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盈利预喜
本公告乃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仅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目前可得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有资料所作的评估,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的权益拥有人应占盈利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不低於150%的增长。
董事会认为,预期中的权益拥有人应占盈利增长主要由於以下因素:(i)保持传统ERP业务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云服务业务收入实现大幅增长;(ii)2016年7月28日终止关於前海百递及云之家之合约安排及出售上海金蝶医疗全部股权所录得收益。
本公司仍在落实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业绩过程中。本公告所载的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现时可得数据及资料之估计,且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完毕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本集团之经审核全年业绩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公布。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须谨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徐少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
截至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徐少春先生(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林波先生(首席财务官);非执行董事董明珠女士及张晨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GaryClarkBiddle先生、吴澄先生及刘家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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