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HUN TAK HOLDINGS LIMITED
信德集团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2)
网址:http://www.shuntakgroup.com
延迟寄发有关
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之通函及
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兹提述信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转让(根据上市规则,其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须予披露及关连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须予披露及关连公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提供以下最新情况:本公司已委任创越融资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
顾问,就该协议(包括建议转让、支付成比例代价及可能撤销)及特别授权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创越融资有限公司为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可从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
–1–
如须予披露及关连公告所载,一份载有(其中包 括 )( i )该协议(包括建议转让、支付
成比例代价及可能撤销)及 特别授权之进一步资料;(ii)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推荐建
议;(iii)独立财务顾问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之推荐建议及意见;及(iv)
股东大会通告之通函连同代表委任表格,预期将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或之
前寄发予股东。
董事会谨此宣布,由於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内之若干资料,故预期通函将会延迟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当日或之前寄发。
承董事会命
信德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曾美珠
香港,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何鸿燊博士、何超琼女士、何超凤女士、何超蕸女士、岑康权先
生及尹颢璠先生;非执行董事为莫何婉颖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何厚锵先生、何柱国先生、吴
志文先生及叶家祺先生。
–2–
延遲寄發有關 須予披露及關連交易之通函及 委任獨立財務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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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德集团
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