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産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28)
完成发行资本补充债券
兹提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有关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的公布、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的通函、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的公布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的公布。
本公司已成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50亿元人民币资本补充债券。本次发行
的资本补充债券期限为10年,首五年票面年利率为3.65%,在第五年末本公司具有赎
回权。倘本公司不行使赎回权,资本补充债券後五年票面年利率为4.65%。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张孝礼
中国北京,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布日,本公司董事长爲吴焰先生(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爲林智勇先生(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爲王银成先生、俞小平女士及李涛先生,王和先生爲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爲林汉川先生、卢重兴先生、那国毅先生、马遇生先生及初本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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