited
融达控股有限公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号:948)
(新加坡股份代号:D5N)
上市(覆核)委员会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举行覆核聆讯之决定
兹提述融达控股有限公司(已委任临时清盘人)(「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
十一月一日有关就本公司经修订建议覆核聆讯之公布(「该公布」)。除另外说
明外,本公布中所用术语与该公布中术语具相同含义。
根据该公布,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向联交所递交一份正式请求,请求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该裁定,而覆核聆讯原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举行,覆核聆讯其後延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举行。
本公司欣然宣布,上市(覆核)委员会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举行覆核聆讯後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来函通知本公司,表示有条件暂停取消本公司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该决定」)。该决定旨在给予本公司於该决定日期後三个月内提供经修订建议中所述之所有相关资料的机会,以证明其复牌可获联交所信纳。
本公司正与各专业人士密切合作,以制定一份经修订建议,并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布,使股东及投资者获悉最新进展。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时三十七分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一直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代表
融达控股有限公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DonaldEdwardOsborn
庄日杰
及
苏文俊
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
作为代理人无需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赖辉先生、阳剑慧女士及陈玲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金涛先生及曾宪芬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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