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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旭光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7)
延迟刊发中期业绩及全年业绩
及
寄发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
及
延迟股东周年大会
兹提述中国旭光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清盘中)(「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宣布,本公司将延迟刊发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二零一六年
全年业绩」)及寄发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二零一六年年报」),直至另
行通知为止,而本公司亦将会延迟刊发本公司所有其他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报告,直至另行通
知为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本公司须:
(a) 按照上市规则第13.49(1)(ii)条於财政年度结束後三个月(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内公布
二零一六年全年业绩;及
(b) 按照上市规则第13.46(1)条於财政年度结束後四个月( 即二零一七年四月三十日 )内寄发二零
一六年年报予各位股东及其上市证券(非不记名证券)持有人。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之公告,国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於二
零一七年二月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新核数师,以审核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二零
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及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四年、
二零一五年及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由於核数师仅
於二零一七年二月才开始有关工作,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完成过去四年所有未经审核及审阅之工
作。本公司希望本集团所有其他尚未刊发的财务业绩及报告(包括截至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及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及年度报告、截至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及二零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及中期报告(「未刊发财务披露」)、二零一六年全年业绩及
二零一六年年报)按以下时间表刊发: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前刊发多份中期�u全年业绩公告及於二零
一七年六月前刊发多份中期�u年度报告。
延迟刊发二零一六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一六年年报,以及进一步延迟刊发未刊发财务披露构成
违反上市规则。
由於延迟公布未刊发财务披露、二零一六年全年业绩及寄发二零一六年年报,本公司拟建议延迟
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直至另行通知为止。本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以告知本公
司股东有关二零一六年全年业绩、未刊发财务披露之刊发日期以及股东周年大会之日期。
继续暂停买卖
股份自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10时56分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暂停买卖,并将
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代表
中国旭光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苏文俊
庄日杰
SimonConway
共同临时清盘人
作为代理人无须承担任何个人责任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组成,包括张志刚先生、张大明先生及石健平先生。
旭光高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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