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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beeHoldingsLimited
融达控股有限公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香港股份代号:948)
(新加坡股份代号:D5N)
进一步押後清盘呈请的聆讯
及
委任百慕达临时清盘人
兹提述融达控股有限公司*(已委任临时清盘人)(「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二零一四年七月二日、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有关清盘呈请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有关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 DonaldEdwardOsborn先生、庄日杰先生及苏文俊先生委任为本公司及沛晖有限公司的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之公布(「公布」)。除另外说明,此公布中所用术语与之前所发公布中术语具相同含义。
於香港高等法院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举行的聆讯上,夏利士法官颁令清盘呈请的聆讯将进一步押後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本公司由其董事会代为行事,向百慕达高等法院
(「百慕达法院」)申请(「该申请」)委任本公司的百慕达共同临时清盘人(「共同临时清盘人」)。
百慕达法院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接获该申请後,於当日颁令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之 DonaldEdwardOsborn先生、庄日杰先生及苏文俊先生为本公司的共同临时清盘人。
本公司仍在竭力为所有债权人及持股人争取可能的最佳结果。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由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时三十七分起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一直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代表董事会
融达控股有限公司*
(已委任临时清盘人)
DonaldEdwardOsborn
庄日杰
及
苏文俊
共同及各别临时清盘人
作为代理人无需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赖辉先生、阳剑慧女士及陈玲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金涛先生及曾宪芬先生。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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