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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民生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刊发日期为2017
年3月10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
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
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人士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其他证券股份的要约或诱使作出要约
的邀请。
本公告并非且无意作为於任何司法权区(包括但不限於英国、澳洲、日本、加拿大或美国)发售本公
司证券的要约。本公司股份并未且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美国证券法」)登记,且不
可在美国境内(定义见美国证券法S规例)提呈发售、出售、质押、转让或交付,惟获豁免根据美国
证券法登记规定或在不受美国证券法注册规定所限的交易中进行者除外。本公告及当中所载资料不
会直接或间接於美国境内发布、刊发或派发。
就全球发售而言,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作为稳定价格经办人(「稳定价格经办人」)、其联属人
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代表包销商),均可超额分配股份或进行交易,以便在上市日期後的有限
期间内稳定或保持股份的市价高於在不进行稳定价格行动情况下的水平。然而,稳定价格经办人、
其联属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均无责任进行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该等稳定价格行动一经开始,
稳定价格经办人、其联属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可全权酌情进行,并可随时终止。任何该等稳
定价格行动须於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4月14日)後第30日结束。有关稳定价格行
动一经开始,可於所有获准进行上述行动的司法权区进行,惟在任何情况下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规则及监管规定,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的《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经修
订 )。
有意投资者务请注意,采取维持股份价格的稳定价格行动的时间不得超过稳定价格期,即由上市日
期开始,并预期将於香港公开发售递交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4月14日)後第30日届满。於该日後,
不得再采取任何稳定价格行动,股份的需求及价格届时或会下跌。
潜在投资者务请阅览招股章程内下文所述有关本公司及全球发售的详尽资料,方决定是否投资提呈
发售的股份。有关发售股份的任何投资决定应仅倚赖招股章程所提供的资料作出。
香港发售股份将根据招股章程及有关申请表格所载条款及条件向香港公众人士提呈发售。香港发售
股份将不会向香港境外及�u或并非居於香港的任何人士提呈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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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sheng Educa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民生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1,000,000,000股股份
(视乎超额配股权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10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
调整)
国际配售股份数目:900,000,000股股份(可予重新分配、
调整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而定)
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52港元,另加
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
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费
(须於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并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股份0.00001美元
股份代号:1569
联席保荐人、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按字母顺序)
联席牵头经办人(按字母顺序)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本公司股份(包括(a)根据全球发售将予发行
之1,000,000,000股股份;(b)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後可能发行的150,000,000股股份;
及(c)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400,000,000股股份)上市及
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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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香港公开发售於2017年3月22日上午八时正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期股份将於
2017年3月22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主板买卖。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公司
将刊发公告。
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提呈的100,000,000股股份(可予调整,相当於全球发售
下发售股份总数的10%),以及国际配售提呈的900,000,000股股份(视乎超额配股
权行使与否而定及可予调整,相当於全球发售下发售股份总数的90%)。香港公开
发售与国际配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将可按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一节所述予
以调整。
待股份获准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且符合香港结算的证券收纳规定後,股份将获香
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当日或香港结算选择之任何其
他日期起可於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联交所参与者之间交易之交收须
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个营业日於中央结算系统进行。中央结算系统内的所有活动均
须依据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进行。本公
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使股份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除另有公告者外,发售价将不会超过每股发售股份1.52港元及目前预期将不少於每
股发售股份1.24港元。公开发售股份申请人须於申请时缴付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
股份1.52港元,连同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联交所交易
费。倘发售价最终定为低於每股发售股份1.52港元,则多缴款项可予退还。
香港发售股份的申请只会根据招股章程及有关申请表格的条款及条件予以考虑。
申请人如欲以本身名义获配发及发行香港发售股份,应(i)填妥及签署白色申请
表格,或(ii)透过网上过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指定网站www.eipo.com.hk以白表
eIPO服务递交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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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如欲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获配发及发行香港发售股份,并直接存入中央
结算系统,以寄存於彼等的指定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股份户口或其中央结算系统
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股份户口,应(i)填妥及签署黄色申请表格;或(ii)透过中央结算
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招股章程连同白色申请表格可於2017年3月10日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3月15日中
午十二时正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下列地点索取:
1. 联席账簿管理人的下列任何办事处:
名称 地址
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花园道3号
冠君大厦50楼
麦格理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中环
港景街1号
国际金融中心一期18楼
2.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下列任何分行:
分行名称 地址
港岛: 中银大厦分行 花园道1号3楼
石塘咀分行 石塘咀皇后大道西534号
湾仔胡忠大厦分行 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
香港仔分行 香港仔湖北街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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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名称 地址
九龙: 旺角上海街分行 旺角上海街611-617号
太子分行 九龙弥敦道774号
尖沙咀东分行 九龙尖沙咀东加连威老道96号
希尔顿大厦低层地下3号�m
观塘广场分行 观塘开源道68号观塘广场G1
新界: 荃新天地分行 荃湾杨屋道1号荃新天地地下65号�m
元朗分行 元朗青山公路102-108号
沙田第一城分行 沙田银城街2号置富第一城乐荟
地下24-25号
上水分行证券服务中心 上水新丰路136号
招股章程连同黄色申请表格可於2017年3月10日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3月15日中
午十二时正的正常办公时间内在下列地点索取:
香港结算存管处服务柜台(地址为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座及二座1
楼);或
阁下可能备有有关申请表格及招股章程的股票经纪。
根据所印列指示填妥的白色或黄色申请表格,连同随附的支票或银行本票(注明抬
头人为「中国银行(香港)代理人有限公司―民生教育公开发售」,须於申请表格指定
日期及时间内投入上述任何一间分行提供的特备收集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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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於2017年3月10日上午九时正至2017年3月15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或招
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恶劣天气对办理申请登记的影响」一节所述可能
申请的较後时间,於指定网站www.eipo.com.hk透过白表eIPO服务供应商以白表
eIPO递交申请(每日24小时,申请截止当日除外)。
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可於2017年3月10日上午九时正起至2017年3月15日中午
十二时正输入电子认购指示。
有关香港公开发售的条件及程序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
申请公开发售股份」等节。
本公司预期於2017年3月21日在《南华早报》(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以中文)
以及在本公司网站www.minshengedu.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布最
终发售价连同国际配售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水平及分配基准。
分配结果(连同成功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如适用))将於2017年3月21日起按
招股章程「如何申请公开发售股份-公布结果」一节所载的方式透过多个渠道公布。
预期发售股份将於2017年3月22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联交所买卖。股份将以每手
2,000股股份买卖。本公司不会发出临时所有权文件,亦不会就申请时缴付的款项
发出收据。股份的股份代号为1569。
承董事会命
民生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李学春
香港,2017年3月10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李学春、张卫平、左熠晨及林毅龙,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毅生、余黄
成及王惟鸿。
本公告可於本公司网站www.minshengedu.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hk查阅。
请同时参阅於《南华早报》(以英文)及《香港经济日报》(以中文)刊登的本公告内容。
全球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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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教育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