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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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CHINADEVELOPMENTBANKFINANCIALLEASINGCO.,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606)
董事会决议公告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
司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星期三)举行董事会会议,并决议不
向股东大会建议宣派本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
期股息。
承董事会命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王学东
董事长
中国深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王学东先生、范珣先生、耿铁军先生
及黄敏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刘晖女士及李英宝先生;及本公司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学定先生、徐进先生及张宪初先生。
*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a)并非《银行业条例》涵义内获授权的机构;(b)未获授
权在香港开展银行业╱吸收存款业务;及(c)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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