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182)
澄清公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布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此提述日期为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之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业绩公布」),并谨此作出以下澄清:
独立核数师之工作范围
贵集团的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将业绩公布中列示的涉及贵集团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状况表、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及相关附注的数字与贵集团本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列金额进行了核对。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所实施的相关工
作未构成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业务准则》、《香港鉴证业务准
则》所规定的鉴证业务,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未就业绩公布发表任何鉴证意见。
股息
本公司董事已建议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每普通股0.01港元之末期股息,
并有待股东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二零一五年:无)。末期股息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底之前派付。
代表
ConcordNewEnergyGroupLimited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陈锦坤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 仅供识别
―1―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刘顺兴先 生(主 席 )、 杨 智 峰 先生及刘建红女士(联席副主
席)、余维洲先生(行政总裁)、桂凯先生及牛文辉先生(首席财务执行官)(以上均为执行董
事)、吴韶华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及黄友嘉博士,BBS, JP、叶发旋先生、尚笠博士及黄简
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
澄清公佈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業績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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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合新能源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