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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598)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之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上,以投票方式获正式通过。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举行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本公司欣然宣布,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
(约占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
於会上表决的总票数的百分
比)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A)考虑及批准续任李关鹏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403,928,884 52,290,703
(98.487%) (1.513%)
1.(B)考虑及批准续任王林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323,396,823 133,163,764
(96.148%) (3.852%)
1.(C)考虑及批准续任虞健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440,446,079 15,773,508
(99.544%) (0.456%)
2.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酬金。 3,456,324,027 71,560
(99.998%) (0.002%)
由於赞成上述决议案的票数超过50%,上述决议案因此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之普通决议案。
附注:
(1) 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任何决议案之股份持有人所持股份总数:4,606,483,200
股。每名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之股东可就其所持每股股份投一票。
(2) 本公司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但只能够投票反对任一决议案之股东之所持股份总数:零股。
(3) 概无任何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通告内表示,有意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反
对任何决议案或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4) 概无任何本公司股东依据上市规则被要求放弃投票。
(5)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担任临时股东大会点票工作的监票员。
承董事会命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李世础
北京,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於公布之日,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赵沪湘(董事长)、宋德星(执行董事)、李关鹏(执行
董事)、王林(执行董事)、虞健民(执行董事)、吴学明(执行董事)、许克威(非执行董事),以及四位独立非执行董事郭敏杰、陆正飞、韩小京及刘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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