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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報

目录 2 财务摘要 3 主席报告 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 董事简介 19 董事局报告 34 企业管治报告 5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6 独立核数师报告 62 综合收益表 63 综合全面收益表 64 综合财务状况表 66 综合权益变动表 67 综合现金流量表 69 财务报表附注 145 投资物业的详情 147 五年财务概要 148 公司资料 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 摘要 (港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收入 83,097 22,633 除所得税前亏损 (248,109) (1,133,009) 本年度亏损 (253,378) (1,135,247) 分属於本公司股东的亏损 (253,378) (1,135,247) 每股亏损 ―基本(港元) (0.56) (2.52) ―摊薄(港元) 不适用 不适用 (港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资产总值 5,926,243 6,528,232 分属於本公司股东的权益 3,834,192 3,956,346 现金及现金等值 1,121,440 851,494 净借贷比率(倍) 0.24 0.4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2 主席报告 本人谨代表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或「董事局」)欣然提呈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或「我们」)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或「二零一六 年」)的业绩。 二零一六年是本集团业务持续成长与扩张的一年。我们持续专注於我们的核心投资业务―基金平 台投资、物业投资及开发、基金投资和证券投资业务。凭藉本集团管理层的决心与执行力,并通过 一系列的收购、处置及重组活动,我们旨在优化资源分配、改善财务状况及巩固我们在海外房地产 市场的基础(尤其是美利坚合众国(「美国」)的基金平台及物业投资和开发业务)。 财务业绩 由於我们投资的若干房地产基金有所收成,并於本年度派发股息收入约港币59,100,000元,本集 团因而录得总收入约港币83,100,000元,相较於二零一五年约港币22,600,000元有显着增长。 整体财务业绩有所提升,分属於本公司股东的亏损由二零一五年约港币1,100,000,000元减少至二 零一六年约港币253,400,000元。 尽管我们在过往两年的投资产生之收入有所增长,其中包括来自房地产基金的股息收入及分占美国 房地产基金平台―Gemini-RosemontRealtyLLC(「GRRealty」)的溢利,本年度录得亏损乃主 要由於(i)应占本公司合营公司SinoProsperityRealEstateFundL.P(. 「SPRE基金」)的亏损约港 币159,500,000元,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已出售其於SPRE基金持有的全部权益,总代价为人 民币970,000,000元,自此本公司不再持有SPRE基金的权益;及(ii)产生自股东贷款(由我们控股 股东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远洋」,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远洋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盛美 管理有限公司(「盛美」)提供)的财务费用约港币235,7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该贷款本金总额约港币2,245,500,000元。诚如二零一七年一月所公告,本公司与盛美订立资本化 及认购协议,据此,订约方有条件地同意将以发行本公司可换股优先股方式资本化本金额约港币 1,782,800,000元的股东贷款(连同其相关应计利息)(「贷款资本化」)。贷款资本化的完成及建议发 行可换股优先股受限於(其中包括)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项下适 用规定,故此不一定会进行。 董事局不建议就本年度派发任何末期股息。 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主席报告 发展及扩张核心业务 基金平台―GRRealty 我们的发展重点领域之一无疑是我们於美国房地产资产管理平台―GRRealty的战略性投资,於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旗下所管理的资产约1,820,000,000美元,包括位於美国20个州 的65项商业物业(107栋楼宇),面积合共约为13,400,000平方尺。 藉由积极参与管理GR Realty,并善用其扎实的知识、良好的关系、完善的执行力以及在当地市场 发展成熟的平台,本集团能够有效把握美国的良好商机,并提升现有项目的管理,以增加本集团的知名度,并於美国经济强劲及物业市场持续增长的背景下,结构性分散我们在美国的投资。 於本年度,GR Realty旗下管理的资产增加290,000,000美元,乃藉由添置一幢位於美国加州圣地 牙哥市中心心脏地段的优质甲级写字楼、一幢位於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德罕市的优质甲级写字楼, 以及一幢位於美国西雅图柏卫中心商务区的LEED金级认证的甲级写字楼,该等物业均拥有高出租 率、多样化的租户基础及增值潜力。此外,GR Realty以在亚洲市场建立长期网络为目标,於本年 度第四季於香港和北京举办了路演活动。於本年度,GR Realty及其参股项目为本集团带来的分占 溢利约港币74,300,000元,以及股息约港币24,800,000元。 物业投资及开发 在GRRealty当地团队的支持下,我们亦积极寻求於美国之优质物业投资机会,以扩阔本集团之收 入来源,并享有潜在资本增值收益。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本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总现金代价53,000,000美元收购两幢位於纽约曼哈 顿Sixth Avenue、彼此相邻的物业。该区为纽约最繁忙的零售业区之一,拥有极旺的人流,通过 各地铁及铁路网络与其他区域连接,交通极为方便,就中期而言将带来吸引的升值潜力。预期该项交易将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完成。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本集团以现金代价17,200,000美元收购一幢位於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德罕市的 甲级写字楼物业,该市场步步上扬且表现强劲(尤其是在研究领域)。有鉴於该物业的强劲基础与 增值潜力,加上GRRealty的专业管理,我们预期此物业将产生稳定的经常性租金收入,并就中长 期而言提供资本增值潜力。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4 主席报告 优化资源分配 鉴於我们认为中国基金平台SPRE基金的营运将持续充满挑战(因其房地产开发项目主要位於中国 内地二三线城市),且为优化现金及人力资源分配,集中寻求具有较高预期回报的海外机会,本集 团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以代价人民币970,000,000元出售其於SPRE基金的所有合营公司权益,该出 售对本集团造成轻微亏损。 市场前瞻 与二零一六年相似,金融市场将难免受政治不确定性的压力影响,英国脱欧及美国总统选举的影响 尚未知晓,而几个主要欧洲国家如荷兰及法国於二零一七年的选举,将对全球经济造成进一步波 动。 美国主要指标显示经济前景将保持稳健。服务导向型行业,如科技、金融服务及保健,将继续作为 美国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预期政策制定者可能采取进一步财政刺激措施,如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及 刺激基础设施投资,从而提高企业利润。随着联邦储备局决定加息,预计美元在未来一年将继续强 劲。 在英国及整个欧洲,英国脱欧公投是政治及经济领域的最大冲击。英国脱欧过程及於二零一七年欧 洲国家的频密选举将带来持续的不确定性。英国脱欧公投可能带来直接短期的负面影响,此乃由於 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及家庭推迟消费计划。我们将密切关注英国及欧洲国家瞬息万变的环境,以 把握任何出现的机会。 中国方面,尽管经济增长放缓,但在强劲消费增长及温和投资增长下,预期经济将持续重整。金融 市场预计将保持稳定。中国政府将继续实施宽松货币政策以支持经济增长。 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主席报告 发展前景 凭藉我们管理及执行团队的巨大努力,以及我们控股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的支持,我们於二零一六年取得显着进步,成功为我们长期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於二零一七年,我们仍然对一线已发展国家(特别是美国)的经济基础保持乐观。同时,在政治事 件愈加不可预测的背景下,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对市场及投资选择保持谨慎,并应用价值投资策略。 一方面,藉由继续加强我们的专业知识及坚持遵守价值投资原则,我们将持续我们於海外物业市场(包括香港)的增长及扩展活动。於美国市场,来自GRRealty在当地发展成熟的平台的支持将有助我们有效扎实执行,协助我们及时把握投资良机,并在营运及投资层面产生可观的投资回报。 另一方面,我们将致力於发展现有的业务及投资,同时维持审慎严谨的财务管理,以确保其可持续发展性,从而提�N我们股东的回报。 致谢 董事局藉此机会就全体股东、业务合作夥伴和银行企业的鼎力支持,以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不懈及宝贵贡献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在我们的控股股东远洋的持续支持下,我们将持续向前迈进,并於未来加速我们的增长与发展。 荣誉主席 李明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收入 於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录得收入大幅增加至约港币83,100,000元,而二零一五年则录得约港币 22,600,000元。收入大幅增加主要是由於我们投资的其中两个房地产基金之回报导致股息收入增 加约港币58,500,000元,其中约港币35,800,000元来自Neutron Private Equity Fund Limited (「Neutron PE」),收益率约7%,及约港币23,300,000元来自Prosperity Risk Balanced Fund LP(「PRB基金」),收益率约5%。 下表载列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的收入分析: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租金收入 21,678 18,204 股息收入 61,419 2,870 管理费收入 ― 1,559 83,097 22,633 其他收入 本年度其他收入由约港币15,800,000元大幅增至约港币44,000,000元,主要由於本集团於二零 一五年下半年及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向GRRealty提供贷款,故於二零一六年确认全年利息收入,因 而导致贷款利息收入增加约港币25,200,000元。 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 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录得约港币6,000,000元,此乃由於尽管本年度环球资 本市场波动,我们采取审慎之投资策略所致(二零一五年:亏损约港币40,100,000元)。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有所改善,本年度应占亏损由约港币988,300,000元减少至约港币86,200,000 元,主要由於以下各项之综合影响:(i)於GRRealty之应占溢利增加约港币48,200,000元;及 (ii) 於SPRE基金之应占亏损大幅减少至约港币159,500,000元(二零一五年:应占亏损约港币 1,012,1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就SPRE基金确认亏损乃由於中国(尤其是二三线城市)之 物业 市场挑战重重所致。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出售其於SPRE基金所持之全部权益。 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费用 本年度财务费用增加约港币157,600,000元至约港币248,400,000元。此乃主要由於本集团若干 贷款於二零一五年获拨支,因而并未於二零一五录得全年之利息开支。 分属於本公司股东的亏损 本年度分属於本公司股东的亏损由约港币1,100,000,000元改善至亏损约港币253,400,000元。故 此,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录得每股基本亏损约港币0.56元,而二零一五年每股基本亏损则约为港 币2.52元。管理层将会持续专注於提�N股东回报。 财务资源及流动资金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贷款总额本金额减少至约港币2,745,500,000元(二零一五年: 约港币3,269,000,000元),主要由於盛美提供的无抵押贷款本金额由二零一五年年结约港币 2,744,000,000元减少至二零一六年年结约港币2,245,500,000元。流动贷款(须於一年内偿还) 本金额减少约港币599,000,000元至约港币276,100,000元,主要由於本年度我们已成功更新本 金额港币500,000,000元的银行融资,进一步续期36个月。除上述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计息债项。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资源总额(包括银行结余及现金及短期银行存款)约 为港币1,121,4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851,500,000元), 而流动比率约为4.53倍。本集 团的净借贷比率按贷款总额(其中盛美股东贷款约占76%)减现金资源再除以总股东权益计算,由 41%减少至24%。 在远洋集团的持续强力财务支持下,凭藉我们适当的财务管理政策,我们有信心在未来几年能维持充足的财务流动性以支持业务扩张,同时维持整体财务稳健。 财务担保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向第三方提供任何财务担保。 已抵押资产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已抵押资产。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於本年度继续以价值投资及积极优化其资产分配的理念为本。本集团主要业务於本年度的营 业额及经营业绩贡献的分析载於本年报内的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 基金平台投资 GRRealty GR Realty(本集团拥有45%成员权益)作为本集团共同控制及管理的投资平台,投资於美国的房 地产项目。由於本集团於GR Realty的权益,於本年度本集团分占溢利约港币74,300,000元, 并收取自GR Realty控制的若干参股项目的权益股息约港币24,800,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应占GRRealty及GRRealty控制的若干参股项目的权益为约港币985,100,000 元。 GR Realty主要从事拥有及�u或管理投资组合,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投资组合由美国 20个州的65项商业物业组成,包括107幢楼宇,面积合共约为13,400,000平方尺。本集团可利 用GRRealty的扎实经验及其高级管理层团队的良好关系,目标为把握美国物业市场的增长,并积 极加强本集团於当地的知名度,以及将我们的基金平台投资业务及物业投资组合分散至美国多个州 份,同时藉助其在美国的知名度及占有率,让本集团立於优势地位。 於二零一六年三月,本集团订立贷款协议,向GR Realty提供总额最高为6,300,000美元之无抵 押贷款,年利率为6%,以促进GR Realty之未来扩张,从而为本集团创造价值。有关详情载於本 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告。连同於收购当日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向GR Realty 提供的贷款,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确认利息收入约港币25,000,000元,而二零一五年为约港币 2,900,000元。 SPRE基金(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出售)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确认应占SPRE基金的亏损约港币159,500,000元,主要由於中国(尤其是 二三线城市)的物业市场挑战重重。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本公司透过出售於机明有限公司的全部股 权及转让本集团提供的股东贷款,以总代价为人民币970,000,000元出售其於SPRE基金的全部权 益,并录得轻微出售亏损约港币7,400,000元。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五月 十九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的通函内。 出售事项使本集团可集中高级管理层资源及将其於SPRE基金投资的余下价值变现,以在激烈的市 场环境中寻求其他海外投资机会。 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物业投资及开发 本集团於本年度的已确认租金收入增加19%至约港币21,700,000元,主要由於二零一六年新收购 的位於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德罕市的写字楼产生租金收入约港币3,100,000元所致。本集团投资物业 的重估收益增加至约港币28,4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9,700,000元),主要由於我们於美 国的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所致。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主要持有的投资物业包括位於香港及美国的甲级写字楼,总楼面面积分别约为16,000平方尺及132,000平方尺,以及位於纽约的住宅单位,总楼面面积为约17,000平方尺。於二零一六年年结,写字楼及住宅单位的总出租率分别为约89%及92%。 於本年度,在GR Realty的协助下,本集团以代价17,200,000美元新收购一幢位於美国北卡罗莱 纳州德罕市的甲级写字楼物业,以产生稳定租金收入及提供资本增值机会。有关收购事项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的通函内。 此外,於二零一六年五月,本集团订立买卖协议,以总现金代价53,000,000美元收购两幢位於美 国纽约曼克顿Sixth Avenue、彼此相邻的物业,该区为纽约最繁忙的零售区之一,拥有极旺的人 流,通过各地铁及铁路网络与其他区域连接,交通极其方便,就中期而言将带来吸引的升值潜力。 预期该项交易将於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完成。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的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的通函内。 基金投资 於本年度,本集团自基金投资录得股息收入约港币59,100,000元(二零一五年:无),主要由於 Neutron PE及PRB基金的股息收入。除其他变动外,由於环球资本市埸反覆波动,基金投资公 平值减少约港币5,300,000元,已计入本年度的其他全面收益(二零一五年:公平值减少约港币 6,500,000元)。本集团的基金投资组合列为可供出售投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录得账 面值约港币2,115,1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2,100,400,000元)。透过基金投资,本集团旨 在抓紧更多投资良机及分散其投资风险,并透过有效管理及把握更广泛的投资渠道,进一步提升其回报率。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证券及其他投资 於本年度,尽管本年度环球资本市场波动,我们采取审慎投资策略,故本集团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 录得公平值变动收益约港币6,000,000元(二零一五年:亏损约港币40,100,000元),以及证券及 其他投资的股息收入约港币2,3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2,900,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证券投资组合主要由对境外上市证券约港币160,300,000 元(二零一五年:香港上市证券约港币10,600,000元以及境外及中国上市证券约港币139,000,000 元)的投资组成。证券投资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活动的一部份,我们维持具一定规模及适度分散的 投资组合,以避免受任何单一市场的波动影响。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受雇员工总数为23人(二零一五年:26人)。於二零一六年,我们 的整体员工成本约为港币18,3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28,600,000元),当中包括购股权费 用约港币700,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5,300,000元)。 为鼓励及回报我们员工所作的贡献,本集团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并相信该计划可有效达到此目 的。本集团根据雇员的表现及其於所从事职位的发展潜力而聘用及提供晋升机会。在制订员工薪酬 及福利政策时,本集团首要考虑雇员的表现及市场现行的薪酬水平。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报告期後重大事件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与盛美订立资本化及认购协议,按认购价每股港币3.0元发行 最多597,230,534股本公司新可换股优先股。发行有关可换股优先股的代价以资本化本公司结欠 盛美之部分股东贷款的方式支付,总额约港币1,782,800,000元(连同其相关应计利息)。根据上市 规则,有关安排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仍受限於(其中包括)须获得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以及有 关发行可换股优先股及联交所的上市批准後,方可作实。交易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 月二十七日的公告。 1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环境政策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营运中不断推广绿色措施和意识,以达到其保护环境的承诺。本集团鼓励环保,并推动雇员提升环保意识。本集团坚守循环再用及减废的原则,实施各项绿色办公室措施,例如双面打印及复印、设置回收箱、提倡使用环保纸及透过关掉闲置的电灯及电器以减少耗能。本集团亦使用贴有机电工程署发出能源标签的办公室设备,以在办公室内节省能源。 本集团将不时检讨其环保工作,并将考虑在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中实施更多环保措施及惯例,以坚守3R原则(即减废(Reduce)、再造(Recycle)及再用(Reuse))为目标,加强环境的可持续性。 遵守相关法律及规例 本年度内,就本公司所知,本集团并没有重大违反或不遵守对本集团的业务和营运有重大影响的适用法律及法规。 与持份者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认同,雇员是我们的宝贵资产。故此,本集团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以吸引并激励雇 员。本集团定期检讨雇员的薪酬待遇,并会因应市场标准而作出必要的调整。 本集团亦明白,与商业夥伴及银行企业保持良好商业关系,是我们达成长远目标的要素。故此,高级管理层会在适当情况下与彼等进行良好沟通、迅速交流想法及共享最新业务资料。年内,本集团与其商业夥伴或银行企业之间并没有重大而明显的纠纷。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营运业绩及业务前景可能受到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许多风险及不明朗因素的影响。以下为本集团知悉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除下文所列者外,或会存在本集团并未知悉或目前可能不重要但日後可能变得重要的其他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乃因市场价格(即汇率、利率及股价)变动而使盈利能力受损或影响达成业务目标的能力 的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对该等风险进行管理及监控,以确保能及时有效采取适当措施。 外汇风险 由於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主要以港币、美元、人民币及澳元计值,鉴於人民币及澳元的汇率可能发 生波动,本集团已订立相关对冲,以减轻外汇风险,并将继续严密监控有关风险,必要时采取恰当 措施。 利率风险 对於利息敏感型产品及投资,本集团以动态基准分析其利率风险,并考虑适当时透过各种手段以 具成本效益的方式管理该风险。 股价风险 股价风险乃因本集团的金融资产投资的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高级管理层会时常检讨及监控投资组 合,以确保能及时采取行动,使因市值变动而产生的亏损处於可接受范围内。 流动资金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即是本集团由於未能取得充足资金或变现资产,在责任到期时未能履约的可能性。管 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监察现金流量,并维持充足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水平,以确保能为本集 团营运提供资金及降低现金流量波动之影响。 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指因内部程序、人员及制度不足或缺失,或因外部事件导致之损失风险。管理营运风险之 责任基本上由各个功能之分部及部门肩负。 本集团之主要功能经由本身之标准营运程序、权限及汇报框架作出指引。管理层将会定期识别及评 估主要之营运风险,以便采取适当风险应对。 1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乃界定为任何某项投资相对其预期回报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投资框架的主要考虑因素为平衡各类投资之风险及回报,因此风险评估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一环。 本集团已设立适当的授权制度,并会於批准投资前进行详细分析。本集团之投资项目进度会定期更新,并向董事局汇报。 人力供应及留聘人才之风险 本集团可能面临无法吸引及留聘具备适当及所需技能、经验及才能之主要人员及人才的风险,这些主要人员及人才均是达致本集团业务目标所需之因素。本集团将为合适人选及人员提供具吸引力的薪酬方案。 业务风险 本集团核心业务的表现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於经济状况、本集团投资所在地区物业市场的表现、我们所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表现等,即使实施周详审慎的投资策略及严格监控程序,亦未必能减轻该等影响。 合营公司夥伴风险 本集团部份业务乃透过或可能透过合营公司经营,而本集团与合营公司夥伴共同控制该等合营公 司。无法保证任何该等合营公司夥伴日後会继续维持与本集团的合夥关系,亦无法保证彼等的目标或策略会与本集团保持一致。该等合营公司夥伴的业务权益或目标或有别於本集团。彼等可能面临财务及其他困难,或可能无法履行於合营公司的义务,从而可能影响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4 董事简介 李明先生,现年53岁,自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起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董 事局荣誉主席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席。彼目前担任远洋执行董事、董事局 主席、董事局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投资委员会主席,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3377)。李先生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加入远洋 集团担任总经理,并於二零零六年八月起任行政总裁。李先生亦担任远洋多 家附属公司及项目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董事或总经理。李先生在企业 管治、物业开发及物业投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现时主要负责远洋整体经营 管理以及发展战略的实施。李先生於一九八五年七月获得吉林工业大学汽车 运输专业学士学位,一九九八年五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彼并为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会员及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李先生 现时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商业和旅游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并曾任 住建部房地产宏观调控咨询专家,北京市十届、十一届政协委员及北京市朝 阳区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 沈培英先生,现年55岁,自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 事兼首席执行官。彼目前亦为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投资委员会主席。沈 先生於二零一一年加入本集团,彼现时亦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 沈先生为远洋的财务总监,并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获委任为远洋执行 董事。彼於二零零七年五月加入远洋集团。沈先生现时主要参与远洋战略发 展,境外业务的综合协调及负责远洋集团香港地区及境外业务经营管理工 作。沈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以及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 会员。沈先生於一九八八年获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专业文凭,於一九九一年 获得威尔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於一九九六年获得香港大学法学文凭。 彼目前为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香港及国际分会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委员 会义务财政兼财务委员会主席。 1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简介 崔月明女士,现年44岁,自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彼为远洋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崔女士亦担任远洋集团多家项目公司及附 属公司的董事。自一九九八年二月加入远洋集团以来,彼历任远洋集团若干 项目公司的财务总监、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及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崔女士在 物业投资、运营管理,以及企业管治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崔女士为中国高级 会计师,彼於一九九六年取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於二零 一五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崔女士亦获委任为本公司 多家附属公司的董事。 黎国鸿先生,现年52岁,自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董事 局投资委员会成员。彼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加入本集团任高级财务经理,负责 本集团的财务与会计职能。黎先生亦为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的董事。黎先生 於审计、会计、财务顾问及管理事宜方面积逾27年丰富经验。黎先生为香港 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彼亦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 及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协会会员。彼於一九九三年获香港城市大学颁授 会计文学学士学位,於二零零二年获香港大学颁授法律文凭,以及於二零零 四年获香港理工大学颁授专业会计硕士学位。彼亦为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香港及国际分会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基金组召集人。 李洪波先生,现年49岁,自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二日起获委任为非执行董 事。彼自二零零六年出任远洋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该公司为远洋的 全资附属公司。李先生自二零一五年起担任远洋总裁助理,并於二零一六年 三月二十二日获委任为远洋执行董事及董事局投资委员会成员。李先生主要 参与远洋整体经营管理工作及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协助分管并主持财务 管理中心工作。彼亦担任远洋多家项目公司及附属公司的董事。李先生拥有 超过20年会计经验。李先生於一九八九年七月获得西安公路学院(现称长安 大学)工学学士学位,於二零一一年十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6 董事简介 罗子�U先生,现年45岁,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彼亦为董事局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投资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成员。彼为香港注册执业会计师,现时为锦�U会计师行有限公司的董 事。罗先生於一九九九年透过遥距课程取得澳洲科庭科技大学的商业(会计) 学士学位。罗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注册执业会计师及澳洲会计师公会的 注册会计师。彼於香港多间会计师事务所累积了超过23年审计、会计及财 务经验。彼自二零零九年二月起担任锦胜集团( 控 股)有限公 司( 股 份代号: 79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起担任国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2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两家公司均於联交所上市。 卢焕波先生,现年53岁,自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二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彼亦为董事局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卢先 生现职为事务律师,是香港卢焕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彼毕业於香港大 学并取得文学士学位。卢先生在英国进修法律并考获律师毕业试资格。彼 於一九九三年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及於一九九四年在英格兰及威尔士 注册成为律师。卢先生於一九九七年在香港城市大学获得中国法与比较法 法学硕士学位。卢先生累积了超过24年处理民事及商业诉讼经验,对物业 法、知识产权、民事及商业谘询及诉讼具有丰富经验。彼曾於一九九八年至 一九九九年期间於一间香港上市出版企业任职公司律师。彼经常就民事及商 业课题及实践向不同公司及机构提供法律意见。 1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简介 邓伟先生,53岁,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彼亦为董事局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邓先生自二零 零八年五月起一直担任美国世纪桥投资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及北京世纪桥投资 公司的总裁,主要负责物色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股权投资机会。彼在电讯业、 金融业及房地产投资范畴有25年专业经验,专长整体业务管理及私募基金业 务。过去16年,邓先生於大中华地区及美国均已建立广阔的项目发掘及融资 网络,衔接投资银行、地产发展商及营运商、地产经纪,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等。邓先生持有中国清华大学的理学学士及经济学硕士学位,并持有美国卡 耐基―梅隆大学的理学硕士学位(工程及公共政策)。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8 董事局报告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董事(「董事」或「董事局」)欣然向股东呈报彼等报告(「董事局报告」)及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一间投资控股公司。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基金平台投资、基金投资、物业投资及开发及证 券投资业务。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已载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於本年度之业绩已载於本年报第62页之本集团综合收益表中。 董事局不建议派发本年度的末期股息。 业务回顾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务回顾载於本年报第3至6页「主席报告」一节 及第7至14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中。 股本 於本年度内,本公司股本并无变动。 股票挂�h协议 除下文「购股权计划」一节所披露之本公司购股权计划外,於本年度内,本集团概无订立或存在股 票挂�h协议。 投资物业 如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所载,本集团所有投资物业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重新估值。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资物业之详情已载於本年报「投资物业的详情」。 1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局报告 物业、机器及设备 本集团之物业、机器及设备於本年度内之变动载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 储备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 」)第291、297及 299条的条文,本公司并无可供分派之任何储备。本集团及本公司於本年度之储备变动详情载於本 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5。 董事 於本年度及截至本董事局报告日期止,本公司董事如下: 李明(NED() 荣誉主席) 沈培英(ED() 首席执行官) 崔月明(ED) 黎国鸿(ED) 李洪波(NED) 罗子�U(INED) 卢焕波(INED) 邓伟(INED()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郑允(INED()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辞任) 附注: ED 执行董事 NED 非执行董事 INED 独立非执行董事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第116条,於本公司每届股东周年大 会(「 股 东 周年大会」)上, 当时在任之三分一董事(或倘董事人数并非三或三之倍数,则为最接近但不少於三分一之人数)须 退任,致使各董事(包括有特定任期者)须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退任董事将符合资格膺选连 任。因此,自上次当选後任期最长之三名董事李洪波先生、罗子�U先生及卢焕波先生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董事局职位,并符合资格及愿意膺选连任。 於本年度及截至本董事局报告日期止,沈培英先生、黎国鸿先生、崔月明女士、汪溪女士及林凯珊女士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董事。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20 董事局报告 董事服务合约 概无董事(包括拟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任何董事)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有雇主不 可於一年内终止而毋须支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约。 董事及控股股东於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之权益 除下文「根据上市规则第13章第13.21条之持续披露规定」一节所披露的交易、分别於本集团综合 财务报表附注20、23及32披露本集团的贷款及本集团的关联方交易外,概无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 公司、母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所订立而任何董事或任何董事之有关连实体直接或间接地於其中拥有 重大利益,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控股股东所订立有关本公司业务的其他重大交易、安排或 合约於本年度末或本年度任何时间仍然生效。 董事於竞争业务之权益 董事并无於构成本集团竞争业务的任何业务拥有权益。 获准许之弥偿条文 细则规定,各董事有权就履行其职务或在履行其职务方面或在其他有关方面可能蒙受或招致之所有 损失或责任(在公司条例最大程度准许的情况下)从本公司之资产中获取弥偿。 本集团於整个本年度内已购买及维持董事责任保险,就针对董事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之董事的任何法 律诉讼提供适当保障。保障范围每年检讨一次。 2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局报告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证券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 例(「 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或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的条文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入该条例所述由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联交所证 券上市规则(「上��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须知会本公 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本公司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的好仓 根据本公司的购股权计 划(其详情於下文「购股权计划」一节进一步详述),向下列董事授出的购 股权使彼等有权认购本公司普通股(「股份」)。因此,彼等被视为於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於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彼等持有的本公司购股权的详情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每股股份 占已发行 可行使购股权 的行使价 股份权益的 董事姓名 身份 授出日期 行使期 涉及的股份数目 港币 概约百分比 李明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4,000,000(好) 0.96 0.887%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沈培英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至 2,000,000(好) 1.40 0.443%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16,000,000(好) 0.96 3.548%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总计:18,000,000(好) 3.99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22 董事局报告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每股股份 占已发行 可行使购股权 的行使价 股份权益的 董事姓名 身份 授出日期 行使期 涉及的股份数目 港币 概约百分比 崔月明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至 790,000(好) 1.27 0.175%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黎国鸿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3,000,000(好) 0.96 0.665%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至 500,000(好) 1.27 0.111%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总计:3,500,000(好) 0.776% 李洪波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1,000,000(好) 0.96 0.222%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至 500,000(好) 1.27 0.111%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总计:1,500,000(好) 0.333% 附注: 「好」字表示股份为好仓。 2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局报告 本公司相联法团的股份的好仓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於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远洋」)(为本公司的相联法团)股 份的权益如下: 於 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占远洋 远洋的 已发行股本权益 董事姓名 身份 股份数目 的概约百分比 李明 实益拥有人 3,127,000(好) 0.042% 酌情信托的成立人 127,951,178(好)(附注1) 1.703% 信托受益人 9,521,711(好)(附注2) 0.127% 总计:140,599,889(好) 1.871% 沈培英 实益拥有人 1,777,550(好) 0.024% 崔月明 实益拥有人 116,495(好) 0.002% 李洪波 实益拥有人 104,506(好) 0.001% 附注: 1. 远洋的127,951,178股股份由李明先生为成立人的酌情信托持有。 2. 远洋的9,521,711股股份透过由李明先生、其配偶及儿子为受益人的酌情信托持有。 3. 「好」字表示远洋的股份为好仓。 本公司相联法团的股本衍生工具之相关股份的好仓 远洋已为远洋及其附属公司(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远洋集团」)的合资格董事及雇员的利益 采纳两项计划,以便为远洋集团的董事及雇员提供奖励。 其中一项计划是远洋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采纳日期」)采纳的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以挽 留及鼓励远洋集团雇员,有利於远洋集团持续运作及发展。根据该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受托人以远洋集团出资的现金於市场上购买最多占远洋於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百分之三的股份及以信托方式代相关经甄选雇员持有,直到该等股份根据该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的条款归属於相关经甄选雇员为止。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24 董事局报告 另一计划是远洋的购股权计划,该计划有效期为10年直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惟根据该购 股权计划的条款提前终止则除外。采纳该计划旨在激励远洋集团的雇员致力於提升远洋的价值,并 根据远洋集团雇员的个别表现对彼等贡献进行补偿。根据远洋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可授予远洋集 团的合资格董事及雇员以认购远洋的新股份。 就远洋的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而言,下列董事根据限制性股份奖励计划获授若干股份奖励,从而根 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被视为於远洋(作为本公司的相联法团)的股份中拥有权益。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彼等持有的股份奖励详情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占远洋 奖励但尚未归属的 已发行股本权益的 董事姓名 身份 授出日期 远洋的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李明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233,175(好) 0.003%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1,008,114(好) 0.013%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1,871,200(好) 0.025% 总计: 3,112,489(好) 0.041% 沈培英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78,525(好) 0.001%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362,925(好) 0.005%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657,500(好) 0.009% 总计: 1,098,950(好) 0.015% 崔月明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13,500(好) 少於0.001%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40,314(好) 0.001%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97,900(好) 0.001% 总计: 151,714(好) 0.002% 李洪波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11,025(好) 少於0.001%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40,314(好) 0.001%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163,100(好) 0.002% 总计: 214,439(好) 0.003% 附注:「好」字表示远洋的股份为好仓。 2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局报告 就远洋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而言,下列董事已获授购股权以认购远洋的股份,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的条文规定,被视为於远洋(本公司的相关法团)的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由彼等持有的远洋的购股权的详情如下: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所持该等购股权 於二零一六年 占远洋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每股股份的 十二月三十一日 行使期 可行使购股权涉及的 行使价 已发行股本权益的 董事姓名 身份 购股权的授出日期 (附注4) 远洋股份数目 港币 概约百分比 李明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注1) 6,280,000(好) 3.57 0.084%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附注2) 1,800,000(好) 4.04 0.024%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注3) 20,000,000(好) 3.80 0.266% 总计: 28,080,000(好) 0.374% 沈培英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注1) 2,330,000(好) 3.57 0.031%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附注2) 800,000(好) 4.04 0.011%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注3) 5,000,000(好) 3.80 0.067% 总计: 8,130,000(好) 0.108% 崔月明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注1) 200,000(好) 3.57 0.003%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附注2) 450,000(好) 4.04 0.006%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注3) 3,000,000(好) 3.80 0.040% 总计: 3,650,000(好) 0.049% 李洪波 实益拥有人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注2) 700,000(好) 4.04 0.009%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注3) 4,000,000(好) 3.80 0.053% 总计: 4,700,000(好) 0.063% 附注: 1.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二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可予行使。 2.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可予行使。 3. 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三日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可予行使。 4. 远洋授出的所有上述购股权可於五年期内行使,其中购股权的40%可於授出当日起计一年後行使;购股权的70%可 於授出当日起计两年後行使;而所有购股权可於授出当日起计三年後行使。 5. 「好」字表示远洋的股份为好仓。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26 董事局报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概无於本公司或任 何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的条文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 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52条须记 入该条例所述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iii)根据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的标准守则的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在本公司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上,本公司股东批准 了一项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在受本公司於股东大会或由董事局提出的提前终止 所规限下,购股权计划於自采纳购股权计划日期(就我们的情况而言,即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 日)起生效,为期十年,并将持续有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购股权计划旨在为本公司向本集团各成员公司的雇员(无论全职或兼职)(「参与人士」)以灵活方式 给予奖励、回报、薪酬、补偿及�u或提供福利,并达至董事局可不时批准的其他目的。董事局可根 据购股权计划不时向参与人士授出购股权以认购新股份。於厘定各参与人士的资格基准时,董事局 可拥有绝对酌情权以厘定任何人士是否属於参与人士及将考虑其认为适当的因素。 於本董事局报告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惟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总数为37,410,000 股股份,本公司可根据购股权计划进一步授出购股权以认购39,550,000股股份(占於本董事局报告 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8.77%)。 购股权计划的若干主要条款概要如下: 除非先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否则於任何12个月期间行使授予每一参与人士的购股 权( 包 括根据购 股权计划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 1%。倘向参与人士再授出任何其他购股权会导致超过该上限,则该进一步授出须获得本公司股东 於该参与人士及其紧密联系人士放弃投票的股东大会上的批准。 2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局报告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之要约须於自授出购股权要约日期(「要约日期」)起不少於十个 营业日之期间内可供相关参与人士接纳,而接纳该等要约参与人士须於上述十个营业日之期间内向本公司支付港币1元,作为授出该等购股权的代价。购股权可由参与人士於授予购股权时由董事局知会各承授人的期间内任何时间行使,该期间不得超过自授出购股权日期起十年。除非董事局另行厘定,否则购股权概无就其可行使前必须持有之最短限期设有一般规定。 就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而发行的每股股份的认购价须为董事局全权决定并知会参与人士的价格,且须至少为下列中之较高者:(a)股份於要约日期(该日须为营业日)在联交所的日报表所报的收市价;或(b)股份於紧接要约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的日报表所报的平均收市价。於本年度内,购股权计划项下购股权变动详情概要如下: 可行使购股权涉及的股份数目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每股股份 一月一日 於本年度内 於本年度内 於本年度内 於本年度内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授出日期 行使价 的结余 已授出 已行使 已失效 已注销 结余 行使期 港币 董事 李明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0.96 4,000,000(好) ― ― ― ― 4,000,000(好)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沈培英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1.40 2,000,000(好) ― ― ― ― 2,000,000(好)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0.96 16,000,000(好) ― ― ― ― 16,000,000(好)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崔月明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1.27 790,000(好) ― ― ― ― 790,000(好)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黎国鸿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0.96 3,000,000(好) ― ― ― ― 3,000,000(好)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1.27 500,000(好) ― ― ― ― 500,000(好)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李洪波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0.96 1,000,000(好) ― ― ― ― 1,000,000(好)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1.27 500,000(好) ― ― ― ― 500,000(好)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28 董事局报告 可行使购股权涉及的股份数目 於二零一六年 於二零一六年 每股股份 一月一日 於本年度内 於本年度内 於本年度内 於本年度内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 授出日期 行使价 的结余 已授出 已行使 已失效 已注销 结余 行使期 港币 本集团雇员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1.40 1,300,000(好) ― ― ― ― 1,300,000(好)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0.96 5,820,000(好) ― ― ― ― 5,820,000(好)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1.27 3,000,000(好) ― ― 500,000(好) ― 2,500,000(好)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总计: 37,910,000(好) ― ― 500,000(好) ― 37,410,000(好) 附注: 「好」字表示股份为好仓。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除上述於「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证券权益」一节及「购股权计划」一节中所 披露者外: (a) 於本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其母公司、或任何其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并无参与任何 安排,致使董事藉购买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获益;及 (b) 在本年度内董事、其配偶或其18岁以下子女概无获得认购本公司证券的权利,亦无行使任 何此等权利。 董事资料变动 除本公司企业管治报告「委任、重选及免任」一节所披露有关沈培英先生的服务合约条款的变动 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须予披露董事自本公司二零一六年中期报告日期起至本年报日期 止的资料概无任何变动。 2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局报告 主要股东於本公司证券的权益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任何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所知,除以上所披露的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之权益及淡仓外,下述人士於本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之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主要股东登记册所记录或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内第2及3分部条款须向本公司披露之权益或淡仓: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股份�u 占已发行 名称 权益性质�u身份 相关股份数目 股份的概约百分比 远洋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 1,612,504,625(好) 357.55% 耀胜发展有限公司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 1,612,504,625(好) 357.55% 信洋国际有限公司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 1,612,504,625(好) 357.55% 远洋地产(香港)有限公司 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 1,612,504,625(好) 357.55% (「远洋地产(香港)」) 盛美管理有限公司(「盛美」) 实益拥有人 312,504,625(好) 69.29% 实益拥有人 1,300,000,000(好) 288.25% (附注1) 总计:1,612,504,625(好) 357.55% 附注: 1. 该等股份为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发行的1,300,000,000股无投票权可换股优先股附带的兑换权悉数 行使後,可向盛美(为远洋全资附属公司)配发及发行的1,300,000,000股相关股份。 2. 盛美由远洋地产(香港)全资拥有。远洋地产(香港)由信洋国际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信洋国际有限公司则由耀胜发 展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耀胜发展有限公司由远洋全资拥有。鉴於远洋地产(香港)、信洋国际有限公司、耀胜发展有 限公司及远洋各自直接或间接拥有盛美的100%持股权益,故其各自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均被视为於盛美拥有权益 的1,612,504,625股股份中拥有权益。 3. 「好」字表示股份为好仓。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30 董事局报告 除於此披露者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本公司所知悉,概无任何人士於本公司股份或 股本衍生工具之相关股份中拥有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主要股东登记册所记录或按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内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之权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股 份的5%或以上的权益。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於本年度内,本集团来自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的营业总额分别占本集团的总营业额约43.1%及 28.0%。本集团主要从事基金平台投资、基金投资、物业投资及开发以及证券投资等业务,故本 集团本年度内并没有五大供应商。 就董事所知,概无任何董事、其紧密联系人士或任何股东(就董事所知,该等股东拥有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5%以上)於本集团的五大客户拥有任何权益。 管理合约 於本年度内,概无订立或不存在有关本集团全部或任何主要部份业务之管理及行政的合约。 上市规则第13章第13.21条之持续披露规定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远洋(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并作为担保人)及一间 香港持牌银 行( 作 为贷方)订立信贷协议(「信贷协议 」), 据此,本金额港币500,000,000元的已更 新有期贷款融资已授予本公司,由信贷协议日期起计为期36个月。根据信贷协议,本公司及远洋 各自须确保远洋将一直维持为(直接或间接)拥有不少於本公司30%股权的单一最大股东,并保持 对本公司的控制权,否则将被视为信贷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关连交易 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2下「关联方交易」所披露与母公司的交易及与同系附属公司的交易构成 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惟获豁免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股东批准及披露以及其他规定。除 上述交易外,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2所示其他关联方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连交易 或持续关连交易。 3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董事局报告 银行贷款、透支及其他借贷 有关本集团的银行贷款、透支及其他借贷的详情载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 附属公司 有关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的详情载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 企业管治 除企业管治报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整个本年度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列之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股份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於本年度内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上市股份。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彼等各自独立性而发出之年度确认书,本 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本集团的酬金政策及退休福利 本集团之高级雇员的酬金政策由本公司的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按雇员的功绩、资历及能力 订定并向董事局建议。 董事之酬金由薪酬委员会经考虑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董事的个别表现及可供比较市场数据後制定并向董事局建议。 本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作为对董事及本集团合资格雇员的一种奖励,详情载列於上文「购股权 计划」一节。 本集团的退休福利计划的详情载於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32 董事局报告 充足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所知悉的公开资料及据董事知悉,董事确认於年报(本董事局报告为年报之一部分)刊 发前的最後可行日期,本公司就其股份一直维持上市规则规定之充足公众持股量。 核数师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由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核,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於本公司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退任,并符 合资格及愿意重获委任。本公司将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向股东提呈决议案,以重新委任香港立信 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 代表董事局 执行董事 黎国鸿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3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或「董事局」)承诺建立及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 治―经由本公司领导及管理、厘定及控制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风险以确保向本公司 所有股东负责的程序。 本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报告」)概述本公司企业管治的主要原则。倘本公司股东对本公司企业 管治事项有任何问题,可以踊跃向本集团提出观点,亦可以直接向董事局主席(「主席」或「董事局 主席」)提出任何受关注的事项。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本公司已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 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生效时遵守其适 用守则条文(「守则条文」),惟守则条文第A.1.1、A.2.7、A.6.7及E.1.2条除外。 守则条文第A.1.1条规定董事局会议每年须至少举行四次,大概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尽管於本年度 仅举行三次常规董事局会议,惟由於业务营运由执行董事负责管理及监督,故董事局认为已举行足够会议。此外,本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不时向董事提供有关本集团活动及业务发展的资料,并将於需要时举行特别董事局会议。 守则条文第A.2.7条规定主席应至少每年与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无执行董事 列席的会议。尽管於本年度主席并无与非执行董事举行无执行董事列席的会议,惟彼授权本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收集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可能存有的任何疑虑及�u或问题并向彼汇报,以便於适当时候召开跟进会议(如有必要)。 根据守则条文第A.6.7条非执行董事应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及根据守则条文第E.1.2条董事局主 席应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由於须出席其他已预先安排的业务事宜,故(i)董事局荣誉主席 (「荣誉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李明先生及非执行董事李洪波先生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四月 二十二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及(ii)独 立非执行董事邓伟先生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34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局 董事局组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局合共由八位成员组成,包括三位执行董事、两位非执行董事 (而其中一位为荣誉主席),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各董事的姓名及简介已详列於本年报的第15 页至18页内。 於本年度,本公司合共举行了三次常规董事局会议、一次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乃於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举行),以及一次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 二十八日举行)。各董事个别出席该等会议的记录表列如下: 出席�u举行会议的次数 董事局会议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 董事 李明先生(荣誉主席) 0/3 0/1 0/1 沈培英先生(首席执行官) 2/3 0/1 0/1 崔月明女士 3/3 0/1 0/1 黎国鸿先生 3/3 1/1 1/1 李洪波先生 3/3 0/1 0/1 罗子�U先生 3/3 1/1 1/1 卢焕波先生 3/3 1/1 1/1 邓伟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3/3 1/1 0/1 所有董事可获得相关及适时的资料。彼等亦可获得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公司秘书」)提供的意见及 服务,公司秘书负责向董事提供董事局文件及有关材料。倘董事提出问题,本公司会尽快作出详尽 回应(如可)。 倘本公司主要股东或董事出现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有关事宜将於董事局实际会议上讨论,而不会 透过提呈书面决议案处理。并无涉及利益冲突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会出席会议,处理有关冲突事 宜。 所有载有董事姓名的公司通讯均列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身份。列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身份及董事角 色及职能的最新董事名单存置於本公司网站www.geminiinvestments.com.hk及联交所网站。 3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角色及责任 董事局通过领导及监督,集体负责推动本集团的成功及利益。董事局的主要工作是: ― 以审慎有效的监控架构为本公司提供企业领导,令风险得以评估及管理; ― 设定本公司的策略目标,确保所需的财务及人力资源是配置得宜,令本公司可达到其目标及 评审其管理层的表现;及 ― 设定本公司的价值及标准,确保了解及满足其对股东及他人的责任。 本年度内并无发现可导致严重怀疑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事件或重大不明朗情况。董事有责任根据适用法规要求,在各重大范畴上编制真实及公平表述的本公司财务报表。 董事局及管理层的责任分工 虽然董事局负责指导及批准本集团的整体策略,本集团亦已在其商业范畴上组成强大管理队伍,并拥有制订及行使营运及非营运职务的权力及责任。本集团管理队伍成员具备所需的广泛技能、知识及经验以管理本集团的营运。所有管理队伍成员必须定期直接向首席执行官汇报本集团的业务表现、营运及职务上的事项,此能令本集团管理层更有效地分配资源以制定决策及促进日常营运。 董事局及本集团管理层充分认知彼等各自的角色,并忠於良好企业管治。董事局负责监督管理层识别商机及风险的过程。董事局的角色并非管理本集团日常业务。董事局向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权执行日常营运、业务策略及本集团业务管理的权力及责任,并向董事局委员会授出若干特定责任。 董事局已为董事局的决策订立正式附表。该附表包括建立本集团长期目标及商业策略、本集团的企业架构变动、审批重大交易、企业管治及内部监控。董事局认为适合向其委员会授权的事项已载於其委员会的特定职权范围内。职权范围明确界定董事局委员会的权力及责任。此外,董事局不时从董事局委员会收到有关对本集团而言属重大的任何事项的报告及�u或建议。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36 企业管治报告 培训 各新任执行或非执行董事须参与入职课程计划,以确保对其职务及责任有正确认识。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所有董事应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发展并重温其知识及技能。於本年度内,董事 已参与下列持续专业发展活动: 董事 培训类型 (附注1) 李明先生 a,b 沈培英先生 a,b 崔月明女士 a,b 黎国鸿先生 a,b 李洪波先生 a,b 罗子�U先生 a,b 卢焕波先生 a,b 邓伟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a,b 附注1: a. 出席研讨会或培训课程 b. 阅读与经济、一般业务或董事职责及责任等相关的报纸、杂志及最新资料 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责任保险及弥偿保证 本公司已安排适当责任保险以就针对董事及高级人员的法律诉讼向董事及高级人员作出弥偿保证。 於整个本年度,本公司董事及高级人员并无遭遇任何索偿。 独立意见 当认为有适当时,董事局及其委员会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各董事亦可於得到董事局主席及�u或本 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的同意後,就本公司关连事项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履行其责任,费用由本集团 支付。於本年度并无董事行使寻求独立专业意见的权利。 3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指引均被视为独立。本公司已收到来自各独立非执行 董事对其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彼等并无涉及可能严重妨碍其行使独立或客观判断的任何商业关系或其他情况。此外,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代表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局人数,就维持全面及有效控制本集团及其行政管理,已构成合适的权力均衡。概无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於本公司任职超过9年。各董事间的关系及联系 董事局成员之间并无存有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u相关关系。 主席及首席执行官 企业管治守则的第A.2.1条守则条文规定,董事局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 人同时兼任,且应清楚界定主席与首席执行官之间职责的分工。本公司全力支持主席与首席执行官之间职责的分工,以确保权力及权限均衡。主席与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分离,并分别由李明先生及沈培英先生担任。该等职务已明确界定各自的职责。 主席的主要职责为领导董事局及管理其工作,确保其有效运作及全面履行其职责。在董事局委员会成员协助下,首席执行官负责本集团业务的日常管理、向董事局建议策略,以及决定及执行营运决策。 委任、重选及免任 李明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兼荣誉主席)的现有服务合约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日起计为期两年,惟 任何一方可透过给予另一方不少於两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提前终止该合约。根据上述服务合约,李先生的薪酬为每年港币1元。 沈培英先生(作为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的服务合约年期已修订为自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开始为 期一年,任何一方可通过两个月事先通知提前终止,及彼之基本年薪已修订为港币180,000元。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38 企业管治报告 崔月明女士(作为执行董事)的现有服务合约自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起计为期一年,惟任何一 方可透过给予另一方不少於两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提前终止该合约。根据上述服务合约,崔女士的 薪酬为每年港币180,000元。 黎国鸿先生(作为执行董事)的现有服务合约自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日起计为期两年,惟任何一方可 透过给予另一方不少於两个月的提前书面通知以提前终止该合约。根据上述服务合约,黎国鸿先生 的薪酬为每年港币180,000元。 李洪波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的现有服务合约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起计为期一年,惟任何一方 可透过给予另一方不少於两个月的提前书面通知以提前终止该合约。根据上述服务合约,李洪波先 生的薪酬为每年港币180,000元。 罗子�U先生及卢焕波先生均已根据彼等与本公司订立的现有委任函而获续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日起计为期三年,惟任何一方可透过给予另一方不少於一个月的提前书面通知以 提前终止该委任。根据上述委任函,彼等各自的薪酬为每年港币180,000元。 邓伟先生已根据彼与本公司订立的委任函而获续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起计为期一年,惟任何一方可透过给予另一方不少於一个月的提前书面通知以提前终止该委任。根 据上述委任函,邓伟先生的薪酬为每年港币180,000元。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所有董事均须每三年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最少轮值退任及膺选 连任一次。 根据细则第116条,自上次当选後任期最长之三名董事,李洪波先生、罗子�U先生及卢焕波先生将 於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从董事局轮值退任并愿意膺选连任。 3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局委员会 董事局已成立四个董事局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投资委员 会(统称 「董事局委员会」),以监察本公司事务的特定范畴。下表提供各董事局成员服务的此等委员会的成 员资料。 董事局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 董事 李明先生(NED) ― ― C ― 沈培英先生(ED) ― ― M C 黎国鸿先生(ED) ― ― ― M 罗子�U先生(INED) C C M M 卢焕波先生(INED) M M M ― 邓伟先生(INED()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 二十五日获委任) M M M ― 郑允先生(INED()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 二十五日辞任) M M M ― 附注: C 相关董事局委员会主席 M 相关董事局委员会成员 ED 执行董事 NED 非执行董事 INED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局委员会获提供足够资源以履行其职务,并在作出合理要求後,可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40 企业管治报告 本年度内,各个别委员会成员於董事局委员会会议的出席率概述如下。 出席�u举行会议次数 董事局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 董事 李明先生(NED) ― ― 0/1 ― 沈培英先生(ED) ― ― 1/1 附注 黎国鸿先生(ED) ― ― ― 1/1 罗子�U先生(INED) 2/2 1/1 1/1 1/1 卢焕波先生(INED) 2/2 1/1 1/1 ― 邓伟先生(INED()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 二十五日获委任) 1/2 1/1 1/1 ― 附注:沈培英先生委任其代表出席本公司的投资委员会会议。 提名委员会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每年正式举行至少一次会议。 於本年度内,提名委员会曾举行一次会议。於本年度内,提名委员会已履行工作的概要如下: (a) 参考若干准则检讨及评估董事局的组成。该等准则包括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 董事的个性及技能、专业操守及诚信、适合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以及能对董事局及其委员 会的工作付出足够的时间以及参与所有董事局会议及股东会议需具备的技能; (b) 审阅及建议续聘退任董事; (c)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d) 评核及建议委任邓伟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e) 审阅及建议续订(i)沈培英先生、崔月明女士及李洪波先生的董事服务合约;及(ii)邓伟先生 的委任函。 4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根据提名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可在本公司网站www.geminiinvestments.com.hk及联交所网 站查阅),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a)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局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一次,并就任何为配 合本公司企业策略而拟对董事局作出的任何变动提出建议; (b)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的人士担任董事局成员,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局提 出建议; (c)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 (d)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董事局主席及首席执行官)继任计划向董事局提出建 议。 由於本公司明了拥有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可提高其表现质素,根据提名委员会的建议,董事局已采纳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符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5.6条。根据本公司的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在设定董事局成员组合以达致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时,会从多个方面对有关人选作出考虑,包括但不限於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 董事局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局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薪酬委员会 董事局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於本年度内曾举行一次会议。其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能够招 揽、保留及激励高质素的员工,以巩固本公司的成就及为其股东创造价值。 根据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可在本公司网站www.geminiinvestments.com.hk及联交所网 站查阅),薪酬委员会已采纳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薪酬配套(包括实物利益、退休金权利 及构成因失去或终止职务或委任应付的任何补偿的补偿付款)向董事局提出建议的模式,其亦就非 执行董事薪酬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其主要角色是协助董事局监督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本集团的高级人员的薪酬政策及结构。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42 企业管治报告 於本年度内,薪酬委员会已履行工作的概要如下: (a) 检讨本集团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薪酬政策及结构,并就此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b) 评估本集团董事及高级人员的个别表现; (c) 参考董事局的企业目标及目的以及个别表现,从而检讨本集团董事及高级人员的特定薪酬配 套; (d) 检讨有关补偿相关问题,并就此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及 (e) 审阅及建议(i)沈培英先生、崔月明女士及李洪波先生的董事服务合约;及(ii)邓伟先生的委 任函。 薪酬政策的原则 本集团薪酬政策的原则: ― 於本年度对本集团所有董事及高级人员予以实施,及在可行情况下将於随後年度对彼等予以 实施; ― 有足够灵活度以考虑本公司业务环境及薪酬常规的未来改变; ― 容许在支持本集团的业务策略并配合本集团股东利益下制订薪酬安排; ― 旨在设定合适奖励水平,以反映於本年度可比较公司及本集团在所营运的市场中之竞争力, 以便能挽留表现出色的员工; ― 维持本集团执行董事及高级人员与表现相关的薪酬基准;及 ― 规定与表现有关的薪酬受短期及长期目标的表现是否满意所限,而该目标应在本集团展望、 本集团营运当时的经济环境及可比较公司的有关表现之背景下设定及评估。 4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薪酬结构 根据以上薪酬政策,於本年度内,本集团的各执行董事及高级人员的薪酬配套结构包括: ― 就本集团各执行董事及高级人员工作而言属合适之基本报酬水平; ― 具竞争力的福利计划;及 ― 根据适当的独立意见及�u或对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评估,以及衡量董事及其他参与者之风险及 奖励是否平衡後所制定的表现量度指标,及与表现有关的全年及长期奖励计划之目标。 审核委员会 董事局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於本年度曾举行两次会议。外聘核数师、执行董事及本集团财 务经理均应邀出席该两次审核委员会会议。 为达致其职责,审核委员会已获提供足够资源,并获授权查验有关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常规的所有事宜及审阅所有重大财务监控、营运监控及合规监控。审核委员会的最新职权范围可在本公司网站www.geminiinvestments.com.hk及联交所网站查阅。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角色包括如下: (a) 担任监督与外聘核数师的关系的主要代表机构; (b) 审阅本公司的年度及中期财务报表;及 (c) 评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 於本年度,审核委员会已履行以下工作(概要): ― 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局确保本公司财务报表的真确性。审核委员会就会计政策及实务的适当 性、判断范围、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他法律要求的遵守及外聘审计的结果,作出评估及向董事局提出建议。审核委员会审阅本公司的中期及年度财务报表,并在每次审核委员会会议结束後向董事局汇报工作及研究结果,并对特别行动或决定向董事局提出建议,供董事局考虑。公司秘书保存审核委员会会议的会议记录,并可供全体董事查阅。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44 企业管治报告 ― 审核委员会亦代表董事局管理与外聘核数师的关系。审核委员会就委任外聘核数师及相关委 任条款(包括薪酬)向董事局作出建议。审核委员会须审阅外聘核数师的正直性、独立性及客 观性。同时,其须查验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包括其非审计服务的委聘。根据审核委员会的 审阅,董事局信纳外聘核数师为独立。外聘核数师亦在本年报第56页至第61页内「独立核 数师报告」中就其汇报责任表达意见。 ― 审核委员会须确保本集团已设有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识别及管理风险。审核委员会已 检讨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就此而言亦涵盖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 监控系统)及本年度本集团的内部审核职能的成效。有关检讨使用的程序包括与管理层就本 集团管理层及主要部门确定的风险范畴进行讨论及内部及外部审核的检讨结果及�u或报告。 审核委员会已检讨及同意管理层确认书,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於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有效及足够。审核委员会已批准并已向董事局提交管理层确认 书。 ― 审核委员会已检讨及信纳有关本集团的会计、财务汇报及内部审核职能方面的资源、员工资 历及经验、培训课程及有关预算为足够。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局负责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履行下列规定之企业管治职责: (a) 制订及审阅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惯例; (b) 检讨及监察本集团董事及高级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c) 审阅及监察本公司遵守法定及监管规定的政策及惯例; (d) 制订、审阅及监察适用於雇员及董事的行为守则;及 (e) 检讨本公司是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於本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 4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於本年度内,董事局考虑以下企业管治事宜: ― 检讨是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 ― 透过审核委员会检讨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的主要特点是以清晰的治理架构、政策及程序以及汇报机 制,协助本集团管理各业务范畴的风险。 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组织框架,由本集团董事局、审核委员会及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组 成。董事局厘定就达成本集团策略目标应承担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负责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整体有效性。董事局透过审核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检讨有关系统的有效性,范围涵盖所有重大控制措施,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控制措施。 本集团亦已制定及采纳风险管理政策,提供识别、评估及管理重大风险的指示。高级管理层至少每年一次识别对实现本集团目标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并根据一套标准准则评估及排列所识别风险的优先次序,从而对主要风险制定风险缓解计划及指定风险负责人。 此外,本集团外聘独立专业顾问以协助董事局及审核委员会持续监督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及履行本集团的内部审计职能,识别内部控制设计及实施的不足之处并推荐改进建议。重大内部监控缺失会及时向审核委员会及董事局汇报,以确保采取补救行动。 风险管理报告和内部监控报告均至少每年提交予审核委员会及董事局。董事局已透过审核委员会就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进行年度检讨,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团应付其业务转型及不断转变的外在环境的能力、管理层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工作范畴及素质、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就风险及内部监控检讨结果与董事局通讯的详尽程度及次数、已识别的重大监控失误或弱项以及有关影响,以及就上市规则的合规情况。董事局认为本年度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 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仅可就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46 企业管治报告 处理及发放内幕消息的程序和内部监控措施 本集团遵循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贷条例」)和上市规则的规定。本集团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 况下,会尽快向公众披露内幕消息,除非有关消息属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规定属於任何安全港范围 内。本集团在向公众全面披露有关消息前,会确保该消息绝对保密。若本集团认为无法保持所需的 机密性,或该消息可能已外泄,会即时向公众披露该消息。本集团致力确保公告或通函中所载的资 料就重大事实而言并不属虚假或具误导性,或并不因遗漏重大事实而属虚假或具误导性,以清晰及 平均呈列资料,此需要作出正面及负面事实相等程度的披露。 股东权利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强制性披露规定须予披露的本公司股东的若干权利摘要如下。 (a) 应本公司股东的请求召开股东大会 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公司条例」)第566条,占有权於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总表决权至少5%的本公司股东可向本公司递交书面要求以召开股东大会。 书面要求必须: (a) 列明将於会上处理的事项的一般性质;及 (b) 由提出要求的股东认证。 书面要求可收录於会上适当动议及拟将动议的决议案内容,连同一份字数不多於1,000字的 陈述书,内容有关该提议决议案所提述的事宜,或有关将在该股东大会上处理的事务。 4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本公司股东可将书面要求送交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座39 楼3902室,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书。倘董事在该书面要求送交日期起计21天内,未有在召 开股东大会通告发出日期後不超过28天内召开股东大会,则该等请求召开大会的股东或占 全体请求人士一半以上总表决权的任何请求人士,可自行召开股东大会,但如此召开的股东 大会必须於董事须遵守有关召开股东大会规定当日起计不多於3个月内的日期召开。 (b) 向董事局转达股东查询的程序 股东可向董事局作出查询。所有查询均须为书面形式,并以邮递方式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办事 处,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座39楼3902室,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书。 (c) 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动议决议 本公司股东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公司条例第615条,提出书面要求在本公司股东 周年大会上动议决议: (a) 占有权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表决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总表决权至少2.5%;或 (b) 该等股东人数为至少50名有权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表决的股东。 书面要求必须: (a) 列明有关决议案,连同一份字数不多於1,000字的陈述书,内容有关该建议决议案所 提述的事宜,或有关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处理的事务;及 (b) 由提出要求的股东认证。 书面要求可送交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座39楼3902室, 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书,且该请求书必须在该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前不少於6个星期或较後於 发出该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时间由本公司接获。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48 企业管治报告 (d) 在股东大会上建议候选董事 就在股东大会上建议候选本公司董事的人士而言,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www.geminiinvestments.com.hk所载程序。 宪章文件 本年度内,细则概无变动。 问责及审计 财务报告 董事局确认其对各财政年度所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的责任,财务报表应遵从有关法律及上市规则的 披露规定,真实及公平反映本集团该年度的事务状况、业绩及现金流量。 在编制本年度的财务报表时,董事已采纳合适及一致的会计政策,并作出审慎合理的判断及估计。 本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由董事按持续经营基准予以编制。概无涉及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 大疑虑的事件或情况的重大不明朗因素。本公司外聘核数师就彼等有关本集团账目的汇报责任而作 出的声明已载於本年报第56页至第61页的「独立核数师报告」中。 核数师酬金 董事局按审核委员会的建议,批准委任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德豪」)为本集 团的外聘核数师,於本年度内为本集团提供审计服务。於本年度内,本集团支付立信德豪的总费用 为港币3,201,000元,其中港币1,306,000元或约41%为非审计服务费用。该等非审计服务及相 关金额的详情如下: 审阅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财务资料 港币780,000元 就本集团的收购事项、非常重大交易及主要交易提供的其他申报服务 港币526,000元 4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及相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在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後,全体董事确认彼等已於本年度内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要求标准。 本公司亦已采纳一套有关相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於标准守则所载的要求标准。本公司已要求所有因其职位或岗位而可能取得有关本公司证券的内幕消息的相关雇员,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遵守该守则。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50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为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 治」)报告指引(「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引」)所载的规定,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 其附属公司统称「我们」及「本集团」)谨此呈报本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环境、社 会及管治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负责我们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报告,包括评估及确定环境、社会 及管治相关风险,并确保已设有适当及有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我们已 委任我们的业务职能透过检讨本集团的营运及举行内部讨论,以识别相关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及 评估有关事宜对我们的业务及持份者的重要性。管理层已对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系统的有效性向董事局作出确认。根据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引的一般披露规定,有关已识别的重大 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已载入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旨在以平衡的原则披露本集团营运中的环 境、社会及管治之表现。 A.环境 A1.排放物 本集团主要从事於基金平台投资、基金投资、物业投资及开发及证券投资业务。除於营运期间我们 的办公室及投资物业产生无害固体废物外,我们并无任何重大废气排放及向水的排污。 本集团坚守废物管理原则,致力适当处理及处置我们的业务活动产生的所有废物。我们的所有废物 管理惯例符合相关法律及规例。 我们力求於整个营运过程中达致减废、再用及再造,以将向堆填区处置的废物减至最低。我们亦於 办公室提供适当设施,并鼓励雇员协助分类废物来源及循环再用废物。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没有发现不遵守有关环保法律及规例的情况。 5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A2.资源使用 本集团保留资源作环保及营运效益用途。为达成我们的环保承诺,我们於整个营运过程中实施多项措施,例如采用附有机电工程署发出的能源标签的能源效益设备、将用纸量减至最低、减少耗水量及推动雇员改变习惯。透过积极监察及管理资源使用,务求减少我们的营运成本以及碳足迹。 A3.环境及天然资源 尽管本集团的核心业务对环境及自然资源没有显着影响,作为良好企业公民的持续承诺,我们深明将业务营运及投资组合对造成的负面环境影响减至最低的责任,以达致可持续发展,为我们的持份者及社区整体产生长期价值。 我们定期评估我们业务的环境风险,并采纳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减少风险,以及确保遵守相关法律及规例。 B.社会 B1.雇佣 雇员是我们的宝贵资产。我们务求吸引及保留人才,并同时兼顾经济需求及雇员福祉,旨在提升人力资本的满意程度、忠诚及承诺。我们已根据相关法律及规例制定一套书面人力资源政策及员工手册,以规管雇员招聘、晋升、纪律、工作时数、假期及其他福利。 我们的雇员薪酬水平按绩效基准经参考市场标准每年检讨。我们亦向雇员提供范围广泛的福利,包括全面医疗及人寿保险及退休计划。我们亦为雇员安排休闲活动,以达致工作及生活平衡。 本公司尊重文化及个人多元性。我们相信任何人士均不应因其个人特质(即 性别、怀孕、婚姻状 况、残疾、家庭状况及种族等)而受到不利对待。所有合资格雇员均获提供平等的雇佣、培训及事 业发展机会。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没有发现不遵守有关雇佣法律及规例的情况。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52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B2.健康与职业安全 我们致力为全体雇员及可能受我们的营运及活动影响的所有其他人士提供及维持一个安全、健康及 卫生的工作地点。 健康及安全标准是我们营运的首要考虑因素,并严格维持监管合规情况。各层面雇员均致力及负责 执行本公司员工手册所载的安全措施,目标为维持充满活力及零受伤的文化。我们采取适当措施以 持续改善工作地点的安全及健康情况。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没有发现不遵守有关健康及安全法律及规例的情况。 B3.发展及培训 我们认同提供培训对雇员及本集团发展的重要性。我们透过赞助培训计划、研讨会、工作坊及会 议、定期分享会、同业学习及在职培训,在个人及专业培训方面鼓励及支持雇员,并偿付外部培训 课程以提升雇员竞争力,使彼等有效及迅速履行职责。我们相信此惯例对个人及企业双方目标均有 利。 B4.劳工准则 我们禁止我们的任何营运及服务有任何童工及强制劳工。我们严格禁止透过体罚、虐待、非自愿奴 工、劳务偿债或贩运等方式被强迫工作的劳工。年龄低於当地劳工法例设定年龄的儿童不应获雇 用。我们亦避免委聘已知悉於彼等的营运中雇用童工或强制劳工的行政物资及服务供应商及承包 商。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没有发现不遵守有关劳工准则法律及规例的情况。 B5.供应键管理 我们鼓励资产管理人及供应商(主要为专业服务供应商)维持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及行为,同时有令 人满意的环境及社会表现。於甄选及评价资产管理人及行政物资及服务供应商的过程中,我们采纳 具已界定评估准则的公平基准,以确保仅委聘并无利益冲突的合资格资产管理人及供应商。 5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B6.产品责任 负责任投资 本公司目标为带来中至长期的最大股东价值。我们相信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对个别公司的财务表现均有正面及负面的影响。故此,在创造回报的过程中,环境、社会及管治不仅融合於我们的营运中,就创造长期价值而言亦融合在我们的投资过程中。作为负责任的投资者,我们旨在我们的分析及投资决定中综合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并持续监察我们投资组合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以及鼓励我们的投资对象及资产管理人改善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 资料私隐 我们确保严格遵守法定规定,以完全符合个人资料私隐保障高标准的安全性及保密性。我们高度尊重个人资料私隐,并坚定不移致力维护以下的资料保障原则: 我们仅收集我们相信为相关及为进行业务所需的个人资料: 除非获得新用途的同意,我们将仅就收集有关资料的用途或直接相关用途使用个人资料; 除非法例规定或先前已知悉,我们将不会在未获同意下向并非本集团成员公司的任何实体转 让或披露个人资料;及 我们维持适当的保安系统及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取得相关个人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没有发现不遵守有关我们投资惯例及资料私稳的情 况。 B7.反贪污 我们旨在维持高标准的公开性、正直性及问责制度,且预期我们的全体员工遵守高标准的道德、个人及专业行为。我们绝不容忍与我们的任何业务营运有关的贪污、贿赂、勒索、洗黑钱及其他欺诈活动。 除员工手册所述的反贿赂及反贪污行为守则外,我们已就设立一个向本公司管理层直接报告可疑欺诈行动的私人通讯渠道发出相关举报程序。我们亦定期持续检讨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以防止发生贪污活动。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5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我们没有发现不遵守有关贪污法律及规例的情况。 B8.社区投资 作为企业公民,我们推动本集团成员公司整体对我们营运所在当地社区的社会贡献。我们重视培养 员工之间的社会责任感,并鼓励彼等於工作期间及私人时间为我们的社区作出更佳贡献。我们尽可 能增加社会投资以为我们的社区及业务创造更有利环境。 5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於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 审计列载於第62至144页盛洋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及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 映 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 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妥为拟备。 意见基准 我们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我们於该等准则项下的责任於本报告「核 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一节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会计师道 德守则」(「守则」),我们乃独立於 贵集团,且我们已根据守则履行我们其他的道德责任。我们相 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和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56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关键审计事项为我们审计本期综合财务报表中最重要的事项。我们在审计整 份综合财务报表和就此形成意见时处理此等事项,而不会就此等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合营公司权益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7) 贵集团於合营公司Gemini-Rosemont RealtyLLC(「Gemini-Rosemont」)的权益以权益法入账。 贵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占Gemini-Rosemont的除税後溢利及其他全面收 益为港币74,333,000元,而 贵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占Gemini-Rosemont的资 产净值为港币985,149,000元。 在我们审计 贵集团综合财务报表的涵义下,关键审计事项与 贵集团因就Gemini-Rosemont於 美国持有的投资物业进行估值而产生应占Gemini-Rosemont溢利及资产净值有关。 投资物业的估值― Gemini-Rosemont的管理层已采用收入资本化法估计该等投资物业的公平 值。投资物业估值由专责估值团队进行并向管理层汇报。估值是否合适视乎若干主要假设的厘定, 须由管理层就资本化比率及估计租金价值作出判断。 我们的回应 Gemini-Rosemont为 贵集团的主要合营公司。我们已与组成部分审计师进行深入讨论,并就我 们的审计方法(包括审计风险评估)向彼等发出审计指示。我们透过审阅组成部分审计师的工作文 件及与彼等讨论他们的发现,参与组成部分审计师的审计。由於组成部分审计师亦会根据指示向我 们汇报,故我们已厘定进行的审计工作及取得的凭证对我们的审计属充足。我们已与 贵集团的管 理层进行会谈及商讨,并评估与Gemini-Rosemont有关的关键审计事项(即投资物业估值)对 贵 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可能造成的任何影响。 5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投资物业估值所进行的程序包括: 向Gemini-Rosemont的内部估值团队了解相关投资物业估值的事实及情况; 根据我们对地产业的认识及任用组成部分审计师的内部估值专家,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及主要 假设是否合适;及 抽样检查估值所采用的输入数据是否准确及适用。 可供出售投资减值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可供出售投资账面值为港币2,223,958,000元,其已计及 非上市基金投资港币1,739,137,000元。非上市基金投资乃按成本减报告期末的任何已识别减值亏 损计量。 由於厘定非上市基金投资减值涉及的结余金额及内在判断,故该等投资属重大。 当就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投资减值具客观凭证时,减值亏损的金额乃以可供出售投资的账面值及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按类似金融资产目前的回报率贴现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管理层已作出判断,确保估算及假设为合适。根据管理层的评估,该等投资概无由我们识别的减值。 我们的回应 我们评估非上市基金投资的减值迹象的有关程序如下: 了解管理层所进行的减值评估程序。 评估非上市基金投资的任何减值迹象,并评估是否需要作出减值提拨。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58 独立核数师报告 与 贵集团管理层及非上市基金的投资经理商讨,了解基金持有的投资组合详情、投资经理 为估计投资组合公平值而采取的方法及估值所采用的主要假设及数据。 根据我们对相关行业的认识,考虑上述段落所载资料於估值是否合适及合理。 年报内的其他资料 董事须对其他资料承担责任。其他资料包括 贵公司年报中所包含的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 及我们就此发出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意见并未考虑其他资料。我们不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核证结论。 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从而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获悉的资料存在重大不符,或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倘若我们基於我们已执行 的工作认为此其他资料出现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须报告该事实。我们就此并无报告事项。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拟备真实而公平的 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所必须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须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 (如适用 )。 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营运,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实际可行的办法, 否则董事须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会计法。 董事亦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流程。就此而言,审核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履行彼等的 职责。 5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合理确定整体而言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并发出包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本报告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第405条仅向整体成员报告,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用途。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确定属高层次的核证,但不能担保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核工作总能发现所有存在的 重大错误陈述。重大错误陈述可源於欺诈或错误,倘个别或整体在合理预期情况下可影响使用者根据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定时,被视为重大错误陈述。 我们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工作之一,是运用专业判断,在整个审计过程中抱持职业怀 疑态度。我们也: 识别及评估综合财务报表由於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风险,因应该等风险设计及 执行审核程序,获得充足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为我们的意见提供基础。由於欺诈可能涉及合谋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误导性陈述或凌驾内部控制,因此未能发现由此造成的重大错误陈述风险比未能发现由於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风险更高。 了解与审计有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并非旨在对 贵集团的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估所用会计政策是否恰当,以及董事所作出的会计估算和相关披露是否合理。 总结董事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的会计法是否恰当,并根据已获取的审计凭证,总结是否存 有可能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因素。倘若我们总结认存为有重大不确定因素,我们须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内的相关披露,或倘相关披露不足,则修订我们的意见。我们的结论乃基於直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所获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件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再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 评估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披露)的整体列报、架构和内容,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已公平反映 及列报相关交易及事项。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60 独立核数师报告 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资料获得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就综合财务报表发表 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 贵集团的审计工作。我们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 任。 我们就审计(其中包括)的计划范围和时间及在审计中识别的重大审计发现(包括内部控制的重大缺 失)与审核委员会进行沟通。 我们亦向审核委员会作出声明,表示我们已遵守有关独立性的道德要求,并就所有被合理认为可能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关系和其他事宜以及相关保障措施(如适用),与董事进行沟通。 我们通过与董事沟通,确定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最重要事项,因此有关事项为关键审核 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容许公开披露此等事项或在极罕有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於核数师报告中传 达有关事项可合理预期的不良後果将超过有关传达的公众利益而不应如此行事,否则我们在核数师 报告中描述此等事项。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周德� 执业证书编号P04659 香港,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6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出售持作买卖金融工具的销售所得款项 4 397,398 736,687 收入 5 83,097 22,633 其他收入 6 44,008 15,776 员工成本 (17,529) (23,350) 购股权费用 7 (728) (5,264) 折旧 (1,143) (1,785) 其他费用 (48,169) (36,650) 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收益�u(亏损) 5,953 (40,111)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收益 15 28,402 9,728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收益 ― 5,084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 17 (86,218) (988,290)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27 (7,388) ― 财务费用 8 (248,394) (90,780) 除所得税前亏损 9 (248,109) (1,133,009) 所得税 10 (5,269) (2,238) 本年度亏损 (253,378) (1,135,247) 本年度亏损分属於: 本公司股东 (253,378) (1,135,247) 分属於本公司股东的亏损的每股亏损 13 ―基本(港元) (0.56) (2.52) ―摊薄(港元) 不适用 不适用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62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年度亏损 (253,378) (1,135,247) 其他全面收入: 可能於其後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投资公平值变动 (5,272) (6,505)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949) (967) ―应占合营公司其他全面收益 17 (12,039) (61,344) ―出售附属公司时拨回汇兑储备 27 73,406 ―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入 55,146 (68,816) 本年度全面总收入 (198,232) (1,204,063) 全面总收入分属於: 本公司股东 (198,232) (1,204,063) 6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15 713,052 528,275 物业、机器及设备 16 2,243 3,384 合营公司权益 17 985,149 2,167,916 可供出售投资 18 2,223,958 2,207,382 应收贷款 19 604,031 573,504 4,528,433 5,480,461 流动资产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账款 7,426 14,059 已付收购持作转售物业按金 50,023 ― 应收贷款 19 47,611 26,393 应收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 20 665 ― 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 21 170,645 155,825 短期银行存款 22 440,314 214,576 银行结余及现金 22 681,126 636,918 1,397,810 1,047,771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36,267 39,178 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 20 ― 65,880 应付税项 123 102 贷款 23 272,513 863,333 308,903 968,493 净流动资产 1,088,907 79,27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617,340 5,559,73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64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4 184,881 184,881 储备 25 3,649,311 3,771,465 总权益 3,834,192 3,956,346 非流动负债 贷款 23 1,776,477 1,601,625 递延税项负债 28 6,671 1,768 1,783,148 1,603,393 总权益及非流动负债 5,617,340 5,559,739 第62至144页的财务报表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经由董事局核准及授权发布,并由下列董事 代表签署: 沈培英 黎国鸿 董事 董事 6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可供出售 可换股 金融资产 保留溢利�u 分属於 股本 优先股储备 注资 购股权储备 储备 汇兑储备 (累计亏损) 本公司股东 (附注24) (附注26)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的结余 180,658 3,898,698 22,300 23,172 (12,233) 14,007 180,444 4,307,046 其他全面收入 ―可供出售投资公平值变动 ― ― ― ― (6,505) ― ― (6,505)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967) ― (967) ―应占合营公司其他全面收益 ― ― ― ― ― (61,344) ― (61,344) 本年度亏损 ― ― ― ― ― ― (1,135,247) (1,135,247) 本年度全面总收入 ― ― ― ― (6,505) (62,311) (1,135,247) (1,204,063) 购股权费用(附注7) ― ― ― 5,264 ― ― ― 5,264 行使购股权 4,223 ― ― (1,384) ― ― ― 2,839 没收已归属购股权 ― ― ― (3,613) ― ― 3,613 ― 通过母公司贷款的出资额(附注23(f)) ― ― 845,260 ― ― ― ― 845,260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的结余 184,881 3,898,698 867,560 23,439 (18,738) (48,304) (951,190) 3,956,346 其他全面收入 ―可供出售投资公平值变动 ― ― ― ― (5,272) ― ― (5,272)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 ― ― ― ― (949) ― (949) ―应占合营公司其他全面收益 ― ― ― ― ― (12,039) ― (12,039) ―出售附属公司时拨回汇兑储备(附注27) ― ― ― ― ― 73,406 ― 73,406 本年度亏损 ― ― ― ― ― ― (253,378) (253,378) 本年度全面总收入 ― ― ― ― (5,272) 60,418 (253,378) (198,232) 购股权费用(附注7) ― ― ― 728 ― ― ― 728 没收已归属购股权 ― ― ― (296) ― ― 296 ― 通过母公司借款之出资额(附注23(b)) ― ― 75,350 ― ― ― ― 75,350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结余 184,881 3,898,698 942,910 23,871 (24,010) 12,114 (1,204,272) 3,834,192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66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除所得税前亏损 (248,109) (1,133,009) 调整: 折旧 1,143 1,785 持作买卖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收益)�u亏损 (5,953) 40,111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收益 15 (28,402) (9,728)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 ― (5,084)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27 7,388 ― 购股权费用 7 728 5,264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 17 86,218 988,290 财务费用 8 248,394 90,78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560) (2,245) 其他利息收入 (38,614) (13,447) 於营运资金变动前的经营溢利�u(亏损) 20,233 (37,283) 按金及预付款项(增加)�u减少 (3,775) 4,401 应收直接控股公司账款减少 ― 2,910 持作买卖金融工具增加 (8,867) (81,225)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账款增加 (665) ―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减少 (2,453) (35,561) 经营收入�u(所用)现金 4,473 (146,758) 缴付所得税 (347) (580) 经营活动现金收入�u(使用)净额 4,126 (147,338) 6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购入物业、机器及设备 (2) (2,269) 收购投资物业的已付代价 (156,264) ― 收购持作转售物业的已付按金 (50,023) ― 收购可供出售投资 (48,669) (929,976) 赎回可供出售投资 25,000 ― 可供出售投资的返还资本 1,707 ― 向合营公司注资 (408) (1,441,267) 合营公司分派 22,805 10,150 提供贷款予被投资方、受托人、合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成员 (53,623) (599,897) 一名受托人偿还贷款 4,043 ―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现金流入净额 27 1,131,379 ―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所得款项 ― 31,333 已收利息 49,356 5,217 投资活动现金收入�u(使用)净额 925,301 (2,926,709) 融资活动现金流量 新增贷款 100,000 2,744,135 偿还贷款 (624,572) (1,000,000) 偿还融资租赁承担的款项 (61) (46) 已付利息 (59,266) (42,694) 已付贷款安排费用 (6,000) ― 一间同系附属公司的(还款)�u垫支 (65,880) 65,880 行使购股权的所得款项 ― 2,839 融资活动现金(使用)�u收入净额 (655,779) 1,770,114 现金及现金等值增加�u(减少)净额 273,648 (1,303,933)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值 851,494 2,157,863 汇率变动影响 (3,702) (2,436)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值 1,121,440 851,494 现金及现金等值结余分析 短期银行存款 440,314 214,576 银行结余及现金 681,126 636,918 1,121,440 851,494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68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事项 盛洋投资( 控 股)有 限公 司(「 本 公司 」)是 一 间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 市。其母公司是盛美管理有限公司(「盛美」)(於 英属 处女群岛注册成立)及其最终控股公司是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 司」,於香港注册成立,并於联交所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经营地点已於本年报公 司资料一节内披露。 为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的财务表现有更好的了解,本公司董事於综合收 益表内披露了持作买卖金融工具的销售所得款项,尽管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经修订)「财务 报表的呈列」并无要求作出有关披露。 本公司是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各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分别详列於附注34及17。 本财务报表以港币呈列,港币亦是本公司的功能货币。此外,部份於香港以外营运的若干集 团公司的功能货币由该等集团公司营运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所厘定。 2.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a) 采纳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自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四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折旧和摊销的可接受方法的澄清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 农业:生产性植物 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的修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的权益法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的 收购共同营运权益的会计处理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 监管递延账目 采纳该等修订本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6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本 1 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本 1 股份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 2 订本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2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修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澄清)2 订本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3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4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本 1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该等修订本原订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开始的期间生效。生效日期现已延迟�u删除。有关修 订继续获允许提前应用。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本―披露计划 有关修订引入一项额外披露,将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评价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 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本―就未变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有关修订乃关於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及澄清若干必要代价,包括如何计算与按公平值计 量的债务工具相关的递延税项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的修订本―股份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有关修订订明归属及非归属条件对现金结算股份付款计量的影响;因预扣税责任具有 净额结算特徵的股份付款交易;以及使交易类别由现金结算变更为权益结算股份付款 条款及条件的修订的会计处理规定。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70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金融资产分类及计量的新规定。按业务模式持有资产而 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的债务工具(业务模式测试)以及具产生现金流的合约条款且仅 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利息的债务工具(合约现金流特徵测试),一般按摊销成本计 量。倘该实体业务模式的目的为持有及收取合约现金流以及出售金融资产,则符合合 约现金流特徵测试的债务工具乃以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FVTOCI」)计量。实 体可於初步确认时作出不可撤回的选择,以FVTOCI计量并非持作买卖的股本工具。 所有其他债务及股本工具乃按公平值计入损益(「FVTPL」)。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并非FVTPL的所有金融资产纳入新的预期亏损减值模式 (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已产生亏损模式)以及新的一般对冲会计法规定,以 让。实体於财务报表内更好地反映其风险管理活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秉承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金融负债确认、分类及计量规 定,惟指定为FVTPL的金融负债除外,其因负债信贷风险变动而产生的公平值变动金 额乃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除非此举会引致或扩大会计错配则作别论。此外,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保留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有关取消确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规 定。 7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有关新订准则设立单一收入确认框架。框架的主要原则为实体应确认收入,以说明实 体按反映交换商品及服务预期所得代价的金额向客户转让所承诺商品或服务。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现有收入确认指引,包括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香港会 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约及相关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规定确认收入所应用的五个步骤: ―第1步 : 识别与客户所订立的合约 ―第2步 : 识别合约的履约责任 ―第3步 : 厘定交易价格 ― 第4步 : 分配交易价格至各履约责任 ― 第5步 : 於履行各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包括对与可能改变目前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的特 定收入相关事宜的特定指引。有关准则亦显着加强有关收入的定性及定量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修订本―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的澄清)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修订本包括澄清对履约责任务的识别;应用委托人及代 理人的比较;知识产权许可;及过渡规定。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72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由生效日期起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 释,其引入单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模式,并规定承租人就为期超过12个月之所有租赁 确认资产及负债,除非相关资产为低价值资产则作别论。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承租人须确认使用权 资 产( 表示其有权使用相关租赁资 产 )及 租赁负 债(表示其有责任支付租赁款项)。因此,承租人应确认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负债利 息,并将租赁负债之现金还款分类为本金部分及利息部分,并於现金流量表内呈列。 此外,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初步按现值基准计量。计量包括不可撤销租赁付款,亦 包括承租人合理地肯定将行使选择权延续租赁或行使选择权终止租赁之情况下,将於 选择权期间内作出之付款。此会计处理方法与承租人会计处理方法显着不同,後者适 用於根据前准则即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分类为经营租赁之租赁。 就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而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大致秉承了香港会计准则第 17号的出租人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因此,出租人继续将其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 资租赁,并且以不同方式将两类租赁入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的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 或合营公司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有关修订澄清实体向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出售或注入资产时,将予确认的收益或亏 损程度。当交易涉及一项业务,则须确认全数收益或亏损。反之,当交易涉及不构成 一项业务的资产,则仅须就不相关投资者於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权益确认收益或亏 损。 本集团已开始评估采纳上述准则及修订本对本集团现有准则的影响。本集团尚未能述 明此等新公告是否将导致本集团之会计政策及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变动。 7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a) 编制基准 第62页至第144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 则及诠释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编制。此外,财务报表载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规则」)规定的适用披露。 编制该等财务报表所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概述於下文。除另有说明外,该等政策已於所 有呈列年度贯彻应用。 除若干物业及金融工具以公平值计量并於以下所载会计政策解释外,本财务报表以历 史成本为基准而编制。 谨请注意,编制本财务报表时使用会计估计及假设。尽管该等估计乃基於管理层对目 前事件及行动的了解及判断,惟最终实际结果可能有别於该等估计。涉及较大程度判 断或复杂性的范畴,或有关假设及估计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范畴,已在附注37 中予以披露。 (b)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集团公司之间所进行的公司间交 易及结余连同未变现溢利於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全数抵销。未变现亏损亦会予以抵 销,惟有关交易可提供有关已转移资产减值的证据则除外,於该情况下,亏损将於损 益确认。 年内购入或售出的附属公司业绩按自有关收购日期起或截至出售日期止(视适用情况 而定)计入综合收益表内。倘需要,则会对该等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令致 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所用的会计政策相符一致。 本集团於附属公司的权益变动倘不会导致失去控制权,则会以权益交易入账。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74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b) 综合基准(续) 当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出售事项的损益将按(i)已收代价的公平值与任 何保留权益的公平值的总额及(ii)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以及任何非控 股权益的先前账面值两者的差额计算。倘相关资产或负债获出售,先前於其他全面收 入确认有关该附属公司的金额将以相同方式入账。 (c)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为本公司可对其行使控制权的被投资方。倘以下三项元素均存在,本公司将 会控制被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来自被投资方可变回报的风险或权利,以及对 被投资方行使能影响有关可变回报金额权力的能力。如有事实及情况显示控制权的任 何该等元素可能有所变动,则会重新评估控制权。 於附属公司的投资是以成本(包括视作注资)扣除任何可已识别减值亏损於本公司财务 状况表入账。附属公司的业绩由本公司按已收及应收股息入账。 (d) 收入确认 收入是按已收或应收代价的公平值计量,即於一般业务过程中就已提供服务扣除折扣 後的应收款项。 租金收入,包括在经营租赁下物业所得的预收租金,於有关租赁期内以直线法确认。 基金管理服务的收入乃参考特定交易之完成(按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将提供的总服务的 比例进行评估),於提供该等服务的会计期间获确认。 投资所得的股息收入(包括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於股东应收股息的权利确立 时入账(倘经济利益可能会流入本集团及收入金额能可靠地计量)。 7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d) 收入确认(续) 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於经济利益可能流入本集团及收入金额能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利 息收入乃按未偿还本金,以适用实际利率按时间基准计算。该利率指金融资产在预期 寿命内的估计未来所收现金於首次确认时确切地折现至该资产的账面净值的利率。 (e)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乃指持有作为赚取租金及�u或作为资本增值及不由本集团占用的物业。 投资物业初步按成本计量,包括任何直接相关支出。於初步确认後,投资物业按公平 值计量。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损益,已计入其产生期间的损益表内。 投资物业於出售後或在投资物业永久不再使用及预期出售该等物业不会产生未来经济 利益时取消确认。取消确认资产所产生的任何损益(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 值的差额计算)将计入该项目取消确认期间的损益账内。 (f) 物业、机器及设备 於财务状况表的物业、机器及设备是按成本值减其後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亏损(如有) 入账。 物业、机器及设备折旧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减去其剩余价值入账,并采用直线法以下 列年率将其成本扣销: 家俱、装置及设备 20%至331/3% 电脑设备 331/3% 租赁物业装修 60% 汽车 121/2% 估计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於各报告期末进行审阅,而任何估计变动的影 响按预先计提的基准入账。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76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f) 物业、机器及设备(续) 根据融资租赁持有的资产按已拥有资产的相同基准於其预期可使用年期(或倘较短时 间,则相关租约年期)内予以折旧。 物业、机器及设备项目於出售或预期继续使用该资产并不会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出售或弃用一项物业、机器及设备产生的任何损益乃厘定为资产销售所得款项 与资产账面值的差额计算,并於损益表内确认。 (g) 有形资产减值 於各报告期末,本集团均审阅其有形资产的账面值,以厘定是否有迹象显示该等资 产出现减值亏损。倘有任何该等迹象,则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厘定减值亏损(如 有)。倘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估计较其账面值为低,则该资产的账面值减至其可收回金 额。减值亏损即时确认为支出,除非相关资产按另一准则按重估值入账,在此情况下 减值亏损根据该准则以重估值减少处理。 倘其後减值亏损被拨回,则该资产的账面值将增至经修订的可收回款额估计金额, 但已增加的账面值不得超过资产於过往年度在未确认减值亏损情况下应已厘定的账面 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确认为收入,除非相关资产根据另一准则按重估值入账,在此 情况下减值亏损拨回按该准则以不超过先前减值为限,以重估值增加处理。 7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h) 共同安排 当有合约安排讨论有关对本集团及至少一名其他订约方的相关安排活动的共同控制权 时,则本集团乃共同安排的订约方。共同控制乃根据控制附属公司的相同原则予以评 估。 本集团将其於共同安排的权益分类为: 合营公司:倘本集团对共同安排的资产净值拥有控制权;或 合营业务:倘本集团对共同安排的资产及负债责任均拥有控制权。 於评估有关於共同安排的权益的分类方式时,本集团会考虑: 共同安排的架构; 透过独立实体组织的共同安排的法律形式; 共同安排协议的合约条款;及 任何其他事实及情况(包括任何其他合约安排)。 本集团采用权益法将其於合营公司的权益入账,乃初步按成本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 认,并於其後予以调整,以确认本集团应占合营公司的损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倘本集 团应占合营公司的亏损相等於或高於其於该合营公司的权益(包括任何实质上构成本 集团於该合营公司的净投资一部份的任何长期权益),则本集团会终止确认其应占的 进一步亏损。倘本集团代表该合营公司招致法律或建设性责任或付款时,方会将额外 亏损予以确认。 任何支付作投资合营公司而较本集团应占已购入可识别资产、负债及或然负债的公平 值的溢价将获资本化,并计入於合营公司的投资的账面值。倘有客观证据指出於合营 公司的投资已出现减值,则该投资的账面值将会以与其他非金融资产相同的方式进行 减值测试。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78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i) 金融工具 当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一方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需於财务状况表内 确认。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因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公平 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除外)而直接产生的交易成本於初步确认时计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适用)的公平值内或自有关公平值扣除。就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言,收购直接产生的交易成本即时於损益表确认。 (i) 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分类为FVTPL、贷款以及应收账款及可供出售投资。分类视 乎金融资产的性质及用途而定,并於初步确认时厘定。所有以正规途径购入或 销售的金融资产乃按交易日期基准确认及取消确认。正规途径买卖或销售乃按 市场法规或惯例所确定的时间框架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购入或销售。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为一种计算有关期间内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分配的方 法。实际利率是准确地将金融资产在预期可用年期(或(如适 用 )於 初步确认时 的账面净值则为较短期间)内,贴现所有预期未来现金收益的比率(包括能构成 整体实际利率的支付或收取所有费用、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 债务工具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确认。 7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i)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为FVTPL FVTPL的金融资产包括持作买卖的金融资产。 一种金融资产分类为可持作买卖的条件为: ― 该资产购入的主要目的为於短期内出售;或 ― 该资产是作为本集团共同管理的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份,最近亦曾有短 期见利抛售的实质模式;或 ― 该资产是一个衍生工具而非设定为有效地用作对冲的工具。 FVTPL的金融资产以公平值计量,而重新计量产生的公平值变动则直接计入当 期的损益表内。於损益表确认的收益或亏损净 额( 不 包括金融资产赚取的任何 股息或利息)於 综合收益表呈列为持作买卖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 (亏损)。公平值乃根据市场买盘价厘定。 贷款及应收账款 贷款及应收账款为附带固定或可厘定付款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而其在活跃市场 并无报价。於初步确认後,贷款及应收账款(包括应收附属公司及一间同系附 属公司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应收贷款、银行短期存款、银行结余及现金 )按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销成本,并减任何已知减值亏损入账( 见 下文有关金融资 产减值亏损的会计政策)。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80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i)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续) 可供出售投资 可供出售投资为指定为或并无分类为FVTPL的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账款或持 有至到期投资的非衍生工具。本集团指定其无权管理或制定其金融及经营政策 的投资实体的非上市股本投资及非上市投资,以从彼等的业务赚取收益,但无 意为短期溢利将有关工具交易为可供出售投资。 於初步确认後,可供出售金融投资乃按公平值列账,公平值变动则於其他全面 收入确认,惟减值亏损则於损益确认。 未在活跃市场报价且公平值无法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投资,将按报告期 末的成本减任何可识别减值亏损计 算( 见 下文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亏损的会计政 策)。 金融资产减值 除FVTPL外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均於各报告期末评估减值的指标。倘若有客 观证据表明,由於一个或多个於初步确认金融资产後发生的事项,金融资产的 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受到影响,则金融资产应予以减值。 8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i)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就按公平值列账的可供出售投资而言,该投资公平值大幅或长期低於成本,则 被视为减值的客观证据。 就所有其他金融资产而言,客观减值的证据可包括: ― 发行人或交易对方出现严重财务困难;或 ― 违反合约,如欠缴或拖欠利息或本金付款;或 ― 借款人很有可能将宣告破产或进行财务重组;或 ― 因为财务困难而导致该金融资产失去活跃市场。 就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而言,已确认减值亏损数额为资产账面值与估计 未来现金流量按金融资产的初始实际利率贴现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就按成本列值的金融资产而言,减值亏损数额以资产账面值与按同类金融资产 现行市场回报率贴现估计日後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算。该等减值亏损将不会 於其後期间拨回。 除应收贷款、其他应收账款及应收附属公司及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是透过采 用拨备账以减少其账面值外,就所有金融资产而言,金融资产的账面值直接因 减值亏损而有所减少。拨备账的账面值变动於损益表内确认。当账面值被认为 未能收回时,该笔款项将从拨备账撇销。随後收回已被撇销的款项时,将於损 益表入账。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82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i) 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减值(续) 就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言,倘在随後期间,减值亏损金额减少且能客 观地证明与确认减值亏损後所发生的事件有关,则先前确认的减值亏损将透过 损益表拨回,惟减值拨回当日的资产账面值不得超过并未确认减值时的摊销成 本。 (ii) 金融负债及股本投资工具 由集团实体发行的金融负债及股本投资工具乃根据已订立的合约安排的实质及 金融负债及股本投资工具的定义分类为金融负债或股本投资。 股本投资工具是证明集团资产於扣除其所有负债後的剩余权益的任何合约。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为计算有关期间内金融负债的摊销成本及利息支出分配的方法。实 际利率是准确地将金融负债在预期可用 年 期( 或( 如 适用 )於初步确认时的账面 净值则为较短期间)内,贴现所有预期未来现金收益的比率(包括能构成整体实 际利率的所支付或收取所有费用及利率差价、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 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确认。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及贷款) 随後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算。 8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i) 金融工具(续) (ii) 金融负债及股本投资工具(续) 股本投资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股本投资工具按已收取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入账。 股息 当股息已妥为授权且已经不再受本公司支配时(即股息宣派获股东批准的日期 或股息获宣派当日),应付股息须予以确认。 就分派非现金资产而言,应付股息以将予分派资产的公平值计算。偿付应付股 息时,已分派资产账面值与应付股息账面值之间的任何差额於损益表内确认。 (iii) 取消确认 仅当自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届满或其将金融资产及资产拥有权的绝大 部份的风险及回报转移至另一实体,本集团方会取消确认金融资产。倘本集团 并未转移亦未保留拥有权的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并继续控制已转移资产,则 本集团继续确认该资产,惟以其持续参与程度为限,并确认相关负债。倘本集 团保留已转让金融资产拥有权的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则本集团继续确认金融 资产,亦就所收取的款项确认为已抵押贷款。 於取消确认整项金融资产时,该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及於其他全面 收益确认及於权益确认的累计盈亏总和的差额於损益表内确认。 当本集团的责任已解除、注销或届满时,本集团取消确认金融负债。取消确认 的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已付及应付代价间的差额於损益表内确认。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84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j) 股份付款交易 权益结算股份付款交易 本集团为其董事及雇员的薪酬实施权益结算股份酬金计划。 以发放购股权费用作为交换的所有所得服务均按其公平值计量。参考於授出日期授出 购股权的公平值而厘定所得服务的公平值,乃悉数确认为所授出购股权即时归属时於 授出日期的支出,并於权益中作出相应增长(购股权储备)。 行使购股权时,购股权储备中早前已确认的数额将转拨至股本。倘购股权於归属日期 後被没收或於届满日期时仍未获行使,购股权储备中早前已确认的数额将转入保留溢 利。 (k) 税项 年内所得税包括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 即期税项乃根据日常业务的损益,就所得税而言毋须课税或不可扣税的项目作出调 整,按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际已颁布的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因就财务报告而言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就税务而言的相关金额的暂时差 额而确认。除商誉及不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溢利的已确认资产及负债之外,所有应课税 暂时差额的递延税项负债均会确认。倘可动用可扣税的暂时差额抵销应课税溢利时, 递延税项资产方会确认。递延税项乃按预期於有关资产变现或有关负债结算的期间适 用的税率,根据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际已颁布的税率计算。 8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k) 税项(续) 对於计量递延税项金额时用於厘定适合税率的一般规定而言,有一个例外情况,即 投资物业是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物业」而按公平值列账。除非该推定被推 翻,否则此等投资物业的递延税项金额是以出售此等投资物业时所适用的税率以及按 其於报告期末的账面值而计量。若投资物业是可计提折旧并根据一个商业模式而持 有,而该商业模式的目的是随着时间而消耗该物业所体现的绝大部份经济利益(而不 是通过出售)时,该推定即被推翻。 递延税项负债乃按因於附属公司及合营公司的投资而引致的应课税临时差额而确认, 惟若本集团可控制临时差额对冲及临时差额有可能未必於可见将来对冲的情况除外。 所得税於损益账内确认,惟倘所得税与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项目相关(在此情况 下,税项亦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及倘所得税与於权益内直接确认的项目相关(在此 情况下,税项亦在权益中确认)除外。 (l) 租赁 倘租赁条款将绝大部份的拥有权风险及回报转移至承租人,则租赁会分类为融资租 赁。所有其他租赁乃分类为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按相关租约条款以直线法於损益账内确认。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根据融资租赁持有的资产按其公平值或(如属较低者)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初步确认为 资产。相应租赁承担列作负债。租赁付款分析为资本及利息。利息部份於租期内在损 益扣除,其计算是为得出租赁负债的一个固定比例。资本部份会削减应付予出租人的 结余。 经营租赁付款按相关租约条款以直线法确认为支出。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86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m) 贷款成本 因收购、兴建或生产需要长时间筹备方可供其拟定用途或销售的合资格资产所产生的 直接贷款成本,计入该等资产的成本中,直至该等资产已大致上可供其拟定用途或销 售。在合资格资产产生支出前,临时投资於该等特定贷款所赚取的投资收入,乃在合 资格资本化的贷款成本中扣除。 所有其他贷款成本於其产生期间在损益账内确认。 (n) 分部呈报 本集团根据汇报予执行董事的定期内部财务资料确定经营分部及编制分部资料,定期 内部财务资料乃供执行董事决定本集团业务部份资源分配及审阅该部份表现之用。 除非该等分部在产品及服务性质、生产流程性质、客户类型或类别、分销产品或提供 服务所用方法,以及规管环境性质方面拥有类似特徵及属类似,否则在个别层面属重 大的经营分部不会因财务报告而合并。倘符合大部份上述标准,在个别层面并不重要 的经营分部可予合并。 (o) 外币 於报告期末,编制各个个别集团实体的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货币(外 币)进行的交易,乃以其各自功能货币(即实体经营业务的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按交 易日期的现行汇率列账,以外币列值的货币项目则以当日的现行汇率重新换算。按公 平值以外币入账的非货币项目按厘定公平值当日的现行汇率重新换算。按历史成本以 外币入账的非货币项目不作重新换算。 8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o) 外币(续) 结算货币项目及重新换算货币项目所产生汇兑差额,於产生期间在损益账内确认,惟 倘汇兑差额乃因换算构成本公司於海外业务的净投资额一部份的货币项目而产生则除 外,在此情况下有关汇兑差额直接於其他全面收益表内确认,并於出售海外业务时从 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中。重新换算非货币项目所产生的汇兑差额按公平值计入期内损 益。 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海外业务的资产及负债均按报告期末的现行汇率换 算为港元。收入与支出以本年度平均汇率换算。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将於其他全面 收入确认,并於汇兑储备(应占非控股权益(如适用))的权益(汇兑储备)内累计。 於出售海外业务(即出售本集团於海外业务的全部权益,或涉及失去一间具有海外业 务的附属公司的控制权的出售,或涉及失去对具有海外业务的合营公司的共同控制权 的出售)时,就本公司股东应占该业务而於权益内累计的所有汇兑差额重新分类至损 益。此外,有关部份出售附属公司并未导致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的控制权,则对应非 控股权益部份的累计汇兑差额,并不於损益账内确认。 (p) 拨备及或然负债 倘因过往事件而引致现有责任(法定的或推定的)且了结该责任可能须使得附带有经济 利益的资源出现外流,则确认拨备,惟责任金额须能够可靠估计。 倘贴现影响属重大,就拨备所确认的金额为了结责任预计所需的日後开支於报告期末 的现值。随着时间而增加的已贴现现值金额及计入损益内的财务费用。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88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p) 拨备及或然负债(续) 若流出经济利益的可能性较低或相关数额未能作出可靠估计时,该责任将披露为或然 负债,惟流出经济利益之可能性极低者除外。仅由於一项或多项不确定未来事项之发 生或不发生而确认是否存在之可能责任亦须披露为或然负债,惟流出经济利益之可能 性极低者除外。 (q) 退休福利成本 本集团支付予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其他界定供款退休计划已确认为一项支出,作为雇 员因提供服务而应享有的供款。 (r) 关联方 (a) 倘属以下人士,则该人士或该人士的近亲与本集团有关联: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ii) 为本集团或本公司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人员。 (b) 倘符合以下任何条件,则某一实体与本集团有关联: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的成员公司(即各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 属公司彼此间有关联)。 (ii) 某一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或另一实体所在集团旗下成 员公司的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 (iii) 两家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公司。 (iv) 某一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公司,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 公司。 (v) 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联的实体就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福利计 划。 8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主要会计政策概要(续) (r) 关联方(续) (b) (续) (vi) 该实体受(a)界定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i) (a)(i)所界定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 主要管理层人员。 (viii) 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为本集团或本集团之母公司提供关 键管理人事服务。 与该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他们在与实体进行交易时,预期可能会影响该人士 或受该人士影响的家庭成员并包括: (i) 该名人士的子女及配偶或同居伴侣; (ii) 该名人士的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子女;及 (iii) 该名人士或该名人士的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受抚养人。 4. 出售持作买卖金融工具的销售所得款项 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售持作买卖金融工具销售所 得款项(附注21)分别约为港币397,398,000元及港币736,687,000元。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整个期间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包括出售该等 金融工具产生的盈亏及该等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未变现盈亏),乃於综合收益表中以 「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产生的收益�u亏损」呈列。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90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分部资料 向本公司执行董事(作为首要营运决策人)汇报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之用的资料集中於所 交付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种类。 具体而言,本集团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下的汇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1. 物业投资及开发―租赁办公室物业及住宅公寓的租金收入、持有作转售物业,以及 透过基金投资,开发物业作优质住宅物业销售。 2. 证券及其他投资―投资於各种证券及产生投资收入。 3. 基金投资―投资於各种投资基金及产生投资收入。 4. 基金平台投资―为物业发展项目提供管理及行政服务,并投资於房地产基金平台。 收入及开支乃参考汇报分部所产生的销售额及其产生的开支分配至该等分部。由於资源要求 各不相同,各经营分部实行单独管理。 9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分部资料(续) 以下为本集团按汇报及经营分部划分的来自经营业务的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投资 证券及 基金 及开发 其他投资 基金投资 平台投资 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分部收入 21,678 399,707 59,110 ― 480,495 减:出售持作买卖金融工具的    销售所得款项 ― (397,398) ― ― (397,398) 综合收益表中所呈列的收入 21,678 2,309 59,110 ― 83,097 分部业绩 52,790 7,822 58,369 (77,459) 41,522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560 未分配的企业支出 (43,797) 财务费用 (248,394) 除所得税前亏损 (248,10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92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投资 证券及 基金 及开发 其他投资 基金投资 平台投资 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示) *(重示) 分部收入 18,204 739,557 ― 1,559 759,320 减:出售持作买卖金融工具的    销售所得款项 ― (736,687) ― ― (736,687) 综合收益表中所呈列的收入 18,204 2,870 ― 1,559 22,633 分部业绩 33,291 (35,028) (3,368) (979,828) (984,933)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245 未分配的企业支出 (59,541) 财务费用 (90,780) 除所得税前亏损 (1,133,009) *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通过投资於基金涉足物业开发,其於基金的投资於基金投 资经营分部内呈列。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物业开发业务已并入现有之业务分部「物业投 资」,并呈列为新分部「物业投资及开发」,以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作更准确呈列。 除向首要营运决策者呈报的证券及其他投资分部收入内收录出售持作买卖金融工具的销售所 得款项外,本集团营运分部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项下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相 同。 分部业绩为各分部的溢利或亏损而未计及分配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分配的企业支出(包括 中央行政成本、购股权费用及董事酬金)及财务费用。此作为向首要营运决策 者( 即 执行董 事)汇报的方法,以进行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 9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分部资料(续) (a) 分部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按汇报分部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重示) 资产 分部资产 ―物业投资及开发 968,578 727,493 ―证券及其他投资 758,581 711,734 ―基金投资 2,141,775 2,115,791 ―基金平台投资 1,458,852 2,577,694 未分配资产 598,457 395,520 综合资产总值 5,926,243 6,528,232 负债 分部负债 ―物业投资及开发 9,087 4,593 ―证券及其他投资 12,023 5,401 ―基金投资 48 48 ―基金平台投资 12,068 16,507 未分配负债 2,058,825 2,545,337 综合负债总值 2,092,051 2,571,886 分部资产包括分配至各经营分部的所有资产(物业、机器及设备、未分配按金、预付 款项及其他应收账款、应收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若干短期银行存款以及并无分配 至某分部的银行结余及现金除外)。 分部负债包括分配至各经营分部的所有负债(应付税项、贷款、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 司账款以及未分配其他应付账款除外)。 上文所披露的资料为根据首要营运决策者为评估分部表现及分配资源至分部而定期审 阅本集团各部门的年度报告所识别的分部。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94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分部资料(续) (a) 分部资产及负债(续)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其他分部资料 物业投资 证券及 基金 及开发 其他投资 基金投资 平台投资 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包括在计算分部损益或 分部资产内的金额: 合营公司权益 ― ― ― 985,149 985,149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产生的 收益 28,402 ― ― ― 28,402 持作买卖金融工具公平值 变动产生的收益 ― 5,953 ― ― 5,953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的亏损 ― ― ― (7,388) (7,388)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 ― ― ― (86,218) (86,218)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其他分部资料 物业投资 证券及 基金 及开发 其他投资 基金投资 平台投资 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包括在计算分部损益或 分部资产内的金额: 合营公司权益 ― ― ― 2,167,916 2,167,916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产生的 收益 9,728 ― ― ― 9,728 持作买卖金融工具公平值 变动产生的亏损 ― (40,111) ― ― (40,111) 出售可供出售投资的收益 ― 5,084 ― ― 5,084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 ― ― ― (988,290) (988,290) 9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分部资料(续) (b) 区域分部资料 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位於香港(注册所在地)、美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本集团由外间客户获得的收入及其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及於合营公司权益除外)按有 关其经营业务资产的地理位置分类,详列於下: 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及於 由外间客户获得的收入 合营公司权益除外)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香港 10,341 10,057 353,423 328,539 美国 13,132 8,881 361,866 203,093 中国 ― 1,559 6 27 其他* 59,624 2,136 ― ― 83,097 22,633 715,295 531,659 *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入其他为从於开曼群岛经营的投资基金收取的股息收入 港币35,813,853元及港币23,295,590元。 (c)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基金投资分部收得两项股息收入,各 贡献本集团总收入约43%及28%。本年度从该等基金投资获得的股息收入分别约为 港币35,814,000元及港币23,296,000元。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集团并无从任何单一客户中获得超过本集团总收入10%之收入。 6. 其他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利息收入 2,560 2,245 其他利息收入 38,614 13,447 其他 2,834 84 44,008 15,776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96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 购股权费用 本公司的权益结算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根据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通过的决议案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计划」),主要目的 是奖励董事及合资格雇员,而该计划将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届满。根据该计划,本公 司董事可向合资格雇员(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董事)授出购股权,以供认购本公司股份。 购股权个别类别的详情如下: 授出日期 行使期 行使价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至 港币1.40元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至 港币0.96元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至 港币0.96元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至 港币1.27元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授予沈培英先生16,000,000份购股权乃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准。 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在未取得本公司股东事先批准前,根据 该计划获批准将予授出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总数,在任何时候不得超逾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10%。该10%相等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的44,550,000股股份。自此,於二零一一年八 月二十六日,本公司已根据该计划授出9,600,000份购股权。该等购股权於同日归属,其公 平值为港币5,579,000元。 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本公司拟根据该计划授出35,400,000份购股权(「购股权」)予执行 及非执行董事以及本集团的若干其他雇员。 除授予其中一名执行董事沈培英先生的购股权外,所有其他购股权并不受归属条件所规限。 向沈培英先生授予之购股权由本公司股东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9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 购股权费用(续) 35,400,000份购股权乃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授出,其中19,400,000份购股权及 4,000,000份购股权分别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及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归属及可予行使。 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授出的另外4,000,000份购股权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九日归属及可予行 使。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合共为港币21,993,000元。 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进一步授出的4,000,000份购股权乃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九日归属及可 予行使。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授出的其余4,000,000份购股权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归属 及可予行使。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共16,000,000份购股权已归属於沈培英先 生(二零一五年:12,000,000份购股权)。 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本公司拟根据该计划授出5,000,000份购股权予执行及非执行董事 以及本集团的若干其他雇员。该等购股权於同日归属,其公平值为港币3,002,000元。 本集团及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购股权费用分别 为港币728,000元及港币5,264,000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该计划已授出而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为 37,410,000股(二零一五年:37,910,000股 ),占本公司於该日已发行股份的8.30%(二零一五年:8.41%)。 购股权可於购股权授出日期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止期间内随时行使。行使价由本公司 董事厘定,惟不得低於以下的最高者:(i)於授出日期本公司股份的收市价及(ii)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股份的平均收市价。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98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 购股权费用(续) 购股权的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加权平均 加权平均 数目 行使价 数目 行使价 港币 港币 於一月一日尚未行使 37,910,000 1.04 42,400,000 1.04 已授出 ― ― 5,000,000 ― 已行使 ― ― (2,890,000) 0.98 已没收 (500,000) ― (6,600,000)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行使 37,410,000 1.04 37,910,000 1.04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予行使 37,410,000 1.04 33,910,000 1.05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行使购股权的加权平均余下合约年期约为4.47年(二零 一五年:5.48年)。 年内概无行使购股权(二零一五年:2,890,000股股份获行使)。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获行使购股权於行使当日的加权市价为港币1.86元。 公平值乃按二项模式计算。该模式的输入值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及 二零一一年 授出�u批准日期 三月九日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八月二十六日 於授出日期的股份价格 港币1.27元 港币0.96元及港币1.36元 港币1.40元 行使价 港币1.27元 港币0.96元 港币1.40元 预期波幅 68.17% 59.36%-62.36% 51.33% 预期年期 6.29年 7.87及7.77年 9.82年 无风险利率 1.45% 1.823%-1.851% 1.73% 预期股息率 2.33% 0% 3.64% 相关预期波幅乃参考过往数据厘定,并按购股权的预期年期计算。该模式所用的预期年期已 根据管理层的最佳估计且就不可转让性及行为因素的影响予以调整。 9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银行及其他贷款利息 59,266 45,288 其他贷款估计利息开支(附注23(b)、(c)及(e)) 186,059 43,236 其他 3,069 2,256 248,394 90,780 9. 除所得税前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经扣除及(计入)以下列各项得出的除所得税前亏损: 核数师酬金 ―本年度 3,331 1,989 ―往年拨备不足 295 198 3,626 2,187 投资物业的总租金收入 (21,678) (18,204) 产生租金收入的投资物业所产生的直接营运支出 6,395 4,045 由并无产生租金收入的投资物业产生的直接经营开支 227 ― (15,056) (14,159) 持作买卖金融工具的股息收入 (2,309) (2,870) 投资利息收入 (53) (101) 净汇兑亏损 5,863 16,202 经营租赁下物业的租金支出 5,037 4,542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董事酬金支付款项除外) 776 838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00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所得税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本集团经营业务的税项包括: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428 550 往年过度拨备 香港利得税 (60) (80) 368 470 递延税项(附注28) 4,901 1,768 所得税 5,269 2,238 上述两年的香港利得税均以估计应课税溢利的16.5%计算。海外税项乃按照本集团经营所 在的各司法权区适用的税率计算。由於本集团并无估计应课税溢利,故年内概无就香港境外 所得税作出拨备(二零一五年:无)。 年内所得税可调节至综合收益表除税前亏损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所得税前亏损 (248,109) (1,133,009) 於各司法权区亏损的适用所得税率计算的税项 (34,112) (182,118) 税务上不可扣减支出的税务影响 44,630 21,855 不用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24,627) (5,632) 应占合营公司业绩的税务影响 10,707 159,896 未确认税务亏损的税务影响 5,391 7,985 未确认暂时差额的税务影响 (1,561) (1,431) 动用税务亏损的税务影响 ― (5) 於往年过度拨备 (60) (80) 代扣税 4,901 1,768 所得税支出 5,269 2,238 10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董事酬金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第383条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622G章)所披 露之董事酬金如下: # 李明 沈培英 崔月明 黎国鸿 李洪波 罗子�U 卢焕波 ^邓伟 △郑允*李振宇 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 袍金 ― 180 180 180 180 180 180 168 11 ― 1,259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 32 4,761 32 1,194 32 32 32 30 2 ― 6,147 ―购股权费用(附注a) ― 727 ― ― ― ― ― ― ― ― 727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 271 ― 115 ― ― ― ― ― ― 386 总酬金 32 5,939 212 1,489 212 212 212 198 13 ― 8,519 二零一五年 袍金 ― 180 123 180 180 180 180 ― 180 57 1,260 其他酬金 ―薪金及其他福利 29 3,814 20 1,084 29 29 29 ― 29 435 5,498 ―购股权费用(附注a) ― 2,262 592 317 317 ― ― ― ― ― 3,48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 208 ― 105 ― ― ― ― ― ― 313 总酬金 29 6,464 735 1,686 526 209 209 ― 209 492 10,559 *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辞任 # 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辞任 ^ 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获委任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02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董事酬金(续) 附注: a) 该等款项表示根据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授予董事购股权的估计价值。该等购股权的价值按财务报表附注3(j) 所载股份付款的会计政策计量,有关所授出购股权的进一步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7。 b)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并无董事放弃任何酬金。 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各年内,本集团并无向董事或五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 董事及雇员)支付酬金,作为吸引加盟或加盟本集团时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 12. 五名最高薪酬人员 年内五名最高薪酬人员包括两名(二零一五年:两名)董事(其酬金於附注11反映)。其余三 名(二零一五年:三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薪酬及其他�利 2,290 2,866 股份付款 ― 29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29 202 2,519 3,364 其酬金介乎於以下范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雇员人数 雇员人数 零至港币1,000,000元 3 1 港币1,000,001元至港币1,500,000元 ― 2 10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 五名最高薪酬人员(续) 已支付或应付予高级管理层成员(仅包括董事)的酬金介乎於以下范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人数 人数 零至港币1,000,000元 7 7 港币1,000,001元至港币1,500,000元 1 ― 港币1,500,001元至港币2,000,000元 ― 1 港币5,500,001元至港币6,000,000元 1 ― 港币6,000,001元至港币6,500,000元 ― 1 13. 每股亏损 本公司股东应占每股基本亏损乃根据年内亏损港币253,378,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1,135,247,000元)及年内已发行450,990,000股普通股(二零一五年:449,825,753股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由於未行使购股权及可换股优先股对所呈列的每股基本亏损金额具反摊薄作用,故并无就摊薄对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所呈列的每股基本亏损金额作出调整。 14. 股息 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并无派发或建议派发任何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议派发任何股息。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04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投资物业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包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香港物业 351,200 325,200 美国物业 361,852 203,075 713,052 528,275 附注: (a) 本集团所有根据经营租赁为赚取租金或就资本升值目的而持有的物业权益已采用公平值模式计量,并获分类 为投资物业并以投资物业入账。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包括位於香港与美国的办公室物业、别墅(包括停车场)、住宅物业及写字楼)於二零一六 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平值乃根据中和邦盟评估有限公司(「中和邦盟评估」)於该等日期进行的 估值达致。中和邦盟评估为与本集团并无关连的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该等物业的估值报告由中和邦盟评 估的董事(为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签署。 於本年度投资物业进行重新估值,带来公平值变动产生的净收益港币28,402,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9,728,000元),有关金额已於损益确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88%(二零一五年: 100%)投资物业乃根据经营租赁出租。 (b)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为三级经常性公平值计量。年初及年末公平值结余的对账载列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年初 528,275 518,694 添置 156,264 ― 汇兑调整 111 (147) 重估投资物业的收益 28,402 9,728 於年末 713,052 528,275 10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投资物业(续) 位於香港的办公室物业乃采用收入资本化法重新估值,而物业的所有可出租单位的市值租金则以投资者就此类物业所预期的市场收益进行评估及折让。市值租金乃参考物业的可出租单位以及於相同地点出租类似物业所收取的租金进行评估。折让率乃参考分析香港类似商用物业的销售交易产生的收益,并经计及有关物业的地点作调整後予以厘定。 位於美国的住宅物业与写字楼及位於香港的别墅的公平值乃参考按每平方尺价基准计算的可 比较物业近期售价,采用市埸比较法厘定,并就较近期销售的溢价或折让(按本集团的楼宇质素而定)作出调整。楼宇质素越高,溢价越高,将导致公平值计量越高。 估值技术中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包括: 估计租金价值 根据物业的实际景观、类型及质素,并以任何现有租赁的条 款、其他合约及外在证据(如类似物业的目前市值租金)支持 折让率 於现金流量金额及时间反映目前不确定因素的市场评估 就物业质素而定的溢价 就物业景观、楼龄、地点、大小、楼层及状况等物业质素而定 或折让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06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投资物业(续) 下表提供有关此等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如何厘定的资料(特别是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及输入数 据)。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要不可观察输入 的公平值 重大不可观察 重大不可观察 数据与公平值计量的 物业及位置 港币千元 估值技术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范围 相互关系 位於香港的办公室物业 334,400 收入资本化 估计租金价值 每平方尺每月港币 租金价值越高, 47元至港币58元 公平值越高 折让率 2.9%至3.4% 折让率越高, 公平值越低 位於香港的别墅(包括 16,800 市场比较 按物业质素(例如, -5%至16% 经参考可资比较项目, 停车场) 物业地点、景观、 物业素质越高, 楼龄及状况)而定的 公平值越高 溢价或折让 位於美国的住宅物业 208,301 市场比较 按物业质素(例如, 0.3%至7% 经参考可资比较项目, 物业景观、楼层及 物业质素越高, 状况)而定的溢价 公平值越高 或折让 位於美国的写字楼 153,551 市场比较 按物业质素(例如, -30%至10% 经参考可资比较项目, 物业地点、大小及 物业素质越高, 状况)而定的溢价 公平值越高 或折让 10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投资物业(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於二零一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要不可观察输入 的公平值 重大不可观察 重大不可观察 数据与公平值计量的 物业及位置 港币千元 估值技术 输入数据 输入数据范围 相互关系 位於香港的办公室物业 325,200 收入资本化 估计租金价值 每平方尺每月港币 租金价值越高, 45元至港币55元 公平值越高 折让率 2.8%至3.3% 折让率越高, 公平值越低 位於美国的住宅物业 203,075 市场比较 按物业质素(例如, 0.3%至7% 经参考可资比较项目, 物业景观、楼层及 物业质素越高, 状况)而定的溢价 公平值越高 或折让 年内估值技术概无变动。 公平值乃根据上述物业的最高及最佳用途(与其实际用途相同)计算。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08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6. 物业、机器及设备 家俱、 租赁物业装修 装置及设备 电脑设备 汽车 合计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成本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755 2,053 567 708 5,083 汇率调整 ― (17) (7) ― (24) 添置 1,980 69 220 ― 2,269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735 2,105 780 708 7,328 汇率调整 ― (17) (7) ― (24) 添置 ― ― 2 ― 2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735 2,088 775 708 7,306 折旧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 1,053 693 343 89 2,178 汇率调整 ― (13) (6) ― (19) 年内支出 843 696 158 88 1,785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96 1,376 495 177 3,944 汇率调整 ― (17) (7) ― (24) 年内支出 296 578 181 88 1,143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192 1,937 669 265 5,063 账面净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43 151 106 443 2,243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39 729 285 531 3,384 附注: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融资租赁持有的设备账面净值为港币90,21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35,000元)。 10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合营公司权益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除商誉外应占资产净值 949,883 2,133,057 商誉 35,266 34,859 於年末 985,149 2,167,916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年初 2,167,916 1,772,482 注资 408 1,455,218 股息分派 (24,765) (10,150) 出售(附注27) (1,060,153) ― 摊占收购後亏损及其他全面收入 (98,257) (1,049,634) 於年末 985,149 2,167,916 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以下主要合营公司的权益如下: 合营公司的名称 业务结构形式 注册成立国家 主要经营地点 持有股份的类别 拥有权�u投票权比例 主要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SinoProsperityRealEstate 注册成立 开曼群岛 中国 普通股 ― 50% 投资控股 Limited(附注(a)) SinoProsperityRealEstate 注册成立 开曼群岛 中国 普通股 ― 50% 投资顾问 AdvisorLimited (附注(a)) Gemini-RosemontRealty 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 美国 A类成员权益* 45% 45% 物业投资及管理 LLC(附注(b)) RosemontWTCDenver 有限责任公司 美国 美国 成员权益# 100% 100% 物业投资及管理 GPMLLC(附注(b)) RosemontDiversified 有限合夥 美国 美国 有限合夥人权益# 37.19% 37.19% 物业投资及管理 PortfolioIILP (附注(b)) * A类成员权益指对合营公司的控制权权益 # 成员权益及有限合夥人权益乃非控股权益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10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合营公司权益(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此等共同安排获分类为合营公司,并已采用权益法计入本 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附注: (a)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SinoProsperityRealEstateLimited收购集团公司,该等公司持有若干中 国房地产项目,以及於中国提供装修及装饰服务业务。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本公司订立买卖协议,透过全资附属公司机明有限公司(「机明」)出售其於Sino ProsperityRealEstateLimited及SinoProsperityRealEstateAdvisorLimited50%之权益,亏损为港 币7,388,000元。更多详情载於财务报表附注27。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摊占SinoProsperityRealEstateLimited及Sino ProsperityRealEstateAdvisorLimited收购後亏损及其他全面收入合共约为22,245,000美元(相等於约港 币172,591,000元)(二零一五年:138,783,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1,075,742,000元))。 (b)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与NeutronPropertyFundLimited(「房地产基金」)、Gemini- RosemontJVMemberLLC、GarfieldGroupPartnersLLC及RosemontRealty,LLC(「Rosemont」) 订立买卖及出资协议,认购於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Gemini-RosemontRealtyLLC(「Gemini- Rosemont」)分别为45%、30%、18.423%、5.577%及1%成员权益。Gemini-Rosemont已收购 Rosemont的业务、资产及负债(不会转让予Gemini-Rosemont并由Rosemont直接拥有的若干股权除外) 及LoneRockHoldings,LLC(「LoneRock」,为Rosemont其中一名控股股东)於Rosemont的有限合夥 企业拥有的有限合夥权益(连同证明LoneRock向RosemontDallasNCXLP(Rosemont之全资附属公司) 借出贷款的现有承兑票据)。代价为69,152,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536,234,000元),其中9,598,000美元 (相等於约港币74,416,000元)乃交易有关的直接应占成本。 除认购Gemini-Rosemont的45%成员权益外,本集团分别以代价15,000,000美元(相等於港币 116,319,000元)及34,388,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266,661,000元)收购RosemontWTCDenverGPM LLC(「DenverGPMLLC」)及RosemontDiversifiedPortfolioIILP(「PortfolioIILP」)的100%成员权益 及37.19%有限合夥权益。DenverGPMLLC及PortfolioIILP乃Rosemont组合下的参股项目(「参股项 目」)。 此外,本集团向Gemini-Rosemont提供营运资金融资10,000,000美元。 上述详情指根据该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交易」)。 11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合营公司权益(续) 附注:(续) (b) (续) 本集团於交易完成後,已收购Gemini-Rosemont控制的参股项目的直接权益。故此,参股项目权益乃计入 本集团於Gemini-Rosemont的部分权益。 Gemini-Rosemont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於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在美国注册。其於收购Rosemont的业 务、资产及负债(如上文所阐释)前并无营运。於收购事项後,Gemini-Rosemont主要从事商业办公室物业 之拥有及管理。 本集团及房地产基金持有Gemini-RosemontA类成员权益。两者均拥有Gemini-Rosemont的集体控制权, 而Gemini-Rosemont相关活动的决定需要A类成员一致同意。因此,Gemini-Rosemont乃共同安排。由於 Gemini-Rosemont为有限责任公司,故此,此共同安排获分类为合营公司。 DenverGPMLLC乃於美国注册的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六日成立,作为Rosemont WTCDenverGPMemberLP(「MemberLP」)的有限合夥人。MemberLP乃於美国注册的特拉华州合夥 企业,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成立,以投资从事收购、持有、经营、发展、装修、出售及管理投资物业 的公司。 PortfolioIILP乃於美国注册的特拉华州有限合夥企业,於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成立,以收购、持有、 经营、发展、装修、出售及在其他方面管理美国的投资物业。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本集团以代价5,500,000美元连同向DenverGPMLLC额外注资9,500,000 美元从Rosemont收购DenverGPMLLC全部成员权益。於同日,本集团亦以代价34,388,000美元认购 PortfolioIILP的约37.19%有限合夥人权益。交易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完成,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未履行承担。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摊占收购Gemini-Rosemont、DenverGPMLLC及 PortfolioIILP後溢利及其他全面收益分别为6,200,000美元、523,000美元及2,862,000美元(相等於分 别约港币48,076,000元、港币4,056,000元及港币22,202,000元)(二零一五年:分别为1,359,000美元、 246,000美元及1,762,000美元(相等於分别约港币10,536,000元、港币1,915,000元及港币13,657,000 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从DenverGPMLLC及PortfolioIILP收取金额分别为 445,000美元及2,747,000美 元( 相等於分别约港币3,453,000元及港币21,312,000元)( 二 零 一五年:分别 为323,000美元及987,000美元(相等於分别约港币2,502,000元及港币7,648,000元))之股息分派。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12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合营公司权益(续) 有关各主要合营公司的财务资料概要如下: SinoProsperityRealEstateLimited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资产 ― 24,438,218 非流动资产 ― 407,070 流动负债 ― (17,371,585) 非流动负债 ― (4,869,820) 资产净值 ― 2,603,883 计入上述金额为: 现金及现金等值 ― 1,073,461 流动金融负债(不计及应付贸易及其他账款及拨备) ― (1,782,166) 非流动金融负债(不计及应付贸易及其他账款及拨备) ― (4,451,550)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 9,210,544 本年度亏损 ― (2,024,225) 其他全面收入 ― (122,693) 全面总收入 ― (2,146,918) 计入上述金额为: 折旧 ― (3,673) 利息收入 ― 9,618 利息支出 ― (53,540) 所得税抵免 ― 82,854 调节至本集团於合营公司的权益: SinoProsperityRealEstateLimited资产净值总额 ― 2,603,883 非控股权益 ― (133,915) ― 2,469,968 本集团分占SinoProsperityRealEstateLimited 资产净值 ― 1,234,984 11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合营公司权益(续) SinoProsperityRealEstateAdvisorLimited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资产 ― 5,705 非流动资产 ― 157 流动负债 ― (10,341) 资产净值 ― (4,479) 计入上述金额为: 现金及现金等值 ― 2,427 流动金融负债(不计及应付贸易及其他账款及拨备) ― (9,929)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 ― 本年度亏损 ― (4,572) 其他全面收入 ― 5 全面总收入 ― (4,567) 计入上述金额为: 折旧及摊销 ― 203 调节至本集团於合营公司的权益: SinoProsperityRealEstateAdvisorLimited资产净值总额 ― (4,479) 本集团分占SinoProsperityRealEstateAdvisorLimited 资产净值 ― (2,240)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14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合营公司权益(续) Gemini-RosemontRealtyLLC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流动资产 1,472,085 1,279,955 非流动资产 13,277,030 12,294,984 流动负债 (3,535,781) (1,859,982) 非流动负债 (10,373,257) (10,925,311) 资产净值 840,077 789,646 计入上述金额为: 现金及现金等值 719,671 589,507 非流动金融负债(计及有限合伙人权益但不计及应付贸易及其他 账款及拨备) (10,373,257) (10,925,311) 流动金融负债(不计及应付贸易及其他账款及拨备) (2,840,042) (1,406,908)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1,801,972 671,976 本年度溢利 49,999 13,949 其他全面收入 ― ― 全面总收入 49,999 13,949 计入上述金额为: 折旧及摊销 (1,543) (450) 利息收入 4,148 1,799 利息支出 (585,733) 182,703 所得税支出 (2,590) ― 调节至本集团於合营公司的权益: Gemini-RosemontRealtyLLC资产净值总额 840,077 789,646 本集团分占Gemini-RosemontRealtyLLC资产净值 949,883 900,313 商誉 35,266 34,859 於综合财务报表的账面值 985,149 935,172 11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8. 可供出售投资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上市股本投资,按成本计(附注(a)) 105,492 107,313 会籍债券(附注(b)) 3,669 ― 非上市基金投资(附注(c)) 2,115,127 2,100,399 可供出售投资减值亏损 (330) (330) 2,223,958 2,207,382 附注: (a) (i) 於报告期末,非上市股本投资包括对在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私人实体(本集团持有被投资方的股权少 於2%(二零一五年:少於2%))发行的非上市股本证券的投资港币13,505,000元(二零一五年:港 币15,212,000元)(扣除减值拨备後)。 (ii)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一中国实体的5%非上市股权,金额为人民币1,500,000元(相等於约港币 1,677,000元)(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500,000元(相等於约港币1,791,000元))。 (iii)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A’BeckettStreetTrus(t 「该信托」)的199个普通单位及14,285,316 个A类单位,以及199股P’0006A’Beckett PtyLtd(. 「受托人」)股本中的受托人普通股,金额 为14,285,714澳元(相等於约港币89,980,000元)(二零一五年:14,285,714澳元(相等於约港币 89,980,000元))。该信托的目标是完成建议於澳洲墨尔本地块上发展一幢住宅大楼。 由於本集团并无权力监管或参与被投资方的财务营运政策从而自其业务活动取得利益,本公司董事将非上市 投资指定为可供出售投资。 由於合理公平值估计的范围可变程度颇大,以致本公司董事认为其公平值不能可靠计量,故上述非投资於报 告期末按成本减减值计量。本集团无意於不久将来出售该等非上市股本投资。 (b)於报告期末,由於合理公平值估计的范围颇大,以致本公司董事认为其公平值不能可靠计量,故港币 3,669,000元(二零一五年:无)的会籍债券分类为可供出售投资,并按成本减减值列账。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16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8. 可供出售投资(续) 附注:(续) (c)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基金投资分析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按公平值计(附注(c)(i)、(c)(ii)及(c)(iii)) 375,990 361,262 按成本计(附注(c)(iv)及(c)(v)) 1,739,137 1,739,137 2,115,127 2,100,399 (i)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一间於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投资实体约341,000股(二零一五年:418,000 股)参与可赎回优先股(「参与股份」),以分散本集团的证券投资风险及进一步提升本集团之核心业 务证券投资的回报率。参与股份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平值约为港币112,130,000元(二 零一五年:约港币139,309,000元)。 (ii)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实体的子基金(「子基金甲」)约141,000股 (二零一五年:101,000股)参与可赎回优先股。子基金甲主要集中於(但不限於)亚洲(日本除外)股 权,以於所有市况下产生正面回报。子基金甲参与可赎回优先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 平值约为港币154,978,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114,272,000元)。 (iii)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亦持有上述投资实体的另一项子基金(「子基金乙」)约110,000股(二零一五 年:110,000股 )参 与可赎回优先股。子基金乙透过利用多策略投资方式於所有市况下投资所募集 基金以产生正面回报,方式为透过利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投资(但不限於)亚 太股权,并投资长期及 短期的多种资产类别。子基金乙参与可赎回优先股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公平值约为港币 108,882,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107,681,000元)。 (iv)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房地产基金约1,012,000股(二零一五年: 1,012,000股 )不 可赎回、无投票权参与股份及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投资实体(「私募股权基 金」)约637,000股(二零一五年:637,000股)不可赎回、无投票权参与股份及房地产基金(於开曼群 岛注册成立)。房地产基金及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值分别约为港 币775,818,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775,818,000元)及约港币500,506,000元(二零一五年: 约港币500,506,000元)。 房地产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透过将其绝大部份可供投资的资产投资於主要在香港、美国、其次有可能 在新加坡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的住宅、工业、零售及商业房地产及有关投资,以达到中长 期资本增值。 11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8. 可供出售投资(续) 附注:(续) (c) (续) (iv) (续)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目标为透过投资於美国、欧洲及�u或澳洲的主要投资至房地产及相关投资的一 项或以上集体投资计划,以实现中长期资本升值。 由於房地产基金及私募股权基金的股权投资於活跃市场并无市场报价,以及其公平值未能可靠地计 量,故乃按成本减任何已识别减值亏损计量。 (v)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ProsperityRiskBalancedFundLP(「PRB 基 金 」)订 立 认购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作为有限合夥人向PRB基金注资承诺总金额60,000,000美 元(相等於约港币465,000,000元)。 本集团承诺的金额占承诺总额800,000,000美 元(相等於约港 币6,200,000,000元)的7.5%。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PRB基金的投资账面值约为港币 462,813,000元(二零一五年:约港币462,813,000元)。 PRB基金的投资目标为投资於特殊目的公司的债务工具,继而持有成立目的为於中国开发房地产的 中国公司的股份,预期回报为每年不少於6%的债务工具。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有未履行出资承担约285,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2,207,000元)(二零一五年: 约285,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2,187,000元))。 上文附注(c)(i)至(c)(v)所述的该等投资为非上市,本集团并无权力监管或参与被投资实体的财务营运政策从 而自其业务活动取得利益。本集团概无计划为短期盈利进行买卖,故此本公司董事将非上市投资指定为可供 出售投资。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18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应收贷款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 向合营公司提供贷款(附注(a)) 26,395 26,393 向受托人提供贷款(附注(c)) 21,216 ― 47,611 26,393 非即期: 向合营公司提供贷款(附注(a)) 411,989 368,207 向被投资方提供贷款(附注(b)) 190,000 180,000 向受托人提供贷款(附注(c)) ― 23,256 向合营公司的成员提供贷款(附注(d)) 2,042 2,041 604,031 573,504 651,642 599,897 附注: (a) 诚如附注17(b)所述,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合营公司Gemini-Rosemont授出10,000,000 美元营运资金融资。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3,404,000美 元( 相 等於约港币26,395,000元)( 二 零 一五年:3,404,000 美元(相等於约港币26,393,000元))的应收贷款为应收该合营公司的贷款。此等贷款乃无抵押,按年利率 5%计息及须按要求偿还,故於报告期末分类为流动资产。 此外,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3,125,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411,989,000元)(二零一五年: 47,5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368,207,000元))的应收贷款为应收一间合营公司的贷款。此等贷款乃无抵 押、按介乎年利率5%至6%范围计息及须於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一年内(二零一五年:二零二零年)偿还, 故於报告期末分类为非流动资产。 (b)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港币190,00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80,000,000元)的应收贷款为应收 一名被投资方的贷款。此等贷款乃无抵押,按年利率6%计息及须於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内(二零一五 年:二零一八年)偿还,并由房地产基金(一名於Gemini-Rosemont持有30%A类成员权益成员)担保(附注 17(b))。 (c)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121,170澳 元( 相 等於约港币21,216,000元 )( 二 零一五年:4,121,170澳 元(相等於约港币23,256,000元))的应收贷款为有关可供出售投资应收一名受托人的贷款(附注18(a)(iii))。 此贷款乃无抵押,按年利率10%计息及须於二零一七年偿还。 (d)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3,368美元(相等於约港币2,042,000元)(二零一五年:263,368美元(相 等於约港币2,041,000元))的应收贷款为应收一名於Gemini-Rosemont持有B类成员权益成员的贷款。此 贷款有抵押,按年利率6%计息及须於二零二零年偿还。 11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 应收�u(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 该等账款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於要求时偿还。 21. 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上市证券: ―於香港上市的股本证券 ― 10,606 ―於美国、欧洲及日本上市的股本证券 160,286 138,958 衍生工具: ―远期外汇合约及期货合约 10,359 6,261 170,645 155,825 所有上市证券的公平值参考相关交易所所报的市场买价厘定。 本集团持有的上市证券均主要於香港、美国、欧洲及日本上市。本集团维持一套涉及基金投资、保健、制造商、零售、保险、资讯科技及天然资源等行业分布的多元化投资的组合。因此,本集团上市证券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以下因素所影响:油价暴跌及环球资本市场高度波动,包括美国经济强劲及欧元区表现疲弱。 22. 其他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资产指短期银行存款及银行结余及现金,现金包括本集团持有原有到期日期等同或少於三个月的现金及存款。 银行结余及短期银行存款按市率计息,平均利率分别为每年0.01%及0.795%(二零一五 年:0.01%及1.86%)。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约港币13,365,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38,116,000元)的银行结余乃以人民币计值,该笔款项现存放於中国的银行及金融机构。人 民币目前在国际市场中并非可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兑换外币以及将人民币汇出中国须受中国政府所颁布的外汇管制规则及规例所规限。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20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3. 贷款 以下为贷款的到期状况: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即期: 融资租赁项下的责任 45 45 银行及其他贷款 ―无抵押及须於一年内偿还(附注(a)及(b)) 272,468 863,288 272,513 863,333 非即期: 融资租赁项下的责任 25 71 银行及其他贷款 ―无抵押及须於一年後但两年内偿还(附注(a)及(c)) 851,693 399,833 ―无抵押及须於两年後但五年内偿还(附注(a),(c)及(d)) 448,667 758,270 ―无抵押及须於五年後偿还(附注(e)) 476,092 443,451 1,776,477 1,601,625 2,048,990 2,464,958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银行及其他贷款为: 附注: (a)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为非流动负债项下港币494,667,000元,其中港币46,000,000元 须於一年後但两年内偿还,非流动负债项下余额港币448,667,000元须於两年後但五年内悉数偿还(二零 一五年:港币497,833,000元,而其中流动负债项下港币98,000,000元须於一年内偿还,非流动负债项下 余额港币399,833,000元须於一年後但两年内悉数偿还)。该银行贷款乃无抵押,并按浮动利率计息。於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平均利率为每年1.93%(二零一五年:2.07%)。 12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3. 贷款(续) 附注:(续) (b)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贷款100,0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775,096,000元)(「其他贷款I」)为远洋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母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盛美所提供的贷款。其他贷款I已於二零一五年八 月十七日提取(「提取日期I」)。到期款项为无抵押、须於二零一六年二月悉数偿还及按固定年利率2.04%计 息。於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七日(「延长日期」),其他贷款I的到期日延长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其他贷款I於提取日期I及延长日期的公平值分别为95,113,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737,216,000元)及 90,33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703,869,000元),乃根据独立专业估值师中和邦盟采用赫尔怀特利率模型 进行估值後厘定。其他贷款I藉运用於提取日期I後13.06%及於延长日期後13.77%的实际年利率,其後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其他贷款I的约64,402,000美元(相等於约港 币499,733,000元)已偿还。估算利息开支约为港币81,266,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8,072,000元)(附注 8)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损益中确认。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 他贷款I的账面值分别为港币272,468,000元及港币765,288,000元,故列为须於一年内偿还的流动负债。 於延长日期其他贷款I的账面值为港币779,219,000元。由於该贷款由盛美提供,故於延长日期的账面值与 公平值差额港币75,350,000元为透过向母公司借贷进行注资,并已於综合权益变动表及本公司之权益变动 表中确认。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其他贷款I到期日已进一步延长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六日。 (c)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日,贷款125,0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968,870,000元)(「其他贷款II」)为盛美 提供的贷款。其他贷款II已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提取(「提取日期II」)。到期款项为无抵押,并须於二零 一八年悉数偿还及按固定年利率1.90%计息。 其他贷款II於提取日期II的公平值为94,199,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730,129,000元),乃根据独立专业估值 师中和邦盟采用赫尔怀特利率模型进行估值後厘定。其他贷款II藉运用12.24%的实际年利率,其後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估算利息开支约为港币72,151,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075,000元)(附注8) 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损益中确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贷款II的账 面值为港币805,693,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733,204,000元),并列为须於一年後但於两年内(二零一五 年:须於两年後但於五年内)偿还的非流动负债。 (d)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同系附属公司远洋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国委托贷款人民币 21,000,000元(相 等於约港币25,066,000元), 此为无抵押,并须於二零一九年悉数偿还及按固定年利率 7.34%计息。该贷款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列为须於两年後但於五年内偿还的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 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悉数偿还。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22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3. 贷款(续) 附注:(续) (e) 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一项贷款港币1,000,000,000元(「其他贷款III」)为盛美提供的贷款,此为无抵押, 并须於二零二五年悉数偿还及按固定年利率2.04%计息。其他贷款III已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七日提取(「提取 日期III」)。 其他贷款III於提取日期III的公平值为港币431,361,000元,乃根据独立专业估值师中和邦盟采用赫尔怀 特利率模型进行估值後厘定。其他贷款III藉运用12.34%的实际年利率,其後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 本计量。估算利息开支约为港币32,642,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2,089,000元)(附注8)已於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损益中确认。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贷款III的账面值为港币 476,092,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43,451,000元),列为须於五年後偿还的非流动负债。 (f) 诚如附注(b)、(c)及(e)所述,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贷款I、II、III已初步以公平值确 认。由於借贷由盛美提供,故所得款项与其公平值之间的任何差异为盛美的注资,其已於综合权益变动表及 本公司权益变动表中确认。 (g)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与盛美订立信贷协议,信贷额度为700,0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 5,428,556,000元)。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信贷尚未动用。已授出信贷为无抵押,并须於二零二 零年悉数偿还及按固定年利率2.04%计息。 24. 股本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已发行及缴足: 450,990,000股(二零一五年:448,100,000股)普通股 184,881 180,658 行使购股权 ― 4,223 450,990,000股(二零一五年:450,990,000股)普通股 184,881 184,881 12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储备 本集团 本集团的储备变动详情载於综合权益变动表。 本公司 可换股 保留溢利�u 优先股储备 购股权储备 出资 (累计亏损) 合计 (附注26)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3,898,698 23,172 22,300 187,482 4,131,652 购股权费用(附注7) ― 5,264 ― ― 5,264 行使购股权 ― (1,384) ― ― (1,384) 没收已归属购股权 ― (3,613) ― 3,613 ― 通过母公司借款之出资额(附注23(f)) ― ― 845,260 ― 845,260 年内溢利 ― ― ― 49,991 49,991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六 年一月一日 3,898,698 23,439 867,560 241,086 5,030,783 购股权费用(附注7) ― 728 ― ― 728 没收已归属购股权 ― (296) ― 296 ― 通过母公司借款之出资额(附注23(b)) ― ― 75,350 ― 75,350 年内亏损 ― ― ― (1,469,541) (1,469,541)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898,698 23,871 942,910 (1,228,159) 3,637,320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24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6. 可换股优先股储备 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同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後, 本公司已发行1,300,000,000股每股面值港币3元的无投票权可换股优先股(「可换股优先 股」),支付予其母公司盛美的总认购价为港币3,900,000,000元。 本公司不可赎回所有可换股优先股,而可换股优先股持有人并无权要求本公司赎回任何可换 股优先股。此外,可换股优先股持有人不得出席本公司的大会,或於会上投票(若干有限例 外情况除外)。本公司董事局可全权酌情选择不於任何年度派付可换股优先股的股息,而并 无派付的股息须予以剔除,且不得结转(「酌情不派付限制」)。除一种年率以浮息(根据香港 政府发行之10年期政府债券之现行年化到期收息率)计算之非累计性优先股息(受限於酌情 不派付限制)外,可换股优先股将不会赋予其持有人任何进一步或其他权利分享本公司溢利。 於可换股优先股年期内,在若干兑换限制的规限下,可换股优先股持有人仅有权於可换股优 先股发行日期起计5年期末後任何时间将任何可换股优先股全部或部份兑换为新普通股,初 步兑换价为每股可换股优先股港币3元(可予调整)。 可换股优先股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的通函。 由於兑换选择权只涉及兑换固定数目的本公司普通股(即以交换固定数额的股本结算),可换 股优先股因而分类为股本工具。 可换股优先股的所得款项为港币3,900,000,000元(扣除专业费用港币1,302,000元)已确认 为於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可换股优先股储备。 12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7. 出售附属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本公司订立买卖协议以出售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机明,本公司之 附属公司,并向环球鑫彩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本集团提供的所有贷款港币2,308,875,000元的 利益,现金代价约为人民币970,000,000元(相等於约港币1,131,379,000元)。机明为一间 投资控股公司,其直接持有两间合营公司的50%股权,即(i)Sino Prosperity Real Estate Limited(附注17(a));及(ii)SinoProsperity RealEstateAdvisor Limited(附注17(a))。 在出售完成後,机明将不再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出售机明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完成。有关出售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的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十日的通函。 出售产生的亏损於综合收益表列作「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并按下列各项计算: 港币千元 出售负债净额: 合营公司权益(附注17(a)) 1,060,153 预付款项 15 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 (2,308,875) (1,248,707)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已收代价 1,131,379 出售负债净值 1,248,707 出售附属公司的资产净值从股权重新分类为损益的累计汇兑差额 (73,406) 贷款转让 (2,308,875) 有关出售附属公司的直接开支 (5,193) (7,388) 按以下方式支付: 现金 1,131,379 出售附属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值流入净额的分析如下: 港币千元 出售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已收现金代价 1,131,37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26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8. 递延税项负债 由利息收入的代扣税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负债变动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於一月 1,768 ― 从以下项目扣除的递延税项: ―损益(附注10) 4,901 1,768 汇率调整 2 ―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6,671 1,768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的未使用税项亏损约港币128,033,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105,268,000元)可用作抵销未来溢利。税项亏损须由香港税务局进行最後评估。由於不可 预见未来溢利流,因此并未就该等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等税项亏损可无限期转结。 概无就关於境外附属公司约港币14,288,000元(相等於约人民币11,279,000元)(二零一五 年:港币15,559,000元( 相 等於约人民币12,379,000元))的 未分配利润之暂时差额确认递 延税项负债,此乃由於本集团仍处於能控制拨回暂时差额的时间及有关差额可能不会於可见 的将来拨回。 29. 租赁 融资租赁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须予偿还融资租赁项下的责任如下�U 最低 租赁付款 利息 现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60 15 45 一年後但於五年内 40 15 25 100 30 70 12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租赁(续) 融资租赁(续) 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须予偿还融资租赁项下的责任如下: 最低 租赁付款 利息 现值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61 16 45 一年後但於五年内 101 30 71 162 46 116 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有关租赁物业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项下未偿还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承担,其到期日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3,590 4,842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 3,203 3,590 8,045 经营租赁支出乃本集团因租用部份办公室物业而缴付的租金。协定租赁期为一至三年,租金在租约期内是固定的。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28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租赁(续) 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年度物业租金收入已於附注5中披露。本集团持有的物业均有已承诺租户,物业的租赁期 为四个月至六年(二零一五年:六个月至两年),租金於租约期内是固定的。 於报告期末,本集团与租户订有有关出租物业的不可撤销之经营租赁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 其到期日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一年内 30,655 13,013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52,319 4,105 五年後 3,288 ― 86,262 17,118 30. 资本承担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向一间合营公司注资 ― 353,765 向非上市投资注资(附注18(c)(v)) 2,207 2,187 收购位於美国的持作转售物业 369,917 ― 372,124 355,952 31.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向香港的所有合资格雇员推行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其他界定退休供款计划。计划的资 产与本集团的资产分开持有,并由受托人以基金托管。本公司於香港境外成立的附属公司 的雇员为相关政府设立的国家管理退休计划的成员。该等附属公司须向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供款比率为基本薪酬的若干百分比。本集团对该等计划的仅有责任为根据计划作出规定的供 款。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於综合收益表内扣除的退休福利费港币1,162,000 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151,000元)乃本集团按计划规则指定的比率向计划供款。 12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关联方交易 主要管理层人员酬金指本公司董事的薪酬(附注11),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为港币8,519,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10,559,000元)。 除有关附注披露的向合营公司提供贷款、应收�u(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及贷款以及下文披露的交易外,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未与关联方订立任何其他交易。主要管理层人员酬金仅 包括董事酬金,其详情於附注11披露。 除於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的该等关联方交易外,於年内本集团与其关联方订立以下交 易。有关交易乃按本集团管理层厘定的估计市场价格进行。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与母公司的交易: ―已付�M应付利息 49,595 32,970 与同系附属公司的交易: ―已付租金 407 488 ―已付楼宇管理费 41 49 448 537 与合营公司的交易: ―已付代理费 1,357 ― ―已付楼宇管理费 72 ― ―其他贷款利息收入 (a) (25,016) (2,927) (23,587) (2,927) 附注: a) 诚如附注17(b)所述,本集团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合营公司Gemini-Rosemont授予营运资金信 贷10,000,000美元。本年度来自此信贷所得利息收入约为港币25,016,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927,000 元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诚如附注19(a)所述,所动用融资约为56,529,000美元( 相 等於港币 438,384,000元)(二零一五年:50,904,000美元(相等於港币394,600,000元))。 b) 诚如附注23(g)所述,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与盛美订立一项信贷协议,信贷额度为 700,000,000美元(相等於约港币5,428,556,000元)。此信贷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 未动用。於本年度此信贷并无产生利息开支(二零一五年:无)。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30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3. 控股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於附属公司 34 1,626,510 2,185,560 应收附属公司账款 34 2,951,490 4,495,714 4,578,000 6,681,274 流动资产 按金及预付款项 260 218 应收附属公司账款 34 974,427 767,300 短期银行存款 155,231 109,013 银行结余及现金 174,389 179,695 1,304,307 1,056,226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9,123 14,095 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 ― 65,880 应付附属公司账款 2,063 2,085 贷款 272,468 863,288 283,654 945,348 净流动资产 1,020,653 110,87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598,653 6,792,152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4 184,881 184,881 储备 25 3,637,320 5,030,783 总权益 3,822,201 5,215,664 非流动负债 贷款 1,776,452 1,576,488 总权益及非流动负债 5,598,653 6,792,152 代表董事局 沈培英 黎国鸿 董事 董事 13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投资於附属公司 本公司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非上市股份,按成本计 3,113 10 视作注资(附注) 1,623,397 2,185,550 1,626,510 2,185,560 附注: 应收账款是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 董事认为,根据彼等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对附属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的评估,应收 附属公司账款港币2,951,49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4,495,714,000元)於报告期末起计 一年内将不会收回,因此,该等款项归类为非即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应收附属公司的本金款项已调整至其公平值,而相应数额港币1,626,510,000元(二零 一五年:港币2,185,560,000元)的附属公司投资则视作本公司向该等附属公司注资。应收 附属公司账款的实际利率为介乎每年2.26%至12.51%(二零一五年:2.26%至12.51%),相当於相关附属公司的借贷利率。 下表为董事认为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对本集团业绩或资产有重大影响之附属公司: 本公司 注册成立�u 主要 已发行�u注册 持有的已发行�u 附属公司名称 登记地点 营运地点 及缴足股本 注册资本百分比 主要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 % 锐天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晋宜国际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百礼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亿晖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机明有限公司 开曼群岛 香港 1美元 ― 100* 投资控股 越城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32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投资於附属公司(续) 本公司 注册成立�u 主要 已发行�u注册 持有的已发行�u 附属公司名称 登记地点 营运地点 及缴足股本 注册资本百分比 主要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 % DawnCityGlobalIILLC 美国 美国 11,984,263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晓城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DawnCityGlobalLLC 美国 美国 11,999,039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鹰裕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卓能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名基发展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日发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力源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盛洋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港币2元 100* 100* 证券投资及贸易 盛洋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盛洋地产(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港币1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Gemini�CRosemontRealty 美国 美国 68,359,945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HoldingsLLC GloriousCityGlobal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誉田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美国及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澳洲 GrandeurNewGlobalIILLC 美国 美国 5,770,417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新锦绣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GrandeurNewGlobalLLC 美国 美国 5,781,559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碧湖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 投资控股 捷城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JetCityGlobalLLC 美国 美国 27,999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13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投资於附属公司(续) 本公司 注册成立�u 主要 已发行�u注册 持有的已发行�u 附属公司名称 登记地点 营运地点 及缴足股本 注册资本百分比 主要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 % 建锋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锦盈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天怡创富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港币1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建高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君晋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君进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港币1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领魅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 投资控股 奇金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盛能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港币1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OceanWonderGlobal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锦图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精旺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江盛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兴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RosemontDiversifiedPortfolioII 美国 美国 26,366,588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LPHoldingsLLC RosemontWTCDenverGPMLLC 美国 美国 11,637,853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HoldingsLLC 盛茂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光胜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ShineVictoryIILLC 美国 美国 7,992,277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ShineVictoryLLC 美国 美国 8,003,257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34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投资於附属公司(续) 本公司 注册成立�u 主要 已发行�u注册 持有的已发行�u 附属公司名称 登记地点 营运地点 及缴足股本 注册资本百分比 主要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 % 汉�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腾海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腾盈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腾骏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SouthcourtOperatingHoldingsLLC美国 美国 17,445,751 美元 100 ― 投资控股 SouthcourtOperatingLLC 美国 美国 17,294,384美元 100 ― 物业投资 泉日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 投资控股 夏佑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阳城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SunroseGlobal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驰兴投资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翘楚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添宇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美国 1美元 100 ― 投资控股 峰轩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租赁办公室物业 卓贸控股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皆美环球谘询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港币1元 100 100 物业投资 Gemini-RosemontNewYorkLLC 美国 美国 5,193,369美元 100 ― 物业投资 (前称「535 AOALLC」) 539AOALLC 美国 美国 1,290,174美元 100 ― 物业投资 皆美环球有限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香港 1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13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投资於附属公司(续) 本公司 注册成立�u 主要 已发行�u注册 持有的已发行�u 附属公司名称 登记地点 营运地点 及缴足股本 注册资本百分比 主要业务 二零一六年二零一五年 % % 杭州盛能投资谘询有限公司# 中国 中国 16,000美元 100 100 投资控股 盛洋(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中国 中国 人民币20,000,000元 100 100 投资控股及提供基金管理 服务 * 由本公司直接持有 # 此等於中国成立的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 35.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内各实体能够持续经营,并通过优化负债及权益平衡为股东争取最高回报。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包括贷款(附注23)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权益(包含已发行股本及储备)。 管理层定期审阅资本架构。作为审阅其中一部份,管理层考虑资本成本及已发行股本的有关风险,及透过派付股息或发行新债平衡本集团整体的资本架构。 本集团的整体策略与去年保持不变。 以下为於报告期末本集团的借贷比率: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债务 2,048,990 2,464,958 现金及现金等值 (1,121,440) (851,494) 净债务 927,550 1,613,464 权益 3,834,192 3,956,346 净债务对权益比率 24.2% 40.8%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36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的分类 於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的账面值: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投资 2,223,958 2,207,382 FVTPL―持作买卖 170,645 155,825 贷款及应收账款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账款 665 ― ―其他应收账款 2,440 10,542 ―应收贷款 651,642 599,897 ―短期银行存款 440,314 214,576 ―银行结余及现金 681,126 636,918 4,170,790 3,825,140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负债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31,686 35,012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账款 ― 65,880 ―借贷 2,048,990 2,464,958 2,080,676 2,565,850 (b)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管理层透过各种内部管理报告分析风险程度及大小,以监察及管理与本集团营运有关 的金融风险。该等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包括货币风险、利率风险及价格风险)、信贷风 险及流动资金风险。管理层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及有效地采取适当的措 施。 本集团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或其管理及估量该等风险的方式并无重大变动。 13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金融工具(续) (c) 外币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部份交易以与营运相关的功能货币以外的外币进行。本集团的若干银行结余 及按金亦以集团内各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外币计值。因而产生汇率波动风险。本集 团透过持续监察外汇汇率波动管理其外币风险。 本集团以外币(与营运相关的功能货币除外)计值的货币资产及货币负债於报告期末的 账面值如下: 资产 负债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美元 1,221,203 855,102 1,078,855 1,566,321 人民币 19,705 16,216 ― ― 日圆 15 88 ― ― 澳元 73,445 74,910 ― ― 英镑(「英镑」) 624 126,567 ― ― 欧元(「欧元」) 5,100 299 ― ― 1,320,092 1,073,182 1,078,855 1,566,321 本集团自过往年度起已采用被认为行之有效的管理外币风险的政策。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38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金融工具(续) (c) 外币风险管理(续) 外币敏感度 因港币现时与美元挂�h,管理层认为由於相关集团实体以港币为其功能货币,有关美 元的汇率波动风险有限,本集团因而主要承受其他货币的风险。 下表显示本集团於前报告期末具备重大风险的外汇汇率有可能的合理变动,令本集团 的损益出现概约变动。 敏感度分析乃假设汇率的变动於报告期末已发生而厘定,并应用於集团各实体於该日 所承担来自非衍生金融工具的货币风险。 所述变动显示管理层对下一个报告期间外汇汇率有可能合理变动的评估。下表所列示 的分析结果指集团各实体以有关功能货币计量的损益(就呈报目的按於报告期末的汇 率换算为港币或美元)的累计影响。正�u(负)数指於二零一六年的亏损减少�u(增加) 及於二零一五年的亏损减少�u(增加)。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外汇汇率 外汇汇率 增加�u(减少) 损益影响 增加�u(减少) 损益影响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人民币兑港币 10% 1,971 10% 1,622 (10%) (1,971) (10%) (1,622) 日圆兑港币 10% 2 10% 8 (10%) (2) (10%) (8) 澳元兑港币 10% 7,345 10% 7,491 (10%) (7,345) (10%) (7,491) 英镑兑港币 10% 62 10% 12,657 (10%) (62) (10%) (12,657) 欧元兑港币 10% 510 10% 30 (10%) (510) (10%) (30) 139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金融工具(续) (d) 利率风险管理 本集团透过贷款取得融资。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贷款(附注2 3 )包 括以下 各项: ― 按浮动利率计息及须於二零一九年悉数偿还的银行贷款。 ― 盛美提供的贷款,此乃按2.04%的年利率计息及须於二零一七年悉数偿还。 ― 盛美提供的贷款,此乃按1.9%的年利率计息及须於二零一八年悉数偿还。 ― 盛美提供的贷款,此乃按2.04%的年利率计息及须於二零二五年悉数偿还。 因此,本集团面临按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贷款的现金流量利息风险。本集团面临按固 定利率计息的贷款的公平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按动态基准分析利率风险,然而,本集 团於管理其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时并未使用浮息转化为定息的利率掉期。 本集团之银行结余及短期银行存款按市场利率计息。本公司董事局认为短期银行存款 的利率变动的影响甚微,因此以下敏感度分析仅包括银行及其他贷款的分析。 本集团自过往年度起已采用被认为行之有效的管理利率风险的政策。 利率敏感度 以下的敏感度分析乃基於非衍生金融工具(指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浮息银行 贷款)的利率风险及财政年度初发生且於整个报告期内保持不变的规定变动厘定。当 管理层对利率的可能变动作出评估时使用50个基点的增减。 倘贷款的利率增加�u减少50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则增加�u减少港币2,473,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 2,489,000元)。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40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金融工具(续) (e)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於报告期末因其按公平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投资(附注18(c))及持作买卖的投资 (附注21)而面临价格风险,包括按公平值计量的上市股本证券及衍生工具。 可供出售投资组合持有的上市股本证券乃按其增长潜力挑选,并定期与预期表现作比 较以监察其表现。管理层亦对与持作买卖的股本证券相关的市场风险的性质进行分 析,包括与投资顾问进行讨论,认为价格风险在该类投资的市场风险评估时更为突 出。根据本集团设定的限制及位处於不同司法权区,管理层透过维持具有不同风险属 性的投资组合管理该风险。 价格敏感度 本集团自过往年度起已采用被认为行之有效的管理其他价格风险的政策。 下列敏感度分析,是基於报告期末本集团按公平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投资及持作买卖的 投资所面临的价格风险厘定。当管理层对股本证券价格的可能变动作出评估时使用 10%的增减。 倘可供出售投资组合持有的上市股本证券的价格上升�u下跌10%,本集团的其他全 面收益将因可供出售投资组合持有的上市股本证券的公平值变动而增加�u减少港币 24,102,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29,780,000元)。 倘有关与股价挂�h的股本证券的价格增加�u减少10%,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亏损因持有作买卖的金融工具的公平值变动而增加�u减少港币 16,209,000元(二零一五年:年内亏损将增加�u减少港币14,956,000元)。 141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金融工具(续) (f) 信贷风险管理 本集团并未对任何一位交易对手或任何有相同特徵的交易对手群体存有重大的信贷风 险有所承担。流动资金及投资的信贷风险是有限的,因董事认为对手的财务状况稳 健。 由於交易对手为国际信贷评级机构指定的信贷评级高的银行,因此流动资金的信贷风 险有限。 本集团自过往年度起已采用被认为行之有效的信贷政策,将本集团面临的信贷风险控 制在适宜的水平之内。 (g) 流动资金风险管理 於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及本公司监察及维持现金及现金等值处於管理层认为 充足的水平,以拨付本集团的营运及减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集团自过往年度起已采用被认为行之有效的流动资金政策以管理流动资金风险。 流动资金资料 下表详述本集团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的剩余合约到期日。下表根据本集团须付款最早 日期计算的金融负债的未贴现现金流量编制。下表包括利息及本金现金流量。 於要求时 或於一个月 未贴现现金 内偿还 一至三个月 三个月至一年 一年以上 流量总额 账面值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7,792 ― 23,894 ― 31,686 31,686 贷款 981 6,842 319,672 2,661,118 2,988,613 2,048,990 8,773 6,842 343,566 2,661,118 3,020,299 2,080,676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3,945 ― 31,067 ― 35,012 35,012 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账款 65,880 ― ― ― 65,880 65,880 贷款 50,887 7,123 1,269,411 2,213,191 3,540,612 2,464,958 120,712 7,123 1,300,478 2,213,191 3,641,504 2,565,850 本集团贷款的利率及偿还年期於财务报表附注23披露。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42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6. 金融工具(续) (h) 金融工具的公平值 本集团已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该准则对公平值计量的披 露引入了三层等级,并规定就公平值计量的相关可靠性提供额外披露。 该等级根据计量有关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所使用的主要资料输入值的相对可靠 性,将金融资产及负债划分为三级。公平值等级分为以下各级: 一级:相同资产及负债於活跃市场中所报价格(未经调整); 二 级 :就 资产或负债而直 接( 即 价格 )或 间 接( 即 从价格推衍)可 观察的资料输 入 值( 不 包括一级所载的报价);及 三 级 :并 非根据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得出的有关资产或负债的资料输入值( 无 法 观察的 资料输入值)。 於财务状况表内确认的公平值计量 若干可供出售投资及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於首次确认後按公平值计量,按公平值的可 观察性分别归纳为二级及一级。一级公平值计量乃自相同资产或负债於活跃市场中所 报价格(未经调整)得出。归纳为二级的该等可供出售投资(附注18(c)(i)、(ii)及(iii))的 公平值为应占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净值,并已计及基金持有的上市股本证券的所报价 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供出售投资及持作买卖的金融工具之公平值分别为 港币375,990,000元(二零一五年:港币361,262,000元)及港币170,645,000元(二 零一五年:港币155,825,000元)。 除附注18及21所载外,其他金融资产及所有金融负债的公平值乃根据公认的定价模 式按贴现现金流量分析厘定。 本公司董事认为按摊销成本於财务报表录得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 值相若。 143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7. 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应用附注3所述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时,管理层已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相信於有关 情况下属合理的未来事件预计)作出多项估计及判断,并持续评估此等估计及判断。产生重 大风险致使下一财政年度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大幅调整或可严重影响财务报表中已确认数额的估计不确定因素及会计判断的主要来源载列如下: (a) 如附注3(e)及15所述,投资物业乃按独立专业估值师进行的估值以公平值列账。在 厘定公平值时,估值师依据的估值方法涉及市场租金及租金回报的估计,并考虑类似 物业在活跃市场的最近期已完成交易及目前价格的资料。於倚赖该估值报告时,董事 已作出判断并信纳估值方法足以反映现时市况。 (b) 於每个报告期末,董事遵循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指引审阅可供出售投资(附注18) 从而评估有否出现减值。此确定需有重大判断,在作出判断时,董事评估被投资者的 财务稳健度及短期内的前景,已包括的因素如行业及分部的表现,科技变动及经营及 财务现金流量。 38. 报告期後事项 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本公司与盛美订立资本化及认购协议,按认购价每股港币3.0 元发行最多597,230,534股本公司新可换股优先股。发行有关可换股优先股的代价以资本化 本公司结欠盛美之部分股东贷款的方式支付,总额约港币1,782,800,000元(连同其相关应 计利息)。根据上市规则,有关安排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仍受限於(其中包括)须获得本 公司独立股东批准以及有关发行可换股优先股及联交所的上市批准後,方可作实。交易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七日的公告。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44 投资物业的详情 总楼面面积 本集团所占 政府租赁期届满�u 投资物业及地址 地段编号 用途 (平方英尺) 权益% 永久业权 香港 内地段8615号 办公室 3,203 100% 二零五九年(可进 金钟道89号 若干部份或份额 一步续期75年) 力宝中心2座 23楼2310至2312室 香港 内地段8517号 办公室 2,930 100% 二零五五年(可进 干诺道中168-200号 若干部份或份额 一步续期75年)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 21楼2119及2120室 香港 内地段8615号 办公室 2,388 100% 二零五九年(可进 金钟道89号 若干部份或份额 一步续期75年) 力宝中心2座 37楼3701室 香港 内地段8615号 办公室 1,195 100% 二零五九年(可进 金钟道89号 若干部份或份额 一步续期75年) 力宝中心2座 37楼3702A室 香港 内地段8517号 办公室 3,881 100% 二零五五年(可进 干诺道中168-200号 若干部份或份额 一步续期75年) 信德中心西翼 27楼2704及2705室 香港 内地段8615号 办公室 2,412 100% 二零五九年(可进 金钟道89号 若干部份或份额 一步续期75年) 力宝中心2座 36楼3604B室 美国 不适用 住宅 3,860 100% 永久业权 纽约 WilliamStreet15号 单位26C,28D,29C,30D及32G 美国 不适用 住宅 5,024 100% 永久业权 纽约 WilliamStreet15号 单位31F,32F,33E,34G及35E 美国 不适用 住宅 8,501 100% 永久业权 纽约 WilliamStreet15号 单位16G,20A,20B,21D,25G,26G,34B, 35C,37C及38C 145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投资物业的详情 总楼面面积 本集团所占 政府租赁期届满�u 投资物业及地址 地段编号 用途 (平方英尺) 权益% 永久业权 美国 不适用 零售 14,056 100% 永久业权 纽约市曼克顿 SixthAvenue531-537号 美国 不适用 混合 4,271 100% 永久业权 纽约市曼克顿 SixthAvenue539号 美国 不适用 办公室 131,902 100% 永久业权 北卡罗莱纳州德罕 ShannonRoad3211号 香港 丈量约份第331号 住宅 1.473 100% 二零四七年 新界 的239号地块 大屿山 长沙 第4号房屋及 第4号车位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46 五年财务概要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收益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收入 50,545 186,676 91,915 22,633 83,097 除税前溢利�u(亏损) 8,644 43,868 (144,738) (1,133,009) (248,109) 税项 (1,999) (4,715) (100) (2,238) (5,269) 本年度溢利�u(亏损) 6,645 39,153 (144,838) (1,135,247) (253,378)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二年 二零一三年 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 二零一六年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港币千元 资产总值 1,074,616 2,121,161 5,887,811 6,528,232 5,926,243 负债总额 (582,062) (1,576,556) (1,580,765) (2,571,886) (2,092,051) 492,554 544,605 4,307,046 3,956,346 3,834,192 权益分属於: 本公司股东 492,554 544,605 4,307,046 3,956,346 3,834,192 非控股权益 ― ― ― ― ― 492,554 544,605 4,307,046 3,956,346 3,834,192 147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公司资料 董事局 公司秘书 荣誉主席 俞佩君 李明 授权代表 执行董事 黎国鸿 沈培英(首席执行官) 俞佩君 崔月明 核数师 黎国鸿 非执行董事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李明(荣誉主席) 李洪波 法律顾问 独立非执行董事 贝克 麦坚时律师事务所 罗子�U 薛冯邝岑律师行 卢焕波 主要往来银行 邓伟 审核委员会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罗子�U(主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卢焕波 邓伟 股份过户登记处 薪酬委员会 卓佳标准有限公司 香港 罗子�U(主席) 皇后大道东183号 卢焕波 合和中心22楼 邓伟 提名委员会 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李明(主席) 金钟道89号 沈培英 力宝中心一座 罗子�U 39楼3902室 卢焕波 邓伟 上市资料 投资委员会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沈培英(主席) 股份代号:174 黎国鸿 公司网址 罗子�U www.geminiinvestments.com.hk 盛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报 148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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