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of Jinzhou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416)
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会议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举行,藉以(其中包括)审议及批准本行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及其刊发,以及考虑建议派发末期股息(如有)。
承董事会命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伟
中国锦州,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伟先生、陈漫女士、赵杰女士、王晶先生及王晓宇女士;非
执行董事李东军先生、张财广先生、吴正奎先生及顾洁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大兴先生、邓小
洋先生、牛似虎先生、姜健女士、秦耀奇先生及林彦军先生。
*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155章)所界定的认可机构,故不受香港金
融管理局的监督,且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u或接受存款业务。
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
0评论
锦州银行
201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