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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58)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
九时三十分在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北京汽车产业研发基地南楼一层多功能厅举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其中包括)下列决议案(不论是否经修订)。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3月7日的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 委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 委任徐和谊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2 委任张夕勇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3 委任李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4 委任张建勇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5 委任邱银富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6 委任HubertusTroska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7 委任BodoUebber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8 委任郭先鹏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9 委任王京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10 委任朱保成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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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委任葛松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2 委任黄龙德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3 委任包晓晨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4 委任赵福全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1.15 委任刘凯湘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承董事会命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和谊
中国北京,2017年3月7日
附注:
(A)本公司自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至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进行任何H股过户登记。凡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名列於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所存置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在完成登记手续後,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H股股份持 有人最迟须於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送达至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持有人最迟须於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送达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B)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填妥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条,并於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或之
前,以专人送递、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就H股股东而言)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就内资股股东而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9层)。
(C)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以本公司的代表委任表格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
为其代表,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若任何股东委任超过一名受委任代表,其受委任代表只能以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D) 受委任代表必须由股东以经委任人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书面文据委任。倘股东为公司,
则书面文据必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倘书面文据已由委任人的代表签署,则该代表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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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上述附注(D)所述的代表委任表格及有关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如有)以及其他有关授权文件(如
有)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送达至(就H股股东而
言)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就内资股股东而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 号鹏龙大厦9层),方为有效。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会议并於会上投票。
(F) 股东或其受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应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倘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
其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须出示该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授权文件副本,方可出席会议。
(G) 预计临时股东大会需时半天。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的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徐和谊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夕勇
先生;执行董事李峰先生;非执行董事张建勇先生、尚元贤女士、邱银富先生、
HubertusTroska先生、BodoUebber先生、王京女士以及杨实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付
于武先生、黄龙德先生、包晓晨先生、赵福全先生及刘凯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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