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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承担任何责任。
ELEGANCE OPTICA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07)
内幕消息
一名主要股东出售股份
本公布乃由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
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已获本公司之最大单一股东Best Quality Limited通知,其
已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透过联交所交易平台之市场交易出售9,000,000股本公司每股面值
0.10港元之普通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2.78%。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主席并执行董事许亮华先生及其联系人拥有86,508,000股已发行股份
之权益。由於上述之出售,彼等之持股量将减至77,508,00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约
23.95%)。
董事会认为,出售并未对本公司之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承董事会命
高雅光学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许亮华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执行董事为许亮华先生、潘兆康先生、许骏源先生及黄志恩女士;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彭询
元先生、邝炳文先生及尹�擅裣壬�。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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