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WANG SPECIALSTEELCOMPANY LIMITED
西王特钢有限公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66)
股东特别大 会(「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1)地址为为西王特钢有限公 司(「本公 司」) 股普通股(2)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或(3)地址为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谨订於2016年12月16日(星 期 五 )下 午3时 正 假 座 香 港 湾 仔 港湾道1号香港万丽海景酒店阁楼3至4号会议室举行的大 会(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召开大会的通告所载的下述决议案(6),并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就决议案代表本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投票,倘并无列明任何指 示,则由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自行酌情投票。 普通决议案 (6) 赞成(4) 反对(4)1.考虑并批准西王融资租赁公司与西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於2016年10月20日订立的售後回租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有关年度上限2.考虑并批准经修订年度上限及本公司与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於2016年 10月20日订立的补充协议项下的票据承兑服务以及有关年度上限 股东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5)附 注: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2. 请填上登记於 阁下名下与本代表委任表格相关的本公司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以阁 下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本中股份有 关。3. 倘拟委任大会主席以外的任何受委代 表,请删去「大 会主席 或」字样,并在空栏内填上阁下拟委派受委代表的姓名及地 址。本代 表委任表格的每项更 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4. 重要提 示: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一项决议案,请 在注明「赞 成」的方框内填 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一项决议 案,则请在注 明「反 对」一栏下的方框内填 上「」号。如 无填妥任何方框,则 阁下的受委代表将有权放弃或自行酌情投票。 阁下的受委代表 亦有权就於大会上正式提呈而未载於大会通告的任何决议案放弃或自行酌情投票。5. 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由 阁下或经阁下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公章或经由高级职员或 授权人或正式授权的其他人士亲笔签署。6. 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全文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1月24日之通函。7. 倘属本公司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 人,任何一名有关联名持有人可就有关股 份(无论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投票,犹 如 彼为唯一有权 投票者,惟 倘超过一名有关联名持有人出席大 会(不论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本公司将接纳排名首位者的投 票,而其他联名持有 人再无投票 权,就此方面而言,排 名先後乃按本公司股东名册内有关联名持股的排名次序而定。8. 代表委任表格及经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 件(如有 )或有关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经签署或核证副本须不迟於大会或其续会指 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公众假期的任何部分除外 )交回本公司的证券登记处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 号31楼,方为有效。本 公司股东递交代表委任表格 後,仍可依愿出席大会,并 於会上投 票,惟在此情 况,代表委任表格作撤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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