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财务概要
财务摘要
公司简介
项目位置图
董事长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投资者关系工作报告
董事简介
企业管治报告
2
3
4
6
16
24
59
62
64
董事会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合并利润表
合并全面收益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权益变动表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及投资者关系资料
75
83
89
90
91
93
94
96
180
目录
北二环高速-太和立交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
五年财务概要
利润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四年 二○一三年 二○一二年
业务收入 2,519,003 2,226,023 1,858,706 1,753,084 1,485,211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
前盈利(「除利息、税项、
折旧及摊销前盈利」)1
2,356,181 2,037,563 1,670,146 1,687,068 1,406,065
除所得税前盈利 1,520,564 869,932 1,014,240 953,645 806,245
年度盈利 1,166,477 653,022 777,730 692,991 557,728
应占盈利:
本公司股东 918,817 532,086 609,370 554,419 426,915
非控股权益 247,660 120,936 168,360 138,572 130,813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的每股基本盈利
人民币
0.5491元
人民币
0.3180元
人民币
0.3642元
人民币
0.3314元
人民币
0.2552元
每股股息 人民币
0.2885元
人民币
0.2296元
人民币
0.222元
人民币
0.206元
人民币
0.163元
资产负债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四年 二○一三年 二○一二年
总资产 22,568,556 23,419,273 17,509,960 18,225,968 18,710,701
总负债 11,264,254 12,590,180 7,065,391 7,947,642 8,626,339
总权益 11,304,302 10,829,093 10,444,569 10,278,326 10,084,362
应占权益:
本公司股东 9,081,958 8,571,746 8,527,595 8,275,767 8,094,466
非控股权益 2,222,344 2,257,347 1,916,974 2,002,559 1,989,896
本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5.43元人民币5.12元人民币5.10元人民币4.95元人民币4.84元
财务比率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四年 二○一三年 二○一二年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回报率 10.12% 6.21% 7.15% 6.70% 5.27%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
利息保障倍数 5.8倍 5.8倍 5.6倍 4.5倍 4.1倍
资本借贷比率2
40.0% 43.9% 27.6% 29.4% 35.1%
总负债�u总资产比率3
49.9% 53.8% 40.4% 43.6% 46.1%
1: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包括来自联营公司和合营企业盈利,但不包括非现金收益及损失。
2: 债务净额÷总资本
3: 总负债÷总资产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
财务摘要
二○一六年业绩摘要
13.2%
业务收入
人民币25.19 亿元
营运盈利
人民币15.94 亿元
3.6%
每股盈利
人民币0.5491 元
16.1%
毛利
人民币16.84 亿元
74.8%
除所得税前盈利
人民币15.21 亿元
总资产
人民币226 亿元
1.7
百分点
毛利率*
66.9%
本公司股东
应占盈利
人民币9.19 亿元
6.0%
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5.43 元
42.2% 72.7%
72.7%
* 毛利率=毛利�u业务收入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
公司简介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一直从事投资、经营及管理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广东省及其他经济发展高增长省份的高速公路及桥梁。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是隶属广州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企业。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投资及经营的收费公路及桥梁项目合共十二个:包括位於广东省内的广州市北
二环高速公路(「广州北二环高速」)、广州市西二环高速公路(「广州西二环高速」)、广州市北环高速公路(「广州北环高
速」)、广东虎门大桥(「虎门大桥」)、汕头海湾大桥和清连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和桥梁;还包括位於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苍
郁高速公路(「广西苍郁高速」);天津市津保高速公路;湖北省汉孝高速公路;湖南省长株高速公路;河南省尉许高速公
路和湖北省随岳南高速公路。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控股项目应占权益收费里程约为281.1公里(总收费里程约为337.1公里),本集团
联营公司和合营企业的应占权益收费里程约为77.3公里,高速公路和桥梁的应占权益收费里程约为358.4公里。
随岳南高速公路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
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 / 桥
公众人士
广州北二环高速公路 / 60%
广西苍郁高速公路 / 100%
天津津保高速公路 / 60%(1)
湖北汉孝高速公路 / 100%
湖南长株高速公路 / 100%
河南尉许高速公路 / 100%
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 / 70%
100%
60.65% 39.35%
广州北环高速公路 / 24.3%
虎门大桥 / 27.78%(1)
汕头海湾大桥 / 30%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 / 35%
清连高速公路 / 23.63%
(1) 本集团於虎门大桥及津保高速的收益分配比例详见
第26页「业务回顾」的附注说明。
附属公司
联营公司和合营企业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
GUANGZHOU YUE XIU HOLDINGS LIMITED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
项目位置图
湖北
广西
广东
湖南
河南
天津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
地点 项目名称
广东
东莞市 虎门大桥
广州市 北二环高速
广州市 北环高速
广州市 西二环高速
清远市 清连高速
汕头市 汕头海湾大桥
广西
梧州市 苍郁高速
天津
天津市 津保高速
湖北
武汉市 汉孝高速
武汉市 随岳南高速
湖南
长沙市 长株高速
河南
许昌市 尉许高速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8
项目位置图
虎门大桥
收费里程约15.8公里,六线行车道之高速公路悬索桥,连接广州市番
禺区和东莞市,两端连接广深高速及广珠东线高速。 1
广州北二环高速公路
收费里程约42.5公里,六线行车道,设有十座互通立交,沿途与广州
西二环高速、广清高速、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华南快速干线、广
河高速、广惠高速、广深高速和东二环高速,以及105、106、324国
道和114省道等干线相接。
2
广州北环高速公路
收费里程约22.0公里,六线行车道,位於广州市区,是广州环城高
速、沈海高速广州支线和国道福昆线的一部份,与广深高速、广佛高
速相接。
3
清连高速公路
位於广东省西北部,是连接广东和湖南两省的一条重要通道,四线行
车道、收费里程约215.2公里。 4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
收费里程约42.1公里,六线行车道,与广州北二环高速、广清高速、
西二环高速南段、广三高速相接。 5
汕头海湾大桥
位於汕头港东部出入口处,南接深汕高速公路,横跨汕头港黄沙湾主
航道,与汕汾高速公路相接,六线行车道,收费里程约6.5公里。 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9
广东省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0
项目位置图
7
苍郁高速公路
位於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境内,连接广西苍梧县和广东郁南
县,也是广昆高速(G80)的组成部分,收费里程约23.3公里,四线行
车道。
广西壮族自治区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1
天津市
8
津保高速公路
位於天津西部与河北省交界处,与津保高速(河北段)、京沪高速及天
津外环线等相接,收费里程约23.9公里,四线行车道。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2
项目位置图
9
10
9
10
湖北省
汉孝高速公路
起於武汉市黄陂区,止於孝感市孝南区,收费里程约38.5公里,四线
行车道。与武汉市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武汉绕城高速、岱黄高速
和孝襄高速相接。
随岳南高速公路
起於汉宜高速公路珠玑枢纽互通,止於荆岳长江公路大桥北岸,是湖
北中部地区与河南、湖南等地区之间客货运输的重要高速通道,收费
里程约98.1公里,四线行车道。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3
11
长株高速公路
起於长沙市长沙县黄花村,止於株洲电机厂西北,收费里程约46.5公
里,四线行车道。与长沙绕城高速、长浏高速、机场高速、沪昆高速
相接。
湖南省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4
项目位置图
12
尉许高速公路
尉许高速是兰南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河南省内连接京港澳高速
(G4)、大广高速(G45)、宁洛高速(G36)及连霍高速(G30)的重要连接
线,收费里程约64.3公里,六线行车道。
河南省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5
北环高速公路
苍郁高速公路
尉许高速公路
董事长
报告
北环高速公路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8
董事长报告
本
人谨代表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连
同其附属公司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
朱春秀先生
主席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9
经营业绩与派息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报告年度」)内,本集团业务收入录得人民币25.19亿元,同比增长13.2%。
其中路费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4%至人民币25.12亿元,再创历史新高。股东应占盈利为人民币9.188亿元,同比增长
72.7%。
董事会建议派发二○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连同已派发之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报告年度内的股息总额为每
股0.33港元,相当於每股人民币0.288457元,全年派息率相当於52.5%(二○一五年:72.2%)。
年度回顾
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环境
回顾二○一六年,世界经济仍处於後危机时代的深度调整阶段,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组织等机
构不断下调增长预期。
在全球经济持续低速增长的总体背景下。发达经济体增长依然分化,美、英经济复苏相对较快,而欧、日等发达经
济体复苏依然低迷;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增速逐步企稳,但诸如经济结构单一、财政赤字偏高等结构性问题依
然存在。
在全球经济维持低速增长之际,诸如英国六月公投脱欧等「黑天鹅」事件对市场造成冲击。除此以外,民粹主义、贸
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地缘政治冲突等其他风险事件也给全球经济的前景增添了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面对缓慢复苏及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中央政府依然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适应和
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运行
保持在合理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GDP同比增长6.7%至人民币74.41万亿元,该增
速符合经济「新常态」的总体特徵,实现了「十三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0
董事长报告
清连高速公路
报告年度内,收费公路行业政策环境保持平稳的态势,为本集团的业务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虽然重大节假日小
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绿色通道」免费政策继续执行,但相关规则、执行力度无进一步深化的趋势。此外,政府相
关部门仍在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并按中央政府的要求「坚持完善调整收费公路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车辆
通行费标准,并在2017年底前完成」。
业务发展
报告年度内,国内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交通运输经济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在此背景下,本集团辖下项目总体保持良
好的增长态势,尽管陕西西临高速之经营期已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结束,并移交当地政府,但包括广州北二环
高速、湖南长株高速等在内的现有项目之通行费收入持续录得双位数增长,为主营业务注入强劲增长动力。
报告年度内,人民币汇率持续承压,而美国联邦储备局亦在十二月启动近十年来的第二次加息,联邦公开市场委
员会(FOMC)表明2017年进入加息轨道,美元进一步走强,国际资本进一步撤离新兴市场及发展中国家。为此,
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一是把握市场窗口,成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熊猫债」)共计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
率在3%左右,并将筹集的资金用於提前偿还境内、外的银行借款(包含港元、美元及人民币),二是通过金融衍生
工具CCS将所持有的欧元中期票据进行汇率对冲。通过以上的措施,本集团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
构,降低了综合财务成本,并有效管理了人民币汇率承压所带来的风险。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1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於八月一日完成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广西梧州港码头51%股权的交易,进一步回收现金资源,
并增厚报告年度内的盈利水平;此外,为提高现金资产的回报率,本集团於十二月宣布,其已与广州越秀金融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金控」)订立一份认购协议,以投资人民币3.4亿元认购越秀金控增发的新A股(「认购事
项」),预计占其扩大後股本的0.85%。本集团看好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前景,同时考虑到越秀金控所具备的增长潜
力,预计该交易可促使本集团分享其持续增长带来的益处。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的若干条件达成後方告完成。於
本报告日期,认购事项仍在处理中,尚未完成。具体详情可参考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发布的公告。
前景与展望
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前景
IMF在其於二○一六年十月四日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中,预计二○一七年全球经济增长率为3.4%。从中期来
看,IMF预计发达经济体将延续低增长路径,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将加速增长。IMF同时强调,後金融危机以
来,全球经济在复苏道路上的各类不确定性值得关注,为支持短期内的增长,发达经济体应保持宽松的货币政策,
但也需清晰地看到货币政策本身无法彻底解决由生产效率放缓和老龄化引起的问题。此外,民粹主义、贸易保护主
义的抬头、反全球化的情绪升温、地缘政治冲突等,是值得警惕的风险。如何持续推动改革创新,政策协调,增强
中长期增长潜力,仍是世界各国需要认真面对的问题。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2
董事长报告
中国经济正处於「新常态」时期,预期增长速度更趋於平稳、增长动力更加多元化。经济结构变化仍有巨大潜力,工
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尚未完成,消费结构、生产结构升级前景可期。改革深化所推动的市场化、国
际化蕴含的红利仍然巨大。尽管外部环境存在一系列不确定性和风险点,但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趋势预期不会改
变,经济增长将依然保持平稳。
公路运输受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影响,但其需求具有相对刚性的特点。在社会汽车保有量持续双位数增长、居民消
费增加、旅游业快速发展、因电子商务兴起而催生物流业飞速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等因素带动下,公路运输需
求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高速公路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按
照中央政府的规划,全国高速公路里程至「十三五」末将达到15万公里,通过加强、完善高速公路网络的建设,从
而更好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三大战略,并服务於新型城镇化,实现城市群之间、城市
群内部的互联互通。基於上述因素,本集团依然看好行业的发展前景。
发展策略展望
基建设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集团专注的交通基建投资、运营商,在收费高速公路�u
桥梁行业的运营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将继续凭藉诸如低成本融资能力等优势,积极把握行业的投资机遇。区
域策略上,本集团依旧重点关注受益於「新十年(2016-2025)中部崛起规划」支持、东部沿海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转
移带来发展机遇的中部人口劳动力大省,择机并购优质高速公路项目。并购的过程中,本集团会重视信用评级的维
护,充分考虑及评估并购及业务运营对评级指标的影响。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望
於2017年底前完成修订,本集团除了密切关注其动向外,也积极推进成熟项目实施改扩建的可行性研究。
近年来,本集团通过处置普通公路、广西梧州港码头等资产,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组合。管理层将会持续检视并推进
优化整体资产组合的方案,强化「资产经营」的理念,提升本集团整体的盈利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3
致谢
报告年度内,各位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能继续以务实、勤奋、坚定的工作态度追求卓越及精品力作,本人
谨代表本集团全体同仁感谢所有股东、银行及工商界人士和业务夥伴多年来的鼎力支持。
朱春秀
董事长
香港,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管理层
讨论
及分析
虎门大桥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长株高速公路
苍郁高速公路
业务回顾
营运中收费公路及桥梁的资料概要
余下
收费里程 阔度 收费站 公路类别 应占权益 经营期限
(行车线) (%) (年)
附属公司
广州北二环高速 42.5 6 5 高速公路 60.00 16
陕西西临高速 20.1 4 3 高速公路 100.00 不适用(1)
广西苍郁高速 23.3 4 1 高速公路 100.00 14
天津津保高速 23.9 4 3 高速公路 60.00
(2)
14
湖北汉孝高速 38.5 4 2 高速公路 100.00 20
湖南长株高速 46.5 4 5 高速公路 100.00 24
河南尉许高速 64.3 6 2 高速公路 100.00 19
湖北随岳南高速 98.1 4 4 高速公路 70.00 24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42.1 6 4 高速公路 35.00 14
虎门大桥 15.8 6 4 悬索桥梁 27.78
(3)
13
广州北环高速 22.0 6 8 高速公路 24.30 7
汕头海湾大桥 6.5 6 3 悬索桥梁 30.00 12
清连高速 215.2 4 16 高速公路 23.63 18
(1) 陕西西临高速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经营期结束,已按协议移交政府。
(2) 本集团应占股权比例为60%;利润分配比例:二○一二年及之前为90%,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为40%,二○一六年及之後为60%。
(3) 由二○一○年起的利润分配比例为18.44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7
收费公路及桥梁项目收费摘要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
日均收费车流量 日均路费收入(1) 每辆加权平均路费收入
二○一六年 同比变动 二○一六年 同比变动 (人民币元) 同比变动
(架次�u天) % (人民币元 % %
�u天)
附属公司
广州北二环高速 194,227 14.3% 2,844,349 9.3% 14.6 -4.4%
陕西西临高速(2)
44,200 不适用 741,168 0.8%(3)
16.8 不适用
广西苍郁高速 11,043 51.4% 235,237 28.1% 21.3 -15.4%
天津津保高速 26,993 4.7% 269,413 4.6% 10.0 -0.1%
湖北汉孝高速 23,806 26.0% 424,267 10.2% 17.8 -12.5%
湖南长株高速 20,577 9.6% 617,057 4.1% 30.0 -5.1%
河南尉许高速 17,167 6.5% 768,191 2.4% 44.7 -3.8%
湖北随岳南高速 16,302 4.0% 1,150,852 -8.9% 70.6 -12.4%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58,615 16.6% 1,073,786 8.4% 18.3 -7.0%
虎门大桥 107,429 7.6% 4,070,068 6.0% 37.9 -1.5%
广州北环高速 307,147 13.1% 2,027,121 7.2% 6.6 -5.3%
汕头海湾大桥 26,368 24.4% 800,330 17.3% 30.4 -5.7%
清连高速 36,753 10.4% 1,834,884 5.1% 49.9 -4.8%
各项目每辆加权平均路费收入与客货车占比、车辆行驶路径及超限超载车辆数量等因素密切相关。报告年度内各项目每
辆加权平均路费收入不同程度同比下降,主要是由於客车占比随着汽车保有量增长而逐步提升、区间收费车流量增速快
於过境收费车流量增速、以及全国治超力度加大使得超限超载车辆减少。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
(简称「营改增」)试点。二○一六年五月开始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後净收入,而二○一五年全年收入以及二○一六年一至四月收入是包含营业税的收
入。
(2) 陕西西临高速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经营期结束,已按协议移交政府。二○一六年数据均为一至三季度的数据。同时,由於陕西西临高速自二○
一四年八月至二○一五年十一月期间实施「四改八」改扩建工程,期间实施交通管制,因此,日均收费车流量及每辆加权平均路费收入同比变动均不
适用。
(3) 按照「四改八」协议约定,二○一六年路费收入以二○一五年的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递增3.5%进行计算。增速低於3.5%主要是由於执行「营改增」
政策,路费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後净收入,受此影响,同比增速略有下降。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收费公路及桥梁项目
二○一六年季度日均收费车流量分析
日均收费车流量(架次�u天)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附属公司
广州北二环高速 178,709 188,414 210,024 199,529
陕西西临高速(1)
39,747 43,380 49,416 不适用
广西苍郁高速(2)
12,985 9,653 11,173 10,367
天津津保高速 24,928 29,349 29,887 23,812
湖北汉孝高速 24,540 21,831 25,330 23,511
湖南长株高速 19,588 19,317 21,552 21,827
河南尉许高速 16,923 15,348 18,237 18,137
湖北随岳南高速(2)
20,414 12,662 16,516 15,623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51,363 57,170 62,248 63,585
虎门大桥 101,942 104,579 116,403 106,700
广州北环高速 283,077 301,098 325,764 318,321
汕头海湾大桥 22,640 21,944 33,163 27,636
清连高速(2)
40,513 32,127 38,457 35,907
(1) 陕西西临高速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经营期结束,已按协议移交政府。二○一六年数据均为一至三季度的数据。
(2) 作为省际通道,春运期间车流量呈现高位,从而表现为第一季度日均收费车流量高於其他三个季度日均收费车流量。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29
二○一六年季度日均收费车流量分析
0
250000
500000
750000
1000000
1250000
1500000
车型分析(按车流量统计)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经营项目主要位於广东、广西、湖南、湖北、陕西、河南及天津七个省�u市。根据本集团投资经营
项目所在地区车型划分标准,广东省及河南省内经营项目车型按照一至五类划分,其他地区经营项目车型按照客(车)货
(车)划分。由於陕西西临高速在二○一四年八月至二○一五年十一月期间实施「四改八」改扩建工程,期间实行交通管
制,收费车流及车型结构出现显着变化,而路费收入根据二○一五年按协议到账收入为基数,按照递增3.5%进行计算,
车型结构与路费收入不相匹配,故不再进行车型分析。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广东省及河南省内经营项目於二○一六年的车型分析(按车流量统计)
0
20
40
60
80
100
其他地区经营项目於二○一六年车型分析(按车流量统计)
0
20
40
60
80
10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1
经营表现综述
宏观经济环境
报告年度内,全球经济复苏显现低迷不振态势。发达经济体的增长回升强於预期,制造业产出有所恢复。新兴市场和发
展中经济体出现增长减缓,金融环境普遍收紧。整体而言,全球政治、经济风险偏於下行。
在面对全球经济深度调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国内全年经济总体运行实现平稳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
料显示,二○一六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人民币744,127亿元,同比增长6.7%,领先於全球主要经济体,呈现缓中趋
稳、稳中向好的态势。
本集团投资运营的项目遍布广东、陕西、天津、广西、湖南、湖北及河南等地,该等区域二○一六年生产总值同比分别
增长7.5%、7.6%、9.0%、7.3%、7.9%、8.1%及8.1%,均高於全国同期平均水准。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全国 广东省 陕西省 天津市
广西
自治区 湖南省 湖北省 河南省
二○一六年GDP 744,127 79,512 19,165 17,885 18,245 31,245 32,298 40,160
二○一六年GDP增幅 6.7% 7.5% 7.6% 9.0% 7.3% 7.9% 8.1% 8.1%
二○一五年GDP增幅 6.9% 8.0% 8.0% 9.3% 8.1% 8.6% 8.9% 8.3%
资料:引自国家及各省市统计局、国家交通运输部
行业政策环境
报告年度内,收费公路行业政策保持平稳。交通运输部表示未来仍将坚持和依靠收费公路政策,《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
望於二○一七年底完成修订,拟对收费公路范围、期限、标准及减免等事项重新作出统一规定,同时将坚持经营性公路
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全面保障公路用户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年度内,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於进一步共同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的通知》,在收费公路
领域推进PPP模式的实践中,加强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协同效应,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提高PPP项目融资效率;强化监督
政府方履约情况,给予社会资本合理收益;加强信息公开,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报告年度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
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公路经营企业中开工日期在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前的高速公路,路费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徵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作为参考,目前本集团属下各
项目公司申报的增值税纳税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申报纳税金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或5%))
×3%。
报告年度内,交通部正式开始实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并与公安部联合下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
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以及《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自二○一六年九月开始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长期将利好收费公路
行业。
报告年度内,为推进供给侧改革,湖南、湖北、山西、贵州、安徽等省份推出高速公路通行费阶段性下调政策。其中,
湖南、湖北省对省内持储值卡的缴费货车实行优惠减费政策,该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货车车主使用高速公路,从整体
来看,对本集团路费收入影响不大。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高速公路及桥梁项目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的「绿色通道免费政策」。该政策的执行减少本集团
路费收入约人民币27,537万元(二○一五年约为人民币19,449万元(1)
)。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高速公路及桥梁项目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大节假日七座及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全年
符合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共计二十天,经初步测算,该政策的执行减少本集团路费收入约为人民币7,957万元(2) (二○一五
年约为人民币6,644万元(1)(2)
)。
环境保护政策情况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在节约成本、提高公路使用性的同时,最大限度
节约材料、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绿色出行做出贡献。
附注:
(1) 二○一五年湖北随岳南高速绿色通道及重大节假日有关数据是七至十二月的数据。
(2) 测算结果是基於本集团附属公司可获取数据及历史数据进行模拟计算得出,仅供参考之用。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3
本集团持续关注公路绿化治理情况,辖下项目公司定期对沿线、互通立交及各收费站区域花草、树木等进行修正,加强
日常绿化养护管理,提升辖下公路整体景观品质,为司乘人员带来良好的通行环境;同时,通过设置噪音控制设施、排
水设施等方式,有效控制噪音、淤积等不利因素,保证周边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品质。
除此之外,本集团积极引导无纸化办公,鼓励员工养成良好习惯,节约资源和能源,建设绿色舒适的办公环境。
业务提升及创新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持续强化道路应急保畅及收费业务标准化管理,努力为司乘人员提供安全、快捷、及优质通行服
务,项目营运表现再创新高;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成功发行国内首单公募熊猫债,融资成本再创新低;大力推广养护新
技术�u新工艺�u新材料应用,降低道路全寿命综合养护成本;着力推动信息化建设与业务相结合,持续提升管理效能;
积极探索长效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投资进展情况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将继续致力於寻求大中型优质高速公路项目,做大做强主业。立足於广东省,向中西部经济大省积
极寻找并收购已经营性现金流平衡的高速公路项目来扩大产业规模,亦会寻求现金流稳定的多元化项目发展机会。
可能面对的风险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该体系涵盖公司战略、运营、财务等各个环节。在未来发展中,本
集团将高度关注以下风险事项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路网规划变动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高速公路路网的不断完善,平行道路或可替代线路有可能不断增加,对个别项目通行费收入的增长或会
带来不确定影响。
应对措施: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获取路网变化情况,定期检视更新项目所在地路网规划,统计新建道路建设
开通情况,评估路网变化对项目公司车流影响。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行业经济政策风险
风险分析:国家行业经济政策的变化对收费公路企业将会产生影响。当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在进行修订,高速公路
收费将可能进行体制性改革;国内宏观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并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可能影响交通需求特别是货运需求。
应对措施:及时关注项目公司所在省份的交通行业政策、地区经济政策、宏观经济变化,定期对相关资讯进行收集、整
理,建立资料库,分析、研究应对方案;加强与同行业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互动,及时了解当前行业动向,交
流管理经验,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投资决策风险
风险分析:根据本集团发展战略,未来将继续收购新项目,能否选择优质的项目,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对本集团发展影
响深远。
应对措施:遵循公司战略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投资决策的指标体系,研究建立项目分析的对比体系;在进行投资决策
前对项目区域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路网未来规划进行深度调研;选择项目的准入时机,并据此制订相应的投资策
略,适时调整以达至最优。
战略指导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资产「有进有出」战略的推进,需要在资产处置工作上建立系统的分析机制,以确保战略目标的实施过程
符合企业的愿景和经营实际。
应对措施:及时对政策环境、运营环境进行更新,建立系统的分析机制,提升资产处置的专业能力。
资金现状全面认识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本集团借款逐步增加,对资金预算和资金管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未全面了解资金现状,将使得公司
难以正确评估资金的实际需要以及期限等,将可能导致筹资过度或者筹资不足,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增加不必要的
财务成本。
应对措施:增强对利率、汇率走向的研究跟踪,及时调整融资策略;通过加强於境内、外投行的联动,获取关於汇率、
利率对冲方面的资讯,进一步提升监控能力。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5
与利益相关者关系风险
风险分析:随着收购项目增加,地域的不断拓张,若项目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路费拆分单位、所在地域的治安力量、
附近村镇居民、媒体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不和谐,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指导项目公司开展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路费拆分单位等之间的沟通,建立长效、良性沟通渠道,维持良好
关系。
高速公路及桥梁表现
附属公司
广州北二环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94,227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84.4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14.3%和
9.3%。
受益於汽车保有量增长、地区经济平稳向好以及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广东省实施货车全计重收费等利好因素,日
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陕西西临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44,200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74.1万元,较二○一五年增长0.8%。
西临高速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经营期结束,已按协议移交政府。二○一六年数据均为一至三季度的数据。按照「四改
八」协议约定,二○一六年路费收入以二○一五年的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递增3.5%进行计算。增速低於3.5%主要是由
於执行「营改增」政策,路费收入为扣除增值税後净收入,受此影响,同比增速略有下降。
广西苍郁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1,043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3.5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51.4%和
28.1%。
受益於贵梧高速等周边路段建成通车带来的路网贯通效应。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天津津保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6,993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6.9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4.7%和4.6%。
报告年度内,由於相邻的津静公路施工实施交通管制,部分货车绕行津保高速。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
长。
湖北汉孝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3,806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42.4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26.0%和
10.2%。
受益於地区经济的稳定增长、汽车保有量增长,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湖南长株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0,577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61.7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9.6%和4.1%。
受益於路段周边地区经济稳定发展、路网的进一步完善,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河南尉许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7,167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76.8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6.5%和2.4%。
受益於地区货运需求回升以及治超新政带来的利好影响,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湖北随岳南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6,302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115.1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4.0%和下降
8.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7
自二○一五年六月底,湖北省统一车型分类对接全国标准导致货车收费标准上升,以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加大高速公路
治超力度的综合影响下,部分货车选择行走地方道路,使得随岳南高速日均路费收入同比下降。但随着随岳南高速采取
一系列引车上路措施,及湖北省自二○一六年六月一日实施高速公路「一降两惠」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日均收费车流量
及路费收入自二○一六年十月起同比实现回升。
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58,615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107.4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16.6%和
8.4%。
受益於汽车保有量增长以及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广东省实施货车全计重收费等利好因素,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
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虎门大桥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107,429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407.0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7.6%和6.0%。
受益於汽车保有量增长以及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广东省实施货车全计重收费等利好因素,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
收入同比保持稳定增长。
广州北环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307,147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202.7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13.1%和
7.2%。
受益於汽车保有量增长,以及保畅工作的有效完成使得通行条件改善、通行能力和效率持续提升,日均收费车流量、路
费收入同比保持增长。
汕头海湾大桥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26,368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80.0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24.4%和
17.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由於相邻路段大修实施交通管制,部分车流绕行海湾大桥,以及去年大桥进行维修禁止部分重型货车通行使得基数较低
的双重因素合力下,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实现双位数增长。
清连高速
报告年度内,日均收费车流量为36,753架次及日均路费收入为人民币183.5万元,分别较二○一五年增长10.4%和
5.1%。
由於周边路网分流效应基本见底以及广清高速公路「四改八」扩建工程完工通车,使得区间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日均收
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实现同比增长。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39
财务回顾
主要营运业绩数据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业务收入 2,519,003 2,226,023 13.2
业务收入(扣除税项)1
2,484,943 2,150,802 15.5
毛利 1,684,103 1,450,776 16.1
营运盈利 1,593,815 1,120,445 42.2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2
2,356,181 2,037,563 15.6
财务费用 (459,800) (536,222) -14.3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40,566 26,849 51.1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298,510 231,077 29.2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918,817 532,086 72.7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人民币0.5491元 人民币0.3180元 72.7
股息 482,635 384,159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
点,公路经营企业中开工日期在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前的高速公路,路费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徵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自
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产生的业务收入会以不含增值税入会计账,而为了作更佳的分析比较,二○一六年五月一日前产生的业务收入(包括同期比
较数字)会以扣除营业税呈列在这财务回顾中。
2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包括来自联营公司和合营企业盈利及不包括非现金收益及亏损。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一、 营运业绩概述
本集团於二○一六年(「报告年度」)录得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增长15.5%至人民币2,484,900,000元,而本公司股东
应占盈利上升72.7%至人民币918,800,000元。董事会建议派发二○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相当於约人
民币0.177146元(二○一五年:每股0.16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133917元),连同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相
当於约人民币0.111311元(二○一五年:每股0.12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095683元)计算,截至二○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总额为每股0.33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288457元(二○一五年:每股0.28港元,相当
於约人民币0.2296元),派息率相当於52.5%(二○一五年:72.2%)。
於报告年度内业务收入(扣除税项)的增长主要是来自在路费业务方面的广州北二环高速的收入增加及全年合并湖
北随岳南高速的影响(自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於本集团报表)。由於汽车保有量增长及计重收费全面实
施,使广州北二环高速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增长12.0%或人民币109,700,000元。湖北随岳南高速第一个全年业
务收入(扣除税项)较二○一五年五个月业务收入(扣除税项)(由合并日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多出人民币
216,700,000元。受益於贵梧高速等周边路段建成通车,广西苍郁高速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增长31.3%或人民币
20,300,000元。湖北汉孝高速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增长12.7%或人民币17,200,000元主要是由於汽车保有量增
长。受益於周边路网渐趋完善,湖南长株高速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录得6.5%或人民币13,500,000元增长。河南
尉许高速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增长4.9%或人民币13,000,000元,受益於地区货运需求回升以及治超新政带来的
利好影响。由於相邻的津静公路施工实施交通管制而导致部份货车分流,天津津保高速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增加
7.3%或人民币6,600,000元。陕西西临高速已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其路费业务收入(扣除税项)较
二○一五年全年数目少人民币58,900,000元。所有非控股收费项目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於报告年度增长9.7%。
虎门大桥、广州北环高速及广州西二环高速等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分别增长8.5%、9.7%及11.2%。汕头海湾大
桥受益於相邻的�C石大桥施工产生的路网分流,其业务收入(扣除税项)於报告年度内上升20.3%。随着周边路网分
流效应基本见底,清连高速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上升7.4%。
在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内部公司贷款利息抵销後)之中,控股项目於报告年度贡献了人民币794,400,000元,较
二○一五年增加34.3%。而控股项目当中,来自路费业务的股东应占盈利增长30.9%至人民币802,100,000元(若
撇除合并湖北随岳南高速作同期比较,增长为26.0%),而码头业务,截至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录得人民
币7,700,000元亏损。广州北二环高速的强劲路费收入增长令其净盈利增长11.4%至人民币337,800,000元。湖北
随岳南高速第一个全年净盈利为人民币66,700,000元,较二○一五年五个月净盈利(由合并日至二○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多出人民币37,500,000元。陕西西临高速已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其净盈利为人民币
94,100,000元。由於路费收入持续增长,广西苍郁高速的净盈利增加79.8%至人民币40,400,000元。河南尉许高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1
速於报告年度贡献净盈利增长18.5%至人民币104,800,000元。湖南长株高速於报告年度的净盈利增加9.6%至人
民币73,700,000元。天津津保高速录得净盈利增加87.7%(与二○一五年本公司股东应占营运盈利作比较)至人民
币16,400,000元(二○一五年录得减值亏损人民币119,900,000元)。由於在报告年度动用於二○一五年确认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8,900,000元,湖北汉孝高速的净盈利下降14.6%至人民币68,300,000元。码头业务於报告
年度录得人民币7,700,000元亏损。非控股收费项目於报告年度合共贡献人民币339,100,000元的净盈利至本集
团,较二○一五年上升31.5%。虎门大桥增长7.6%至人民币169,200,000元。广州北环高速增长8.1%至人民币
79,900,000元。汕头海湾大桥增长48.8%至人民币49,200,000元,清连高速转为净盈利至人民币150,000元及广
州西二环高速录得51.1%增长至人民币40,600,000元。
於控股公司层面,除出售越新赤水码头的收益(除税前)为人民币112,100,000元及净汇兑亏损的影响已大幅被对冲
工具的公允值收益抵销外,报告年度内,并无重大控股公司层面的交易令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应占盈利有重大影响。
二、 营运业绩分析
业务收入(扣除税项)
本集团於报告年度录得人民币2,484,900,000元的总业务收入(扣除税项),较二○一五年增长15.5%。报告年度来
自路费业务的收入为人民币2,478,300,000元,增长15.8%。码头至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的业务收入(扣除
税项)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0,800,000元)。
各控股项目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分析
控股项目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广州北二环高速 1,027,575 41.3 917,871 42.7 12.0
湖北随岳南高速 415,404 16.7 198,673 9.2 109.1
河南尉许高速 277,643 11.2 264,632 12.3 4.9
湖南长株高速 222,770 9.0 209,253 9.7 6.5
陕西西临高速 199,646 8.0 258,587 12.1 -22.8
湖北汉孝高速 152,921 6.2 135,674 6.3 12.7
天津津保高速 97,206 3.9 90,557 4.2 7.3
广西苍郁高速 85,094 3.4 64,798 3.0 31.3
路费业务合计 2,478,259 99.7 2,140,045 99.5 15.8
码头业务 6,684 0.3 10,757 0.5 -37.9
业务收入合计 2,484,943 100.0 2,150,802 100.0 15.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於报告年度,广州北二环高速占本集团控股项目业务收入(扣除税项)总额的41.3%(二○一五年:42.7%)。受益於
汽车保有量增长以及於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广东省货车计重收费全面实施等利好因素,广州北二环高速於报
告年度内增长12.0%至人民币1,027,600,000元。
自於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湖北随岳南高速踏入其第一个全年合并於本集团报表。其业务收入(扣除税项)
的贡献排列第二位,为人民币415,400,000元,占控股项目约16.7%(二○一五年:9.2%)。
河南尉许高速业务收入(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三位,占控股项目约11.2%(二○一五年:12.3%)。河南尉许高速
於报告年度内增长4.9%至人民币277,600,000元,受益於地区货运需求回升以及治超新政带来的利好影响。
湖南长株高速业务收入(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四位,占控股项目约9.0%(二○一五年:9.7%)。受益於周边路网
渐趋完善,湖南长株高速於报告年度内增长6.5%至人民币222,800,000元。
陕西西临高速业务收入(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五位,占控股项目约8.0%(二○一五年:12.1%)。其截至於二○
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为人民币199,600,000元。
湖北汉孝高速业务收入(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六位,占控股项目约6.2%(二○一五年:6.3%)。由於汽车保有量
增长,湖北汉孝高速於报告年度内增长12.7%至人民币152,900,000元。
天津津保高速业务收入(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七位,占控股项目约3.9%(二○一五年:4.2%)。由於相邻的津静
公路施工实施交通管制而导致部份货车流入,天津津保高速於报告年度增长7.3%至人民币97,200,000元。
广西苍郁高速业务收入(扣除税项)的贡献排列第八位,占控股项目的3.4%(二○一五年:3.0%)。受益於贵梧高速
等周边路段建成通车,广西苍郁高速於报告年度增长31.3%至人民币85,100,000元。
越新赤水码头,截至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贡献人民币6,7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0,800,000元)至
本集团业务收入(扣除税项)。
经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的经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总额为人民币800,8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
700,000,000元),较二○一五年增加人民币100,800,000元或14.4%。成本比率(经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
�u业务收入(扣除税项))於报告年度为32.2%,较二○一五年减少0.3个百分点;当中,路费业务的成本比率於报
告年度为32.1%,较二○一五年高0.6个百份点。从经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分析中显示(1)由於全年合并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3
湖北随岳南高速(自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於本集团报表)而导致较二○一五年增加人民币91,000,000元;
(2)陕西西临高速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而导致减少人民币30,300,000元;(3)越新赤水码头於二○一六
年八月一日出售而导致减少人民币21,100,000元;及(4)增加无形经营权摊销随着车流量增长。於经营成本总额
中,控股收费项目的经营成本为人民币795,000,000元而码头业务的经营成本为人民币5,800,000元。
各控股项目的经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及营业税)分析
控股项目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广州北二环高速 259,434 32.4 239,070 34.1 8.5
湖北随岳南高速 149,194 18.6 58,239 8.3 156.2
河南尉许高速 93,697 11.8 86,222 12.3 8.7
湖南长株高速 89,693 11.2 65,665 9.4 36.6
天津津保高速 59,502 7.4 61,768 8.8 -3.7
湖北汉孝高速 59,082 7.4 52,158 7.5 13.3
陕西西临高速 50,602 6.3 80,901 11.6 -37.5
广西苍郁高速 33,829 4.2 29,131 4.2 16.1
路费业务合计 795,033 99.3 673,154 96.2 18.1
码头业务1
5,807 0.7 26,872 3.8 -78.4
合计 800,840 100.0 700,026 100.0 14.4
按性质分类的经营成本分析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无形经营权摊销 505,763 63.2 419,119 59.9 20.7
收费公路及桥梁之养护开支 110,877 13.9 82,525 11.8 34.4
员工成本 102,901 12.8 111,183 15.9 -7.4
收费公路及桥梁之经营开支 69,762 8.7 56,803 8.1 22.8
其他固定资产折旧1
11,537 1.4 30,396 4.3 -62.0
合计 800,840 100.0 700,026 100.0 14.4
1.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当被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时,资产将停止折旧。若越新赤水码头并非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於报告年度内截至
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需要额外计提多人民币10,000,000元折旧於经营成本内。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毛利
报告年度的毛利增加16.1%至人民币1,684,100,000元,其中人民币1,683,200,000元是来自路费业务,而码头业
务则录得人民币900,000元毛利。报告年度的毛利率为67.8%,较二○一五年增加0.3个百分点,当中报告年度路
费业务的毛利率为67.9%,较二○一五年减少0.6个百分点。
各控股项目的毛利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控股项目 毛利 毛利率1 毛利 毛利率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州北二环高速 768,141 74.8% 678,801 74.0%
湖北随岳南高速 266,210 64.1% 140,434 70.7%
河南尉许高速 183,946 66.3% 178,410 67.4%
陕西西临高速 149,044 74.7% 177,686 68.7%
湖南长株高速 133,077 59.7% 143,588 68.6%
湖北汉孝高速 93,839 61.4% 83,516 61.6%
广西苍郁高速 51,265 60.2% 35,667 55.0%
天津津保高速 37,704 38.8% 28,789 31.8%
路费业务合计 1,683,226 67.9% 1,466,891 68.5%
码头业务2
877 13.1% (16,115) 不适用
合计 1,684,103 67.8% 1,450,776 67.5%
1. 毛利率=毛利�u业务收入(扣除税项)
2.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当被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时,资产将停止折旧。若越新赤水码头并非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於报告年度内截至
出售日二○一六年八月一日需要额外多计提人民币10,000,000元折旧於经营成本内。
一般及行政开支
本集团於报告年度的一般及行政开支较二○一五年增加11.9%至人民币226,200,000元,主要是由於(1)全年合并
湖北随岳南高速(自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於本集团报表)而导致较二○一五年增加人民币5,000,000元;(2)
陕西西临高速於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终止经营而计提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员工遣散费及其他有关清算费用。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5
其他收入、收益和亏损-净额
於报告年度,本集团的其他收入、收益和亏损-净额为人民币136,000,000元收益(二○一五年:人民币
128,200,000元亏损净额),其中变动主要包括:(1)於报告年度出售越新赤水码头的收益为人民币112,100,000
元,(2)汇兑亏损,净额(不包括在财务费用内反映应付票据及银行借款的汇兑亏损)较二○一五年减少人民
币13,000,000元以及(3)某些於二○一五年一次性的亏损和收益,其中包含无形经营权的减值亏损人民币
266,400,000元,因出售附属公司而释放外币会计换算差异人民币72,600,000元的汇兑收益,因出售附属公司而产
生的收益人民币30,100,000元及来自承包商有关终止建造合约之赔偿人民币3,300,000元。除前述之外,报告年度
的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并无重大发生额。
财务收入�u财务费用
於报告年度,本集团的财务收入为人民币47,500,000元,较二○一五年增加70.9%,主要由於衍生金融工具公允
值收益。此衍生金融工具是交叉货币互换於二○一六年第四季度完成以对冲175,000,000欧元公司应付票据的汇率
波动。
本集团於报告年度的财务费用较二○一五年的财务费用减少14.3%至人民币459,800,000元,主要是由於减少净
汇兑亏损人民币133,000,000元,其中有关银行借款的汇兑亏损减少人民币144,700,000元而有关应付票据的汇兑
亏损增加人民币11,700,000元。於报告年度财务费用扣除汇兑亏损为人民币408,000,000元,较二○一五年增加
16.1%,主要是由於第一个全年合并湖北随岳南高速(自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合并於本集团报表)而导致利息开
支增加人民币56,700,000元。透过以发行低成本公司债券及获取低息银行借款进行债务优化,本集团於报告年度
的整体加权平均利率为4.20%,低於二○一五年的4.46%。
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业绩和一间合营企业业绩於报告年度增加31.5%至人民币339,100,000元。
报告年度应占虎门大桥除税後盈利增长7.6%至人民币169,200,000元。受益於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於报告年
度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在项目公司层面增长8.5%至人民币1,469,300,000元。
报告年度应占广州北环高速除税後盈利增长8.1%至人民币79,900,000元。受益於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在项目公司
层面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增长9.7%至人民币732,000,000元。
报告年度应占汕头海湾大桥除税後盈利增长48.8%至人民币49,200,000元。由於相邻路段大修实施交通管制而导
致货车分流至汕头海湾大桥,在项目公司层面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上升20.3%至人民币289,400,000元。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报告年度应占清连高速除税後业绩由二○一五年亏损人民币33,300,000元转为盈利人民币150,000元。於项目公
司层面,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增加7.4%至人民币660,800,000元,主要是由於广清高速公路「四改八」扩建工程完
工通车,使得区间通行条件进一步改善。
报告年度应占广州西二环高速除税後盈利增长51.1%至人民币40,600,000元,若撇除於二○一五年录得以前年度
少计提所得税人民币1,500,000元(本集团应占部份),其应有净盈利增长为43.1%。在项目公司层面的业务收入
(扣除税项)增长11.2%至人民币388,000,000元。
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及其有关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分析
业务收入(扣除税项)(1) 应占业绩
利润 累计 累计
分配比例 报告年度 同比变动 报告年度 同比变动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联营公司
虎门大桥 18.446 1,469,309 8.5 169,176 7.6
广州北环高速 24.3 731,967 9.7 79,936 8.1
汕头海湾大桥 30.0 289,409 20.3 49,246 48.8
清连高速 23.63 660,798 7.4 152 转为盈利
小计 3,151,483 9.5 298,510 29.2
合营企业
广州西二环高速 35.0 387,972 11.2 40,566 51.1
合计 3,539,455 9.7 339,076 31.5
(1) 乃属於各项目公司层面的数据。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产生的业务收入会以不含增值税入会计账,而为了作更佳的分析比较,於报告年度
内属二○一六年五月一日前产生的业务收入以及用作计算累计同比变动的同期比较数字均是扣除营业税。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於报告年度的所得税开支总额上升63.2%至人民币354,100,000元,主要是由於:(1)二○一五年的所得税
开支因天津津保高速减值亏损而拨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人民币66,600,000元而减少;及(2)在报告年度的所得税开
支包含动用和拨回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14,900,000元而致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
人民币66,200,000元。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7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报告年度内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为人民币918,800,000元,较二○一五年上升72.7%。有鉴於管理团队持续致力优
化本集团债务结构,在过程中,控股项目层面和控股公司层面均会产生公司往来的贷款利息但最终会於合并层面抵
销。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分析(内部贷款利息抵销後)
报告年度 占总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总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控股项目的净盈利 794,433 70.1 591,489 69.6 34.3
非控股项目的净盈利(1)
339,076 29.9 257,926 30.4 31.5
项目的净盈利 1,133,509 100.0 849,415 100.0 33.4
国内股息�u收益的预扣税 (38,570) (33,378) 15.6
控股公司开支 (119,057) (117,328) 1.5
控股公司收入�u收益,净额 115,455 101,607 13.6
控股公司财务收入 37,825 17,024 122.2
控股公司财务费用 (210,345) (285,254) -26.3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 918,817 532,086 72.7
(1) 指应占联营公司和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於报告年度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分析显示,来自控股项目的净盈利为人民币794,400,000元,占70.1%(二○一五
年:69.6%),而於报告年度非控股项目的净盈利为人民币339,100,000元,占29.9%(二○一五年:30.4%)。
控股项目的净盈利为人民币794,400,000元,较二○一五年增长34.3%或人民币202,900,000元。其中,来自路费
业务的净盈利增长30.9%至人民币802,100,000元(若撇除合并湖北随岳南高速作同期比较,增长为26.0%)。码头
业务於报告年度录得营运亏损人民币7,700,000元。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各控股项目净盈利分析(内部贷款利息抵销後)
控股项目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广州北二环高速 337,764 29.8 303,233 35.8 11.4
河南尉许高速 104,816 9.2 88,459 10.4 18.5
陕西西临高速 94,112 8.3 133,285 15.7 -29.4
湖南长株高速 73,704 6.5 67,263 7.9 9.6
湖北随岳南高速 66,673 6.0 29,137 3.4 128.8
湖北汉孝高速 68,271 6.0 79,954 9.4 -14.6
广西苍郁高速 40,379 3.6 22,459 2.6 79.8
天津津保高速
-经营 16,372 1.4 8,723 1.0 87.7
-减值亏损 - - (119,895) -14.1 -100.0
路费业务合计 802,091 70.8 612,618 72.1 30.9
码头业务 (7,658) -0.7 (21,129) -2.5 -63.8
合计 794,433 70.1 591,489 69.6 34.3
各控股项目净盈利分析(内部贷款利息抵销前)
控股项目 报告年度 占合计比例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变动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
广州北二环高速 337,764 31.6 303,233 38.6 11.4
河南尉许高速 104,816 9.8 88,459 11.3 18.5
陕西西临高速 98,928 9.2 133,285 17.0 -25.8
湖北随岳南高速 51,345 4.8 22,972 2.9 123.5
湖北汉孝高速 48,668 4.6 59,096 7.5 -17.6
湖南长株高速 42,266 4.0 34,361 4.4 23.0
广西苍郁高速 37,954 3.5 21,126 2.7 79.7
天津津保高速
-经营 16,372 1.5 8,723 1.1 87.7
-减值亏损 - - (119,895) -15.3 -100.0
路费业务合计 738,113 69.0 551,360 70.2 33.9
码头业务 (7,669) -0.7 (23,504) -3.0 -67.4
合计 730,444 68.3 527,856 67.2 38.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49
於报告年度来自非控股项目的净盈利(全部为收费项目,其分析已显示於前述「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及
其有关的业务收入(扣除税项)分析」之列表)较二○一五年上升31.5%至人民币339,100,000元。在非控股收费项目
之间,来自虎门大桥、广州北环高速、汕头海湾大桥、清连高速和广州西二环高速之股东应占盈利分别占项目的净
盈利的14.9%(二○一五年:18.5%)、7.1%(二○一五年:8.7%)、4.3%(二○一五年:3.9%)、0.01%(二○一五
年:-3.9%)和3.6%(二○一五年:3.2%)。
於控股公司层面,除出售越新赤水码头的收益(除税前)为人民币112,100,000元及净汇兑亏损的影响已大幅被对冲
工具的公允值收益抵消外,报告年度内,并无重大控股公司层面的交易令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应占盈利有重大影响。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二○一六年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177146元(二○一五年:每股0.16港元相当
於约人民币0.133917元)予於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待股东於二○一七年五月十八
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後,末期股息将於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或该日期前後派付。连同中期股息每股
0.13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111311元(二○一五年:每股0.12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095683元),截至二○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息总额为每股0.33港元相当於约人民币0.288457元(二○一五年:每股0.28港元相
当於约人民币0.2296元),派息率相当於52.5%(二○一五年:72.2%)。
应付予股东的股息将以港元派发。本公司派息所采用的汇率为宣布派息日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主要财务状况数据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变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总资产 22,568,556 23,419,273 -3.6
总负债 11,264,254 12,590,180 -1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45,922 866,665 20.7
总债务 8,578,928 9,353,138 -8.3
其中:银行借款 4,939,891 7,784,888 -36.5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3.4
公司债券 1,990,978 - 不适用
流动比率 1.4倍 0.9倍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利息保障倍数 5.8倍 5.8倍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9,081,958 8,571,746 6.0
资产、负债及权益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26.0亿元,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结余减少
3.6%主要是由於出售码头分部。本集团的总资产主要包括无形经营权人民币185.0亿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190.0亿元);一间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投资为人民币19.2亿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18.5亿元);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1,045,900,000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66,700,000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负债为人民币113.0亿元,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余减少
10.5%主要是由於偿还借贷及出售码头分部。本集团的总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借款人民币49.0亿元(二○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8.0亿元);应付票据为人民币14.5亿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0亿元);公
司债券人民币20.0亿元(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提取);来自非控股权益之贷款为
人民币103,700,000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7,200,000元);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为人民币19.8亿
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币19.3亿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总权益为人民币113.0亿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8.3亿
元),其中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人民币91.0亿元,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结余增加人民币510,200,000元。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1
主要资产、负债及权益项目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变动
项目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总资产 22,568,556 23,419,273 -3.6
其中约90.0%是:
无形经营权 18,485,580 18,952,996 -2.5
一间合营企业和联营公司投资 1,923,901 1,845,439 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45,922 866,665 20.7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1 - 599,192 -100.0
总负债 11,264,254 12,590,180 -10.5
其中约90.0%是:
银行借款-一年内到期 235,193 675,268 -65.2
-长期部份 4,704,698 7,109,620 -33.8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3.4
公司债券 1,990,978 - 不适用
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103,650 107,227 -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75,343 1,932,015 2.2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负债1 - 417,749 -100.0
总权益 11,304,302 10,829,093 4.4
其中: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9,081,958 8,571,746 6.0
1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其完成出售於二○一六年八月一日,码头分部的资产和负债被重新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
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主要目标是专注於防范风险和提高资金的流动性。本集团的手头现金一直保持於适当水平,以防止流动性
风险。於报告年度完结,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1,045,900,000元,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水平增加20.7%。本集团的现金存放於商业银行,并无存款於非银行机构。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
原本到期日为超过三个月的短期银行存款(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000,000元)。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现金流量变动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业务产生现金净额 1,721,847 1,439,832
投资业务产生�u(所用)现金净额 289,798 (1,327,903)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853,276) (354,8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增加�u(减少) 158,369 (242,952)
於一月一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66,665 1,123,517
於一月一日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5,050 -
汇率变动之影响 5,838 1,150
减: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05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45,922 866,665
报告年度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721,8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439,800,000元),是从经
营产生的现金人民币2,012,5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720,400,000元)减去中国企业所得税及预扣税支出
人民币290,7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280,600,000元)後所得数。
报告年度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89,800,000元(二○一五年:所用的现金净额人民币1,327,900,000
元)。流入方面,主要包括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所得款人民币231,400,000元(二○一五年:无);联营公司及一
间合营企业的股息分派人民币251,9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313,100,000元);补偿安排所得款项人民
币20,3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28,700,000元);利息收入合共约人民币9,9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
币20,500,000元);收回原到期日为超过三个月期限的短期银行存款人民币10,0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
17,400,000元);及於报告年度并无建造高速公路相关的政府资助(二○一五年:人民币67,700,000元)。支出方
面,主要为资本性支出约人民币234,0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825,300,000元)。
融资活动於报告年度所用的现金净额人民币1,853,3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354,900,000元)。支出方面,
主要包括偿还银行借款人民币6,941,5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808,900,000元);支付融资及相关费用人
民币366,8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343,200,000元);报告年度支付予附属公司之非控股权益的贷款人民
币5,1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3,100,000元);支付予非控股权益的股息人民币236,700,000元(二○一五
年:人民币306,500,000元);股息支付予本公司股东为人民币410,3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385,800,000
元);於报告年度没有支付予其他贷款及收购额外附属公司权益(没有改变原控制权)(二○一五年:分别为人民币
100,000,000元及人民币112,200,000元)。流入方面,主要包括新银行借款约人民币4,082,200,000元(二○一五
年:人民币1,330,400,000元);新增来自附属公司之非控权益的贷款人民币35,0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
4,600,000元)及来自公司债券(熊猫债)所得净款项人民币1,989,800,000元(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及二○
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提取)。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3
流动比率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除流动负债)为1.4倍(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9倍)。
流动资产结余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人民币13.0亿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7.6亿元)
及流动负债结余人民币958,100,000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5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本
集团流动资产的主要成份,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结余为人民币1,045,900,000元(二○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币866,700,000元)。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原本到期日为超过三个月的短期银行存款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0,000,000元)。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包括在本集团流动负债内
的短期借款(即一年内到期)约为人民币235,200,000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675,300,000元),为
银行借款。於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及负债分别为人民币587,000,000元(二○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599,200,000元)及人民币417,100,000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417,700,000元)已於二○一六年八月一日交易完成日被注销。鉴於未来将会承诺的资本性开支和将会收购的投资
项目均会运用到集团大部份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也会增加了银行借款水平;有鉴於此,为减低流动性风险,管理
层会持续采取小心谨慎的策略,务求有效地支配现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未来营运现金流及投资现金回报与资本
及债务承担。
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利息保障倍数及其他财务比率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的利息保障倍数为5.8倍(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5.8倍),是按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与利息
开支(损益表影响)的比率计算。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对总外部借贷比率为28.1%(二○一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2%),是按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盈利与总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和公司债券(「总外
部借贷」)的比率计算。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利息及税项前盈利的利息保障倍数为4.5倍(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4.5倍),是按除利息及税项前盈利与利息开支(损益表影响)的比率计算。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现金利息保障倍数为6.7倍(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0倍),是按
经营活动产生之现金净额连利息开支(现金流影响)与利息开支(现金流影响)的比率计算。
资本性支出和投资
於报告年度资本性支出总额为人民币234,0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937,500,000元)。与无形经营权和
固定资产有关的资本性支出包括:(1)支付收费公路及桥梁提升服务之建造成本人民币43,600,000元(二○一五
年:人民币220,800,000元)和(2)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人民币11,2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1,200,000
元)。与投资於附属公司有关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支付收购附属公司的代价约人民币179,200,000元(二○一五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年:人民币1,593,300,000元)。於报告年度并无收购额外附属公司权益(没有改变原控制权)(二○一五年:人民币
112,200,000元)。除前面所述之外,报告年度内并无重大的资本性支出。管理层相信在往後,以本集团的稳定营
运现金流及适当的融资安排,能够满足其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和投资需要。
资本架构
本集团其中一个融资政策是保持合理的资本架构,目标是一方面提升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保证财务杠杆比率维持於
安全水平。
资本架构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外部借贷
银行借款1
4,939,891 7,784,888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公司债券2
1,990,978 -
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103,650 107,227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92,050 57,050
总债务 8,578,928 9,353,138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
(1,045,922) (866,665)
债务净额 7,533,006 8,486,473
权益总额 11,304,302 10,829,093
其中: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9,081,958 8,571,746
总资本(债务净额+权益总额) 18,837,308 19,315,566
财务比率
资本借贷比率(债务净额�u总资本) 40.0% 43.9%
债务对权益比率(债务净额�u权益总额) 66.6% 78.4%
总负债�u总资产比率 49.9% 53.8%
1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至其完成出售於二○一六年八月一日,码头分部的资产和负债被重新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
2 公司债券基本综合资料:
人民币3亿元5年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
人民币7亿元7年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
人民币2亿元5年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
人民币8亿元7年期
公司债券(第二期)
提取日: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金: 人民币3亿元 人民币7亿元 人民币2亿元 人民币8亿元
本金支付日: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票面年利率: 2.85% 3.38% 2.90% 3.18%
即将到来的利息支付日: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上市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5
融资架构
为确保本集团进行融资活动时处於安全杠杆水平,本公司会不时密切注视本集团的整体借款架构,从而进一步优化
其债务组合。为了有效地维持具成本效益的资金以应付整体资金需求,本集团一方面会与香港及中国的金融机构保
持密切的银行业务关系,不但只善用香港及中国两个市场,而且亦利用国际市场所提供不同程度的资金流动性和成
本差距;而另一方面,亦会在减低利率及外汇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於报告年度末,本集团的借款由银行借款、应付
票据、公司债券和来自若干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的贷款组成。外汇风险的债务已由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约人民币38.0亿元降低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约人民币14.5亿元而且已透过欧元�u人民币交叉货币互换
大致对冲。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总外部借贷合共约人民币84.0亿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人民币92.0亿元)是由银行借款约人民币49.0亿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8.0亿元),应付票
据约人民币14.5亿元(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0亿元)及公司债券人民币20.0亿元(於二○一六年
三月二十二日及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提取)组成。境外及境内借贷比例为29.2%及70.8%(二○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41.8%及58.2%)。有抵押的外部借贷比例为47.0%(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7.5%)。总外部借
贷的实际年利率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3.74%(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08%);当中银行借款人民
币39.0亿元以浮动利率计息而银行借款人民币10.0亿元则以固定利率计息,综合实际年利率於二○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为4.37%(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44%)。应付票据及公司债券(分为四个品种)却是以固定利率计
息,其票面利率分别为1.625%、2.85%、3.38%、2.90%及3.18%,而综合实际年利率为2.83%(二○一五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2.1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6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总外部借贷(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和公司债券)分析
报告年度 二○一五年
占合计比例 占合计比例
来源
境内 70.8% 58.2%
境外 29.2% 41.8%
100.0% 100.0%
还款期
一年内 2.8% 7.3%
一至两年 22.7% 18.7%
多於两年及少於五年 41.3% 40.0%
五年以上 33.2% 34.0%
100.0% 100.0%
货币
人民币 82.7% 58.2%
港元 - 26.5%
欧元 17.3% 15.3%
100.0% 100.0%
利率
固定 53.0% 15.3%
浮动 47.0% 84.7%
100.0% 100.0%
信贷条款
有抵押 47.0% 57.5%
无抵押 53.0% 42.5%
100.0% 100.0%
来自若干附属公司的非控股权益之贷款均是无抵押、免息及长期。该等贷款的账面值约等同其公允值并按年贴现率
4.35%(二○一五年:4.35%)贴现的现金流计算。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乃为无抵押、免息、按需要时偿还及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7
以外币计值的资产和负债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在中国经营及其功能货币为人民币。除了若干筹集资金活动在香港发生之外,所有其收入、营运
开支、资本性支出及约82.7%(二○一五年:58.2%)外部借贷均以人民币列账。於报告年度末,本集团以外币计值
的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别为29,000,000港元(相等於约人民币25,900,000元)、16,700,000
欧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22,400,000元)及100,000美元(相等於约人民币700,000元));及外部借贷198,800,000
欧元(扣除债务折价及直接发行成本)(相等於约人民币14.5亿元)(经运用离岸人民币贷款及公司债券去完成重组
29.17亿港元外部借贷)。以此外币风险状况,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每1.0%人民币汇率的转变(而所有
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对本集团损益的影响为约人民币13,000,000元。经紧密监察欧元与人民币的走势,本集团已
於报告年度第四季完成总值1.75亿欧元的欧元�u人民币交叉货币互换,因此欧元应付票据於到期日所带来的外币
风险大致得到对冲。以前述外币计值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尚余25,000,000欧元应付票据,每1.0%人民币汇率的
转变(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对本集团损益的影响为约人民币330,000元。由於国际外汇市场仍然波动,本集
团将持续注视及紧密评估其货币风险。
四、 资本承担及或然负债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含有与无形经营权和物业、厂房及设备有关的资本承担,其中约人民币
27,700,000元是已订约但没有计提。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集团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金控」)订立认购协议,以投资
人民币3.4亿元认购越秀金控发行的额外新A股(「认购事项」),预计额外新A股占其经扩大股本0.85%。认购事项
须待认购协议的若干条件达成後方告完成。於本报告日期,认购事项仍在处理中及尚未完成。
除上文所述之外,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资本承担。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亦
无重大或然负债。
五、 雇员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有1,493名雇员,其中约1,271名雇员直接从事日常运作、管理及监督收
费公路项目。本集团主要按照行内惯例对雇员提供报酬,包括公积金供款及其他员工福利。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六、 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持续披露规定
本公司一份贷款协议包括一项条件,对本公司的主要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施加一项或下列的
特定履行的责任,须其於任何时间保持:
(i) 作为本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地位;
(ii) 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有投票权股份不少於35%的控股权益;
(iii) 对本公司行使有效的管理控制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须受制於上述条件之贷款协议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该贷款协议将於二
○一九年五月六日届满。
违反上述特定履约责任将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该违约事件,相关银行可宣布融资终止且相关融资项下的所有债项
将到期应付。
於二○一五年五月七日,誉良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根据於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设立的10亿美
元担保中期票据计划向投资者发行2亿欧元於二○一八年到期的1.625厘担保票据。根据该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广
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须维持对本公司之控制权。违反上述责任将导致该等条款及条件下的违约,据此,票据持有人
有权行使其控制权变动认沽期权。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此等责任规定已获履行。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59
投资者关系工作报告
投资者关系与沟通
本集团致力於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并与股东及资本市场保持良好、有效的沟通。为此,本集团一贯与投资者、行业
研究员保持开放对话,在合规披露的前提下,积极主动、适时并准确地提供信息,包括各项目每月的营运数据以及策略
性业务发展。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核心是有效沟通,本集团的投资者关系团队(包括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从主动沟通入手,通
过各种平台和渠道,定期与股东、行业研究员以及境内、外所有关注本集团的投资者会面及沟通,传递积极信号,稳固
市场信心。投资者关系团队也通过开展各种推介活动,比如通过举行业绩新闻发布会、参加业绩推介路演、参加各类投
资者论坛,与全球各地的投资者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此外,投资者关系团队定期举办反向路演活动,邀请投资者、行
业研究员等实地考察高速公路项目,加深市场对管理模式、项目运营、发展策略等方面的了解。
报告年度内,�蠓嵋�行、安信国际、中信建投国际等投行陆续为本集团发表研究覆盖报告,摩根大通、麦格理证券、德
意志银行等机构也陆续为本集团进行市场推介,安排与国际机构投资者的会议,充分彰显本集团能够吸引各领域投资者
的兴趣。
报告年度内,本集团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
通过投资者热线、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等,及时响应投资者查询,定期向投资者推送月度营运数据。
接待投资者、行业研究员的现场调研,或召开电话会议。日常接待境内外投资者、行业研究员来访合共超过100人
次。
开展业绩新闻发布会、业绩推介路演、投资者论坛等活动,与境内、外超过500家机构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包括: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0
投资者关系工作报告
月份 地点 组织投行 事件
2月
香港
不适用 2015年业绩发布会
�蠓嵋�行 2015年业绩路演
新加坡 星展唯高达证券 2015年业绩路演
3月 香港 中信建投国际 2015年业绩路演
4月
北京、上海 安信国际 2015年业绩路演
深圳 �蠓嵋�行 行业研讨会
5月 新加坡 德意志银行 行业研讨会
6月 北京 摩根大通 行业研讨会
8月 香港
不适用 2016年中期业绩发布会
中信建投国际 2016年中期业绩路演
9月 上海 安信国际 行业研讨会
10月 北京、上海、
深圳
广州证券、
摩根斯坦利华鑫证券
公司债发行交易性路演
11月 日本 野村证券 2016年中期业绩路演
12月
广州 安信国际 行业研讨会
深圳 光大证券 行业研讨会
作为对经营业绩、企业管治水平及投资者关系工作的认可,本集团於报告期内陆续获得《彭博商业资讯》、《华富财经》、
《经济一周》等知名财经媒体所颁发的上市企业奖项如下:
资本壹周:
1. 第十一届资本中国杰出企业成就奖
2. 杰出上市企业大奖2016
美国LACP Vision Awards:
运输及物流行业:
奖项:
1. 金奖
2. 亚太区年报80强排名第48位
3. 2015中文年报50强
经济一周:香港杰出企业2016
华富财经:杰出基建投资及发展201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1
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集团在借助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投资者是企业发展的源泉,积极回报股东应被视为企业的重要
使命和经营理念,让投资者更好地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实现资本的良性循
环。
自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18年不间断派发现金股利。从二○○九年起,本集团大幅提升派息比例并维持在60%左右至
今。二○一五年的派息比例高於70%,主要原因是当年的盈利水平受到项目计提减值亏损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影响有
所下降。考虑到该类损益项并不影响当年的现金水平,本集团在二○一五年维持了与二○一四年同样的派息额(按港元计
价)。如按剔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的盈利计算,本集团二○一五年的派息率接近60%,与过往的水平相维持。二○○九年
至二○一六年,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27.3亿元,平均派息率高达61.29%,累计每股派息人民币约1.6341
元,使股东从本集团的发展中得到良好回报。
二○○九年 二○一○年 二○一一年 二○一二年 二○一三年 二○一四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每股盈利(人民币) 0.2285 0.3195 0.3336 0.2552 0.3314 0.3642 0.3180 0.5491
每股派息(人民币) 0.141 0.187 0.197 0.163 0.206 0.222 0.2296 0.2885
派息比率 61.50% 58.40% 58.90% 63.70% 62.10% 61.00% 72.20% 52.50%
二○一六年,本集团派发现金股利每股0.33港元,相当於每股人民币0.2885元,派息率达52.50%。
为股东创造长期合理、稳定的回报是本集团一直坚持的首要责任,从兼顾投资者长远利益和当前收益的角度出发,本集
团在未来年度仍将维持稳定的派息政策。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2
董事简介
执行董事
朱春秀先生,54岁,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长,亦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广州越秀集
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及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先生亦为越秀金融控股有限
公司非执行董事,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产」)(股份代号:123)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及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股份
代号:1111)非执行董事,两家公司均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朱先生於二○一三年加入越秀
企业前,曾任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他亦曾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董事。朱先生获中山大学授予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具备中国经济师资格,在大型金融银行类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朱先
生为广州市第14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永杰先生,59岁,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亦为广州越秀�p越秀企业的副总经理。
他曾於二○○九年八月至二○一一年六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於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之前,刘先生亦
为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即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於联交所上市的集体投资计划(股份代号:405))的管理人)
的执行董事、董事长及负责人员。刘先生亦曾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物业发展策划、
物业管理、宣传推广活动、资产收购及资产提升。刘先生在物业投资、项目规划及企业管理方面累积超过20年经验。加
入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物业部之前,刘先生为广州市经济研究院院长助理、经济学副研究员。刘先生毕业於
中国湖北大学(前称武汉师范学院),理学专业;并获得檀香山大学(Honolulu University)授予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
何柏青先生,52岁,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於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副
董事长。何先生於二○一三年一月获委任为本公司总经理,二○○九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二○一一年获委任为本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何先生毕业於中国长沙交通学院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获颁授学士学位。何先生曾任广州公路勘察设
计院院长,为路桥高级工程师、中国注册土木工程师。一九九七至一九九八年间,何先生先後主持完成广州市三十年公
路网规划、参与广州北二环、西二环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拥有相当丰富的专业领域经验。彼并曾於二○○五年四月
至二○○七年四月期间任本公司董事。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3
钱尚宁先生,54岁,二○○七年四月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钱先生毕业於重庆交通学院公路与城市道路专
业,後又获广州中山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拥有华南理工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钱先生於一九九八年至二
○○一年期间在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钱先生拥有逾30年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为中国高
级工程师。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先生,71岁,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出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先生为金汇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
创办人兼主席。冯先生在金融、证券经纪、证券买卖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逾30年经验。彼为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
会之会员及国际会计师协会之会员。冯先生为利兴发展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股份代号:
68)。
刘汉铨先生,获授金紫荆星章�煜危�太平绅士,69岁,自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起出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先生持有伦敦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为香港高等法院律师、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人及国际公证人。现为刘汉铨律师行
高级合夥人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刘先生现任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7) 、
旭日企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3)、越秀地产、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7)、光�笫�油(控股)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933)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33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上述公司之股份均於联交所上
市。彼亦出任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华侨永亨银行有限公司、
Chu & Lau Nominees Limited、Sun Hon Investment And Finance Limited、Wydoff Limited、Wytex Limited、Trillions
Profit Investment Limited、Helicoin Limited、Wyman Investments Limited及信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刘先生也
曾於一九八八年至一九九四年任中西区区议会主席,於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任香港律师会会长,於一九八八年至
一九九七年任双语法例谘询委员会会员,并於一九九五年至二○○四年任香港立法会议员(於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八年为
临时立法会成员)。
张岱枢先生,55岁,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起出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为澳洲、香港、新加坡、英格兰及
威尔斯之合资格律师,获伦敦大学颁授法律学士及硕士学位。彼为张岱枢律师事务所之高级合夥人。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4
企业管治报告
本公司深明优良的企业管治对本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故致力寻求及厘定切合其业务守则及增长的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乃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所
载的原则及守则条文(「守则条文」)制定。
本公司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均遵守守则条文,惟有关守则条文第A.4.1条规定非执行董事按指定任期
委任及守则条文第A.6.7条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条文除外,有关情况将於下文详述。
本公司定期检讨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其一直符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在维持高水平企业管治以及本公司业务的透明度及问责性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
本公司的主要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概述如下。
董事会
责任
本公司整体业务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董事会承担领导及控制本公司的责任,并共同以本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领导及监管
本公司事务。董事会专注处理可影响本公司整体策略方针及财务的事宜,其中包括所有政策事宜的批核及监督、整体策
略及预算、企业管治、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财务报表、派息政策、重大融资安排及重大投资、理财政策、委任董
事及其他重大财政及营运上的事宜。
所有董事均有权於适当时候取阅所有相关资料,以及取得公司秘书或外部法律顾问(如适用)的意见及协助,藉此确保董
事会的程序及所有适用规则及规例均得以遵从。
在一般情况下,各董事在向董事会提出要求後,均可於适当时候寻求独立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组成
董事会成员应具备本公司业务所需适当均衡的技能及经验,亦能够作出合适的独立判断。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5
有关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和本年报的日期的董事名单,请参阅董事会报告第76页。最新董事名单亦可
於本公司网站(www.yuexiutransportinfrastructure.com)及联交所网站查阅。
甄选董事会成员乃将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
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甄选董事会成员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并充份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而作决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可於本公司网站浏览。董事会将不时检讨与监察政策的实施情况,确保其效力与应用。
董事会成员概无与任何其他成员有关连。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一直遵守上市规则内关於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至少一名
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专业资格或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规定。在整个年度内,董事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
数均符合上市规则下的三分之一份额的规定。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发出有关其独立性的年度书面确认函。根据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指
引,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透过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推动处理涉及潜在利益冲突的事宜,及出任董事会辖下委员会,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公
司的有效领导作出宝贵贡献。
守则条文第A.4.1条订明非执行董事应以特定任期委任,并须接受重新选举。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无指定任期。然而,根
据本公司的细则,本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席退任一次。本公司所有非执行董事已於过去三
年轮席告退,均表示愿意再度竞选并获重选连任。
守则条文第A.6.7条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家彬先生因另有紧急公务而未能出席
本公司於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可根据本公司的细则提名一位董事候选人。有关提名程序可於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查阅。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6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的培训
获委任为董事会成员後,每位董事可获得全面的履新资料,涵盖本公司的业务营运、政策及程序,以及担任董事的一
般、法定及监管责任,以确保其充分知悉本身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监管规例下的责任。
董事定期收到相关法律、规则及规例的修订或更新资料简报。此外,本公司一向鼓励所有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参与有关
上市规则、公司条例/法及企业管治常规的持续专业发展,以不断更新及进一步增进相关知识及技能。董事不时会获提
供书面培训材料,以发展及更新专业技能。
年内,本公司曾为董事安排由香港资深大律师度身设计的培训课程,重点包括有关新常态下的国家监管环境发展趋势、
加快企业创新发展、资源整合与配置等。根据本公司备存的记录,董事曾接受以下方面的培训:
企业管治�u有关法律、规则及
规例的更新资料
出席讲座�u
董事 阅览资料 简报会
执行董事
朱春秀
刘永杰(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获委任)
何柏青
钱尚宁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
刘汉铨
张岱枢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7
董事会会议
会议数目及董事出席率
於二○一六年,董事会举行了15次会议(包括以传阅书面决议方式)。董事会各成员的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出席�u董事会
董事 会议次数 书面决议案 股东周年大会
执行董事
朱春秀 4/4 11/11 √
刘永杰(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获委任) 3/3 8/8 √
梁由潘(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辞任) 0/1 3/3 不适用
何柏青 4/4 11/11 √
钱尚宁 4/4 11/11 √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 2/4 11/11 ×
刘汉铨 4/4 11/11 √
张岱枢 4/4 11/11 √
会议常则及守则
定期的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均於会议举行至少十四天前送交全体董事。至於其他董事会和委员会会议则於合理时间前发出
通知。
会议文件及有关适当、完备及可靠资讯至少於董事会会议或委员会会议举行前三天送交全体董事,以确保董事能够在掌
握本公司最新发展及财务状况下作出决定。董事会及每位董事在彼等认为适合时有自行接触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途径。
公司秘书备存所有董事会及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初稿在会议後合理期间内先予所有董事传阅及表达意见,而最
後定稿则公开予所有董事查阅。
根据现行董事会常规,任何牵涉大股东或董事利益冲突的重大交易,应由董事会召开适当的董事会会议来考虑及处理。
本公司的细则亦有条款要求有关董事於董事会会议上表决通过涉及其或其任何联系人有重大利益之交易时,必须放弃表
决权,且不得计入通过会议的法定人数。
本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职员安排投保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8
企业管治报告
主席及行政总裁
本公司全力支持主席及总经理之间的职责分工,以确保权力及授权分布均衡。
本公司的主席一职由朱春秀先生担任。总经理一职由何柏青先生担任。
主席领导及负责董事会按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有效运作。在高级管理层的支持下,主席亦负责确保董事已於适当的时候
取得足够、完整及可靠的资料,并已就董事会会议上商讨的事项获充份知会。
总经理专责实施经董事会审批及指派的目标、政策及策略。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成立三个委员会,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察公司不同层面的事务。
所有本公司董事委员会的成立均有书面界定的职权范围。该等委员会的完整职权范围可於本公司网站
(www.yuexiutransportinfrastructure.com)及联交所网站查阅。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一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组成,而刘汉铨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中并无任何成员曾为本公司现时外聘核数师的前合夥人。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下列各项:
(a) 就外聘核数师的工作、酬金及聘用条款审阅本公司与外聘核数师的关系,并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外聘核数师的委任、
重新委任及罢免的建议。
(b) 审阅财务报表及报告并考虑所有由合资格会计师或外聘核数师提出的重大或不寻常事项。
(c) 审阅本公司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等有关程序是否足够及有效。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69
审核委员会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举行两次会议,以审阅财务业绩及报告、财务申报及合规程序、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及重新委任外聘核数师等事宜。审核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各审核委员会成员的出席记录载
列如下:
成员 会议出席记录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 2/2
刘汉铨 2/2
张岱枢 2/2
本公司并无任何涉及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之重大不明确因素。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家彬先生、刘汉铨先生及张岱枢先生组成,由刘汉铨先生担任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目的包括就薪酬政策与架构以及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酬(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
偿金额,如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作出建议。薪酬委员会亦负责制订具透明度的程序,改善有关薪酬政策及架
构,以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订定其本身的酬金。该酬金将按个人及公司的表现,以及市场的常规及情
况而厘定。
薪酬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各薪酬委员会成员的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成员 会议出席记录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 1/1
刘汉铨 1/1
张岱枢 1/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0
企业管治报告
薪酬委员会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举行了一次会议,全体成员均有出席,并就本公司的薪酬政策与架
构及执行董事於回顾年度内的薪酬待遇作出建议。於二○一六年通过一项书面决议案。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两名执行董事朱春秀先生及刘永杰先生,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冯家彬先生、刘汉铨先生及张岱枢先生
组成。本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朱春秀先生出任。
提名委员会的角色及职能包括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就挑选获提名人士
出任董事及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的接任计划作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各提名委员会成员的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成员 会议出席记录
执行董事
朱春秀 1/1
刘永杰(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获委任) 不适用
梁由潘(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辞任) 0/1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 1/1
刘汉铨 1/1
张岱枢 1/1
提名委员会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举行了一次会议,检讨了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於二○一六
年通过一项书面决议案。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1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所有董事确认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均遵守标准守则。
特定雇员若可能拥有关於本集团的尚未公开股价敏感资料,已获要求遵守标准守则的规定。本公司并无发现有任何雇员
不遵守规定的情况。
公司秘书
余达�o先生自二○○四年起出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兼任越秀企业总法律顾问,越秀企业、越秀地产及越秀房托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为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份代号:405)的管理人)的公司秘书。余先生於一九八一年获香港大学颁发
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并於一九八三年通过英国律师最终考试。余先生於一九八六年获认许为香港最高法院律师,亦於
一九九五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律师公会认许。一九九七年加入本公司前,余先生为私人执业律师,专责公司法及
商业法。余先生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管治事宜方面意见。於二○一六年间,余先生参加了不少於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问责及核数
有关於财务报表的责任及核数师酬金
董事会负责平衡、清晰及明白地呈列本公司的年度及中期报告、涉及股价敏感的公告及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监管规条规
定的其他须予披露的资料。
董事知悉彼等就编制本公司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责任。
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就彼等於综合财务报表须申报的责任已於「独立核数师报告」作出声明。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对外聘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就核数有关的服务已付或应付的
酬金约为人民币2,658,000元,及非审核服务费用人民币209,000元。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2
企业管治报告
风险管理及内审
董事会角色
董事会全权负责评估及厘定本集团承受的风险性质及程度,以达致其策略业务目标。董事会透过其审核委员会定期检讨
风险管理及内审系统的效率以及持续监管公司管治及合规程序。为协助审核委员会履行其职责,管理层已设立一个由本
公司主要部门代表组成的专案小组,以识别、更新及每季向董事会汇报覆盖公司策略、营运及财务所有方面的主要风险
范畴。本集团可能面对的风险载於本年报第33至第35页内。
董事会已审阅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审系统并认为其属有效及足够,且於报告年度并无发现任何重大偏离。
风险管理架构框架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框架包括下列各项: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 审批公司年度风险偏好政策及管理办法
- 听取管理层对风险偏好执行情况的汇报,对风险偏好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 评估风险偏好与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发展战略的适应性,并督促管理层进行改进
管理层
- 审核风险偏好政策和管理办法,提交审核委员会审批
- 根据公司年度风险偏好政策,审批风险偏好限额指标
- 审核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并向审核委员会汇报
审核及风险管理部
- 起草并修订风险偏好管理办法
- 定期牵头发起公司风险偏好编制工作,在各部门及附属公司的配合下,制定风险偏好指标体系和指标量表,提交管
理层审核
- 负责风险偏好指标的监测,收集和汇总公司风险偏好执行情况;对运行异常的监控类指标,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制
定应对方案,及时上报管理层
- 收集各部门及附属公司在风险偏好执行过程中的评价与反馈,向管理层提出风险偏好的调整建议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3
内控系统
本公司的内控系统旨在协助具效益及有效率的营运、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识别及管理风险,
以及保障本公司资产免受亏损或欺诈。内控系统的主要职务包括五大元素,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
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然而,任何内控系统均可合理但并非绝对确保其业务目标完全免受重大失误、亏损、欺诈或不履
行。
本公司内控系统的经营乃透过职责分离(即收费员及监管员之间)、员工管理、预算管理、收费审计、财务会计系统控
制、修理及保养项目管理等而进行。除高级管理层(包括本公司向各主要业务经营实体指派的财务管理人员)会作出定期
审核外,公司内审机构或各主要收费公路业务经营的审计小组均须负责调查及评估该业务经营实体的表现。在财务会计
系统控制方面,本公司已采纳相关程序,包括严格遵循审批程序、妥善保管存放固定资产、核实及管有会计记录,以确
保於业务上使用或向外公布的财务资料均属可靠。
内部审核
本集团的审计及风险管理部在审阅及监管本集团整体内部合规及监管系统时扮演重要角色。该部门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
报并将进行特定的内部审核项目。该部门可无限制取得资料以审阅本集团所有业务活动、部门及附属公司并识别出有关
范畴。於年内,该部门已完成覆盖绩效、人力资源及内控评价等范畴的22项内审项目。
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
就根据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而言,本集团已采取不同程序及措施,包括提
高本集团内幕信息的保密意识、定期向有关董事和雇员发送禁售期和证券交易限制的通知、在需要知情的基础上向指定
人员传播信息以及严格遵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於二○一二年六月颁布的「内幕消息披露指引」。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4
企业管治报告
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作有效沟通对增进投资者关系及提升投资者对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的认识十分重要。本公司亦明白
到企业资讯的透明度与及时披露的重要性,有助股东及投资者作出知情的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为股东与董事会之间的沟通提供了平台。董事会主席以及各董事委员会主席均会出席股东大会回应股
东的问题。各重大事项的决议案会於股东大会上个别提呈。
本公司持续提升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及关系。本公司会指定高级管理层与机构投资者及分析员保持定期对话,让他们得
悉本公司的最新动态。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会得到及时而详尽的答覆。
为促进有效沟通,本公司亦设有公司网页www.yuexiutransportinfrastructure.com,当中载有本公司业务发展及营运、财
务资料、企业管治常规方面的丰富资料及最新动向以及其他信息。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呈表决的决议案(会议程序及行政事宜除外),将会按股数投票的方式进行。於每次股东大会开始
时,将会向股东说明按股数投票的程序,亦会回答股东提出与投票程序有关的问题。按股数投票方式表决的结果会於同
日分别登载於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
本公司鼓励股东出席所有股东大会。根据本公司的细则,在存放请求书当日持有本公司於存放日期附本公司股东大会投
票权的不少於十分之一已缴足股本的股东,可根据百慕达公司法所载规定及程序,要求本公司董事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请求书必须述明会议的目的,并由有关的股东签署及存放於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注明「公司秘书收」)。请求书可包含数
份相同格式的文件,而每份文件均由一名或多於一名的有关股东签署。如董事在请求书存放日期起计21天内未有妥善
召开股东大会,则有关股东或占该等全体股东一半以上总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开股东大会,但如此召开的任何大会
不得在上述日期起计3个月届满後举行。根据百慕达公司法,持有不少於二十分之一总表决权的股东或不少於100名股
东,可向注册办事处存放供於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考虑的决议案的书面请求,以在大会上提呈有关决议案供考虑审议。
宪章文件
本公司的细则可於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查阅。於二○一六年间,本公司的宪章文件并无任何更改。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5
董事会报告
董事谨提呈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报告书及经审核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从事投资、经营及管理位於中国广东省及其他经济发展高增长省份的高速公路及桥梁的业务。
业绩及分派
年内之业绩载於第89页之合并利润表内。
董事已宣布,并建议就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派以下股息: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派付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等值约人民币0.11元 186,241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等值约人民币0.18元 296,394
482,635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由二○一七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一)至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
户登记手续。於该期间内,概不办理本公司股份的过户手续。为确定出席本公司将於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星期四)举
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时
三十分前,交回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
记手续。
此外,本公司将由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三)至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期间暂停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定股东有获派末期股息之权利。为合资格获派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
票,必须於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雅柏勤有限
公司,以便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6
董事会报告
捐款
年内,本集团作出的慈善捐款约为人民币1,922,300元。
业务回顾
本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务回顾载於本年报第24至第58页之「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内。
股本
本公司於年内之已发行股本之变动详情载於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9。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年内,本公司并无赎回任何股份,而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年内并无购买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股份。
主要附属公司
本公司各主要附属公司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详情,载於合并财务报表附注45。
可供分派储备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可供分派储备为人民币2,825,498,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2,796,905,000
元)。
董事
年内及截至本报告之日期任职之董事为:
执行董事
朱春秀先生
刘永杰先生(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获委任)
梁由潘先生(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辞任)
何柏青先生
钱尚宁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先生
刘汉铨先生
张岱枢先生
董事简介载於第62页至第63页。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7
董事轮席及重选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细则第99条, 钱尚宁先生、冯家彬先生及刘汉铨先生将於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告退,惟
彼等均愿竞选连任。
董事会建议於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新委任正待重选的董事。
管理合约
年内,本公司概无订立或存在有关本公司整体或任何主要部份业务之管理及行政合约。
董事之服务合约
本公司董事概无与本公司订立不可由雇主於一年内免付补偿(法定补偿除外)而予以终止之服务合约。
董事在对公司业务而言属於重要的交易、安排及合约中的重大权益
於年终或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各董事及其关连人士均无於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同集团附属公司所订立
与本集团之业务有关之重要交易、安排及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持续关连交易
租赁框架协议
於二○一五年一月六日,本公司宣布,本公司多间全资附属公司已与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其为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广
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之间接联系人)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越秀国金」)就租赁位於中国广州之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若干可出租物业而订立租赁框架协议。根据租赁框架协议,截至二○一五年、二○一六年及二○一七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租赁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租赁交易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3,200,000元、人民币15,000,000元及人民币
15,100,000元。年内,本集团根据具体租赁协议向越秀国金已付约人民币10,492,000元。以上交易亦於合并财务报表附
注42(b)(iii)披露为关联方交易。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8
董事会报告
银行存款协议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於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按一般商业条款於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创兴银行」)存放及存置银行存款。於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本公司与创兴银行订立一项银行存款协议,当中列载於截至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
间、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及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期间,本集团存置於创兴银行的银行存款於
任何特定日期的最高总余额不得超过2亿港元。创兴银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故创
兴银行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於创兴银行之银行结余合共约人民币165,535,000
元。该交易已於合并财务报表附注42(c)(i)内披露为关联方交易。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创兴银行订立另一项银行存款协议,以重续将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
满的银行存款协议的期限,当中列载由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期间,本集团存置於创兴银
行的银行存款於任何特定日期的最高结余不得超过人民币2.6亿元。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於二○一六年十二
月二十八日刊登有关上述持续关连交易之公告。
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已由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阅。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上述关连交易乃於(a)本集团之一般及日常业务
过程中订立;(b)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c)按照监管该等交易之相关协议进行而条款乃公平合理及符合本
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
本公司已聘用本公司核数师,遵照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鉴证业务准则3000(修订)的「历史财务资料审核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工作」,并参考实务说明第740号「关於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对上述持续关连交易作
出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6条,核数师已就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发出无保留意见的函件,并附载其发现和结论。核数
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他们相信该等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i)未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ii)在所有重大方面未有按照
规管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进行;及(iii)就所披露每项持续关连交易的总金额超出年度上限总额。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79
关连交易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认购人」)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金控」)
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越秀金控有条件同意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越秀金控新A股,总代价为人民币340,000,000
元。於当日,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集团」)持有越秀金控约12.56%股权,越秀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根
据第14A.28(1)条被视为本公司的控权人。因此,本公司根据认购协议拟进行的认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构成本
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刊登有关上述关连交易之公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42(b)(i)、(ii)、(iv)、(v)、(xi)及(xii)披露之其他关联方交易亦构成本集团於报告年度订立或继续进行之
关连交易,并被视为根据上市规则之「受豁免交易」或「符合最低豁免水平交易」。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本集团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之分析,载於合并财务报表附注31。
已发行公司债券(熊猫债)
年内,本公司已发行公司债券情况如下:
1. 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本公司已完成向中国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1,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包括
(i)人民币300,000,000元的五年期公司债券,票面息率为2.85%;及(ii)人民币700,000,000元的七年期公司债券,
票面息率为3.38%。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元,用於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余款用
於补充流动资金。
2. 於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已完成向中国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另一批人民币1,000,000,000元的公司债
券,包括(i)人民币200,000,000元的五年期公司债券,票面息率为2.90%;及(ii)人民币800,000,000元的七年期公
司债券,票面息率为3.18%。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所得款项主要用於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公司债券所得款项净额为人民币1,989,800,000元。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80
董事会报告
董事权益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之定义)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载入本公司置存之登记
册或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如下:
本公司
於本公司股份之好仓:
姓名 权益性质 股份实益权益权益百分率概约
刘永杰先生 个人 11,650 0.001
何柏青先生 个人 52,000 0.003
钱尚宁先生 个人 250,000 0.015
刘汉铨先生 个人 195,720 0.012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於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好仓:
姓名 权益性质 股份实益权益权益百分率概约
冯家彬先生 个人 1,689,100 0.014
刘汉铨先生 个人 4,841,200 0.039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概无拥有或被视作拥有本公司或其任何
相联法团(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之权益或淡仓权益,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条载入本公司置存之登记册;或根据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其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或其同集团附属公司概无於年内任何时间作出任何安排,使本公
司董事(包括彼等配偶及未满十八岁子女)透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获取利益。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81
股东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予披露的权益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列人士拥有以下须记录於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置存之登记册中之
股份或相关股份之权益或淡仓:
名称 持有权益的身份
好仓�u
淡仓�u
可供借出
的股份
股份中
股权的
概约百分比
所持
股份数目
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附注1)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好仓 60.65 1,014,796,050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淡仓 16.45 275,269,886
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
(附注1及2)
实益拥有人及受控制
法团的权益
好仓 60.65 1,014,796,050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淡仓 16.45 275,269,886
威穗集团有限公司(附注2) 实益拥有人 好仓 34.57 578,428,937
First Dynamic Limited(附注3) 受控制法团的权益 好仓 21.96 367,500,000
Housemaster Holdings
Limited(附注2及3)
实益拥有人 好仓 21.96 367,500,000
Matthews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nagement, LLC
投资管理人 好仓 7.95 133,044,000
JP Morgan Chase & Co. 实益拥有人 好仓 1.46 24,369,864
实益拥有人 淡仓 0.32 5,466,000
投资管理人 好仓 6.60 110,444,281
托管公司�u经核准
借出代理人
好仓 0.99 16,614,60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82
董事会报告
附注:
(1) 越秀企业的全部已发行股份由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於越秀企业於本公司股份中的权益
(如下文附注(2)所述)中拥有权益。其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275,269,886股股份为上市衍生权益(以实物结算)。
(2) 越秀企业於合共1,014,796,050股本公司股份(好仓)中拥有权益,其中8,653股股份由其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越秀企业透
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即Housemaster Holdings Limited、威穗集团有限公司、Greenwood Pacific Limited、越秀财务有限公司及龙年实业有限公司)
被视为於余下1,014,787,397股股份(好仓)中拥有权益。其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的275,269,886股股份为上市衍生权益(以实物结算)。越秀企
业於淡仓的权益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东景有限公司持有。
(3) 越秀企业的全资附属公司First Dynamic Limited拥有Housemaster Holdings Limited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First Dynamic
Limited被视为於Housemaster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367,500,000股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并无对优先购买权作出任何规定,而百慕达法律并无对优先购买权作出任何限制。
公众持股量
根据於本报告日期可供本公司查阅之公众资料以及就董事所知,本公司已维持上市规则所规定之本公司证券之足够公众
持股量。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由於本集团之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之销售及采购总百分比,占本集团本年度及往年之总销售及采购额均少於30%,故并无
就本集团之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作出披露。
核数师
合并财务报表已经由执业会计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该核数师任满告退,惟愿再度受聘。
代表董事会
董事长
朱春秀
香港,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8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股东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的内容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列载於第89至179页的合并财务报表,包
括: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利润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全面收益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及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於二○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表现及合并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
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8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独立核数师报告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合
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独立性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於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
业道德责任。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合
并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8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独立核数师报告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概述如下:
对无形经营权的摊销及对无形经营权及商誉的减值评估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对无形经营权的摊销及对无形经营权及商誉的减值评估
请参阅 贵集团财务报表的附注14及15。
贵集团於过往年度从收购附属公司业务获得人民币
18,486百万元的无形经营权、确认人民币633百万元
的商誉及人民币1,556百万元的递延税项负债。
无形经营权的摊销乃根据特定期间的车流量对无形经营
权使用年限内的预测总车流量,按单位使用基准计算,
以撇销其成本。
就预测总车流量,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考
虑历史经营资料、收费公路及其邻近交通网络的预期
发展以及参考交通顾问编制的独立专业交通报告(如适
用)。
管理层已根据在用价值计算商誉及无形经营权作出减值
评估,评估中的可收回金额乃按使用价值法或公允值减
出售成本厘定。在计算时, 贵集团需估计商誉及无形
经营权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之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并以
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其现值。
这需要管理层对折现率及相关现金流量,特别是估计车
流量之增长及资本支出,作出重大判断。
我们就管理层预测总车流量的估计及减值评估执行的程式
包括:
- 理解管理层在估计无形经营权的预测总车流量及评
估该等估计的合理性;
- 倘若管理层使用及引述独立交通顾问编制的独立专
业交通报告,我们会评估独立交通顾问的资格、能
力、实力及客观性;
- 评估管理层编制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及减值评估所
采纳的程式;
- 对於所采纳的主要假设(包括折现率及未来车流量所
产生的收益增长)可能出现的下行变动进行敏感度分
析及考虑其结果;
- 通过我们的行业知识及我们的内部估值专家的意见
考虑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及主要假设是否适当;
- 对比评估所使用的资料及其支援证明资料,如历史
财务资料、核定预算并考虑该等预算的合理性;及
- 核查管理层减值评估中使用的使用价值法或公允值
减出售成本计算是否准确。
我们认为管理层就使用价值法或公允值减出售成本计算作
出的假设可由现有凭证支持。重大假设及资料已在附注15
中作出适当披露。
8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合并财务报表或我们
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於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
告。
董事及治理层就合并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中肯的合并
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合并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合并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
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治理层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8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合并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
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按照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90条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
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
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
�笞芷鹄纯赡苡跋旌喜⒉莆癖ū硎褂谜咭览底酆喜莆癖ū硭�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
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於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
凌驾於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於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
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
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是基於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评价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便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
责 贵集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和执行。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8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独立核数师报告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治理层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
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治理层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
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
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
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後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夥人为杨尚圆(Yeung Sheung Yuen)。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
8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利润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497,848 2,066,848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 21,155 159,175
业务收入 6 2,519,003 2,226,023
经营成本 8,9 (834,900) (775,247)
服务特许权下提升服务之建造收入 38 43,627 213,504
服务特许权下提升服务之建造成本 38 (43,627) (213,504)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 7 135,950 (128,240)
一般及行政开支 8,9 (226,238) (202,091)
营运盈利 1,593,815 1,120,445
财务收入 10 47,473 27,783
财务费用 10 (459,800) (536,222)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19 40,566 26,84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20 298,510 231,077
除所得税前盈利 1,520,564 869,932
所得税开支 11 (354,087) (216,910)
年度盈利 1,166,477 653,022
应占盈利:
本公司股东 918,817 532,086
非控股权益 247,660 120,936
1,166,477 653,022
本公司股东应占每股盈利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12 0.5491 0.3180
第96至179页之附注乃此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一部分。
9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度盈利 1,166,477 653,022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汇兑差额 1,701 1,397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释放之汇兑差额 �C (72,583)
1,701 (71,186)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1,168,178 581,836
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股东 920,518 460,900
非控股权益 247,660 120,936
1,168,178 581,836
第96至179页之附注乃此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一部分。
9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无形经营权 14 18,485,580 18,952,996
商誉 15 632,619 632,619
物业、厂房及设备 16 86,255 93,923
投资物业 17 35,271 33,363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19 428,570 388,004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20 1,495,331 1,457,435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21 812 812
衍生金融工具 22 26,597 ―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 23 82,003 95,945
21,273,038 21,655,097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24 71,611 102,589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24 105,478 118,042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的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 25 72,507 67,688
短期银行存款 26 ― 1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 1,045,922 866,665
1,295,518 1,164,984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 28 ― 599,192
1,295,518 1,764,176
总资产 22,568,556 23,419,273
权益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29 147,322 147,322
储备 30 8,934,636 8,424,424
9,081,958 8,571,746
非控股权益 2,222,344 2,257,347
总权益 11,304,302 10,829,093
9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资产负债表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附注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31 4,808,348 7,216,847
递延收入 32 79,105 82,9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 1,975,343 1,932,015
应付票据 34 1,452,359 1,403,973
公司债券 35 1,990,978 ―
10,306,133 10,635,795
流动负债
借款 31 235,193 675,268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 175,729
应付控股公司款项 42 837 158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42 92,050 57,05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36 562,212 572,031
递延收入 32 3,660 3,660
当期所得税负债 64,169 52,740
958,121 1,536,636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负债 28 ― 417,749
958,121 1,954,385
总负债 11,264,254 12,590,180
权益与负债总额 22,568,556 23,419,273
第89至179页之财务报表已於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经董事会批准并由以下董事代为签署
朱春秀 何柏青
董事 董事
第96至179页之附注乃此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一部分。
9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
经营产生之现金 37 2,012,501 1,720,397
已付中国企业所得税和预扣税 (290,654) (280,565)
经营活动产生之现金净额 1,721,847 1,439,832
来自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支付服务特许权下提升服务之建造成本 (43,627) (220,758)
就建造高速公路所收取之政府补助 ― 67,686
於二○一二年及二○一五年收购附属公司 (179,200) (1,593,358)
於二○一六年出售一家附属公司 231,374 ―
於二○一五年收购附属公司权益退回按金 ― 50,000
来自补偿协议之所得款项 20,320 28,69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所得款项 247 ―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11,157) (11,182)
已收联营公司之分红 20 251,938 307,103
已收一间合营企业之分红 ― 6,010
提取短期银行存款 10,000 17,396
利息收入 9,903 20,510
投资活动所得�u(所用)之现金净额 289,798 (1,327,903)
来自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银行借款所得款项 4,082,200 1,330,439
偿还银行借款 (6,941,494) (1,808,890)
支付银行融资费用 (10,779) (1,444)
应付票据所得款项,已扣除所产生之交易费 ― 1,369,809
公司债券所得款项,已扣除所产生之交易费 1,989,849 ―
偿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5,052) (3,119)
偿还其他贷款 ― (100,000)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之增加 35,000 4,550
已付本公司股东股息 (410,306) (385,777)
已付非控股权益股息 (236,694) (306,473)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额外权益 40 ― (112,195)
已付利息 (356,000) (341,781)
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额 (1,853,276) (354,8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增加�u(减少)净额 158,369 (242,952)
於一月一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66,665 1,123,517
於一月一日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 15,050 ―
汇率变动之影响 5,838 1,150
减: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8 ― (15,05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 1,045,922 866,6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分析
银行结余及现金 1,045,922 866,665
第96至179页之附注乃此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一部分。
9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股东应占
股本 储备 非控股权益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147,322 8,424,424 2,257,347 10,829,093
全面收益
年度盈利 ― 918,817 247,660 1,166,477
其他全面收益
汇兑差额 ― 1,701 ― 1,701
其他全面收益总额 ― 1,701 ― 1,701
全面收益总额 ― 920,518 247,660 1,168,178
与拥有人交易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 ― (45,969) (45,969)
支付股息予本公司股东 ― (410,306) ― (410,306)
支付股息予非控股权益 ― ― (236,694) (236,694)
与拥有人交易总额 ― (410,306) (282,663) (692,969)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147,322 8,934,636 2,222,344 11,304,302
9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股东应占
股本 储备 非控股权益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147,322 8,380,273 1,916,974 10,444,569
全面收益
年度盈利 ― 532,086 120,936 653,022
其他全面收益
货币汇兑差额 ― 1,397 ― 1,397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释放汇兑差额 ― (72,583) ― (72,583)
其他全面收益总额 ― (71,186) ― (71,186)
全面收益总额 ― 460,900 120,936 581,836
与拥有人交易
收购一家附属公司(附注41) ― ― 722,625 722,625
出售附属公司 ― ― (130,747) (130,747)
於一间附属公司所有权权益之变动
(附注40) ― (30,972) (81,223) (112,195)
支付本公司股东股息 ― (385,777) ― (385,777)
支付股息予非控股权益 ― ― (291,218) (291,218)
与拥有人交易总额 ― (416,749) 219,437 (197,312)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147,322 8,424,424 2,257,347 10,829,093
第96至179页之附注乃此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一部分。
9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 一般资料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及其他经济
发展高增长省份从事投资以及发展、经营及管理高速公路及桥梁。年内,本集团已出售其於一间从事及投资位於广
西的梧州港一个码头项目的发展、营运及管理之附属公司全部权益予一个第三方。
本公司为一间按照百慕达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其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anon’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12, Bermuda,而其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为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3楼。
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
除另有列明外,该等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千元呈列。该等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於二○一七年二
月十三日刊发。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编制该等合并财务报表所应用的重大会计政策载於下文。除另有列明外,该等政策已贯彻应用於所有呈报年度。
(a) 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已根据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披露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乃采用历史成本法编制,并
就可供出售财务资产、衍生金融工具及投资物业(按公允值列账)的重估作出修订。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运用若干重要的会计估计,亦同时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过程中作出判断。涉及很大程度的判断及复杂性的范畴或对该等合并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假设及估
计的范畴已於附注4中披露。
9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a) 编制基准(续)
新订�u经修改准则、修订及改进
下列为本集团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必须采纳,并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新订准则、准则修订
及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二○一二年至二○一四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修订)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 折旧及摊销可接受方法之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入账的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 收购於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递延监管账目
采纳此等新订准则、准则修订及改进并无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合
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亦无任何重大改变。
本集团并未提早采纳以下已於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起或其後的财政年度颁布及生效并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新
订准则及准则修订:
於以下日期起或其後
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 所得税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 现金流量表 二○一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 分类及计量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 二○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二○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与客户合约之收入 二○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 二○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出资 尚待公布
管理层正评估新订准则及准则修订的影响,惟目前未能说明该等新订准则及对准则的修订会否对本集团的经
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
9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b) 合并
附属公司乃本集团对其有控制权的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若本集团具有承担或享有参与有关实体所得之可
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并能透过其在该实体的权力影响该等回报,即本集团对该实体具有控制权。附属公司
在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之日合并入账。附属公司在控制权终止之日起停止合并入账。
(i) 业务合并
本集团利用购买法将业务合并入账。购买一家附属公司所转让的代价,为所转让资产、对被收购方的前
所有人产生的负债,及本集团发行的股本权益的公允值。所转让的代价包括或有代价安排所产生的任何
资产和负债的公允值。在业务合并中所购买可辨认的资产以及所承担的负债及或有负债,首先以彼等於
购买日期的公允值计量。
本集团按个别收购基准,确认在被购买方的任何非控股权益。被购买方的非控股权益为现时的拥有权权
益,并赋予持有人一旦清盘时按比例应占主体的净资产,可按公允值或按现时拥有权权益应占被收购方
可识别净资产的确认金额比例而计量。非控股权益的所有其他组成部分按收购日期的公允值计量,除非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必须以其他计量基准计算。
收购相关成本乃於产生时支销。
倘业务合并分阶段进行,收购方先前持有的被收购方股权的收购当日账面值於收购当日重新计量为公允
值,由此产生的任何损益於收益确认。
本集团所转让的任何或然代价将在收购当日按公允值确认。被视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的或然代价公允值随
後变动,将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的规定於损益确认或确认为其他全面收益
变动。分类为权益的或然代价毋须重新计量,而其随後结算於权益中入账。
9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b) 合并(续)
(i) 业务合并(续)
所转让代价、被收购方的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任何先前於被收购方的股本权益於收购日期的公允值超
出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净值的公允值的部分以商誉列账。如在议价购入的情况下,所转让代价、已确认非
控股权益与先前所持权益计量的总和低於所收购附属公司资产净值的公允值,其差额则直接在合并利润
表中确认。
集团内公司间的交易、结余及集团公司间交易的未变现收益予以对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除非交
易提供所转让资产减值的证据。附属公司的呈报金额已按需要调整,以确保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
(ii) 於附属公司之拥有权权益变动而控制权不变
与非控股权益进行交易而不会导致失去控制权的情况被列为权益交易,即与拥有人以其拥有人身份进行
的交易。所支付的任何代价与所取得的权益相关之附属公司净资产账面值的公允值差额乃於权益入账。
对於向非控股权益出售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亦於权益入账。
(iii) 出售附属公司
倘集团不再拥有控制权,其於该实体之任何保留权益於失去控制权之日按其公允值重新计量,而账面值
变动则於损益中确认。公允值指初始账面值,目的是作为其後入账列作联营公司、合营企业或财务资产
之保留权益。此外,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与该实体有关之任何金额按犹如集团已直接出售有关资
产或负债之方式入账。这可能表示先前在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金额乃重新划分为盈利或亏损。
(iv) 独立财务报表
於附属公司之投资乃按成本扣除减值入账。成本亦包括投资的直接应占成本。本公司按股息及应收款的
基准将附属公司的业绩入账。
倘股息超过附属公司在宣派股息期间的全面收益总额,或独立财务报表中的投资账面值超过被投资公司
净资产(包括商誉)的合并财务报表账面值,则於收到於附属公司之投资的股息时,须就该等投资进行减
值测试。
10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b) 合并(续)
(v) 合营企业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於合营安排的投资视各投资者的合约权利及义务分类为合营业务或合
营企业。本集团已评估合营安排的性质并厘定其为合营企业。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入账。
根据权益会计法,於合营企业的权益初步按成本确认,其後经调整以确认本集团应占收购後的损益及於
其他全面收入的变动。当本集团应占合营企业的亏损相等於或超出其於该合营企业的权益(包括任何长
期权益,而该长期权益实质上构成本集团於该合营企业的投资净额之一部分),则本集团不会确认进一
步亏损,除非其已产生责任或代表该合营企业作出付款。
本集团与其合营企业之间的交易产生的未变现收益,按本集团於合营企业的权益抵销。除非交易提供证
据证明所转让的资产出现减值,否则未变现亏损亦被抵销。合营企业的会计政策已在需要时作出改变,
以确保与本集团采纳的政策一致。
(vi)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指所有本集团对其有重大影响力而无控制权的实体,通常拥有介乎应占20%至50%投票权的
股权。於联营公司之投资以权益会计法入账。根据权益法,投资初步按成本确认,账面值的增加或减少
以确认投资者於收购日後应占被投资公司之损益。本集团於联营公司之投资包括收购时确认的商誉。
倘於联营公司之拥有权益减少,而重大影响力获保留,则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金额仅有一定比
例部分重新分类为损益(如适用)。
10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b) 合并(续)
(vi) 联营公司(续)
本集团应占收购後损益於合并利润表内确认,而其於其他全面收益的应占收购後变动则於其他全面收益
内确认,投资账面值会予以相应调整。如本集团应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等於或超过其在该联营公司的
权益,包括任何其他无抵押应收款项,本集团不会确认进一步亏损,除非本集团已代该联营公司承担法
律或推定责任或作出付款。
本集团於各申报日期厘定於联营公司之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任何客观证据。倘如此,本集团将减值金额
计算为联营公司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并於合并利润表内紧接「应占联营公司业绩」确认该金
额。
本集团与其联营公司之间的上游交易及下游交易产生的损益於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中确认,并仅於与联营
公司没有关连的投资者的权益范围之内。除非交易提供转移资产减值的证据,否则未变现亏损会被撇
销。联营公司的会计政策在必要时作出变动以确保与本集团所采取的政策一致。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产生的摊薄收益及亏损於合并利润表确认。
(c) 分部报告
营运分部按照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的内部报告贯彻一致的方式报告。作出策略决定的本公司执行董事被视
为主要营运决策者,并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营运分部的表现。
(d) 外币换算
(i) 功能及呈列货币
本集团旗下各实体的财务报表所包括项目均采用有关实体经营所在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币」)
为计算单位。
合并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为本公司的功能及呈列货币。
10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d) 外币换算(续)
(ii)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乃以项目重新计量的交易或估值日当时适用的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此等交易结算以及按年结
日的汇率换算货币资产及负债而产生的外汇收益及亏损,均於合并利润表内确认。
有关借款和应付票据的外汇收益及亏损於合并利润表内「财务收入或费用」项下呈列。所有其他外汇收益
及亏损於合并利润表内「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项下呈列。
以外币计值的分类为可供出售的货币证券之公允值变动乃以证券的摊销成本变动与证券账面值的其他变
动产生的换算差额分析。有关摊销成本变动的换算差额於损益确认,账面值的其他变动於其他全面收益
确认。
非货币财务资产及负债(如按公允值透过损益记账而持有的权益)的换算差额於损益确认为公允值收益或
亏损的一部分。非货币财务资产(如分类为可供出售权益)的换算差额乃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iii) 集团公司
本集团旗下所有实体(当中并无采用高通胀经济体系的货币)的功能货币倘有别於呈列货币,其业绩及财
务状况须按如下方式换算为呈列货币:
- 各资产负债表所列的资产及负债按其结算日的收市汇率换算;
- 各利润表所列的收入和开支按平均汇率换算,除非此平均汇率并非交易日期适用汇率的累积影响
合理约数,在此情况下,收入和开支则按交易日期的汇率换算;及
- 所有因此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均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
10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d) 外币换算(续)
(iv) 出售境外业务及部分出售
於出售境外业务(即出售本集团於境外业务之全部权益或导致失去对包含境外业务之附属公司之控制权
的出售、导致失去对包含境外业务之合营企业之共同控制权的出售,或导致失去对包含境外业务之联营
企业之重大影响力的出售)时,在权益内与该项业务相关并归属於本公司拥有人之所有累计汇兑差额均
重新分类至损益。
倘部分出售不会导致本集团失去对包含境外业务之附属公司之控制权,该累计汇兑差额之应占比例为重
新归属予非控股权益及不会於损益确认。就所有其他部分出售(即本集团於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所有
权权益有所下降,惟不会导致本集团失去重大影响力或共同控制权),累计汇兑差额之应占比例则重新
分类至损益。
(e) 无形经营权
本集团已获有关地方政府机关授予二十年至三十年经营期的收费公路及桥梁经营权。根据有关当局的批文及
有关法规,本集团须负责建设收费公路及桥梁及收购相关的设施及设备,亦须於批准经营期间负责收费公路
及桥梁的营运及管理、维修及检修。於经营期间收取的公路费将拨归於本集团。有关收费公路�u桥梁资产均
须於经营权届满时交还地方政府机关,而不会对本集团作任何补偿。
本集团应用无形资产模式将收费公路及桥梁基建入账,有关支出由收费公路及桥梁使用者支付,而特许权授
予方(各级地方政府)并无就收回所涉建筑成本数额提供任何合约担保。各级特许权授予方授予本集团权利向
收费公路�u桥梁服务使用者就无形资产收费,并於合并资产负债表列作「无形经营权」。
无形经营权摊销乃根据特定期间的车流量对资产使用年限内的预测总车流量,按单位使用基准计算,以撇销
其成本。本集团定期检讨有关资产於使用年限内之预测总车流量,及於其认为适当时进行独立专业交通研
究。出现重大变动时将作出适当调整。
10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f) 商誉
商誉於收购附属公司时产生,指所转让代价、被收购方的任何非控股权益数额,及在被收购方之前任何权益
在收购日期的公允值,超过购入可辨识净资产的公允值。如在议价购入的情况下,所转让代价、已确认的任
何非控股权益及之前持有的权益按公允值计量的总和,低於购入附属公司净资产的公允值,则该差额直接在
合并利润表中确认。
为进行减值测试,於业务合并中购买的商誉会分配至每个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
(预期可从合并中获取协同利益)。商誉被分配的每个单位或单位组指在实体内商誉被监控作内部管理用途的
最低层次。商誉在经营分部层次进行监控。
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检讨,或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改变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作出更频密检讨。商誉账面值与
可收回金额作比较,可收回金额为使用值与公允值减出售成本的较高者。任何减值即时确认为开支,且其後
不会拨回。
(g) 物业、厂房及设备
土地及楼宇包括办公室及员工宿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租赁土地及所有其他物业、厂房及设备乃按成本减折
旧列账。历史成本包括直接计入项目收购的开支。
随後成本均计入资产账面值或於与该项目相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会流入本集团而能可靠计量其成本确认为
独立资产(如适用)。所取代部分的账面值将取消确认。所有其他维修保养成本均於其产生的财政期间的合并
利润表内扣除。
10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g)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分类为融资租赁的租赁土地自土地权益可提供作原拟用途时开始摊销。分类为融资租赁的租赁土地摊销及其
他资产的折旧於其如下的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将成本摊销至其剩余价值计算:
分类为融资租赁的租赁土地 余下租赁年期或可使用年期之较短者
码头构筑物 四十至五十年
楼宇 二十五至五十年
家�h、装置及设备 三至二十年
汽车 三至十年
资产的剩余价值及可使用年期乃於各报告期进行检讨,并於适当时作出调整。
若资产账面值高於其预计可收回金额时,其账面值即时撇减至可收回金额(附注2(i))。
出售收益及亏损均以所得款项与账面值比较而厘定,并於合并利润表内确认为「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
额」。
(h)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主要包括租赁土地及办公室楼宇,持作长期租金收益,而并非由本集团占用。持作经营租赁之土
地符合余下投资物业之定义时入账列为投资物业。就此而言,有关的经营租赁如同融资租赁般入账。投资物
业初步按成本计量,包括相关交易成本。按成本初步确认後,投资物业乃以公允值计值,相当於外部估值师
於各申报日期厘订之公开市值。公允值以活跃市场价格为依据,并在有需要时就个别资产的性质、地点或状
况差异作出调整。倘本集团无法取得相关资料,则采用替代估值法,如活跃程度稍弱之市场上之近期价格或
按折让现金流预测等。该等估值由独立合资格估值师每年审核。公允值变动於合并利润表内列作「其他收入、
收益及亏损-净额」内估值收益或亏损的一部分。
10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i) 投资於非财务资产的减值
可使用年期不确定的资产(如商誉)不予摊销,惟须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任何事件发生或环境变化显示可能
无法收回其账面值时,则对该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须予摊销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乃就其
差额确认减值亏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与其使用价值之较高者。评估资产减值时,资产
按可单独识别的最小现金流量(现金产生单位)予以分类。商誉以外的非财务资产出现减值时,可於各申报日
期检讨是否可作减值回拨。
(j) 持有待售出售组别
当出售组别之账面值将主要透过一项出售交易收回而该项出售被视为极可能时,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
按账面值与公允值减去出售成本两者之较低者列账。递延税项资产及财务资产(於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之投资
除外)分类为持有待售,将继续根据附注2所载之政策计量。
(k) 财务资产
本集团将其财务资产分为下列类别:按公允值透过损益记账的财务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财务资
产。分类视乎购入财务资产的目的而定。管理层会於初步确认时厘定其财务资产分类。
按公允值透过损益记账的财务资产为持作买卖财务资产。倘收购财务资产主要旨在於短期内出售,该财务资
产即归类为此类别。衍生工具亦归类为持作买卖,除指定作对冲则作别论。於此类别的资产倘预期於12个月
内结算,则分类为流动资产,否则一概分类为非流动资产。
10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k) 财务资产(续)
贷款及应收款项乃设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而於活跃市场上并无报价的非衍生财务资产。此等资产乃计入
流动资产内,惟自报告期末後起计超过十二个月结算或预期结算者除外,其分类为非流动资产。本集团的贷
款及应收款项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
项」、「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应收一间附属公司的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短期银行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为指定於此类别或并无归入任何其他类别的非衍生项目。该类别资产乃列入非流动资产,
惟投资项目到期或管理层有意於报告期末的十二个月内出售的投资则除外。
以定期方式买卖的财务资产在交易日确认-交易日指本集团承诺购入或出售该资产之日。对於并非按公允值
透过损益记账的所有财务资产,其投资初步按公允值加交易成本确认。按公允值透过损益记账的财务资产初
步按公允值确认,而交易成本於合并利润表支销。当收取投资所产生现金流的权利已到期或已转让,而本集
团已将拥有权的大部分风险和回报转让时,则终止确认财务资产。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及按公允值透过损益记
账的财务资产随後按公允值列账。贷款及应收款项按实际利率法以摊销成本列账。
「按公允值透过损益记账的财务资产」类别的公允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於产生期间於合并利润表内「财务收
入�u费用」项下呈列。
分类为可供出售货财务资产的货币及非货币证券的公允值变动乃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
当分类为可供出售财务资产的证券售出或减值时,在权益确认的累计公允值调整计入合并利润表。
以实际利息法计算的可供出售证券的利息会於合并利润表确认为其他收益的一部分。当本集团确立收取可供
出售权益工具股息的权利时,会在合并利润表内将有关款项确认作其他收入的一部分。
10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l) 财务资产的减值
(i)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资产
本集团於各报告期末评估财务资产或某组财务资产有否减值之客观证据。初步确认资产後发生一宗或多
宗事件(「亏损事件」),而该亏损事件对财务资产或某组财务资产能被可靠估计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构成
影响,并导致减值的客观证据,始会令财务资产或该组财务资产减值及产生减值亏损。
减值迹象可包括债务人或一组债务人正面临重大财政困难、违约或拖欠利息或本金、彼等有可能破产或
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可观测的数据显示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可计量的减少,例如欠款数目变动或
出现与违约相关的经济状况。
在後续期间,倘减值亏损金额减少,而有关减少客观上与确认减值之後发生的事项(如债务人的信用评
级有所改善)相关,则於合并利润表确认拨回先前确认的减值亏损。
(ii) 分类为可供出售的资产
本集团在各报告期末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证明某项财务资产或某组财务资产经已减值。就债务证券而
言,本集团采用上文(i)所述标准。若股本投资被分类为可供出售,证券公允值若大幅或长期下跌至低
於其成本值,亦证明该等资产减值。若可供出售财务资产出现此等迹象,其累计亏损(按收购成本与现
时公允值的差额,减去该财务资产先前於损益确认的任何减值亏损计量)将从权益扣除,并於合并利润
表内确认。於合并利润表确认的股本工具减值亏损不会於合并利润表予以拨回。在後续期间,倘分类为
可供出售的债务工具公允值增加,而有关增加客观上与该项减值亏损在损益确认後发生的事项相关,则
於合并利润表拨回减值亏损。
10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m)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於衍生工具合约订立当日按公允值初次确认,其後於各个报告期末按其公允值重新计量。公允值之
变动於合并利润表内确认。
(n)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初步按公允值确认,随後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扣除减值拨备计量。若预期可於
一年或一年之内收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则该等款项将分类为流动资产,否则列作非流动资产。
(o)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於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银行通知存款及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下的短期银
行存款。
(p) 股本
普通股被列为权益。直接归属於发行新股份或购股权的新增成本在权益中列为所得款项的扣减项目(扣除税
项)。
(q)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初步按公允值确认,随後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倘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项须於一年或一年以内支付,则分类为流动负债,否则列作非流动负债。
(r) 借款
借款初步按公允值(扣除巳产生之交易成本)确认,随後按摊销成本列账。如扣除交易成本後之所得款项与赎
回价值出现差额,则於借贷期内以实际利率法在合并利润表内确认。
设立贷款融资须支付之费用在部分或全部融资额很可能被提取时确认为贷款之交易成本,而该费用会递延入
账直至贷款提取为止。如没有证据证明部分或全部融资额很可能被提取,则将该项费用资本化作为流动资金
服务之预付款项,并於有关融资期间摊销。
11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r) 借款(续)
借款成本於借取款项乃为兴建公路、桥梁及码头直至收费公路、桥梁及码头开始经济运作时拨充资本。
所有其他借款成本於其产生期间在合并利润表内扣除。
融资所产生的汇兑差额乃构成财务费用的一部分。
除非本集团拥有无条件权利可将负债递延至报告期末後至少十二个月偿还,否则借款将分类为流动负债。
(s)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最初按公允值确认(扣除债务折价),直接归属之已产生发债成本按实际利率法於估计融资期内资本
化及摊销。债务折价列作已收所得款项减少,而相关递增按实际利率法於估计融资期内於合并利润表列作利
息开支。
(t) 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初步按公允值(扣除已产生发债成本)确认,随後按摊销成本列账。如扣除发债成本後之所得款项与
赎回价值出现差额,则於公司债券期内以实际利率法在合并利润表内确认。
(u) 当期及递延所得税
期内税项开支包括当期及递延税。税项除与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项目有关或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之外,税
项於合并利润表内确认。於此情况下,税项亦分别於其他全面收益确认或直接计入权益。
当期所得税开支按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经营及产生应课税收入所在的国家於结算日
已经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税法计算。管理层就适用税务法规中受诠释所规限的情况定期评估纳税申报情况,并
在适用情况下根据预期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设定适当计提。
11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u) 当期及递延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乃以负债法就资产及负债的税基与在合并财务报表的账面值产生的暂时差异全数拨备。然而,若
递延所得税来自交易(业务合并除外)中对资产或负债的初步确认而在交易时不影响会计损益或应课税盈亏,
则不作记账。递延所得税采用在结算日前已颁布或实质颁布,并在变现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或清偿递延所得
税负债时预期将会适用之税率及法例而厘定。
递延所得税资产乃於可能有未来应课税盈利而就此可使用暂时差异时始予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就因投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安排而产生之应纳税暂时差异计提拨备,惟集团可控制
暂时差异之拨回时间,且暂时差异在可见将来可能不会拨回之递延所得税负债则除外。一般而言,集团不能
控制联营公司之暂时差异拨回。仅在订有协议赋予集团权力於可见未来控制暂时性差额的拨回时,方不就联
营公司的未分派盈利所产生的应课税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就因投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安排而产生之可扣减暂时差异予以确认,惟暂时差异可
能将於日後拨回,且有充足之应课税溢利而动用暂时差异。
当可合法强制以当期税项资产抵销当期税项负债时,以及当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涉及同一个税务机关就课
税实体或有意以净值基准偿还结余的不同课税实体而徵收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乃被抵销。
11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v) 拨备
当本集团因过往事件须承担现有之法律或推定责任,而可能需要流出资源以履行有关责任,并可对有关金额
作可靠估计时确认拨备。未来经营亏损并不确认拨备。
倘存在多项相若责任时,履行该等责任是否需要流出资源须考虑整体责任之类别。即使同一类别责任内之任
何一项导致资源流出可能性极低,亦须确认拨备。
拨备采用税前折扣率按照预期履行有关责任所需之开支现值计量,该折扣率反映当时市场对资金时间价值及
有关责任之特定风险之评估。随着时间过去而增加之拨备乃确认为利息开支。
(w) 租赁
拥有资产之风险及回报绝大部分由出租人保留之租赁乃分类为经营租赁。根据经营租赁作出之付款在扣除出
租人给予之任何奖励金後,按租赁年期以直线法在合并利润表中扣除。
(x) 退休福利成本
界定供款计划为一项退休金计划,本集团根据该计划向独立实体作出固定供款。倘有关基金并无足够资产向
所有雇员支付即期或往期的雇员服务福利,本集团亦无法定或推定责任作出任何进一步供款。
本集团就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作出的供款於产生时支销。该计划的资产存放於本集团以外的一个独立管理基金
中。
11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 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y) 收入确认
(i) 路费收入及其他路费业务收入在开始提供相关服务後於收讫时确认,收入及成本总额能被可靠地计量,
而交易之经济利益可流入本集团。
(ii) 股息收入乃於收取款项的权利确立时确认。
(iii) 利息收入乃按时间比例基准以实际利率法确认。
(iv)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於合并利润表内按租赁期以直线法确认。
(v) 由本集团提供建造与提升服务而产生的建造收入根据完工比例法确认。完工阶段乃按截至结算日所产生
的合约成本占各合约将予产生的估计成本总额计量。
(vi) 来自货物装卸的收入在提供服务时获确认。
(z) 股息分派
向本公司股东分派的股息於本公司股东或董事(「董事」)(倘适用)批准股息的期间在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
确认为负债。
11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本集团的业务面临各种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及价格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性风
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政策是集中於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及寻求尽量降低对本集团财务表现潜在的负
面影响。本集团定期监察其风险,并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买入交叉货币互换,以减低来
自应付票据的风险。
(a) 市场风险
(i) 外汇风险
本公司及其主要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本集团的大多数收入乃来自中国业务。除下文所
述若干结余外,本集团在中国并无重大外汇风险:
於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港元
(「港元」)
计值
人民币千元
以美元
(「美元」)
计值
人民币千元
以欧元
(「欧元」)
计值
人民币千元
总计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906 743 122,375 149,024
其他应付款项 12,065 ― ― 12,065
应付票据 ― ― 1,452,359 1,452,359
於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港元
(「港元」)
计值
人民币千元
以美元
(「美元」)
计值
人民币千元
以欧元
(「欧元」)
计值
人民币千元
总计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3,500 66 70,951 114,517
银行借款 2,438,418 ― ― 2,438,418
其他应付款项 12,097 ― ― 12,097
应付票据 ― ― 1,403,973 1,403,973
11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a) 市场风险(续)
(i) 外汇风险(续)
於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订立名义本金额175,000,000欧元的交叉货
币互换,以减低来自应付票据的汇率风险。
根据香港联系汇率制度,港元与美元挂�h。将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受中国政府颁布的外汇监管的
规章及法规所限。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港元、美元及欧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u升值5%,而所有其他
变数维持不变,则本年度之除税後盈利将会增加�u减少约人民币2,229,000元(二○一五年:增加
�u减少人民币186,999,000元),主要由於换算以外币计值的结余产生的外汇收益�u亏损净额所
致。
(ii) 现金流量及公允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自银行结余、计息其他应收款项、借款及应付票据。以浮动利率借出的借
款令本集团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该风险由银行结余及以浮动利率持有的计息应收款项部分
抵销。以固定利率借出的借款、应付票据、公司债券及衍生金融工具令本集团承受公允值利率风
险。本集团的政策是密切监控浮息借款与定息借款、应付票据、公司债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比例
从而将利率风险降至最低。於二○一六年,本集团的浮息借款主要以人民币(二○一五年:人民币
及港元)计值。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利率上升�u下降50个基准点,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本年
度之除税後盈利将减少�u增加人民币27,904,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31,610,000元)。
(iii) 价格风险
本集团承受股本证券的价格风险,因为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财务资产不是公开交易,并将受到
市场价格的影响。本集团密切注视价格波动及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评估。
11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银行存款、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
项、衍生金融工具、应收联营公司款项及应收一间附属公司的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的账面值指本集团有
关财务资产信贷风险的最高承担。由於存款存放於国有银行或上市银行,故衍生金融工具、银行存款及
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极小,管理层认为,该等结余承受低信贷风险。本集团对过期款项进行定期审核及
采取後续措施以将信贷风险减至最小。
除因向湘潭市人民政府交回收费站所得补偿而应收中国政府机关的应收代价(附注23)人民币
103,9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16,300,000元),及其他应收款人民币72,500,000元(二○一五
年:人民币67,700,000元),乃是应收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非控股权益之款项(考虑与非控股
权益的关系和财务表现,故其风险有限)外,本集团并无因客户引起的信贷风险重大集中情况。
(c) 流动性风险
由於本集团业务的资本集中性质,本集团确保其维持充足现金及信贷额以应付其流动资金需求。
下表分析本集团根据结算日至合约到期日剩余期间的财务负债。於该表中披露的金额为合约性未贴现的
现金流量(包括各自的利息付款)。
11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c) 流动性风险(续)
按需要时 少於一年 一年至两年 两年至五年 超过五年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衍生金融工具(支付净额) ― 26,806 14,092 ― ― 40,898
借款 ― 469,837 772,387 1,976,712 2,951,060 6,169,996
应付票据 ― 23,747 1,485,107 ― ― 1,508,854
公司债券 ― 63,450 63,450 2,161,650 ― 2,288,550
应付控股公司款项 837 ― ― ― ― 837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92,050 ― ― ― ― 92,05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款项及应计费用 ― 413,847 ― ― ― 413,847
92,887 997,687 2,335,036 4,138,362 2,951,060 10,515,032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借款 ― 1,052,058 2,174,024 2,907,553 3,645,241 9,778,876
应付票据 ― 23,059 23,059 1,442,099 ― 1,488,217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 175,729 ― ― ― 175,729
应付控股公司款项 158 ― ― ― ― 158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57,050 ― ― ― ― 57,05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
款项及应计费用 ― 413,919 ― ― ― 413,919
57,208 1,664,765 2,197,083 4,349,652 3,645,241 11,913,949
11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政策旨在保障本集团能持续营运,以为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提供回报及利益,同时维持最
佳的资本结构以减低资本成本。
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予股东的股息金额、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轻债务。
与业内其他公司一致,本集团利用资本负债比率监察资本。该比率乃以债务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债务净额
为应付票据、公司债券、借款(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的流动及非流动借款)、应付合营企业款项的总额减
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乃按合并资产负债表所示的权益另加债务净额计算。
资本负债比率之计算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借款 5,043,541 7,892,115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公司债券 1,990,978 ―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92,050 57,050
总债务 8,578,928 9,353,138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45,922) (866,665)
债务净额 7,533,006 8,486,473
权益总额 11,304,302 10,829,093
总资本 18,837,308 19,315,566
资本负债比率 40.0% 43.9%
年内本集团已遵守一切外界所定的资本要求。
二○一六年资本负债比率减少主要是由於偿还银行借款及来自经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增加导致现金等价
物增加。
11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3 公允值估计
下表以估值法分析按公允值列账的金融工具。不同级别界定如下:
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报价(未经调整)(第一级)。
除包含於第一级的报价外,为资产或负债的可观察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源自价格者)输入资料(第二
级)。
并非根据可观察市场数据而厘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资料(即不可观察的输入资料)(第三级)。
下表呈列本集团按公允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衍生金融工具 ― 26,597 ― 26,597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 ― 812 812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衍生金融工具 ― ― ― ―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 ― 812 812
没有在活跃市场上买卖之金融工具之公允值乃运用估值技术厘定。该等估值技术尽量利用可观察市场数据(如
有),尽量少依赖主体的特定估计。就没有活跃市场之非上市证券而言,本集团经参考最新近经审核财务报表
厘定公允值。交叉货币互换的公允值乃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估值技术於年内并无改变。如计算
工具的公允值所需的所有重大输入数据为可观察数据,则该工具列入第2层。如一项或多项重大输入数据并
非根据可观察市场数据,则该工具列入第3层。
於两年间,公允值等级分类的第一级、第二级及第三级中概无重大转让。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第三级工具并无变动(二○一五年:相同)。
12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4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财务资产及负债之公允值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及非流动借款之公允值与按适用利率折现之未来现金流之现值相若,均分类为第二级。
应付票据之公允值乃参考爱尔�_证券交易所之报价而估计,并分类为第一级。由於公司债券并非於活跃市场
交易,其公允值乃使用估值方法厘定,并分类为第二级。摊销成本计量之有关财务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及公
允值详情如下:
账面值 公允值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 82,003 95,945 89,276 105,285
非流动借款 4,808,348 7,216,847 4,637,608 7,086,459
应付票据 1,452,359 1,403,973 1,446,162 1,364,549
公司债券 1,990,978 ― 1,943,215 ―
以下财务资产及负债之公允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短期银行存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一年内到期借款
应收�u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
应付控股公司款项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费用
12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估计及判断会不断按照历史经验及其他因素进行评估,包括在各情况下相信是合理的未来事件预测。
本集团会就未来作出估计及假设。根据其定义,由此得出之会计估计将甚少与相关实际结果等同。下文讨论具有显
着风险导致下一个财政年度之资产或负债账面值产生重大调整之估计及假设。
(a) 无形经营权摊销
无形经营权摊销乃根据一特定期间占资产整段可使用年期之预测总交通量,按单位使用基准计算以撇销其成
本。
本集团在有关资产之整段可使用年期内定期审阅预测总交通量,及倘其认为适当,将会索取独立专业交通研
究。倘出现重大变动,将会作出适当调整。
目前,个别收费公路及桥梁之预测每年交通增长率约介乎0%至21%(不包括重大维修和保养年份的增长率)。
(b) 当期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须缴纳中国所得税。於厘定相关所得税之计提金额及支付时间时须作出重大判断。於日常业务过程
中,许多交易及计算未能确定最终税项。倘该等事宜之最终税务结果与初步记录之金额不同,有关差异将影
响作出有关厘定之期间之所得税及递延税项计提。
倘管理层认为可获得未来应课税盈利用以对销暂时差异或税项亏损,则会确认与若干暂时差异有关之递延所
得税资产及税项亏损。管理层根据具有税项亏损之个别法律实体所经营的收费公路及桥梁的预测未来交通量
及特别情况行使其判断以厘定未来的应课税盈利。倘预期结果与原先之估计不同,有关差异会对有关估计出
现变动期间之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之确认构成影响。
12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c) 商誉及无形经营权减值
本集团每年测试商誉有否蒙受任何减值。当事件或情况转变而显示账面金额可能无法收回时,本集团亦测试
无形经营权有否蒙受任何减值。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按使用价值法或公允值减出售成本厘定。在计
算时,本集团须估计商誉及无形经营权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之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并利用适当之折现率计算
其现值。倘若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高於其使用价值时,本集团亦须对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作出评估,以厘定
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即其公允值减出售成本或其使用价值,以较高者为准。
就现时的财政年度,本集团就湖北随岳南的无形经营权进行减值评估。可收回金额以计算公允值减出售成本
的方式厘定。其乃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模型及主要假设(包括收入增长率及贴现率)计算所得并被分类为第三级
计量。根据减值评估,湖北随岳南的可收回金额与其现值相若,故毋须进行减值。湖北随岳南余下经营期的
预测收入增长率介乎0.3%至17.7%,而采纳的贴现率则为8.5%。当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倘收入增长率
减少3%,则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31,849,000元。同样地,当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倘贴现率较管理层
估计高出0.5%,则税前利润将减少人民币138,666,000元。
(d) 投资物业的公允值
投资物业的公允值乃使用估值技术而厘定。判断及假设的详情已於附注17披露。
(e) 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值
没有在活跃市场买卖的衍生金融工具(例如场外衍生工具)的公允值利用估值技术厘定(包括折现现金流分析)。
12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经营及管理於中国的收费公路、桥梁及码头。
执行董事已获确认为主要营运决策者。董事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本集团於主要的申报分部-中国的收费
公路及桥梁项目的表现。董事以本年度除所得税後盈利为计量基准,评定此项主要申报分部的表现。其他营运主要
包括码头营运、投资及其他方面。分部间未进行任何销售。该等营运概无构成独立分部。提供予主要营运决策者之
财务资料乃按与合并财务报表一致之方式计量。
码头及所有
业务分部 收费公路营运 其他分部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入(来自外部客户) 2,491,151 6,697 2,497,848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 21,155 ― 21,155
业务收入 2,512,306 6,697 2,519,003
无形经营权摊销 (505,763) ― (505,763)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7,130) (730) (17,860)
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之收益 ― 112,076 112,076
营运盈利 1,486,334 107,481 1,593,815
财务收入 47,461 12 47,473
财务费用 (446,045) (13,755) (459,800)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40,566 ― 40,566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298,510 ― 298,510
除所得税前盈利 1,426,826 93,738 1,520,564
所得税开支 (354,087) ― (354,087)
年度盈利 1,072,739 93,738 1,166,477
12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续)
码头及所有
业务分部 收费公路营运 其他分部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收入(来自外部客户) 2,056,079 10,769 2,066,848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 159,175 ― 159,175
业务收入 2,215,254 10,769 2,226,023
无形经营权摊销 (419,119) ― (419,11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20,288) (17,970) (38,258)
於出售时释放汇兑差额之汇兑收益 72,583 ― 72,583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30,087 ― 30,087
减值亏损拨备
-无形经营权 (266,435) ― (266,435)
营运盈利�u(亏损) 1,143,027 (22,582) 1,120,445
财务收入 27,773 10 27,783
财务费用 (512,829) (23,393) (536,222)
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业绩 26,849 ― 26,849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231,077 ― 231,077
除所得税前盈利�u(亏损) 915,897 (45,965) 869,932
所得税开支 (216,910) ― (216,910)
年度盈利�u(亏损) 698,987 (45,965) 653,022
12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续)
码头及所有
业务分部 收费公路营运 其他分部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与负债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部资产总额 22,540,943 27,613 22,568,556
添置非流动资产 48,873 624 49,497
分部资产总额包括: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428,570 ― 428,570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1,495,331 ― 1,495,331
分部负债总额 (11,228,916) (35,338) (11,264,254)
分部负债总额包括: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之款项 (92,050) ― (92,050)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部资产总额 22,794,528 624,745 23,419,273
添置非流动资产 6,680,112 690 6,680,802
分部资产总额包括:
於一间合营企业之投资 388,004 ― 388,004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1,457,435 ― 1,457,435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 ― 599,192 599,192
分部负债总额 (12,062,043) (528,137) (12,590,180)
分部负债总额包括: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之款项 (57,050) ― (57,050)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负债 ― (417,749) (417,749)
所有主要经营实体驻於中国。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的所有收入产自中国。此外,本集团的大部分资产位於中国。因
此,不作地理资料呈列。
分部基准或计量分部损益的基准与最近年度财务报表并无差异。
12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6 业务收入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497,848 2,066,848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 21,155 159,175
2,519,003 2,226,023
附注:
其他路费业务收入主要指陕西省的西安至临潼高速公路(「陕西西临高速」)就改扩建工程实施交通管制措施而令陕西西临高速收费车流量下降的收
入,而该等收入收取自参与该项目的订约方。
7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物业之公允值收益(附注17) 605 1,074
汇兑收益�u(亏损)-净额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释放之汇兑差额 ― 72,583
-未变现及已变现的汇兑亏损 (2,142) (15,15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304) (3,457)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112,076 30,087
高速公路及桥梁损坏赔偿 4,901 11,976
来自承包商有关终止建造合约之赔偿 ― 3,250
代收路费之手续费收入 5,162 5,885
管理服务收入 3,225 3,803
服务区及油站之租金收入 13,368 13,278
减值亏损拨备
-无形经营权(附注14) ― (266,435)
其他 (941) 14,872
135,950 (128,240)
12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8 按性质分类之开支
计入经营成本和一般及行政开支之开支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税(附注a) 34,060 75,221
无形经营权摊销(附注14) 505,763 419,11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附注16) 17,860 38,258
收费公路及桥梁之养护开支 110,877 82,525
收费公路及桥梁之经营开支 69,762 56,803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2,658 2,662
-非审计服务 209 300
租金开支 13,844 11,939
法律及专业费用 5,732 8,651
附注:
(a)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在中国的营运实体须缴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税。
9 雇员福利开支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薪金 162,554 154,041
-退休金成本(界定供款计划)(附注a) 17,480 17,352
-社会保障成本 16,333 16,779
-员工福利及其他福利 47,417 54,856
雇员福利开支总额 243,784 243,028
12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9 雇员福利开支(续)
附注:
(a) 本集团根据职业退休计划条例为若干香港雇员设立一项界定供款计划(「职业退休计划」)。雇主及雇员就计划作出之供款乃分别按雇员基本薪
酬之15%及5%计算。
本集团亦为其他香港雇员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本集团之强积金计划供款为雇员有关收入(定义见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
条例)之5%,最多为每名雇员每月1,500港元(相等於人民币1,299元)。倘雇员之有关收入高於每月7,100港元(相等於人民币6,150元),则
雇员亦须向强积金计划作出相应供款。强积金供款一经支付,即悉数及即时作为应计权益归属予雇员。
本公司於中国之附属公司须参与由有关省或市人民政府设立之界定供款退休计划,每月向退休计划作出最多达雇员上年度平均月薪的20%
或上年度所在地区月均工资的3倍的20%,以较低数为供款标准。
(b) 退休金-界定供款计划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预扣供款(二○一五年:零)。於年内并无动用任何预扣供款(二○一五年:零)。合共人民币17,480,000
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7,352,000元)之供款於年内应付予基金。
(c) 五位最高薪酬人士
年内,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三名(二○一五年:四名)董事,其酬金已载於附注44之分析。年内,应向余下两名(二○一五年:一
名)人士支付的酬金为人民币2,388,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484,000元),包括工资人民币1,159,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842,000
元)及酌情花红人民币1,229,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642,000元)。
酬金包括在下列范围内:
人数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酬金范围(港元)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 2 ―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 1 3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 ― ―
2,500,001港元至3,000,000港元 2 2
3,000,001港元至3,500,000港元 ― ―
3,5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 ― ―
12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0 财务收入�u费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利息收入 9,903 20,510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之利息收入 6,589 7,273
应收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之利息收入 4,384 ―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值收益 26,597 ―
财务收入 47,473 27,783
利息开支:
-银行借款 (322,682) (320,691)
-银行融资费用 (14,605) (9,647)
-来自若干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156) (1,358)
-来自最终控股公司之贷款 (7,824) ―
-其他贷款 (468) (960)
-应付票据(附注34) (30,337) (18,709)
-公司债券(附注35) (31,903) ―
银行借款之汇兑亏损 (9,971) (154,673)
应付票据之汇兑亏损 (41,854) (30,184)
所产生财务费用 (459,800) (536,222)
11 所得税开支
(a) 由於本集团在年内并无任何应缴纳香港利得税之收入,故并无在合并财务报表内作出香港利得税计提(二○
一五年:无)。
(b)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本集团在中国之附属公司、联营公
司及一间合营企业所获得之盈利计提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适用主要所得税率为25%(二○一五年:25%)。
此外,自二○○八年一月一日後,於赚取之外资企业盈利中进行之股息分派须按5%或10%之税率缴纳预扣
所得税。年内,本集团按5%或10%(二○一五年:5%或10%)之税率对部分在中国之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
未分派盈利计提预扣所得税。
於二O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就中国一间附属公司之未汇出收益涉及之预扣税确认人民币
23,580,000元(二O一五年:人民币13,593,000元)之递延税项负债,因预期将以该等收益於中国进行再投
资。
13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1 所得税开支(续)
(c) 合并利润表内已扣除之所得税金额指: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309,533 288,802
-过往年度少计提金额 1,226 2,669
递延所得税(附注33) 43,328 (74,561)
354,087 216,910
本集团之除所得税前盈利减应占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业绩之税项,与使用主要适用税率计算之理论金额
有所不同,列示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盈利 1,520,564 869,932
减:应占联营公司之业绩 (298,510) (231,077)
减:应占一间合营企业之业绩 (40,566) (26,849)
1,181,488 612,006
按25%(二○一五年:25%)之税率计算 295,372 153,002
无须缴税之收入 (14,206) (53,701)
不可扣税之开支 56,509 101,720
享有税务优惠之附属公司之盈利(附注(a)) (16,062) (19,950)
未确认之税项亏损(附注(b)) 9,331 19,886
动用先前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15,646) (10,214)
确认先前未确认之税项亏损 ― (8,866)
过往年度少计提金额 1,226 2,669
税率不同的影响 (1,007) (1,014)
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未分配盈利之预扣税 38,570 33,378
所得税开支 354,087 216,910
附注:
(a) 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享有六年所得税优惠税率待遇,可按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纳税。
(b) 就结转之税务亏损而确认之递延所得税资产仅限於有关税务利益可透过未来应课税盈利实现之情况。本集团并无就有关未动用亏损
约人民币617,012,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023,305,000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约人民币154,253,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
255,826,000元)。未动用税项亏损将於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到期。
13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2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将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本公司股东应占盈利(人民币千元) 918,817 532,086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千股) 1,673,162 1,673,162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0.5491 0.3180
由於年内并无已发行潜在摊薄普通股,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相等於每股基本盈利
(二○一五年:相同)。
13 股息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付中期股息每股0.13港元,等值人民币0.11元
(二○一五年:每股0.12港元,等值每股人民币0.10元) 186,241 160,094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0.20港元,等值人民币0.18元
(二○一五年:每股0.16港元,等值每股人民币0.13元) 296,394 224,065
482,635 384,159
於结算日後拟派之末期股息於结算日并未确认为负债。
13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4 无形经营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18,952,996
添置 38,347
摊销 (505,763)
期末账面净值 18,485,580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21,512,668
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 (3,027,088)
账面净值 18,485,580
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12,991,487
添置 199,870
收购附属公司(附注41) 6,447,193
摊销 (419,119)
减值亏损(附注7) (266,435)
期末账面净值 18,952,996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21,474,321
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 (2,521,325)
账面净值 18,952,996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1,995,738,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6,504,486,000元)之
收费公路经营权已质押以取得本集团银行借款。
13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5 商誉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632,619 368,806
收购附属公司(附注41) ― 263,813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632,619 632,619
商誉分配至本集团六个现金产生单位,包括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广西苍郁高速公路、河南尉许高速公路、湖北
汉孝高速公路、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及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
上述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根据计算使用价值或公允值减出售成本而厘定。相关计算所使用之现金流量预测
乃以管理层批准之高速公路营运期间财务预算为依据,而增长率介乎0%至21%(不包括重大维修和保养年份的增
长率),与行业惯例相似。
计算所采用之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包括估计交通量之增长、收费高速公路及公路营运之车辆类型。高速公路或公路
之收费率由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规管。
管理层根据过往记录,以往表现及对市场发展之预期来厘定上述之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已考虑内部和外部因素,
在适当时将参考有关交通流量增长之独立专业交通研究资料。所采用之贴现率范围介乎8.5%至13%。有关计算已
考虑收费公路行业之特定风险。
13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6 物业、厂房及设备
家�h、
租赁土地 楼宇 码头构筑物 装置及设备 汽车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454 22,365 ― 61,562 9,542 93,923
汇兑差额 30 350 ― 18 ― 398
添置 ― 616 ― 9,461 1,073 11,150
出售 ― ― ― (1,165) (191) (1,356)
折旧 (16) (663) ― (14,295) (2,886) (17,860)
期末账面净值 468 22,668 ― 55,581 7,538 86,255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510 40,143 ― 156,462 18,863 215,978
累计折旧 (42) (17,475) ― (100,881) (11,325) (129,723)
账面净值 468 22,668 ― 55,581 7,538 86,255
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441 68,911 473,773 140,176 12,029 695,330
汇兑差额 27 317 ― 19 ― 363
添置 ― 543 ― 10,440 199 11,182
出售 ― ― (512) (2,664) (281) (3,457)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1) ― 7,576 ― 5,954 2,593 16,123
转拨至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
(附注28) ― (45,823) (461,339) (70,878) (1,744) (579,784)
因用途变动而转拨至投资物业
(附注17) ― (7,576) ― ― ― (7,576)
折旧 (14) (1,583) (11,922) (21,485) (3,254) (38,258)
期末账面净值 454 22,365 ― 61,562 9,542 93,923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480 38,399 ― 149,200 21,045 209,124
累计折旧 (26) (16,034) ― (87,638) (11,503) (115,201)
账面净值 454 22,365 ― 61,562 9,542 93,923
13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6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附注: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二○一五年:人民币289,464,000元)物业、厂房及设备(二○一五年: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物业、厂房
及设备)已被抵押以取得本集团之银行借款。
17 投资物业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33,363 17,197
汇兑差额 1,303 1,082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1) ― 6,434
转自物业、厂房及设备,按账面净值计(附注16) ― 7,576
公允值收益 605 1,07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35,271 33,363
就投资物业在损益确认之金额对本集团而言并非重大。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经由估值师忠诚测量行有限公司及汉华评值有限公司进行独立评估,以厘定於二○一六年及二○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资物业之公允值。各投资物业之公允值於各报告期末由独立估值师单独厘定。重估收益或
亏损计入合并利润表内之「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附注7)。下表以估值法分析按公允值列账之投资物业。
13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7 投资物业(续)
描述
使用明显不可观察之输入值测定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公允价值(第三级)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描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常性之公允值计量
投资物业:
-办公室单位-中国 14,250 14,010
-办公室单位-香港 15,206 14,242
-住宅单位-香港 5,815 5,111
35,271 33,363
本集团之政策为确认於引致公允值转移事件发生或情况变动日期於公允值等级转入�u转出之项目。
年内,第一、二及三级之间并无转移。
使用明显不可观察之输入值计量公允值(第三级)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办公室单位
-中国
办公室单位
-香港
住宅单位
-香港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结余 14,010 14,242 5,111
公允值调整收益净额 240 ― 365
汇兑差额 ― 964 339
年终结余 14,250 15,206 5,815
年终持有之资产於年内盈亏总额计入损益内,
列作「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 240 ― 365
年终持有之资产於年内未变现盈亏之变动计入损益 240 ― 365
13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7 投资物业(续)
使用明显不可观察之输入值计量公允值(第三级)(续)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办公室单位
-中国
办公室单位
-香港
住宅单位
-香港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结余 ― 12,622 4,575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 6,434 ― ―
转自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按账面净值计 7,576 ― ―
公允值调整收益净额 ― 826 248
汇兑差额 ― 794 288
年终结余 14,010 14,242 5,111
年终持有之资产於年内盈亏总额计入损益内,
列作「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 ― 826 248
年终持有之资产於年内未变现盈亏之变动计入损益 ― 826 248
本集团之估值程序
本集团之投资物业由持有认可相关专业资格并对所评估投资物业之地点及范畴有近期经验之独立专业资格估值师於
二○一六年及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估值。就所有投资物业而言,其现有之使用符合最高及最佳使用。
估值方法
就位於中国之办公室单位,估值乃以收入资本化法为基础,大量使用可观察之输入值(如市场租金、收益等),并计
及对年期回报率之重大调整(以承担复归後之风险)及现有租约到期後对空置率之估计。
就香港之办公室及住宅单位而言,估值采用销售比较法厘定。在邻近可比较物业之售价已就主要特点(例如物业面
积)之差异作出调整。对此估值法之最重大输入为每平方尺价格。
13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7 投资物业(续)
估值方法(续)
年内之估值法并无变更,且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投资物业均计入第三级公允值等级。
描述
於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公允值
(人民币千元) 估值方法
不可观察
之输入值
不可观察
之输入值范围
不可观察
之输入值与
公允值之关系
办公室单位-中国 14,250 收入资本化法 年期回报率
之调整
6.0%-6.5% 年期回报率
越高,公允值
越低
办公室单位-香港 15,206 销售比较法 经调整
每平方尺
平均价格
每平方尺
人民币9,919元
经调整
每平方尺
平均价格越高,
公允值越高
住宅单位-香港 5,815 销售比较法 经调整
每平方尺
平均价格
每平方尺
人民币5,394元
经调整
每平方尺
平均价格越高,
公允值越高
13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8 附属公司
(a) 附属公司
本公司各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载於附注45。
(b) 重大非控股权益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控股权益总额为人民币2,222,344,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
2,257,347,000元)。
拥有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的非控股权益的各附属公司的概述财务资料载列如下。
概述资产负债表
非控股权益持有的权益百分比 非控股权益
持有重大非控股权益的附属公司名称
二○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一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一六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二○一五年
十二月
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0% 40% 1,228,473 1,229,548
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0% 30% 753,852 732,471
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40% 40% 236,680 238,501
14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8 附属公司(续)
(b) 重大非控股权益(续)
概述资产负债表(续)
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天津津富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
资产 248,977 320,311 275,080 334,000 20,992 27,141
负债 (230,706) (248,495) (890,913) (438,025) (8,306) (9,108)
流动净资产�u(负债)总额 18,271 71,816 (615,833) (104,025) 12,686 18,033
非流动
资产 3,647,620 3,807,898 6,349,193 6,440,827 642,038 659,998
负债 (596,815) (807,950) (3,220,521) (3,895,234) (188,649) (217,259)
非流动净资产总额 3,050,805 2,999,948 3,128,672 2,545,593 453,389 442,739
净资产 3,069,076 3,071,764 2,512,839 2,441,568 466,075 460,772
14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8 附属公司(续)
(b) 重大非控股权益(续)
概述利润表
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天津津富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1,041,032 949,780 421,212 205,412 98,605 94,003
除所得税前盈利�u(亏损) 747,687 663,442 103,032 43,308 33,788 (241,752)
所得税(开支)�u抵免 (188,212) (161,209) (31,762) (10,490) (8,768) 60,317
盈利�u(亏损)及
全面收益总额 559,475 502,233 71,270 32,818 25,020 (181,435)
来自非控股权益之
全面收益总额 223,790 200,893 21,381 9,845 10,008 (68,896)
宣派非控股权益之股息 224,865 274,493 ― ― 11,829 16,725
14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8 附属公司(续)
(b) 重大非控股权益(续)
概述现金流量
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天津津富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来自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
经营产生之现金 753,486 812,155 363,859 478,975 64,623 57,470
已付所得税 (187,713) (169,918) ― ― (8,107) (3,464)
经营活动产生之现金净额 565,773 642,237 363,859 478,975 56,516 54,006
投资活动(所用)�u产生之现金净额 (16,322) 5,362 (12,560) (308) (1,067) (5,799)
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额 (604,625) (689,852) (270,689) (473,036) (50,116) (58,4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减少)
�u增加净额 (55,174) (42,253) 80,610 5,631 5,333 (10,216)
於一月一日�u七月二十一日之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 296,614 338,867 34,980 29,349 11,874 22,09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 241,440 296,614 115,590 34,980 17,207 11,874
上述资料乃於公司间对销前列账。
14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9 於合营企业之投资
广州西二环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
应占净资产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388,004 367,165
年度应占业绩
-除所得税前盈利 55,150 37,791
-所得税开支 (14,584) (10,942)
40,566 26,849
股息 ― (6,010)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428,570 388,004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一家私人公司,其股份并无市场报价。并无与本集团於合营企业之权益有关之或然
负债。
本集团於合营企业之投资之财务资料概述如下:
广州西二环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393,006 361,450
折旧及摊销 (105,674) (98,881)
利息收入 519 155
利息开支 (55,662) (74,969)
其他开支-净额 (74,619) (79,781)
除所得税前盈利 157,570 107,974
所得税开支 (41,668) (31,262)
盈利及全面收益总额 115,902 76,712
14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9 於合营企业之投资(续)
广州西二环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1,435 67,786
其他流动资产 353,016 204,098
流动资产总额 424,451 271,884
财务负债 (80,000) (80,000)
应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 (191,488) (135,979)
流动负债总额 (271,488) (215,979)
非流动
资产 2,140,890 2,244,467
财务负债 (1,062,000) (1,182,000)
其他负债 (7,367) (9,788)
非流动负债总额 (1,069,367) (1,191,788)
净资产 1,224,486 1,108,584
折旧及摊销的比较数字已被重新分类,且并无因重新分类而对净盈利、资产净额或现金流量净额造成影响。
以上资料反映在合营企业之财务报表内呈列之数额(并非本集团享有此等数额之份额),并经就本集团与合营企业之
间会计政策之差异作出调整。
14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9 於合营企业之投资(续)
所呈报之财务资料概要与其於合营企业之投资之账面值对账如下:
广州西二环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月一日期初净资产 1,108,584 1,049,044
年度盈利 115,902 76,712
已付股息 ― (17,172)
十二月三十一日期末净资产 1,224,486 1,108,584
本集团应占净资产 428,570 388,004
於合营企业之投资之账面值 428,570 388,004
本集团合营企业之详情载於附注45。
20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1,457,435 1,488,759
年度应占业绩
-除所得税前盈利 398,818 332,671
-所得税开支 (100,308) (95,892)
-减值亏损拨备 ― (5,702)
298,510 231,077
股息 (260,614) (262,40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495,331 1,457,435
并无与本集团於联营公司之权益有关之或然负债。
14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续)
本集团於各联营公司之投资之财务资料概述如下:
广东虎门大桥
有限公司
广东清连公路
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北环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海湾
大桥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1,489,645 1,401,234 671,568 637,172 741,926 690,396 292,921 248,974
盈利�u(亏损)及全面
收益总额 917,143 853,636 641 (116,603) 328,953 304,426 164,157 128,000
收取联营公司之股息 (173,860) (158,280) ― ― (86,754) (101,712) ― (47,111)
资产:
非流动资产 1,558,590 1,698,717 7,383,202 7,646,068 768,618 890,994 383,823 401,286
流动资产 190,886 404,467 95,570 133,389 186,352 116,165 213,861 32,171
1,749,476 2,103,184 7,478,772 7,779,457 954,970 1,007,159 597,684 433,457
负债:
非流动负债 (173,118) (472,181) (4,861,709) (5,170,139) (272,332) (294,435) (74,418) (68,531)
应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 (446,240) (475,490) (165,268) (158,164) (80,586) (82,599) (40,126) (45,943)
(619,358) (947,671) (5,026,977) (5,328,303) (352,918) (377,034) (114,544) (114,474)
净资产 1,130,118 1,155,513 2,451,795 2,451,154 602,052 630,125 483,140 318,983
以上资料反映在联营公司之财务报表内呈列之数额(并非本集团享有此等数额之份额),并经就本集团与联营公司之
间会计政策之差异作出调整。
14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0 於联营公司之投资(续)
所呈报之财务资料概要与其於联营公司之投资之账面值对账如下:
广东虎门大桥
有限公司
广东清连公路
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北环高速
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汕头海湾
大桥有限公司 总额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月一日期初净资产 1,155,513 1,160,449 2,451,154 2,567,757 630,125 634,588 318,983 287,865 4,555,775 4,650,659
年度盈利�u(亏损) 917,143 853,136 641 (116,603) 328,953 304,426 164,157 128,000 1,410,894 1,168,959
股息 (942,538) (858,072) ― ― (357,026) (308,889) ― (96,882) (1,299,564) (1,263,843)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期末净资产 1,130,118 1,155,513 2,451,795 2,451,154 602,052 630,125 483,140 318,983 4,667,105 4,555,775
本集团应占净资产 441,224 445,908 579,359 579,207 146,304 153,123 134,389 85,142 1,301,276 1,263,380
商誉 93,684 93,684 ― ― ― ― 106,073 106,073 199,757 199,757
减值亏损拨备 ― ― (5,702) (5,702) ― ― ― ― (5,702) (5,702)
於联营公司之
投资之账面值 534,908 539,592 573,657 573,505 146,304 153,123 240,462 191,215 1,495,331 1,457,435
本集团联营公司之详情载於附注45。
14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1 可供出售财务资产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 812 812
结余指按公允值列账之非上市股本证券,乃经参考最新经审核财务报表。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广州市越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与广州越秀金融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越秀金控」)订立一项认购协议,据此,越秀金控有条件同意发行而认购人有条件同意认购
越秀金控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新A股,总代价为人民币340,000,000元(「认购事项」)。
越秀金控集团主要从事金融业务及百货商场业务。
认购事项之完成须待达成认购协议项下若干条件後,方为作实。於本报告日期,认购事项仍在处理中,尚未完成。
14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2 衍生金融工具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交叉货币互换 26,597 -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结算交叉货币互换的名义本金额为175,000,000欧元(二○一五年:无)。
交叉货币互换因剩余到期日均为一年以上,故被分类为非流动。
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值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的「财务收入�u费用」(附注10)。
23 其他非流动应收款项
非流动应收款项指与二○○九年出售本集团的湘江二桥之收费经营权有关的应收代价余款现值(按折现率5.32%折
现)之非即期部分。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代价余款总额为人民币103,9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16,300,000
元),将会於经营期限於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完结前分10期每半年支付。按照偿还时间表,二○一七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二○一五年: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後将收取约人民币82,0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
95,900,000元)。
应收代价余款的公允值约为人民币110,5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25,000,000元),乃以余额人民币
125,4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45,700,000元)按适用目前利率4.73%(二○一五年:4.78%)折让预测,并
分类为属公允值等级制度中之第二级。
2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附注a) 71,611 102,589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05,478 118,042
177,089 220,631
15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4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续)
附注:
(a)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之账龄均不足30天(二○一五年:30天)。
本集团之收入一般以现金支付及其通常不会有任何应收款项结余。应收账款指应收地方交易运输部之款项,该部门因高速公路实施了统一路
费收取政策而为全部经营实体收取路费收入。结算期通常为一个月以内。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均无过期或减值,且并无
就应收账款作出减值亏损拨备(二○一五年:相同)。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均已履行(二○一五年:相同)。
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作抵押之抵押品。於报告日期所面临的最高信贷风险为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呈列的应收款项账面值。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及按金之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并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25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的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的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为无抵押、按年利率4.85%计息、须按要求偿还及以人民币计值。
26 短期银行存款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但一年以下的银行存款 ― 10,000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款主要以人民币计值,及实际年利率为2.52%。
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手头现金 936,922 675,337
原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下的定期存款 109,000 191,328
1,045,922 866,665
最高信贷风险 1,019,758 852,148
15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续)
银行结余及现金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欧元 122,375 70,951
港元 25,906 43,500
美元 743 66
人民币 896,898 752,148
1,045,922 866,665
28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股东於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批准在中国透过公开招标程序向第三方出售有关梧州市越新赤水码头有限公
司(「梧州公司」)(本集团拥有51%之附属公司)(码头部分及其他分部)後,与梧州公司有关之资产及负债已列作持
有待售项目。上述出售之总代价为人民币231,874,000元,据此出售股权(即在梧州公司的51%股权)将按代价人民
币153,635,000元售予买方,而买方将承担本集团从梧州公司获得的股东贷款债务连同於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期的
应计利息(其面值总金额为人民币78,239,000元)。交易已於二○一六年八月一日完成。
(a)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 579,784
应收账款 - 3,804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 5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050
合计 - 599,192
15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28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资产及负债(续)
(b) 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之负债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借款 - 362,38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 8,658
其他流动负债 - 46,711
合计 - 417,749
(c)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类为持有待售出售组别於其他全面收入中并无确认累计收入或支出
(二○一五年:相同)。
29 股本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股份数目 人民币千元 股份数目 人民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每股面值人民币0.08805元之普通股 1,673,162,295 147,322 1,673,162,295 147,322
15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0 储备
资产 与
资本储备 汇兑波动 法定储备 投资 重估储备 非控股权益
股份溢价 (附注(a)) 储备 (附注(b)) 重估储备 保留盈利 (附注(c)) 交易储备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2,375,743 1,501,716 420,544 62,127 (135) 3,571,914 558,250 (65,735) 8,424,424
年度盈利 - - - - - 918,817 - - 918,817
货币汇兑差额 - - 1,701 - - - - - 1,701
转拨 - - - 43,159 - (43,159) - - -
股息
-二○一五年末期股息(附注13) - - - - - (224,065) - - (224,065)
-二○一六年中期股息(附注13) - - - - - (186,241) - - (186,241)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结余 2,375,743 1,501,716 422,245 105,286 (135) 4,037,266 558,250 (65,735) 8,934,636
相当於:
保留盈利 3,740,872
二○一六年拟派末期股息
(附注13) 296,394
4,037,266
15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0 储备(续)
资产 与
资本储备 汇兑波动 法定储备 投资 重估储备 非控股权益
股份溢价 (附注(a)) 储备 (附注(b)) 重估储备 保留盈利 (附注(c)) 交易储备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之结余 2,375,743 1,501,716 491,730 60,859 (135) 3,426,873 558,250 (34,763) 8,380,273
年度盈利 ― ― ― ― ― 532,086 ― ― 532,086
货币汇兑差额 ― ― 1,397 ― ― ― ― ― 1,397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释放之汇兑差额 ― ― (72,583) ― ― ― ― ― (72,583)
转拨 ― ― ― 1,268 ― (1,268) ― ― ―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之
额外权益(附注40) ― ― ― ― ― ― ― (30,972) (30,972)
股息
―二○一四年末期股息 ― ― ― ― ― (225,683) ― ― (225,683)
―二○一五年中期股息(附注13) ― ― ― ― ― (160,094) ― ― (160,094)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结余 2,375,743 1,501,716 420,544 62,127 (135) 3,571,914 558,250 (65,735) 8,424,424
相当於:
保留盈利 3,347,849
二○一五年拟派末期股息
(附注13) 224,065
3,571,914
15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0 储备(续)
附注:
(a) 资本储备指於一九九六年已收购附属公司之股本�u注册资本之面值,与本公司附属公司桥丰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代价而发行之股份面值之差
额。
(b) 法定储备指在中国之营运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所划拨之企业发展及一般储备基金。如中国法规所规定,本公司於中国成立及
经营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一间合营企业须按各自之董事会厘定之比率投放一部分之除税後盈利(经抵销前年度亏损)於企业发展及一般储
备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後,一般储备基金可用作补偿亏损及增加资本,而企业发展基金可用作增
加资本。
(c) 资产重估储备指本集团进一步收购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额外股权成为附属公司前,重估本集团於二○○七年当时作为联营
公司所持有该公司40%股权所得之公允值收益。
31 借款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银行借款 4,939,891 7,784,888
来自若干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之贷款 103,650 107,227
借款总额 5,043,541 7,892,115
减:显示於流动负债下,
一年内到期之款项 (235,193) (675,268)
非流动借款总额 4,808,348 7,216,847
(a)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借款按如下偿还: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1年内 235,193 675,268
1至2年 548,914 1,829,918
2至5年 1,473,439 2,274,469
5年後 2,785,995 3,112,460
5,043,541 7,892,115
15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1 借款(续)
(b) 银行借款人民币3,941,45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5,304,470,000元)以本集团之无形经营权(附注14)抵
押,及无银行借款(二○一五年:人民币347,300,000元)以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二○一五年:分类为持
有待售出售组别之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6)抵押。所有银行借款均按3.60%至4.90%计息(二○一五年:
2.42%至6.15%)。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该等借款实际利率为4.37%(二○一五年:4.44%)。
(c) 来自若干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之贷款乃无抵押贷款及免息。免息贷款之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其公允值乃
按现金流量以每年4.35%(二○一五年:4.35%)折现计算。
来自若干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之贷款须於一至两年内偿还。
(d) 借款以人民币计值(二○一五年:以港元计值之人民币2,438,418,000元银行借款除外)。
於结算日本集团借款面对利率变动及合约重新定价日之风险为一年之内(二○一五年:一年之内)。
32 递延收入
本集团之递延收入主要指就余下24年在收费公路沿线经营服务区及加油站而自一名承建商预先收取之费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86,620 ―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1) ― 88,353
计入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 (3,855) (1,733)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82,765 86,620
减:非流动部分 (79,105) (82,960)
流动部分 3,660 3,660
15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3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乃以负债法就暂时差异按适用所得税率作全数计算。
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之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税项资产:
12个月之後收回之递延所得税资产 (59,590) (72,198)
於12个月以内收回之递延所得税资产 (6,591) (8,866)
(66,181) (81,064)
递延税项负债:
12个月之後收回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442 2,007,603
於12个月以内收回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19,082 5,476
2,041,524 2,013,079
递延税项负债(净额) 1,975,343 1,932,015
递延所得税账目之整体变动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一月一日 1,932,015 1,529,613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1) ― 476,963
於合并利润表扣除�u(计入)(附注11) 43,328 (74,561)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1,975,343 1,932,015
15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3 递延所得税(续)
於年内,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变动(不计及在相同税务权区内抵销有关结余)如下:
递延税项负债
来自收购附属
附属公司及 公司於收费
联营公司之 公路权益
未分派盈利 而产生之 加速摊销 可供出售 投资物业之
预扣税 公允值收益 无形经营权 财务资产 公允值收益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40,212 1,603,756 369,156 (45) - 2,013,079
於合并利润表扣除�u(抵免) 38,570 (47,437) 77,765 - 60 68,958
转拨至宣派股息的即期所得税开支 (40,513) - - - - (40,513)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8,269 1,556,319 446,921 (45) 60 2,041,524
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55,516 1,160,146 313,996 (45) - 1,529,613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1) - 549,161 - - - 549,161
於合并利润表扣除�u(抵免) 33,378 (105,551) 55,160 - - (17,013)
转拨至宣派股息的即期所得税开支 (48,682) - - - - (48,682)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212 1,603,756 369,156 (45) - 2,013,079
15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3 递延所得税(续)
递延税项资产
税项亏损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81,064)
於合并利润表扣除 14,883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6,181)
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1) (72,198)
於合并利润表抵免 (8,866)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1,064)
34 应付票据
於二○一五年五月七日,本集团按年利率1.625%发行於二○一八年五月到期本金总额为200,000,000欧元的担保
票据(「票据」)。票据按其面值总额的99.782%发行,并每年派付利息。
票据的实际利率为每年2.11%,当中包括票据的利息支出及债务折价摊销。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本集团确认人民币30,337,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8,709,000元)的票据利息开支。
16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5 公司债券
本公司已分别於二○一六年三月十六日及二○一六年七月八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同意
文件(证监许可[2016] 522号)及同意文件(证监许可[2016] 1530号),批准本公司向中国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金
总额达人民币1,000,000,000元及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公司债券的申请。
向中国合格投资者发行的二○一六年首期公司债券(「二○一六年首期公司债券」)已於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提
取。二○一六年首期公司债券分两个品种发行:
i. 票面利率为每年2.85%的人民币300,000,000元五年期公司债券,且於第三年末本公司有权调整票面利率及
有权赎回相关公司债券而投资者有权向本公司售回相关公司债券;及
ii. 票面利率为每年3.38%的人民币700,000,000元七年期公司债券,且於第五年末本公司有权调整票面利率及
有权赎回相关公司债券而投资者有权向本公司售回相关公司债券。
向中国合格投资者发行的二○一六年第二期公司债券(「二○一六年第二期公司债券」)已於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提取。二○一六年第二期公司债券分两个品种发行:
i. 票面利率为每年2.90%的人民币200,000,000元五年期公司债券,且於第三年末本公司有权调整票面利率及
有权赎回相关公司债券而投资者有权向本公司售回相关公司债券;及
ii. 票面利率为每年3.18%的人民币800,000,000元七年期公司债券,且於第五年末本公司有权调整票面利率及
有权赎回相关公司债券而投资者有权向本公司售回相关公司债券。
二○一六年首期公司债券及二○一六年第二期公司债券(统称「公司债券」)初步按公允值确认。直接归属的已产生发
债成本按实际利率法於估计融资期内资本化及摊销。
公司债券的实际利率为每年3.36%,当中包括公司债券的利息支出及债务发行成本摊销。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确认人民币31,903,000元(二○一五年:零)的公司债券财务费用。
16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6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56,457 79,082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505,755 492,949
562,212 572,031
应付账款主要指应付承建商之建造成本。应付账款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至30天 20,044 25,150
31至90天 ― 1,018
超过90天 36,413 52,914
56,457 79,082
除了约人民币12,100,000元(二○一五年:人民币12,100,000元)是以港元计值外,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
计费用主要以人民币计值,而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
16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7 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营运盈利与经营产生之现金之对账表:
附注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运盈利 1,593,815 1,120,445
无形经营权之摊销 14 505,763 419,119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6 17,860 38,258
投资物业公允值收益 17 (605) (1,074)
减值亏损拨备 7 ― 266,435
汇兑(收益)�u亏损-净额 (3,994) (4,88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7 304 3,457
递延收入 32 (3,855) (1,733)
於出售附属公司时释放之汇兑差额 7 ― (72,583)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 7 (112,076) (30,087)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营运盈利 1,997,212 1,737,353
营运资金之变动: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减少�u(增加) 43,918 (69,041)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减少)�u增加 (28,873) 57,306
-应收一间附属公司之一个非控股权益款项增加 (435) ―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款项减少 ― (5,230)
-应付控股公司款项增加 679 9
经营产生之现金 2,012,501 1,720,397
16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8 服务特许权下提升服务之建造收入�u成本
年内确认有关服务特许权之建造及提升服务之建造收入�u成本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服务特许权下提升服务之建造收入 43,627 213,504
服务特许权下提升服务之建造成本 (43,627) (213,504)
39 承诺
(a) 租赁承诺
本集团根据沿着高速公路之物业及服务地区不可撤销经营租赁之未来合共最低租赁付款�u收款如下: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租赁付款
於一年内 11,752 8,325
一年至五年 2,766 7,608
14,518 15,933
租赁收款
於一年内 4,266 5,452
一年至五年 5,495 9,755
9,761 15,207
16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39 承诺(续)
(b) 资本承诺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订约但未计提
根据特许经营安排下提升及建造收费高速公路及建造码头 24,987 99,290
物业、厂房及设备 2,701 410
27,688 99,700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本集团有条件同意认购越秀金控的新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代价
为人民币340,000,000元。认购事项须待认购事项的若干条件达成後方告完成。於本报告日期,认购事项仍
在处理中及尚未完成。认购事项之详情已在附注21中披露。
40 与非控股权益交易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收购日期」),本集团收购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株公司」)额外
1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12,000,000元。此收购事项完成时,长株公司成为本集团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 该等交易被视为与非控股权益的交易并入账列作股权交易。於收
购日,长株公司之非控股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81,223,000元。约人民币30,972,000元之超出金额为就收购所支付
之代价之公允值与於收购日所收购之非控股权益账面值之间之差额,该金额已於二○一五年於与非控股权益交易储
备扣除。於长株公司之拥有权益变动对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之影响概述如下:
长株公司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於收购日期收购之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 81,223
已付非控股权益之代价 (112,195)
超过已付代价於权益内确认(附注30) (30,972)
16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1 业务合并
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集团与百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百荣世贸商城管理有限公司(均为本集团之
独立第三方)订立协议,据此,本集团已有条件同意按总代价约人民币1,950,000,000元收购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被收购方」)70%股权。此项交易已於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完成日期」)完成。业务合并已於完成
日期作暂时性计算,收购代价的价值只能暂时确定。从完成日期起十二个月内,对该等暂时性的价值并无任何调
整。
由於收购,预期本集团在该等市场之占有率会增加。预期亦可透过规模经济削减成本。
所购入净资产及商誉之详情如下:
人民币千元
收购代价:
已付及应付现金 1,792,000
所承担债务 157,939
1,949,939
所购入可识别净资产之公允值(详情如下) (1,686,126)
商誉(附注15) 263,813
商誉人民币263,813,000元乃主要来自确认因收购被收购方70%股权所产生之递延税项负债公允值收益。概无已确
认商誉预期将就所得税目的予以扣减。
16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1 业务合并(续)
所购入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之确认金额如下: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9,349
无形经营权(附注14) 6,447,193
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6) 8,547
土地及楼宇(附注16) 7,576
投资物业(附注17) 6,434
应收账款 14,797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 81,945
应收非控股权益款项 200,282
递延税项资产(附注33) 72,198
递延收入(附注32) (88,35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51,136)
借款 (3,670,920)
递延税项负债(附注33) (549,161)
所购入可识别净资产总额 2,408,751
非控股权益 (722,625)
本集团所购入70%股权应占之可识别净资产 1,686,126
收购相关成本人民币2,275,000元已计入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并利润表之行政开支。
被收购方确认之非控股权益之金额约为人民币722,625,000元,相当於被收购方於完成日期应占之按比例可识别资
产净值。
16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2 关联方交易
(a) 关联方
本公司董事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於中国注册成立)为其最终控股公司及广州市政府为其最
终控制方。
下文所载列表概述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联方(本集团与彼等於年内曾进行重大交易)之名称及彼等与
本公司之关系:
重要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系
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 最终控股公司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越秀地产」) 一间同一集团附属公司
颂辉投资有限公司(「颂辉投资」) 一间同一集团附属公司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创兴银行」) 一间同一集团附属公司
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越秀仲量联行」)
一间同一集团附属公司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州西二环」) 一间附属公司之一间合营企业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虎门大桥」) 一间附属公司之一间联营公司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清连公路」) 一间附属公司之一间联营公司
广东汕头海湾大桥有限公司(「汕头湾大桥」) 一间附属公司之一间联营公司
广州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北环」) 一间附属公司之一间联营公司
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
(「越秀国际金融中心」)
一间同一集团附属公司之一间联营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 一间之前同一集团附属公司
16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2 关联方交易(续)
(b) 与关联方之交易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i) 付予越秀地产之行政服务费 1,108 1,041
(ii) 付予颂辉之租金开支 807 688
(iii) 付予越秀国际金融中心之租金开支 10,492 9,016
(iv) 付予越秀仲量联行之物业管理费 1,474 1,187
(v) 来自创兴银行之利息收入 893 1,593
(vi) 来自虎门大桥、清连公路、汕头海湾大桥、北环及广州西二环之
管理服务收入 3,225 3,803
(vii) 来自虎门大桥之股息 173,860 158,280
(viii) 来自汕头海湾大桥之股息 ― 29,064
(ix) 来自北环之股息 86,754 75,057
(x) 来自广州西二环之股息 ― 6,010
(xi) 付予广州越秀之利息开支 7,824 ―
(xii) 付予广州证券之包销佣金 2,100 ―
(c) 与关联方之结余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i) 存入创兴银行之银行结余 165,535 79,118
(ii) 应付控股公司款项 837 158
(iii) 应付一间合营企业款项 92,050 57,050
应收或应付关联方款项为无抵押、免息、须按要求偿还及以人民币计值。
年内,本集团已提取并偿还广州越秀的贷款人民币1,170,000,000元(二○一五年:无)。广州越秀的贷款为
无抵押,年利率介乎3.60%至4.35%,以人民币计值(二○一五年:无)。
(d) 主要管理层之报酬
二○一六年 二○一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及其他短期福利 8,717 8,261
16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3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67 382
於附属公司之投资 3,528,601 3,528,601
衍生金融工具 26,597 ―
3,555,665 3,528,983
流动资产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6,284,746 5,831,677
按金及预付款项 241 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65,137 112,496
6,550,124 5,944,258
总资产 10,105,789 9,473,241
权益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147,322 147,322
储备 附注(a) 5,201,241 5,172,648
总权益 5,348,563 5,319,970
170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3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续)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二○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998,441 2,152,200
公司债券 1,990,978 ―
2,989,419 2,152,200
流动负债
借款 ― 286,218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1,678,190 1,660,42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89,617 54,424
1,767,807 2,001,071
总负债 4,757,226 4,153,271
权益与负债总额 10,105,789 9,473,241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已於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经董事会批准并由以下董事代为签署
朱春秀 何柏青
董事 董事
171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3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及储备变动(续)
附注(a)本公司储备变动
缴入盈余
股份溢价 (附注) 保留盈利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年度盈利 2,375,743 1,561,564 1,235,341 5,172,648
股息: ― ― 438,899 438,899
二○一五年末期股息(附注13) ― ― (224,065) (224,065)
二○一六年中期股息(附注13) ― ― (186,241) (186,241)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75,743 1,561,564 1,263,934 5,201,241
相当於:
保留盈利 967,540
二○一六年拟派末期股息(附注13) 296,394
1,263,934
於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2,375,743 1,561,564 1,202,012 5,139,319
年度盈利 ― ― 419,106 419,106
股息:
二○一四年末期股息 ― ― (225,683) (225,683)
二○一五年中期股息(附注13) ― ― (160,094) (160,094)
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75,743 1,561,564 1,235,341 5,172,648
相当於:
保留盈利 1,011,276
二○一五年拟派末期股息(附注13) 224,065
1,235,341
附注:
缴入盈余为本公司就交换桥丰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普通股而发行之股份面值,与本公司收购之有关附属公司於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之净资产之
差额。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修订),缴入盈余可分派予股东。
172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4 董事福利及权益
(A) 董事及行政总裁之酬金
每名董事及行政总裁之酬金载列如下:
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就担任公司或附属公司董事之个人服务已付或应收酬金 就董事
管理公司或
附属公司
酌情发放 其他福利之 就接受 事务之其他
之花红 估计金钱价值 雇主之退休 董事职务已付 服务已付或
董事姓名 袍金 薪金 (附注d) 住房津贴 (附注c)福利计划供款 或应收酬金 应收酬金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执行董事
朱春秀 - 658 1,755 - - - - - 2,413
梁由潘(附注a) - 162 200 - - - - - 362
刘永杰(附注b) - 463 623 - - - - - 1,086
钱尚宁 - 553 834 - 283 61 - - 1,731
- 1,836 3,412 - 283 61 - - 5,592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何柏青 - 594 685 - 348 64 - 829 2,520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 180 - - - - - - - 180
刘汉铨 245 - - - - - - - 245
张岱枢 180 - - - - - - - 180
605 - - - - - - - 605
605 2,430 4,097 - 631 125 - 829 8,717
173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4 董事福利及权益(续)
(A) 董事及行政总裁之酬金(续)
每名董事及行政总裁之酬金载列如下:(续)
截至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就担任公司或附属公司董事之个人服务已付或应收酬金 董事
管理公司或
附属公司
酌情发放 其他福利之 就接受 事务之其他
之花红 估计金钱价值 雇主之退休 董事职务已付 服务已付
董事姓名 袍金 薪金 (附注d) 住房津贴 (附注c)福利计划供款 或应收酬金 或应收酬金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执行董事
朱春秀 ― 618 1,770 ― ― ― ― ― 2,388
梁由潘 ― 618 783 ― ― ― ― ― 1,401
钱尚宁 ― 508 824 ― 267 68 ― ― 1,667
― 1,744 3,377 ― 267 68 ― ― 5,456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何柏青 ― 554 783 ― 379 63 ― 749 2,528
独立非执行董事
冯家彬 180 ― ― ― ― ― ― ― 180
刘汉铨 245 ― ― ― ― ― ― ― 245
张岱枢 180 ― ― ― ― ― ― ― 180
605 ― ― ― ― ― ― ― 605
605 2,298 4,160 ― 646 131 ― 749 8,589
174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4 董事福利及权益(续)
(A) 董事及行政总裁之酬金(续)
附注:
(a) 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辞任。
(b) 於二○一六年四月一日获委任。
(c) 其他福利主要包括提供住宿。
(d) 酌情发放之花红乃根据本集团财务表现厘定。
(B) 董事退休福利
概无董事就担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董事或提供其他服务或就管理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事务而提供之服务获
支付退休福利或应收退休福利(二○一五年:情况相同)。
(C) 董事离职福利
年内,概无就董事终止董事服务而直接或间接向董事支付或作出任何付款或福利;亦无任何应付款项(二○
一五年:无)。
(D) 就获取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支付之代价
年内,概无就获取董事服务而已付第三方或第三方应收之代价(二○一五年:无)。
(E) 有关以董事、董事之受控制法团及关连实体为受益人之贷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之资料
年内,概无以董事、董事之受控制法团及关连实体为受益人之贷款、准贷款或其他交易(二○一五年:无)。
(F) 董事於交易、安排或合约中之重大权益
并无有关本公司业务而本公司作为其中一方且本公司董事於其中(不论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於本年年底
或於年内任何时间)的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二○一五年:无)。
175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5 集团结构
於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持有以下主要附属公司、一间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之股份�u权益。
法人实体的注册成立、 已发行及缴足 本公司持有
主要附属公司 成立及经营地点及类型 股本�u注册资本 所有权权益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 间接
东亚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50,000股每股面值
1.00美元之普通股
― 100 於广州北环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之投资控股
卓飞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於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之投资控股
翔通有限公司 香港 1股普通股 ― 100 於天津津富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之投资控股
誉良国际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100 - 投资控股
运成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建桥企业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速荣有限公司 香港 1股普通股 ― 100 於广西越秀苍郁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之投资控股
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900,000,000元 ― 60 开发及管理广州之广州市
北二环高速公路
17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5 集团结构(续)
法人实体的注册成立、 已发行及缴足 本公司持有
主要附属公司 成立及经营地点及类型 股本�u注册资本 所有权权益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 间接
广州穗桥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000元 ― 100 於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之投资控股
广州越鹏信息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260,000,000元 ― 100 投资控股
广西越秀苍郁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190,925,000元 ― 100 开发及管理广西苍郁
高速公路
河南瑞贝卡实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660,754,500元 ― 100 开发及管理河南尉许
高速公路
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1,770,000,000元 - 70 开发及管理湖北省随岳南
高速公路
湖南长株高速公路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929,328,460元 ― 100 开发及管理湖南省长株
高速公路
易腾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锦创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Kinleader Co., Ltd.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桥丰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2股每股面值1.00港元
之普通股
100 ― 投资控股
177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5 集团结构(续)
法人实体的注册成立、 已发行及缴足 本公司持有
主要附属公司 成立及经营地点及类型 股本�u注册资本 所有权权益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 间接
安维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00股每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於广东清连公路发展
有限公司之投资控股
先锋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盈多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陕西金秀交通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00,000元 ― 100 开发及管理陕西省之
西安至临潼高速公路
骏佳企业有限公司 香港 2股普通股 ― 100 持有物业
金秀发展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00股每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於陕西金秀交通有限公司
之投资控股
超飞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於广东汕头海湾大桥
有限公司之投资控股
超翔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翔丰有限公司 香港 1股普通股 ― 100 於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
经营有限公司之投资
控股
178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5 集团结构(续)
法人实体的注册成立、 已发行及缴足 本公司持有
主要附属公司 成立及经营地点及类型 股本�u注册资本 所有权权益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 间接
德思达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冠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联威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永财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00美元
之普通股
― 100 投资控股
燕通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0,000股每股面值
1.00美元之普通股
― 83.3 投资控股
天津津富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265,200,000元 ― 60
(附注a)
发展及管理天津津保
高速公路
湖北汉孝高速公路建设
经营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495,089,000元 ― 100 开发及管理湖北省汉孝
高速公路
广州越通公路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000元 100 ― 投资控股
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
1,900,000,000元
100 ― 投资控股
179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5 集团结构(续)
法人实体的注册成立、 本公司间接持有之所有权
合营企业 成立及经营地点及类型 注册资本 权益�u投票权�u利润分成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拥有权 投票权 利润分成
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
1,000,000,000元
35 33 35 开发及管理广州之
广州西二环
高速公路
法人实体的注册成立�u 本公司持有
联营公司 成立及经营地点及类型 注册资本 所有权权益之百分比 主要业务
直接 间接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273,900,000元 ― 27.78
(附注b)
开发及管理於虎门之
虎门大桥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
3,361,000,000元
― 23.63 开发及管理清连高速公路
广东汕头海湾大桥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人民币75,000,000元 ― 30 开发及管理於汕头之
汕头海湾大桥
广州北环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限公司
19,255,000美元 ― 24.3 开发及管理广州市
北环高速公路
(a) 截至二○一二年为止之利润分配比率为90%,由二○一三年至二○一五年及由二○一六年起之利润分配比率分别为40%及60%。
(b) 截至二○○九年及由二○一○年起之利润分配比率分别为27.78%及18.446%。
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 / 年度报告 2016 180
公司及投资者关系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朱春秀先生(董事长)
刘永杰先生
何柏青先生
钱尚宁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冯家彬先生
刘汉铨先生
张岱枢先生
公司秘书
余达�o先生
合资格会计师
曾金订女士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执业会计师
注册办事处
Canon’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12
Bermuda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湾仔
骆克道160号
越秀大厦
23楼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22楼
证券上市交易所
股份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01052
路透社-1052.HK
彭博资讯-1052 HK
票据及债券
爱尔兰证券交易所
200,000,000欧元於二○一八年到期之1.625厘担保票据(证
券代号:BX9BNG1)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300,000,000元於二○二一年到期之2.85厘
公司债券(证券代号:136323)
人民币200,000,000元於二○二一年到期之2.90厘
公司债券(证券代号:136804)
人民币700,000,000元於二○二三年到期之3.38厘
公司债券(证券代号:136324)
人民币800,000,000元於二○二三年到期之3.18厘
公司债券(证券代号:136806)
投资者关系
如欲进一步查询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的资料,
请联络:
李若琳女士
电话 : (852) 2865 2205
传真 : (852) 2865 2126
电邮 : contact@gzitransport.com.hk
公司资料查阅网址
http://www.yuexiutransportinfrastructure.com
http://www.irasia.com/listco/hk/yuexiutransport
http://www.hkexnews.hk
越秀交通基建
01052
越秀交通基建行情
越秀交通基建(01052)公告
越秀交通基建(01052)回购
越秀交通基建(01052)评级
越秀交通基建(01052)沽空记录
越秀交通基建(01052)机构持仓
<上一篇 股份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