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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AUTOMOBILEGROUPCO.,LTD.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2238)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出。
随附之文件乃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页登载之《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决议公告》,仅供参阅。承董事会命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曾庆洪
董事长
中国广州,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曾庆洪、袁仲荣、冯兴亚、卢飒和吴松,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姚一鸣、陈茂善、李平一和丁宏祥,以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付于武、蓝海林、李舫金、梁年昌和王苏生。
A股简称:广汽集团 A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6-096
H股简称:广汽集团 H股代码:02238
债券简称:12广汽01/02/03 债券代码:122242、122243、122352
广汽转债、广汽转股 113009、191009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35次
会议(“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4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曾庆洪、冯兴亚职务任免的议案》,同意根据工作需要,选举曾庆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不再任公司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任职务;选举冯兴亚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任,其不再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董事长及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众诚保险发起设立众诚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方案的议案》,同意调整众诚保险发起设立众诚人寿保险公司项目方案,调整后项目总投资20亿元保持不变,众诚保险出资比例由20%调整为35%,调整后众诚保险按35%股权比例出资7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广汽资本有限公司按5%股权比例出资1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2日
简历:
冯兴亚: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执行委员会主任。兼任广汽菲克董事长、众诚保险董事长、广爱保险董事长、广汽菲克销售公司董事长、大圣科技董事长、同方物流副董事长以及广汽丰田董事、广汽乘用车董事。
2004年起在本集团任职,先后任广汽丰田销售部副部长、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
理、董事,广汽三菱董事;2008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25日起任
本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6月至2004年12月曾任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的副总
经理。1988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并于2001年4月取得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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