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ingbaoGoldCompanyLtd.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30)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归属於本公司股东的净亏损预期较二零一五年同期录得显着跌幅。本集团净亏损预期显着减少主要是由於(1)黄金,铜等产品价格较二零一五年同 期上升;及(2)采购按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以及物业,厂房和设备的减值较二零一五年同期显着减少。
本正面盈利预告公布仅以本集团之末经审核管理帐目及现有资料进行初步审阅为依据,该等帐目并
未经本公司之核数师审核确认或审阅。本集团截止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业绩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公告,而相关二零一六年年报将於其後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陈建正
中国河南,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由五位执行董事陈建正先生、王清贵先生、周星女士、赵昆先生及邢江泽先生;一位非执行董事石玉臣先生以及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杨东升先生、韩秦春先生、王继恒先生及汪光华先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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