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要件请即处理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阁下如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的全部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58)
委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及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3至6页。
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北京汽车产业研发基地南楼一层多功能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3至15页。随函附奉适用於临时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代表委任表格亦已於联交所的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刊发。
无论 阁下是否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敬请本公司H股股东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印备的指示填妥表格,并尽快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证券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而内资股股东须将代表委任表格交回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9层)。惟在任何情况下,该表格必须最迟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拟亲身或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请按照随附之回条上印列之指示填妥回条,并於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
或之前交回(就H股股东而言)本公司的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就内资股股东而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9层)。
* 仅供识别
2017年3月7日
目录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3
I. 绪言................................................. 3
II. 委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
III. 投票程序.............................................. 5
IV. 推荐意见.............................................. 5
V. 临时股东大会.......................................... 5
VI.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6
附录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7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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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章程」 指 本公司章程(经不时修订)
「北汽集团」 指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企
业,为本公司的唯一控股股东
「北汽控股」 指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奔驰」 指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 司(前称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
司及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北汽新能源」 指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现代」 指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奔驰销售」 指 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昌河汽车」 指 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 指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戴姆勒」 指 戴姆勒股份公司,是一家於1886年在德国成立的公
司,为本公司股东之一及关连人士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临时股东大会」 指 将予召开及举行的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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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福田汽车」 指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於1996年8月28日在中
国注册成立的A股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0166.SH)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
市外资股,股份以港元认购及买卖,并在联交所上
市及买卖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鹏龙股份」 指 北京北汽鹏龙汽车服务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股份」 指 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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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函件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58)
董事: 注册地址:
姓名 职务 中国
徐和谊先生 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 北京市顺义区
张夕勇先生 非执行董事 顺通路25号5幢
李峰先生 执行董事 (邮编:101300)
张建勇先生 非执行董事
尚元贤女士 非执行董事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邱银富先生 非执行董事 香港
HubertusTroska先生 非执行董事 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
BodoUebber先生 非执行董事 时代广场二座36楼
王京女士 非执行董事
杨实先生 非执行董事
付于武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德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包晓晨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福全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凯湘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敬启者:
委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及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I. 绪言
本公司拟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北京汽车产业研发基地南楼一层多功能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已於2017年3月7日寄发,并载列於本通函第13至15页。
* 仅供识别
�C3�C
董事会函件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董事会将於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呈以供彼等於临时股东大会上考虑并批准为普通决议案或特别决议案(视情况而定)的决议案详情,并提供所有所需合理资料,使 阁下能就对该等决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放弃投票作出知情决定。该等决议案及有关详情载列於董事会函件内。
II. 委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8月19日的公告,内容关於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
期换届选举。鉴於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於2016年9月8日届满,董事会谨此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徐和谊先生 非执行董事
张夕勇先生 非执行董事
李峰先生 执行董事
张建勇先生 非执行董事
邱银富先生 非执行董事
HubertusTroska先生 非执行董事
BodoUebber先生 非执行董事
郭先鹏先生 非执行董事
王京女士 非执行董事
朱保成先生 非执行董事
葛松林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黄龙德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包晓晨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福全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凯湘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以产生15名董事组成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及与其委任相关的其他信息的详情载於本通函附录一。
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履职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尚元贤女士、杨实先生及付于武先生将不再担任董事,尚元贤女士、杨实先生及付于武先生确认,彼等与董事会在任何方面并无分歧,且并无有关彼等卸任的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或联交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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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函件
III. 投票程序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4)条,股东大会上股东作出的任何表决必须以投票方式进行。因此,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均须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可亲身或由受委任代表代其投票。
IV. 推荐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决议案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建议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上对上述决议案投票赞成。
V. 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北京汽车产业研发基地南楼一层多功能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通告载於本通函第13至15页。随函附奉适用於临时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代表委任表格亦已於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发。
倘 阁下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亲身或委托代理人),则须填妥附随之回条,
并於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或之前交回本公司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就H股持有人而
言); 或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9层
(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若本公司收到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本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本公司於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或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再次通知股东後,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无论 阁下是否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敬请本公司H股股东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印备的指示填妥表格,并尽快交回本公司的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而内资股股东须将代表委任表格交回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9层)。惟在任何情况下,该表格必须最迟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交回。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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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函件
VI.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於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至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进行任何本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H股股份持有人最迟须於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送达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17楼1712-1716号 �m);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持有人最迟须於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送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此致
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和谊
2017年3月7日
�C6�C
附录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和谊先生,59岁,管理学博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和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北汽集团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亦兼任福田汽车董事长、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奔驰董事长、北京现代董事长、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汽新能源董事长、北京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泛太平洋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新西兰太平洋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奔驰销售副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北京市委委员、十二届北京市政协常委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徐先生有三十余年的行业和管理经验,自2002年7月到北汽集团工作,曾担任多个职务,包括北汽控股(北汽集团前身)及北汽集团董事长和党委书记等,自本公司於2010年9月20日成立起即任本公司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
张夕勇先生,53岁,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担任北汽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和总经理,北汽(镇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福田汽车副董事长及昌河汽车董事长等职务。
张先生有三十余年行业及管理经验,自1994年1月至2013年6月先後担任多个职
务,包括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诸城车辆厂常务副厂长,福田汽车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和副董事长,及鹏龙股份董事长等职务,自2013年9月6日起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李峰先生,53岁,动力工程专业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
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担任北京奔驰董事、北汽德奔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董 �C7�C
附录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事长、奔驰销售董事以及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现代董事、北京汽
车工程学会学术委员会副理事长和中国市场学会(汽车)营销专家委员会委员。
李先生有三十余年行业及管理经验,自1996年10月开始先後担任福田汽车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营销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管会成员和副总经理,自2009年12月至2013年6月先後担任北京现代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和董事等职务,自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及党委副书记,於2013年9月6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张建勇先生,40岁,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
事,亦担任北汽集团副总经理、福田汽车董事、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党总支书记、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党总支书记、北汽新能源监事会主席、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纳法天窗系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新西兰太平洋航空航天有限公司董事、昌河汽车董事及鹏龙股份监事等职务。
张建勇先生有近十五年财务及管理经验,曾经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自2001年7月至2003年12月担任中国电力科学院财务资产部主管会计,自2003年12月至2010年12月先後担任北汽控股资产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副经理及财务部经理,自2010年12月至2015年5月先後担任北汽集团财务部部长及财务副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并自2013年4月至2014年6月担任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邱银富先生,49岁,工商管理硕士、冶金设备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并担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及福田汽车董事。
邱先生有二十余年的行业及管理经验,自1989年8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包括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在内的多个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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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Hubertus Troska先生,57岁,德国籍,英国语言及文学专业学士,现任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北京奔驰副董事长和董事,并担任戴姆勒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大中华业务以及担任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
Troska先生有近三十年汽车行业经验,自1997年9月至2000年2月担任梅赛德斯-
奔驰(土 耳其)公 司总监及管理委员会成 员(负责轿车销售和售後以及轻型商用车、
卡车和客车业 务),自2003年10月至2005年4月担任梅赛德斯-奔驰AMG有限公司总
裁,自2005年4月至2012年12月担任戴姆勒全球执行副总裁(梅赛德斯-奔驰卡车全球
负责人,负责欧洲以及拉丁美洲卡车业务)。
Bodo Uebber先生,57岁,德国籍,工业经济硕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
担任戴姆勒管理委员会成员。
Uebber先生有三十余年的财务及管理经验,於2001年至2003年担任位於柏林的戴姆勒金融服务股份公司(曾用名:戴姆勒克莱斯勒服务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代表成员及首席财务官,於2003年至2004年先後担任戴姆勒管理委员会常务代表和戴姆勒金融服务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主席。
此外,Uebber先生於2006年5月至2011年8月担任TALANX AG的监事会成员,并
於2007年5月至2013年3月先後担任EADSN.V.的董事会成员代表及主席。
郭先鹏先生,50岁,汽车工程硕士,现任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先生有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於2002年至2015年先後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经营投资部副部长,北京兰天达汽车清洁燃料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香港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和党委委员,中国航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及航天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王京女士,45岁,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亦担任北汽新能源董事、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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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女士有二十余年行业和管理经验,曾经担任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总部)融资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等职位、北京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京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经营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以及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和投资管理一部总经理等职务,并自2014年1月起担任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朱保成先生,43岁,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亦担任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先生有十余年的能源及管理经验,於2007年至2014年先後担任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葛松林先生,61岁,机械工程博士,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葛先生有二十余年汽车行业经验,自1997年至2016年先後担任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高级工程师、合肥工业大学汽车系副教授、机械工业部工业司高级工程师,并於2012年至2016年先後兼任《汽车工程》学术期刊主编、合肥工业大学兼职教授、江苏大学兼职教授、长沙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及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
黄龙德先生,68岁,商业学博士,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税务学会认证的注册税务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黄龙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首席执业董事。
黄先生有四十余年的财务及管理经验,黄先生曾获得多项荣誉,包括获得英女皇颁授的荣誉奖章,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为非官守太平绅士,并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的铜紫荆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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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先生目前亦担任中渝置地控股有限公司、银河娱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药业有限公司)、国艺娱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瑞年国际有限公司、中国油气控股有限公司、奥思集团有限公司、盈利时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利宝阁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先生於2004年6月19日至2016年10月3日担任麦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中国贵金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并於2013年11月21日至2015年8月10日担任比速科技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前称怡益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包晓晨先生,50岁,美国籍,工学学士学位、理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证书质量管理经理、证书可靠性工程师及证书质量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美合(中国)管理谘询有限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包先生有二十余年行业及管理经验。1992年6月至2013年9月先後担任包括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北美产品质量工程师、产品可靠性专家、整车开发产品保证专家,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公司北美供货商保修费用专家,美国EDS�u科尔尼公司中国副理�u项目经理,美国EDSPLM/UGS优集系统公司大中华区汽车业务总监,摩托罗拉汽车电子公司的中国运营和销售总经理,德尔福汽车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亚太销售及市场总监、电子与安全亚太业务平台总监,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以及埃森哲(美国底特律)公司董事经理在内的多个职务。包先生目前亦担任福田汽车独立董事。
赵福全先生,53岁,工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汽车产业与技术战略研究院院长,吉林大学客座教授及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先生有二十余年的业内经验,自1997年4月至2004年3月担任美国戴姆勒-克
莱斯勒公司资深工程专家以及研究总监,自2004年4月至2006年9月担任渖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研发中心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13年4月担任吉利汽车研究院院长,自2006年11月至2013年5月担任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及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刘凯湘先生,52岁,法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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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先生有二十余年的法律工作经验,曾於1987年7月至1999年5月担任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和教授,於1999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博士生导师。
刘先生目前亦担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如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委任获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将於其任期生效
之後尽快与其各自签订服务合同。因上述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目前不会从本公司获取任何薪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标准参照市场平均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报酬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20,000元(税前),自其任期生效之日起计算。
除上述所披露外,各董事候选人确认(i)彼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
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连;(ii)彼并无持有本公司任何股权(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iii)彼并无拥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
13.51(2)(v)条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参与或涉及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规定须予披露的活动;(iv)概无其他与委任有关的事宜须敦请股东或联交所垂注。除上述简历详情所披露者外,各董事候选人确认於过去三年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於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职位。
�C12�C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AIC MOTOR CORPORATION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58)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
九时三十分在中国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99号北京汽车产业研发基地南楼一层多功能厅举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其中包括)下列决议案(不论是否经修订)。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3月7日的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 委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1.1 委任徐和谊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2 委任张夕勇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3 委任李峰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4 委任张建勇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5 委任邱银富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6 委任HubertusTroska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7 委任BodoUebber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8 委任郭先鹏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9 委任王京女士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1.10 委任朱保成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 仅供识别
�C13�C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1.11 委任葛松林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2 委任黄龙德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3 委任包晓晨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14 委任赵福全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1.15 委任刘凯湘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承董事会命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和谊
中国北京,2017年3月7日
附注:
(A)本公司自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至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进行任何H股过户登记。凡於2017年4月21日(星期五)名列於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所存置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在完成登记手续後,均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本公司H股股份持 有人最迟须於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送达至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本公司内资股股份持有人最迟须於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将所有股份过户文件送达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为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B) 拟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填妥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条,并於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或之
前,以专人送递、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就H股股东而言)本公司於香港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就内资股股东而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号鹏龙大厦9层)。
(C) 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可以本公司的代表委任表格委任一位或多位人士作
为其代表,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若任何股东委任超过一名受委任代表,其受委任代表只能以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D) 受委任代表必须由股东以经委任人或其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书面文据委任。倘股东为公司,
则书面文据必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亲笔签署。倘书面文据已由委任人的代表签署,则该代表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过公证人签署。
�C14�C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E) 上述附注(D)所述的代表委任表格及有关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如有)以及其他有关授权文件(如
有)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前24小时送达至(就H股股东而
言)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就内资股股东而言)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0 号鹏龙大厦9层),方为有效。股东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会议并於会上投票。
(F) 股东或其受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应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倘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
其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须出示该法人股东的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授权文件副本,方可出席会议。
(G) 预计临时股东大会需时半天。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的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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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及 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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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