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UNWAYGLOBALHOLDINGSCOMPANYLIMITED
时尚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20)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时尚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
市规则)而刊发。
盈利警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初步未经审核评估,本集团预期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净亏损,而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纯利约15,732,000港元。
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预期净亏损主要归因於:
(i) 收购滨海融富信贷有限公司所产生之商誉减值;
(ii) 销售及分销开支大幅增加;及
(iii) 行政开支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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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全年业绩尚未落实,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目前可用资料及初步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而该等管理账目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及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敬请细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之详情,该公布目前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或之前刊发。
兹提述:
(i) 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
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一名潜在投资者就可能透过认购事项投资本公司股份(「股份」)而订立的谅解备忘录;及
(ii)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一名认购方就
认购新股份而订立的有条件认购协议,该协议完成将触发认购方一方根据收购 守则规则26.1就所有股份(不包括认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经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作出强制性无条件全面要约的义务。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规则10,本盈利警告构成盈利预测,
并须由本公司财务顾问及其核数师或顾问会计师均按照收购守则规则10.4作出报
告。由於本公告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1)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
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故本公司须於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发布本盈利警告公告,而鉴於本公司发出本公告时面对之时间限制,本公司在遵守收购守则规则10.4所载规定上确实遇到实际困难(不论在时间上或其他方面)。
本公司谨提请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本盈利警告并不符合收购守则规则10规定
之标准。本盈利警告一般须由本公司财务顾问及其核数师或顾问会计师另行作出报告,而该报告须载於本公司将就要约向股东发行之下一份文件内。除非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布已於就要约向股东发行之下一份文件前刊发,否则盈利警告将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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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垂注,本盈利警告并无由本公司财务顾问及其会计师或核数师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之规定作出报告及并不符合收购守则规则10规定之标准。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如依赖预测以评估要约之利弊,务请审慎行事。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时尚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杨国良
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田晓勃先生、陈纲先生、瞿成彪先生、杨国良先生、郑子杰先生及廖晋辉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邓澍焙先生、谢远明先生及韩铭生先生。
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告所载资料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据彼等所深知,本公告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後达致,并无任何其他未载於本公告的事实,而其遗漏将令本公告中任何陈述构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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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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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环球
201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