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 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ANSENPHARMACEUTICALHOLDINGSLIMITED
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代号:503)
有关司太立股份减持计划的内幕消息
本公告乃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刊发。
本公司宣布,本公司全资间接拥有的 附属公司朗生投资(香港)有 限公司(「朗生香港」)及丰勤有限公司(「丰勤」),於2017年3月9日向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司太立」)发出一份有关对持有的司太立股份(「司太立股份」)所作出的股份减持计划(「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於本公告日期,朗生香港和丰勤合计持有司太立股份 19,350,000股,占司太立总
股本的16.125%。司太立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3520)。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登记在名下 的司太立股份受到一年期的锁 定限制,锁定期自2016年3月9日司太立上市之日起至2017年3月8日期满。於司太立的招股书中,朗生香港和丰勤进一步承诺 ,於锁定期满後的两年内,其 每年减持司太立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後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50%。朗生香港和丰勤向司太立提交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颁布的监管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拟减持的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9,675,000股,即不超过司太立总股本的
8.0625%
减持期间:自2017年3月10日司太立公布股份减持计划後的第三个交易日起
的六个月内(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自2017年3月10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後的六个月内)
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连续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司太立已发行股份 总数的1%
减持价格:参考司太立的市场价格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朗生香港及丰勤并未就出售司太立股份订立最终或具法律约束力之协议。倘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下的出售得以落实,该出售可能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之一项须予公布的交易。本公司将遵守上市规则之适用规定,并就此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由於根据股份减持计划下的出售可能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朗生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StephenBurnauHunt
香港,2017年3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刘帮民先生、侯淞先生;非执行董事为 Stephen
BurnauHunt先生、李晋颐先生、汤军先生及刘雪姿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
记煊先生、邓昭平先生及FritzHeinrichHorlacher先生。
有關司太立股份減持計劃的內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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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生医药
2017-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