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182)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业绩公布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全年业
绩,连同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较数字。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经已审阅综合全年业绩。
* 仅供识别
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附注1)
收入 3 1,785,166 3,478,562
服务成本及销售成本 (1,266,974) (2,888,420)
毛利 518,192 590,142
其他收入 3 49,189 31,159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4 130,839 8,566
销售费用 (6,992) (6,823)
管理费用 (167,728) (157,930)
财务成本 5 (141,677) (92,955)
应占合营企业收益 73,445 54,967
应占联营公司收益 19,366 14,107
除所得税前溢利 474,634 441,233
所得税开支 6 (13,018) (34,293)
本年度溢利 461,616 406,940
溢利�u(亏损)归属於:
本公司拥有人 457,815 408,090
非控制性权益 3,801 (1,150)
461,616 406,940
本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每股盈利
人民币分 人民币分
每股基本盈利 7(a) 5.32 4.60
每股摊薄盈利 7(b) 5.30 4.60
―1―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述)
(附注1)
本年度溢利 461,616 406,940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货币汇兑差额 6,654 11,504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6,654 11,504
本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468,270 418,444
全面收益�u(亏损)总额归属:
本公司拥有人 464,593 419,789
非控制性权益 3,677 (1,345)
468,270 418,444
―2―
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4,259,254 3,903,312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232,948 272,047
无形资产 1,067,511 1,069,037
於联营公司之权益 280,975 275,657
於合营企业之权益及贷款 1,294,357 1,339,17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826 3,07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96,868 321,750
递延税项资产 24,791 15,851
7,661,530 7,199,900
流动资产
存货 81,447 149,394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9 1,157,909 1,298,42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884,401 693,038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99,204 145,014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782,893 961,72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2,160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43,948 15,325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891,277 1,596,081
4,941,079 4,881,160
归类为持有待售附属公司之资产 10 1,736,740 ―
6,677,819 4,881,160
资产总额 14,339,349 12,081,060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3,060,785 2,804,754
应付债券 199,451 ―
递延税项负债 4,463 4,640
递延政府补助 20,267 18,580
合营企业之贷款 40,500 36,221
3,325,466 2,864,195
―3―
综合资产负债表(续)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 2015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11 3,600,452 3,322,497
项目建造之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款项 729,183 496,048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12,632 2,093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 79,132 187,338
借款 365,875 384,738
应付税项 11,321 2,246
4,798,595 4,394,960
归类为持有待售附属公司之负债 10 989,538 ―
5,788,133 4,394,960
负债总额 9,113,599 7,259,155
流动资产净值 889,686 486,200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8,551,216 7,686,100
资产净值 5,225,750 4,821,905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2 75,645 77,449
储备 4,994,632 4,643,660
5,070,277 4,721,109
非控制性权益 155,473 100,796
权益总额 5,225,750 4,821,905
―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基准
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其统称包括所有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诠释」))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而编制,且已就若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及负债之重估作出修订。
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作为列报币种,不再使用港元,人民币亦是本集团之功能货币,比较金额 亦以人民币列报。本集团列报货币之追溯性变更将对2015年12月31日和2015年1月1日之集团财务状 况以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集团财务表现不产生重大影响。除非另有说明,本综合财务报表均以人民币(「人民币」)列报。
此外,过往年份,本集团在综合损益表中按性质分析本集团费用。本年期间,本公司董事认为,按功能分析本集团费用相比而言,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本集团财务表现更有用处,也更具意义。
因而,本集团综合损益表列报据此进行修订。变更本集团综合损益表列报方式对本集团截至2015年12
月31日和2015年1月1日的财务状况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表现并无影响。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采纳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下述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修订本)及 折旧及摊销之可接受方法之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关於投资性主体:应用合并之例外规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之会计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年度改进2012-2014周期
―5―
除下文所述者外,本年度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之适用对本集团之财务表现及本年度及过往年度及�u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披露计划(经修订)。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经修订)阐明如
果披露资料并不重大,实体不需要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进行特别披露,并以聚合及非聚合资料为基准提供指引。然而,本经修订准则重申,倘依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特定要求之披露不足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特殊交易,事件及条件对实体的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的影响,则实体应考虑进行补充资料披露。
此外,本经修订准则阐明,使用权益法核算的实体应占联营公司和合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应与本集团产 生之其他综合收益区分开,单独列报,并应根据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分为下列项目份额:(i)其後 不可归类为损益之其他综合收益;及(ii)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其後将重新归类为损益之其他综合收益。对财务报表架构而言,本经修订准则已提供系统顺序和附注分组之样例。
2 分类资料
(a) 业务分类
管理层已根据执行董事所审阅及於作出策略性决定时采用之内部报告作运营分类。
本公司执行董事从产品及服务角度分析业务。集团已按以下三个运营分类进行汇报:
设计、采购、施工及设备制造― 提供技术及谘询服务,取得可再生能源行业之资源,承揽
电厂项目之电力工程及建设,以售後租回方式提供融资服务,制造塔架及齿轮箱设备;
电厂运行及维护服务;及
电厂投资―通过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之电厂运行投资。
本公司执行董事根据经调整息税前盈利之计量评估运营分类之表现。该计量基准不包括来自运营分类之非经常性收入及开支之影响。
―6―
运营分类采用的会计政策与集团会计政策一致。
分类资产包括与分类有关之商誉、於联营公司之权益、於合营企业之权益及贷款、物业、厂房及设备、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其他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存货、应收账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分类资产包括金额为人民币75,800,000元(2015年:人民币75,800,000元 )、 人民币60,687,000元
(2015年:人民币60,687,000元)及人民币926,157,000元(2015年:人民币927,364,000元)之商
誉,分别获分配至「设计、采购、施工及设备制造」分类、「电厂运行及维护」分类及「电厂投资」分类。
分类负债包括与分类有关之应付账款、借款、应付税项及递延政府补助。
集团分类间销售及转让按成本或参考以当时现行市价向独立第三方进行销售所采用之售价进行。
―7―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设计、采购、
施工及 电厂运行及
设备制造 维护 电厂投资 分类总计 抵消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类收入
售予对外客户 1,043,685 67,449 674,032 1,785,166 ― 1,785,166
集团分类间销售 1,633,471 26,916 ― 1,660,387 (1,660,387) ―
2,677,156 94,365 674,032 3,445,553 (1,660,387) 1,785,166
分类业绩 37,198 17,083 425,308 479,589 479,589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30,754) 2,976 158,617 130,839
不予分配之收入 7,842
不予分配之开支 (18,915)
财务收入* 14,427 17 2,512 16,956
财务成本* (4,418) ― (137,259) (141,677)
除所得税前溢利 474,634
所得税开支 (13,236) (5,756) 5,974 (13,018)
本年度溢利 461,616
分类资产 3,272,461 329,310 10,704,210 14,305,981
不予分配之资产 33,368
资产总值 14,339,349
分类负债 (3,888,437) (14,683) (5,207,945) (9,111,065)
不予分配之负债 (2,534)
负债总额 (9,113,599)
*上述为提供给主要经营决策者但未包括在分类利润或亏损或分类资产中之金额
其他分类资料
不予分配 总计
分类损益或分类资产中包括:
非流动资产之增加(包含物业、
厂房、设备、租赁土地及
土地使用权) 3,417 2,714 2,455,516 ― 2,461,647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15,577 4,116 191,228 ― 210,921
其他无形资产、租赁土地、
土地使用权之摊销 4,648 ― 10,420 319 15,387
存货减值 6,886 ― ― ― 6,886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减值 25,024 ― ― ― 25,024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1,050 ― ― ― 1,050
出售固定资产之收益 (16) (3) (395) ― (414)
以股份为基准之付款 2,611 123 554 4,309 7,597
―8―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设计、采购、
施工及 电厂运行及
设备制造 维护 电厂投资 分类总计 抵消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类收入
售予对外客户 2,960,462 83,599 434,501 3,478,562 ― 3,478,562
集团分类间销售 444,449 10,178 ― 454,627 (454,627) ―
3,404,911 93,777 434,501 3,933,189 (454,627) 3,478,562
分类业绩 181,065 17,269 315,148 513,482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17,226) 467 25,325 8,566
不予分配之收入 8,570
不予分配之开支 (19,018)
财务收入* 9,715 12 12,861 22,588
财务成本* (9,952) ― (83,003) (92,955)
除所得税前溢利 441,233
所得税开支 (34,268) (10,733) 10,708 (34,293)
本年度溢利 406,940
分类资产 3,323,112 357,708 8,363,476 12,044,296
不予分配之资产 36,764
资产总值 12,081,060
分类负债 (3,605,167) (16,423) (3,632,206) (7,253,796)
不予分配之负债 (5,359)
负债总额 (7,259,155)
*上述为提供给主要经营决策者但未包括在分类利润或亏损或分类资产中之金额
其他分类资料
不予分配 总计
分类损益或分类资产中包括:
非流动资产之增加(包含物业、
厂房、设备、租赁士地及土
地使用权) (251) 2,162 2,055,864 ― 2,057,775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22,948 3,667 102,943 18 129,576
其他无形资产、租赁土地、
土地使用权之摊销 4,648 ― 8,901 318 13,867
存货减值 8,460 ― ― ― 8,460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减值 11,147 ― ― ― 11,147
出售固定资产之(收益)/亏损 (3,274) 6 2,214 ― (1,054)
出售持有待售之
非流动资产收益 ― ― (2,611) ― (2,611)
以股份为基准之付款 4,398 206 929 7,220 12,753
―9―
(b) 地区分类
本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概无收入来自位於百慕达之外部客户,亦无非流动资产位於百慕达。
管理层认为收入来自不同地点之地区分类乃按客户营运之国家厘定。本集团之设计、采购、施工及设备制造及电厂运行维护业务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进行,而电厂投资则在中国及美利坚合众国(「美国」)经营。地区分类之间并无进行销售。
非流动资产乃按资产之地区分类进行分配,主要位於中国、美国及中国香港等位置。
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及非流动资产(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金融工具)之分析如下:
2016 2015
收入 非流动资产 收入 非流动资产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 1,757,919 6,568,727 3,447,812 6,272,335
其他地区 27,247 826,015 30,750 774,587
1,785,166 7,394,742 3,478,562 7,046,922
(c) 主要客户
三名(2015:三名)外部客户均占本集团收益逾10%。此等收入归划於设计、采购、施工、设备制
造分类及电厂投资分类。此等收入之客户概述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客户A 316,588 不适用*
客户B 229,751 不适用*
客户C 205,312 不适用*
客户D 不适用* 1,055,691
客户E 不适用* 427,350
客户F 不适用* 424,110
* 相应之收入贡献未超过全部集团收入之10%。
―10―
3 收入及其他收入
收入指本年度谘询、建造、发电收入、已售货品及已提供其他服务之发票净值。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设计、采购、施工及设备制造收入 1,043,685 2,960,462
售电收入:
标杆电价收入 261,909 172,398
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附注(i)) 412,123 262,103
电厂运行及维护收入 67,449 83,599
1,785,166 3,478,562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16,956 22,588
租金收入 5,724 2,694
政府补助(附注(ii)) 1,529 1,529
税费返还(附注(iii)) 23,921 ―
其他 1,059 4,348
49,189 31,159
附注:
(i) 在满足若干条件前提下,可再生能源补贴由相关政府机构发放给在中国境内运营的风力和太阳能
电厂。
(ii)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取得政府补助人民币3,216,000元(2015年:人民币
3,200,000元)用於推动可再生能源之发展。由於相关项目正处於建设期,新增政府补助本年度内不
确认收入。本期政府补助收入金额为2012及2014年取得政府补助金额摊销造成。
(iii)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收到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之返还(2015年:无)。
―11―
4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其他收益,净额之分析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销合营企业之收益 ― 343
出售联营公司之亏损 ― (721)
出售合营企业、附属公司之收益,净额 160,808 27,115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5,168 138
调整过往期间出售合营企业之收益 ― 44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益 414 1,054
出售持有待售之非流动资产收益 ― 2,611
存货减值 (6,886) (8,460)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减值 (25,024) (11,147)
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1,050) ―
汇兑收益�u(亏损),净额 103 (969)
其他 (2,694) (1,838)
130,839 8,566
5 财务成本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支出:
―银行借款 138,606 94,551
―融资租赁 40,087 34,272
―合营企业之贷款 4,435 5,772
―应付债券 9,400 ―
192,528 134,595
减:利息资本化 (50,851) (41,640)
141,677 92,955
―12―
6 所得税开支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当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 27,689 35,737
―中国股息预扣税 3,181 8,495
―过往期间(多)�u少计提税金:
中国企业所得税 (5,278) 171
25,592 44,403
递延税项 (12,574) (10,110)
13,018 34,293
7 每股盈利
(a) 基本
基本每股盈利是通过调整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回购和持有之股票之影响,将本公司股东应占溢利除以年内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
2016 201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千元) 457,815 408,090
已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数(千股) 8,607,151 8,869,31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每股人民币分) 5.32 4.60
(b) 摊薄
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可以摊薄潜在普通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和2015年12月31日止年
度,在这两个年度中采用之股份奖励计划均已对普通股产生了摊薄影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根 据2016和2015年期间在授予日进行转让的授予雇员股份数进行了调整。
购股权之行使将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和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每股盈利产生反摊薄
影响。
―13―
2016 2015
确定每股摊薄盈利采用之溢利(人民币千元) 457,815 408,090
已发行股份之加权平均数(千股) 8,607,151 8,869,319
调整:
―根据本公司股份奖励计划可发行之摊薄潜在股份之影响
(千股) 34,458 7,776
每股摊薄盈利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8,641,609 8,877,09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摊薄盈利(每股人民币分) 5.30 4.60
8 股息
每普通股0.01港元之中期股息,共计87,329,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75,188,000元已於本年度内派付
(2015年:人民币73,432,000元)。於本报告期後,本公司董事已提呈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0.01港元,并须待股东於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2015年:无)。
9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贸易账款 981,576 987,632
应收电价调整款项 175,083 308,441
应收票据 1,250 2,348
1,157,909 1,298,421
应收电价调整款项指根据现行政府政策,应从国家电网公司收取之可再生能源项目之政府补贴。於2016
年12月31日,人民币160,182,000元及人民币14,901,000元的应收电价调整款项分别来自於2016年及
2015年之发电量。於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263,436,000元及人民币45,005,000元的应收电价调整款
项分别来自於2015年及2014年之发电量。
―14―
於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贸易账款的账龄分析(以发票日期为准)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163,592 346,275
3至6个月 224,941 191,642
6至12个月 296,843 381,714
超过1年 234,947 37,046
超过2年 61,253 30,955
981,576 987,632
本集团授予客户之信贷期介乎30至180日不等。若干施工收入及设备销售授出项目最後接纳期及保留
期,於期间内按本集团与客户签订之销售协议所协定,於收入确认日期起计1至2年内收取部份应收贸
易账款。
於2016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到期日指「3个月内」及「3至6个月」(2015:一致)。
10 归类为持有待售附属公司之资产�u负债
於2016年12月28日,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陕西省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水电」)已订立出售协
议,据此,本集团已同意向陕西水电出售榆林协合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榆林生态」)之全部股权,代价 为人民币573,925,000元(「出售事项」)。榆林生态之主要业务为太阳能发电场项目之投资及营运。
出售事项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之公布。
榆林生态(预期於十二个月内被售出)应占之资产及负债已归类为持有待售,并於综合资产负债表内作独立呈列(见下文)。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预期会超出相关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净值,因此并无确认减值亏损。
―15―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榆林生态归类为持有待售之主要资产及负债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报如
下:
2016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52,092
租赁土地及土地使用权 108,844
存货 429
应收贸易账款及票据 257,43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74,933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43,003
归类为持有待售附属公司之资产 1,736,740
融资租赁负债 902,778
合营企业之贷款 36,221
应付贸易账款 243
项目建造之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50,296
归类为持有待售附属公司之负债 989,538
分类为持有待售之上述资产�u负债不包括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付本集团附属公司之金额,合计人民
币350,911,000元。
11 应付贸易账款及票据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贸易账款 2,866,523 2,438,275
应付票据 733,929 884,222
3,600,452 3,322,497
於2016年12月31日,应付贸易账款之账龄分析(以发票日期为准)如下:
2016 201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内 873,570 431,566
3至6个月 284,014 456,494
6至12个月 405,717 764,293
超过1年 619,718 557,688
超过2年 683,504 228,234
2,866,523 2,438,275
於2016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到期日指「3个月内」及「3至6个月」(2015:一致)。
―16―
12 股本
已发行及缴足之普通股:
股份数目 面值
千股 人民币千元
於2015年1月1日及2015年12月31日:8,946,234,965股每股面值
0.01港元之普通股 8,946,235 77,449
注销之普通股(附注(i)) (73,530) (616)
回购後注销之普通股(附注(ii)) (141,740) (1,188)
於2016年12月31日:8,730,964,965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8,730,965 75,645
附注:
(i)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以每股约0.45港元回购待注销之普通股为73,530,000股,总
价值为33,298,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27,896,000元),已於2016年注销。
(ii)於2016年度,本集团以每股约0.35港元於市场中回购161,110,000股之本公司普通股,总价
值为56,545,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47,834,000元)。141,740,000股普通股已於2016年注销,
19,370,000股普通股已於2017年2月注销。
―1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一、经营环境
2016年,世界经济继续深度调整,各类变化带来的风险也在提升,发达经济体增长格局
出现分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有所复苏,全球经济整体维持温和增长。在此宏观 环境下,2016年,中国经济则继续保持了稳中求进的态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继续优化,中国经济仍然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强引擎。中国全年全社会用电量 5.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比上年提高4.0个百分点。中国全国用电形势呈现增速同比提高、动力持续转换、消费结构继续调整的特点。
本年度,中国的可再生能源的经营环境存在以下特徵:
(一)可再生能源持续高速发展
根据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资料,2016年,中国风电保持健康发展势头,全年新增
风电装机1,930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5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
9.0%,风电发电量2,4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1%,占全部发电量的4%。
截至2016年底,中国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454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7,742
万千瓦,同比增长81.6%,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全年发电量66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0%,占中国全年总发电量的1%。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利用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
―18―
(二)可再生能源环境持续改善
2016年,是中国政府大力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相继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
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与此相配套,中国国家能源局向11个省份下达了
煤电控产能的方案,要求停建或缓建85个项目,共计1.09亿千瓦装机容量。一系
列的能源发展路径都指向了一个前景――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非化石能源比重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资料,2016年,全国净增发电装
机容量1.2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净增发电装机7,200万千瓦、接近上年水准,而
煤电净增规模同比减少1,154万千瓦。截至2016年底,非化石能源占总发电装机容
量的比重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再生能源的配额制被提上日程。2016年3月,中国国家能源局印发《关於建立可再
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规定了2020年各省(区、市)全
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对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提出了明确指标,并提出了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交易机制。
限电区域投资得到控制。2016年7月,中国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於建
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於各省区的风电消纳情况进行分级风险预警,并对应采取行政措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低於设定的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地区,定为红色预警,国家能源局在当年不下达该地区年度开发 建设计划,暂缓核准新的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不再办理新的接网手续。弃风率超 20%的地区,定为橙色或橙色以上预警,国家能源局原则上不下达该地区年度开发建设计划。
―19―
远距离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在加速推进。特高压作为解决中国能源逆向分布的能源 传输路径已经得到明确认可。酒泉-湖南、蒙西-天津南、锡盟-山东、榆横-潍坊等多条项目正在加紧建设,预计投产後将对缓解北方地区弃风弃光问题启到重要作用。
(三)技术进步明显,设备效率提升,发电成本下降
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明显,设备效率提升,成本下降。光伏发电方面,组件转换效 率进一步提高;风力发电方面,高塔筒,大叶片风力发电机组改进和应用得到推 广。中国《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这也是向行业传递出信号:进一步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快成本下降步伐,尽早使行业摆脱对政策补贴的依赖,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经济性和竞争力。
(四)存款准备金率继续下调,维持较为宽松的融资环境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维持
了较为宽松的融资环境,项目融资成本维持较低水准。
―20―
二、业务回顾
2016年度,集团实现收入人民币1,785,166,000元(2015年:人民币3,478,562,000元 ),
较去年同期下降48.68%;集团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457,815,000元(2015年:人
民币408,090,00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18%;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5.32分(2015
年:人民币4.60分),较去年同期增长15.65%;每股全面摊薄盈利为人民币5.30分
(2015年:人民币4.60分)。
截至本年末,集团资产净值人民币5,225,750,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4,821,905,000元)。截至本年末,集团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人民币1,891,277,000
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1,596,081,000元)。
本年度,集团来自发电业务板块的盈利显着提升。为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集团主动调 整了业务模式,加大「建成-出售」业务的比重,缩减EPC业务规模,使得本报告期内来 自EPC板块收入和利润均大幅下降,集团综合收入亦大幅减少,但项目转让收益大幅增长。集团整体利润保持增长。
(一)电厂投资开发营运业务
1、 发电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电厂效益持续大幅提升
2016年度,集团权益发电量为207,780万千瓦时(2015年:156,576万千瓦
时),较去年增长32.70%。其中,风力发电权益发电量133,539万千瓦时(2015
年:103,720万千瓦时),较去年增长28.75%;太阳能发电权益发电量74,241
万千瓦时(2015年:52,856万千瓦时),较去年增长40.46%。
本年度,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电厂合计发电量372,235万千瓦时(2015年:
304,805万千瓦时),较去年增长22.12%。其中,风力发电量294,956万千瓦时
(2015年:248,741万千瓦时),较去年增长18.58%;太阳能发电量77,280万千
瓦时(2015年:56,064万千瓦时),较去年增长37.84%。
本年度,集团控股电厂共实现发电收入人民币674,032,000元(2015年:人民
币434,501,000元),集团分享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净利润人民币92,811,000元
(2015年:人民币69,074,000元)。
―21―
2、 电厂运行指标和平均上网电价
2016年度,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风电机组可利用率96.14%(2015年:
95.01%);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1,692小时(2015年:1,618小时)。集团投资
持有股权的太阳能发电厂可利用率98.89%(2015年:99.15%);等效满负荷利
用小时数1,432小时(2015年:1,553小时)。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风电厂平均
弃风率19.31%(2015年:20.40%),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太阳能电厂平均弃光
率9.44%(2015年:2.16%)。
本年度,集团风电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0.5636元�u千瓦时(含增值税)
(2015年:人民币0.5585元�u千瓦时)。太阳能发电加权平均上网电价人民币
0.9703元�u千瓦时(含增值税)(2015年:人民币1.016元�u千瓦时)。
3、 电厂装机容量稳步增长
2016年度,集团投资持有股权的总建设装机容量816MW(2015年:
663MW),其中,续建项目6个,装机容量288MW;新开工建设项目11个,
装机容量528MW。其中,风电厂15间,装机容量756MW,权益装机容量
732MW;独资建设太阳能电厂2间,装机容量60MW。
本年度,集团共新增9间投产的风电和太阳能电厂,总装机容量470MW(2015
年:365MW),权益装机容量446MW(2015年:291MW)。其中风电厂8间,
装机容量420MW,权益装机容量396MW;独资太阳能电厂1间,装机容量
50MW。
截至本年末,本集团持有54间并网发电之风电及太阳能电厂,总装机容量
2,547MW,权益装机容量1,601MW。其中风电厂39间,装机容量2,053MW,
权益装机容量1,125MW;太阳能电厂15间,装机容量494MW,权益装机容量
476MW。
―22―
4、 前期开发以非限电地区为主,资源储备充沛
2016年度,集团共有14个项目合计762MW获得能源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其中,风电项目9个共计632MW,光伏项目5个共计130MW。
本年度,在中国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中,本集
团共有11个风力发电项目(728MW)进入建设方案名单,全部位於电网接入条
件较好、不限电的区域。
本年度,集团共新签约风资源2,850MW,新签署太阳能资源500MW。截至本
年末,本集团拥有风电资源储备超过28GW,光资源储备 8GW,为集团的可
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5、 融资能力显着提高
2016年度,集团在金融系统中的信用增强,本集团所属全资公司协合风电投
资有限公司(「协合风电」)成功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Green Note),注册金额5亿元人民币,成为国内市场首单非金融企业绿色债 券。年末,「协合风电」亦获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可发行总 额1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债券,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本年度,集团投资项目融资进展顺利,全年完成了10个建设项目贷款,合同
额共计28.7亿元人民币,提款额15.5亿元人民币。
―23―
(二)可再生能源服务板块
1、 EPC业务规模保持稳定,工程、设计斩获殊荣
本集团所属EPC板块之公司可为集团内外部市场提供工程谘询、设计、设备
成套供应及建设(EPC)业务。2016年度,共承接外部及内部EPC总承包项目
22个(990MW)(2015年:998MW)。由於集团经营策略的转变,本集团将部
分提供给外部的EPC项目转为集团投资建设,在建成投产後再选择时机出售
(「建成-出售」商业模式),本年度,集团内部项目增多,外部项目减少,因此
EPC板块所呈现之收入亦大幅减少。
本年度,集团所属工程公司、设计公司作为风电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风电工程设 计单位承担的「霍林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300MW风电工程」,先後获得中国电 力建设企业协会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和中国施工企业管理 协会颁发的「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得了行业内的认可。
2016年,集团所属设计公司独立承揽了「山西吴城20M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标志着设计公司能力建设的一个飞跃。此外,设计公司作为EPC
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担集团内外部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还为集
团及外部可再生能源投资商进行资源评估和谘询服务。本年度,共完成风(光) 资源评估和技术谘询报告202项,可行性研究报告52项,初步设计10项,施 工图设计10项。
本年度,本集团所属设计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以使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进行挂牌及公开转 ―24―
让。本集团已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应用指引第十五条,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潜在挂牌,已获得批准。
本年度,本集团所属设计谘询公司、设备成套供应公司、工程公司共实现收入 1,043,685,000人民币元(2015年:2,960,462,000人民币元)。
2、 运维公司能力提升显着,Power+系统启用
电厂运行及维修维护(O&M)是集团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本集团所属之运维
板块各公司为集团内外的电厂提供整体运维、预防性试验、技改大修、风功率预测等服务,为风机厂商提供质保期内的维护工程和定检服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积极打造云端运维模式,研发拥 有自主智慧财产权的大数据运维平台系统「Power+」,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精准的运行和维修维护服务。
本年度,本集团所属北京协合运维风电技术有限公司(「协合运维」)顺利通过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风电场、光伏电站运维能力评估,成为全国第三家通过该
项评估的风电运维企业、第二家通过该项评估的光伏运维企业,标志着运维公 司风电、光伏的运维能力达到业界一流水准。协合运维成功入选2016年度中 国风电行业「十大风机运维企业」;在2016年度「风能杯」最佳风电企业评选活动中,协合运维取得风电运维类企业网路投票第一名,获得「最佳风电运维企业」称号。
同时,协合运维全面推行「7S」管理,赢得客户一致好评,官山项目部荣获中
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安康杯(上海赛区)优秀班组」奖,天长
项目部、天津生态城项目部、察尔湖项目部、彰东项目部等,均获客户方表扬及奖励。
―25―
运维公司利用集团自主研发的「Power+」云平台,将大数据与人工智慧相结
合,打造可再生能源电站运维新模式。在集团内部试用期间,已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未来将进一步推向外部市场。
本年度,协合运维共承担56间风电及太阳能电厂的运行维护业务;与风机厂
商签订了6个项目的定检服务合同;与电厂签订预防性试验、技改大修等服务
合同11个。
本年度,该业务板块为集团贡献收入人民币67,449,000元(2015年同期:人民
币83,599,000元)。
三、环境政策及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环境保护
除财务表现外,本集团相信高标准之企业社会责任对建立良好企业及社会关系及激励员工及为集团创造可持续之回报均至为重要。本集团致力於为集团业务经营及利益相关人士所在地区的环境及社群之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本集团所从事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注重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投资,项目开工之前均需取得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项目投产之後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验收。本集团努力做到环境与人类的可持 续发展,为改善能源结构、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雾霾做出积极贡献。
本年度,在辽宁电网举行的「友好型」风电场评比中,彰东项目公司在42间风电场激烈
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友好型」风电场称号,连续三年获得这一称号;集团所属甘肃 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武威协合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於2016年1月27日同时获得甘肃电力「友好型新能源电厂」荣誉称号。
―26―
本年度,集团投资的风力及太阳能发电厂所发电量相当於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15万
吨、二氧化硫32,444吨、氮氧化物2,878吨。此外,与燃煤的火电相比,上述风力及太
阳能发电厂於本期间内节约标煤110万吨,节约用水918万吨。到本报告期末,集团投
资的风力及太阳能发电厂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668万吨、二氧化硫166,519吨、氮
氧化物14,754吨,已累计节约标煤566万吨,节约用水4,708万吨。污染物的减排为减
少PM10、PM2.5,减少雾霾做出了贡献。
遵守法律及法规
於年内,据管理层所深知,本集团已遵守对其业务有重大影响之相关准则、法律及法
规。与此同时,本集团一直按照相关安全政策,为员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
雇用及劳工规范
工作环境素质
人力资源是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主力军,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理念,搭建平台,促进员工成长。激发正能量,增强凝聚力,建设幸福企业。本集团重视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职业能力测评,为员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本集团重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设立员工互助基金帮扶困难员工及家属。
健康及安全
本集团对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关注雇员的安全、健康与工作能力的提升,每年组织全体员工参加体检,集团设有多个体育及兴趣俱乐部,为员工修建健身及运动场所,定期组织员工体育活动,健步走活动等。
―27―
社区参与
本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资助大学专业人才教育,捐助项目所在地区的教育及公共基础设施,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本集团员工亦通过个人形式参与公益活动中,捐助贫困学生、关爱残障人士等。
客户及供应商关系
本年度,本集团与客户及供应商维持良好关系,并无重大争议。
本年度,本集团五大客户之销售额占本年度之总销售额56%,其中已包括最大客户占
18%。最大客户为湖北金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 全资子公司,本集团承接其EPC工程。
本年度,本集团五大供应商之采购额占本年度之总采购额72%,其中已包括最大供应商
占32%。最大供应商为湘电风能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集团投资或EPC承建之部分风电
项目供应风电主机设备。
四、员工及薪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拥有1,183名全职雇员(2015年12月31日:1,068名),
其中集团总部人员117人,项目开发和项目管理324人,工程谘询、设计、设备成套供
应及建设(EPC)176人,运行维护566人。
本年度,本集团员工成本为126,767,000人民币元(2015年同期:117,888,000人民币
元),同比增加8,879,000人民币元。
五、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约为1,891,277,000人民币
元(2015年12月31日:1,596,081,000人民币元);流动比率为1.15倍(2015年12月31
日:1.11倍);资本债务比率(长期债务除以权益)为0.64(2015年12月31日:0.59)。
本报告期末,集团之银行借款余额为3,426,660,000人民币元(2015年12月31日:
3,189,492,000人民币元),集团净资产5,225,750,000人民币元(2015年12月31日:
4,821,905,000人民币元)。
―28―
资产抵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机器设备抵押获得贷款余额人民币781,150,000元
(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936,950,000元)。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抵押其所占二连浩特长风协合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二
连」)之49%权益,注册资本总值为人民币37,240,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37,24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二连未偿还银行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3,941,000
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64,739,000元)。
除上述提及内容外,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承担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资本承担人民币3,338,807,000元(2015年12月31日:
人民币2,337,042,000元)并未计入财务报表。该笔款项主要为附属公司未出资之资本金
部分人民币1,073,409,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634,736,000元),及附属公司
已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未付款部分人民币2,265,398,000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
1,702,306,000元)。
六、风险因素及风险管理
政策风险
风电和光伏企业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行业政策、法规以及激励措施。设备制造以及电网行业的上下游政策法规的变化,对风电和光伏企业亦存在较大影响。并网条件虽在 逐步改善,但弃风、弃光问题造成的能源浪费目前仍然影响着行业的发展。各省(市、自治区)也有可能出台区域性的电价结算政策。各种政策因素变化的风险,将会给公司的经营状况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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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风险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行业面临的主要气候风险是风资源和光资源的年际大小波动。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气候成因差异较大,同一时间段内各地区亦表现出不同的气候特徵。根据,中国气象局风能太阳能资源中心公布的《2016年中国风能太阳能资源年景公报》,2016年,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为偏小风年,重庆、广西、山西、湖北、四川、陕西等为偏大风年。目前本集团已经在14个省(市、自治区)拥有投产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为应对气候年际变化带来的风险,未来将继续优化布局,进一步平衡气候风险所带来的影响。
电网风险
近年来,弃风、弃光现象受到了高度关注,受全社会用电负荷低迷、电网网架结构不合理、以及电网线路建设缓於预期等因素,风电、太阳能发电限电形势不容乐观。本集团将持续研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运行特点、消纳方式等,准确判断政策变化趋势,利用好国家政策,全力应对限电问题。积极与政府、电网沟通,主动争取发电份额。对内加强生产运营管理,优化运行方式,提高设备利用率,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尽可能减少机组停机时间。
利率风险
本集团主要从事境内风电、光伏投资,需要一定的资本开支,对借贷资金需求较高,利率的变化将会对本集团资金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集团业绩和资信情况良好,负债结构稳健,融资管道多元化,融资利率一向低於同行业平均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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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风险
本集团业务主要集中於中国内地,绝大部分收入、支出以人民币计价。本集团存在少量海外投资和外币贷款,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会对本集团外币业务产生汇兑损失或者收益。
本集团未使用任何金融工具做对冲用途。
七、前景展望
近年来,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成为国际主流议题的大背景下,向更加清洁、低碳、高效 的能源转型已经是大势所趋。2016年11月4日,全球气候变化「巴黎协议」正式实施,为全球向低碳能源转型提供了政治、经济、法律基础。全球能源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可 能会比预想来得更快更迅猛。中国政府也明确提出,到2030年碳的排放要达到峰值,非 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要增加到20%以上。可再生能源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技术革命的日新月异,可再生能源经济性已经大幅增强。近几年,光伏、风电、光热等新能源成本降幅明显。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进步、投资的不断增长以及规模化生产的提升,有望实现成本结构的进一步改善,成本快速下降成为新能源发展的趋势,平 价上网时代的到来将为期不远,可再生能源可以依靠自身经济性的优势参与到市场竞争,谋求更大的发展。
虽然短期内我们还面临着可再生能源补贴滞後、部分地区消纳和送出条件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但我们欣喜地看到,这些问题正在不断改善。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空气污染、生态恶化的背景下,能源绿色转型日益迫切,相比「十二五」,「十三五」时期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已从「补充能源」发展到「替代能源」阶段。
近年来,随着集团向南发展、向太阳能发展、优化资产结构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集团控股的电厂资产不断增加,发电业务的收益比例不断提高。集团也将根据宏观形势的变化,适度调整经营策略,以实现股东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针对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 ―31―
冲击与机遇,本集团积极应对,一方面在售电和配电网建设方面寻找商机,另一方面努力降低集团生产的度电成本,迎接可再生能源竞价上网、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
2017年,本集团将继续实施以下经营措施:
1、 储备资源,保持项目开发的核心竞争力。坚持向不限电地区发展,加大集团投资力
度,在不限电地区独资或控股建设一批经济效益好的风电和太阳能项目。
2、 筑牢安全生产,提高发电收益。紧密跟踪电改进程,努力做好电力市场营销;树立
成本优先意识,合理管控费用支出;合理调整电厂运行方式,降低厂用电率;通过有效管理及技术改造,着力提升设备可用率。
3、继续强力发展轻资产服务板块。提升服务业务板块的管理能力,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提高员工称积极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设计公司、工程公司和设备成套公司、 运维公司的一体化联动优势,积极拓展对外业务;大力推进和完善POWER+系统,提高运维服务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4、 努力降低发电成本,持有一批低发电成本的电厂。要通过切实行动,稳步降低集团
度电成本,增强在竞价上网、平价上网时代的竞争力。继续做好资产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处置低效资产,盘活闲置资产。
5、 改进管理,提高效率,继续实施各项成本控制工作。推动奖励和激励机制的改革,
做好审计监督和风险防范工作。
6、 紧密跟踪、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为集团发展注入新动力。
我们相信,在新的一年里,集团上下齐心协力,开拓进取,必将以更优异的成绩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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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56,545,000
港元(相当於人民币约47,834,000元)之总价购回合共161,110,000本公司普通股。所有购回股
份已经在购回後注销,令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面值相应减少。
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普通股1.0港仙之中期股息,共计约87,329,000港
元(相当於人民币约75,188,000元)已於本年度内派付(2015年:每普通股0.01港元)。董事建
议派付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1.0港仙(2015:零),
此建议须经本公司股东在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依据批准发布此综合财务信息日已发行普通股股数,建议派付末期股息金额为 87,116,000港元(相当於人民币约77,370,000元)。於2016年 12月 31日之综合财务信息中此金额未反映为应付股利。本公司将就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日期刊发进一步公告。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已审阅本集团之企业管治常规,并信纳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
经本公司作出查询後,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已确认彼等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友嘉博士,BBS,JP,叶发旋先生及黄简女士组成,叶发
旋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之主席。审核委员会已采纳与企业管治守则一致之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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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董事会谨此向本集团员工对本集团之贡献及忠诚致以谢意,并感谢各位股东、客户及业务夥伴一直以来之支持。
代表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刘顺兴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刘顺兴先 生(主 席 )、 杨 智 峰 先生及刘建红女士(联席副主
席)、余维洲先生(行政总裁)、桂凯先生及牛文辉先生(首席财务执行官)(以上均为执行董
事)、吴韶华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及黄友嘉博士,BBS, JP、叶发旋先生、尚笠博士及黄简
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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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全年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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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合新能源
201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