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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業績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of Jinzhou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41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包含其附属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期」)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年度业绩(「年度业绩」)。董事会及其辖下的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确认此年度业绩。 1. 公司基本情况 1.1 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及简称: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州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 BankofJinzhouCo.,Ltd. 法定代表人: 张伟 授权代表: 张伟、王晶 H股股票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简称: 锦州银行 股份代号: 0416 �C1�C 1.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王晶 联席公司秘书: 王晶、梁�e娴 公司网址: www.jinzhoubank.com 电子信箱: webmaster@jinzhoubank.com 电话: +86(416)3220002 传真: +86(416)3220003 注册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8号金钟汇中心18楼 2. 财务摘要 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按国际会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内归属於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於股东的净资产并无差异。 2.1 财务数据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 2016年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比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经营业绩 变动率(%) 利息收入 27,897,191 21,819,437 27.9 13,582,488 8,522,877 利息支出 (12,448,982)(11,015,124) 13.0 (7,954,065) (4,701,435) 利息净收入 15,448,209 10,804,313 43.0 5,628,423 3,821,44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09,265 500,790 61.6 116,323 75,271 交易净收益�u(损失) 49,948 97,164 (48.6) 470 (5,671) 股利收入 895 6,440 (86.1) 6,360 6,320 投资性证券净收益�u(损失) 10,348 2,896 257.3 8,396 (3,643) 汇兑净收益 53,724 85,895 (37.5) 7,872 4,257 其他经营净收益 41,460 19,886 108.5 26,765 24,121 经营收入 16,413,849 11,517,384 42.5 5,794,609 3,922,097 经营费用 (2,758,039) (2,724,872) 1.2 (2,213,490) (1,888,077) �C2�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 2016年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比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经营业绩 变动率(%) 减值前经营利润 13,655,810 8,792,512 55.3 3,581,119 2,034,020 资产减值损失 (2,784,895) (2,296,943) 21.2 (793,469) (274,739) 税前利润 10,870,915 6,495,569 67.4 2,787,650 1,759,281 所得税费用 (2,671,469) (1,587,513) 68.3 (664,473) (403,783) 净利润 8,199,446 4,908,056 67.1 2,123,177 1,355,498 归属於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8,129,590 4,898,761 66.0 2,115,715 1,350,691 每股计(人民币元) 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 1.40 1.09 0.31 0.54 0.35 资产�u负债主要指标 变动率(%) 资产总额 539,059,522 361,659,913 49.1 250,692,720 175,513,850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121,930,761 97,313,206 25.3 86,548,794 76,728,790 负债总额 496,165,210 335,388,599 47.9 234,815,584 164,004,535 其中:吸收存款 262,969,211 170,178,722 54.5 119,402,997 92,764,588 股本 6,781,616 5,781,616 17.3 4,402,234 3,902,234 归属於本行股东权益 39,035,430 25,598,461 52.5 15,658,315 11,398,776 权益总额 42,894,312 26,271,314 63.3 15,877,136 11,509,315 2.2 财务指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 2016年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比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盈利能力指标(%) 变动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1) 1.82 1.60 0.22 1.00 0.91 平均权益回报率(2) 25.16 23.75 1.41 15.64 12.00 净利差(3) 3.41 3.29 0.12 2.43 2.32 净息差(4) 3.67 3.51 0.16 2.63 2.5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率 4.93 4.35 0.58 2.01 1.92 成本占收入比率(5) 14.83 18.80 (3.97) 31.26 40.47 资产质量指标(%) 变动 不良贷款率(6) 1.14 1.03 0.11 0.99 0.87 拨备覆盖率(7) 336.30 369.13 (32.83) 256.15 226.40 损失准备对贷款比率(8) 3.84 3.82 0.02 2.53 1.97 �C3�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 2016年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比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资本充足率指标(%) 变动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 9.79 8.96 0.83 8.64 9.76 一级资本充足率(10) 9.80 8.97 0.83 8.64 9.76 资本充足率 11.62 10.50 1.12 10.45 10.89 总权益对资产总额比率 7.96 7.26 0.70 6.33 6.56 其他指标(%) 变动 存贷比(11) 40.36 47.44 (7.08) 55.70 66.62 注: (1) 指年内净利润占年初及年末的资产总值平均结余的百分比。 (2) 指年内本行的归属於母公司净利润占年初及年末权益股东应占总权益平均结余的百分比。 (3) 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付息率的差额计算。 (4) 按照净利息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於生息资产的每日平均数计算)。 (5) 成本收入比率=经营费用(不包括税金及附加)�u营业收入。 (6)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总额�u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7)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损失准备�u不良贷款总额。 (8) 损失准备对贷款比率=贷款减值损失准备�u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除项)�u风险加权资产。 (10)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对应资本扣除项)�u风险加权资产。 (11)指本行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中国银监会规定相 关财务数据计算的比率。 �C4�C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业务及财务回顾 报告期内,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兴起、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以及营改增相关政策 的落地,面对资本市场的不断变化,同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本行积极贯彻中 国政府「 创 新 、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 」五 大发展理念,并与本行「转方式、调结 构、控风险、稳发展」的经营方针紧密结合,使各项业务取得了较快较好的发展, 给本行投资者和股东(「股东」)带来较好回报。 2016年本行实现净利润人民币81.99亿元,较上年增长67.1%,不仅为股东和投资 者带来了良好的回报,也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390.60亿元,同比增长 49.1%;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达人民币1,219.31亿元,同比增长25.3%,不良贷款率 1.14%;本行存款余额达人民币2,629.69亿元,同比增长54.5%。报告期内,本行经 营收入达人民币164.14亿元,同比增长42.5%;净利润为人民币81.99亿元,同比 增长67.1%。 本行於2016年12月28日溢价配售H股10亿股,全部用於补充本行的资本金。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分别提高到11.62%、9.80%和9.79%。 於报告期末,本行拥有村镇银行7家,下设村镇银行营业部及支行19家,分布在中 国辽宁省锦州市5家,朝阳市1家,本溪市1家。报告期内,本行及其他相关股东 新设立了辽宁凌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辽宁桓仁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5�C 报告期内,本行子公司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坚持「立足辽宁,辐射全国」 的区域发展战略,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 目标,积极服务「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国制造2025」和振兴东北老工 业基地等国家重大战略。租赁投资客户主要分布在航空、医疗、装备制造、汽车制 造、基础设施等领域。 3.2 财务报表分析 3.2.1利润表分析 (除特别说明外,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利息收入 27,897,191 21,819,437 6,077,754 27.9 利息支出 (12,448,982) (11,015,124) (1,433,858) 13.0 利息净收入 15,448,209 10,804,313 4,643,896 43.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09,265 500,790 308,475 61.6 交易净收益 49,948 97,164 (47,216) (48.6) 股利收入 895 6,440 (5,545) (86.1) 投资性证券净收益 10,348 2,896 7,452 257.3 汇兑净收益 53,724 85,895 (32,171) (37.5) 其他经营净收益 41,460 19,886 21,574 108.5 经营收入 16,413,849 11,517,384 4,896,465 42.5 经营费用 (2,758,039) (2,724,872) (33,167) 1.2 资产减值损失 (2,784,895) (2,296,943) (487,952) 21.2 税前利润 10,870,915 6,495,569 4,375,346 67.4 所得税费用 (2,671,469) (1,587,513) (1,083,956) 68.3 净利润 8,199,446 4,908,056 3,291,390 67.1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08.71亿元,同比增长67.4%;净利润为人 民币81.99亿元,同比增长67.1%,主要得益於生息资产规模及净息差的稳定增长, 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增加人民币46.44亿元,增幅43.0%。 �C6�C 3.2.1.1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为本行经营收入的最大部分,分别占2016年度和2015年度经营收入的 94.1%及93.9%。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行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利息净收入: (除特别说明外,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利息收入 27,897,191 21,819,437 6,077,754 27.9 利息支出 (12,448,982) (11,015,124) (1,433,858) 13.0 利息净收入 15,448,209 10,804,313 4,643,896 43.0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行的生息资产与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支出 及生息资产的相关平均收益率或付息负债的相关平均付息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 利息收入�u 平均收益率�u 利息收入�u 平均收益率�u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平均余额 支出 付息率(%) 平均余额 支出 付息率(%) 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2,343,694 7,597,435 6.76 96,450,243 7,153,354 7.42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1) 264,092,219 19,390,157 7.34 166,829,498 13,541,335 8.12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3,961,224 515,757 1.52 28,645,780 442,343 1.5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207,779 178,037 4.23 14,077,277 660,314 4.69 拆出资金 980,721 10,100 1.03 609,967 5,241 0.8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31,486 87,682 2.23 782,280 16,850 2.15 应收融资租赁款 1,742,711 118,023 6.77 - - - 总生息资产 421,259,834 27,897,191 6.62 307,395,045 21,819,437 7.10 �C7�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 利息收入�u 平均收益率�u 利息收入�u 平均收益率�u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平均余额 支出 付息率(%) 平均余额 支出 付息率(%) 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 215,073,252 5,238,664 2.44 144,319,899 4,097,737 2.8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130,440,389 5,723,145 4.39 112,549,763 5,574,446 4.95 拆入资金 4,157,929 42,496 1.02 4,515,732 34,003 0.7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7,831,179 588,392 3.30 11,303,093 435,724 3.85 应付债券 3,925,479 185,795 4.73 1,853,425 125,979 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6,474,314 670,490 4.07 14,376,612 744,791 5.18 其他负债 - - - 72,955 2,444 3.35 总付息负债 387,902,542 12,448,982 3.21 288,991,479 11,015,124 3.81 利息净收入 15,448,209 10,804,313 净利差(2) 3.41 3.29 净息差(3) 3.67 3.51 注: (1)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2) 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总付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之差计算。 (3) 以净利息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计算。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行由於规模和利率变动导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变动的情 况。规模变动以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变动衡量,而利率变动则以生息资 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利率衡量。规模和利率变动的共同影响计入利息净收入变动 中。 �C8�C 2016年对比2015年 净增长�u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规模(1) 利率(2) (下降)(3) 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78,758 (734,677) 444,081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7,894,690 (2,045,868) 5,848,822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2,080 (8,666) 73,41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62,942) (19,335) (482,277) 拆出资金 3,186 1,673 4,8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7,833 2,999 70,832 应收融资租赁款 118,023 ― 118,023 利息收入变动 8,881,628 (2,803,874) 6,077,754 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 2,008,930 (868,003) 1,140,92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86,100 (737,401) 148,699 拆入资金 (2,694) 11,187 8,4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251,652 (98,984) 152,668 应付债券 140,839 (81,023) 59,8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8,673 (182,974) (74,301) 其他负债 (2,444) ― (2,444) 利息支出变动 3,391,056 (1,957,198) 1,433,858 利息净收入变动 5,490,572 (846,676) 4,643,896 注: (1) 指当年平均余额扣除上年平均余额乘以上年平均收益率�u平均付息率。 (2) 指当年平均收益率�u平均付息率扣除上年平均收益率�u平均付息率乘以当年平均余额。 (3) 指当年利息收入或支出扣除上年利息收入或支出。 �C9�C 3.2.1.2利息收入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行的利息收入的细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 6,930,209 24.9 6,409,056 29.4 零售贷款 645,924 2.3 691,526 3.2 票据贴现 21,302 0.1 52,772 0.2 小计 7,597,435 27.3 7,153,354 32.8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19,390,157 69.5 13,541,335 62.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15,757 1.8 442,343 2.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78,037 0.6 660,314 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7,682 0.3 16,850 0.1 拆出资金 10,100 0.1 5,241 0.0 应收融资租赁款 118,023 0.4 - - 总计 27,897,191 100.0 21,819,437 100.0 本行的利息收入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21,819,437千元增加27.9%至2016年度的人 民币27,897,191千元,主要是由於本行可用资金增加,大力开展投资和贷款业务以 及金融租赁业务,生息资产规模增长导致相应的利息收入增长。 �C10�C (1)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较大组成部分,2016年度和2015年度 分别占利息收入的27.3%及32.8%。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平均余 额、相关利息收入及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平均收益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 平均收益率 平均收益率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 公司贷款 102,814,469 6,930,209 6.74 87,244,835 6,409,056 7.35 零售贷款 9,420,358 645,924 6.86 8,838,951 691,526 7.82 票据贴现 108,867 21,302 19.57 366,457 52,772 14.40 总计 112,343,694 7,597,435 6.76 96,450,243 7,153,354 7.42 (2)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13,541,335千元增加43.2% 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19,390,157千元,主要是由於投资资产规模的增加导致相应的 利息收入增加。 (3)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442,343千元增加16.6%至 2016年度的人民币515,757千元,主要是由於本行存款规模的增长使得本行存放中 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数额增加。 (4)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660,314千元减少 73.0%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178,037千元,主要是由於市场上存放同业的收益率下 降,本行减少了存放同业的规模。 �C11�C (5)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5,241千元增加92.7%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 10,100千元,主要是由於拆出资金的规模增加及收益率的提升以致相应利息收入增 加。拆出资金的平均结余由2015年的人民币609,967千元增加60.8%至2016年度的 人民币980,721千元,拆出资金的平均收益率由2015年的0.86%上升至2016年度的 1.03%,主要是由於货币市场美元利率上升,本行增加了拆出资金的规模。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16,850千元增加420.4%至2016年 度的人民币87,682千元,主要是由於平均结余增加及平均收益率上升所致。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的平均结余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782,280千元增加402.6%至2016年 度的人民币3,931,486千元,主要是由於本行流动性需要,将资金投向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平均收益率由2015年度的2.15%上升至2016年度的 2.23%。 (7) 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18,023千元,主要为本行於2015年 12月成立子公司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并於2016年开展业务所致。 �C12�C 3.2.1.3利息支出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行的利息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 5,238,664 42.1 4,097,737 37.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723,145 46.0 5,574,446 50.6 拆入资金 42,496 0.3 34,003 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588,392 4.7 435,724 4.0 应付债券 185,795 1.5 125,979 1.1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2,444 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70,490 5.4 744,791 6.8 总计 12,448,982 100.0 11,015,124 100.0 (1)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本行吸收存款各组成部分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以及平均付息率情况列示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 平均 平均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付息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付息率(%) 公司存款 定期 87,364,922 2,822,685 3.23 68,216,314 2,382,745 3.49 活期 47,559,196 191,339 0.40 24,930,937 138,072 0.55 小计 134,924,118 3,014,024 2.23 93,147,251 2,520,817 2.71 零售存款 定期 68,281,154 2,169,640 3.18 41,788,397 1,533,553 3.67 活期 11,867,980 55,000 0.46 9,384,251 43,367 0.46 小计 80,149,134 2,224,640 2.78 51,172,648 1,576,920 3.08 吸收存款总额 215,073,252 5,238,664 2.44 144,319,899 4,097,737 2.84 �C13�C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4,097,737千元增加27.8%至2016年度的人 民币5,238,664千元,主要是由於2016年度本行存款规模保持较快增长。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5,574,446千元增加 2.7%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5,723,145千元,主要是由於2016年同业市场利率下降, 本行从市场融入更多资金。 (3)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34,003千元增加25.0%至2016年度的人民 币42,496千元,主要是由於拆入资金的平均付息率上升导致利息支出增长。拆入资 金的平均结余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4,515,732千元减少7.9%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 4,157,929千元,主要是由於2016年货币市场上美元的拆借利率上升,本行拆入资 金减少。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435,724千元增加35.0%至2016 年度的人民币588,392千元,主要是由於平均结余增加所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平均结余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11,303,093千元增长57.8%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 17,831,179千元,主要用於管理本行流动性的需要。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平均付息 率由2015年度的3.85%下降至2016年度的3.30%,主要是由於2016年同业市场的 平均利率下降所致。 �C14�C (5)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125,979千元增加47.5%至2016年度的 185,795千元,主要是由於本行应付债券平均结余增加以及部分被平均付息率下降 所抵消。平均结余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1,853,425千元增加111.8%至2016年度的 人民币3,925,479千元,主要是本行发行同业存单和增发二级资本债所致;平均付息 率由2015年度的6.80%下降到2016年度的4.73%,主要是由於市场利率下降所致。 (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利息支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为本行发售的按公允价值进行 管理和计量的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利息支出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744,791千元减少10.0%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 670,490千元,主要是由於本行理财产品资金的平均付息率降低所致。保本理财资 金的平均结余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14,376,612千元增加14.6%至2016年度的人民 币16,474,314千元,主要是由於客户的理财投资需求增加,本行顺应客户需求,发 行了更多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3.2.1.4净利差及净利息收益率 净利差为本行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本行总付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之间的差 额。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与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 本行的净利差由2015年度的3.29%增加至2016年度的3.41%,净利息收益率由 2015年度的3.51%增加至2016年度的3.67%,主要是受市场利率变化影响,付息负 债的付息率较2015年同期下降幅度大於生息资产收益率的下降幅度。 �C15�C 3.2.1.5非利息收入 (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除特别说明外,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理财服务手续费 245,069 121,198 123,871 102.2 承销及谘询手续费 226,673 187,691 38,982 20.8 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205,069 97,790 107,279 109.7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84,083 118,975 65,108 54.7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17,374 17,672 (298) (1.7) 其他 5,665 12,757 (7,092) (55.6) 小计 883,933 556,083 327,850 59.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43,393 10,992 32,401 294.8 其他 31,275 44,301 (13,026) (29.4) 小计 74,668 55,293 19,375 35.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09,265 500,790 308,475 61.6 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556,083千元增加至2016年度的人民 币883,933千元,主要是由於本行业务量增长,理财服务手续费、委托代理业务手 续费、结算与清算手续费及承销及谘询手续费增加所致。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包括支付予第三方的,与本行结算及清算、贸易融资、银行 卡、代理及谘询业务相关的支出。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 55,293千元增加35.0%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74,668千元,主要是由於本行结算量增 加所致。 (2) 交易净收益 交易净收益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工具及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产生的净收益。本行的交易净收益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 97,164千元下降48.6%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49,948千元。本行2016年度交易净收 益减少主要是由於持有债券的市场价格波动所致。 �C16�C (3)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6,440千元减少86.1%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895千元。 (4) 投资性证券净收益 本行2016年度取得证券投资产生的净收益为人民币10,348千元,2015年度投资证 券产生的净收益为人民币2,896千元。 (5) 汇兑净收益 汇兑净收益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85,895千元减少37.5%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 53,724千元,主要是由於汇率变动所致。 (6) 其他经营净收益 其他经营净收益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19,886千元增加108.5%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 41,460千元。 3.2.1.6经营费用 2016年度本行经营费用为人民币2,758,039千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3,167千元,增 幅1.2%。 (除特别说明外,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职工成本 1,308,208 1,105,639 202,569 18.3 一般运营及管理费用 739,767 708,620 31,147 4.4 税金及附加 328,405 493,952 (165,547) (33.5) 折旧及摊销 381,258 349,408 31,850 9.1 其他 401 67,253 (66,852) (99.4) 经营费用总额 2,758,039 2,724,872 33,167 1.2 �C17�C (1) 职工成本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行的职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除特别说明外,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职工工资及奖金 943,042 767,274 175,768 22.9 -职工福利 61,570 49,950 11,620 23.3 -基本养老保险 122,277 123,498 (1,221) (1.0) -住房公积金 68,514 60,025 8,489 14.1 -其他社会保险 59,956 55,926 4,030 7.2 -补充退休福利 466 1,718 (1,252) (72.9)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4,703 16,420 (1,717) (10.5) -其他短期职工福利 37,680 30,828 6,852 22.2 职工成本总额 1,308,208 1,105,639 202,569 18.3 2016年度,本行职工成本为人民币1,308,208千元,较2015年度增加人民币202,569 千元,同比增幅18.3%,主要是由於本行业务发展导致本行雇员人数及薪酬增加, 人力成本相应上升。 (2) 一般运营及管理费用 一般运营及管理费用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708,620千元增加4.4%至2016年度的人 民币739,767千元,主要是由於(i)营业网点增加导致日常的行政开支增加;及(ii)本 行业务量增加导致一般运营及管理费用增加。 (3) 税金及附加 本行的税金及附加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493,952千元减少33.5%至2016年度的人民 币328,405千元,主要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於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徵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的要求,本行自2016年5月1日起由缴纳营业税 改为缴纳增值税。 �C18�C (4) 折旧及摊销 折旧及摊销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349,408千元增加9.1%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 381,258千元。折旧及摊销的增加主要是由於本行物业及设备增加和营业网点租赁 费增加,导致资产折旧和摊销费用增长。 3.2.1.7资产减值损失 下表载列於所示年度本行的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组成部分: (除特别说明外,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6年 2015年 变动金额 变动率(%)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 1,153,424 1,867,757 (714,333) (38.2)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 1,583,849 429,003 1,154,846 269.2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损失 47,154 ― 47,154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68 183 285 155.7 合计 2,784,895 2,296,943 487,952 21.2 资产减值损失由2015年度的人民币2,296,943千元增加21.2%至2016年度的人民币 2,784,895千元,主要是由於(i)因整体经济下滑,本行决定实行更为审慎的风险管 理政策;(ii)本行分类为应收款项的债务证券投资快速增加;及(iii)本行的不良贷款 额随贷款组合整体增长而有所增加所致。 3.2.1.8所得税费用 2016年度本行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2,671,469千元,比上年增加人民币1,083,956千 元,增长68.3%。本行实际税率为24.57%,比上年上升0.13个百分点。 �C19�C 3.2.2财务状况表分析 3.2.2.1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本行的总资产分别为人民币 539,059,522千元及人民币361,659,913千元。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i)发放贷款 和垫款;(ii)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iii)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及(iv)存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分别占本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的22.6%、 64.6%、8.1%及1.6%。下表载列截至所示日期本行的总资产主要组成部分余额: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6,800,083 23.5 101,174,410 28.0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准备 (4,869,322) (0.9) (3,861,204)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121,930,761 22.6 97,313,206 26.9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净额 347,990,616 64.6 209,031,999 57.8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3,666,527 8.1 30,099,321 8.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8,673,633 1.6 14,954,990 4.1 拆出资金 - - 649,360 0.2 应收融资租赁款(2) 4,615,491 0.9 - - 其他资产(3) 12,182,494 2.2 9,611,037 2.7 总资产 539,059,522 100.0 361,659,913 100.0 注: (1) 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及应收款项类投资。 (2) 为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3) 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物业及设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 �C20�C 本行的资产总额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人民币361,659,913千元增加49.1%至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人民币539,059,522千元。本行的资产总额增长主要是由 於本行大力开展投资业务以及贷款业务,导致相应资产规模增长。 (1) 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人民币126,800,083千元,比 上年末增长25.3%。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占总资产比重为23.5%,比上年末减少4.5 个百分点。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 117,553,214 92.7 91,234,544 90.2 零售贷款 9,205,425 7.3 9,703,140 9.6 票据贴现 41,444 0.0 236,726 0.2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6,800,083 100.0 101,174,410 100.0 本行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主要由公司贷款(包括票据贴现)和零售贷款构成。公司 贷款为本行贷款组合的最大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 止,本行的公司贷款分别为人民币117,553,214千元及人民币91,234,544千元,分别 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92.7%及90.2%。 本行的公司贷款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人民币91,234,544千元,增加28.8% 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人民币117,553,214千元,主要是由於(i)公司贷款的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及(ii)本行增加新的分行及支行。 本行的零售贷款主要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住房和商用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 款、贷记卡透支及其他个人贷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零售贷款余额为人民 币9,205,425千元,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497,715千元,下降5.1个百分点,在发放 贷款及垫款总额中的占比较上年末减少2.3个百分点至7.3%。主要是由於受经济形 势影响,为从整体上防控风险,本行主动退出互保和联保等高风险及弱担保业务。 �C21�C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本行获得抵押、质押或保证的贷款 合计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96.2%及93.8%。若贷款由超过一种担保权益保证, 则该等贷款的全数金额将分配至主要担保权益形式的类别。下表载列截至所示日期 按抵押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4,788,651 3.8 6,282,693 6.2 保证贷款 45,951,515 36.2 30,329,039 30.0 抵押贷款 56,164,010 44.3 49,416,132 48.8 质押贷款 19,895,907 15.7 15,146,546 15.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6,800,083 100.0 101,174,410 100.0 本行贷款担保结构稳定,风险缓释能力较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行抵押 和质押贷款余额为人民币76,059,917元,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1,497,239千元,增 长17.8%,占发放贷款及贷款总额的60.0%,比上年末有所下降;信用及保证贷款 余额为人民币50,740,166千元,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4,128,434千元,占发放贷款 及垫款总额的40.0%,比上年末有所上升。 �C22�C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变动 2016年 2015年 於1月1日 3,861,204 2,250,466 本年计提 1,351,168 1,968,943 本年转回 (197,744) (101,186) 本年收回 2,051 816 折现回拨 (35,907) (21,570) 本年处置 (111,450) (236,265) 於12月31日 4,869,322 3,861,204 贷款的减值准备由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人民币3,861,204千元增加26.1%至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人民币4,869,322千元,主要是由於本行为应对宏观经济运 行方面不确定性因素增加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2)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理财产品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 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为本行资产的最大组成部 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本行的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 产净额分别为人民币347,990,616千元及人民币209,031,999千元,分别占本行总资 产的64.6%及57.8%。 (除特别说明外,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权投资 45,162,404 12.9 26,995,121 12.9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436,027 3.0 7,711,333 3.7 可供出售债权投资 34,664,662 9.9 19,219,823 9.2 交易性债券投资 61,715 0.0 63,965 0.0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C23�C (除特别说明外,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权投资 58,250 0.0 58,250 0.0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58,250 0.0 58,250 0.0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理财产品投资 21,089,421 6.1 15,496,243 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281,680,541 81.0 166,482,385 79.7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 200,088 0.1 - - 受益权转让计划 283,571,571 81.5 166,989,654 79.9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2,091,118) (0.6) (507,269) (0.2) 投资净额 347,990,616 100.0 209,031,999 1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的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净额为人民币347,990,616 千元,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209,031,999千元增加66.5%。上述增长主 要是由於本行可用资金增加,本行执行业务及服务多元化以及扩大资金业务战略, 增加了对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的投资。 3.2.2.2负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以及2015年12月31日止,本行总负债分别为人民币496,165,210 千元及人民币335,388,599千元。本行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为(i)吸收存款;(ii)同业及其 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iii)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及(iv)应付债券,分别占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本行的总负债53.0%、26.4%、7.1%及6.1%。 �C24�C 下表载列截至所示日期本行的总负债的构成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 262,969,211 53.0 170,178,722 50.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31,028,453 26.4 116,351,178 34.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5,164,192 7.1 20,244,100 6.0 应付债券 30,223,286 6.1 1,500,000 0.4 拆入资金 3,866,521 0.8 3,855,808 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986,772 4.2 15,426,941 4.6 其他负债(1) 11,926,775 2.4 7,831,850 2.5 总计 496,165,210 100.0 335,388,599 100.0 注:(1)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及其他。 (1) 吸收存款 本行为公司及个人客户提供活期及定期存款产品。下表载列截至所示日期本行的吸 收存款及产品类别: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存款 活期存款 52,522,396 20.0 31,712,157 18.7 定期存款 121,059,322 46.0 78,526,650 46.1 小计 173,581,718 66.0 110,238,807 64.8 零售存款 活期存款 12,855,119 4.9 11,710,050 6.9 定期存款 76,532,374 29.1 48,229,865 28.3 小计 89,387,493 34.0 59,939,915 35.2 总计 262,969,211 100.0 170,178,722 100.0 �C25�C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行吸收存款总额为人民币262,969,211千元,较上年末 增加人民币92,790,489千元,增长54.5%,吸收存款占总负债比重为53.0%,较上 年末上升2.3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吸收存款的增加是由於本行增加营业网点的同 时又加大了客户存款的营销力度所致。 (2) 应付债券 本行於2014年1月24日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固定利率的二级资本债,期限 为10年,票面利率为7.00%。本行可以选择於2019年1月28日按面值赎回该等债 券。 本行於2016年12月26日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固定利率的二级资本债,期限 为10年,票面利率为4.30%。本行可以选择於2021年12月27日按面值赎回该等债 券。 於2016年12月31日,上述应付二级资本债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0.26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行共发行同业存单36笔,共计人民币262.29亿元。於 2016年12月31日,上述同业存单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61.34亿元。 3.2.2.3股东权益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本行股东权益的构成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6,781,616 15.8 5,781,616 22.0 资本公积 14,240,795 33.2 9,152,898 34.8 盈余公积 2,101,109 4.9 1,292,031 4.9 一般准备 7,225,282 16.8 4,801,449 18.3 未分配利润 8,686,628 20.3 4,570,467 17.4 非控制性权益 3,858,882 9.0 672,853 2.6 权益总额 42,894,312 100.0 26,271,314 100.0 �C26�C 本行於2016年12月28日以每股港币7.50元的价格溢价配售10亿股面值为每股人民 币1.00元的H股新股股票,配售新H股股票的溢价约人民币56.38亿元,在本行资 本公积中核算。 3.2.3贷款质量分析 3.2.3.1贷款五级分类 本行的不良贷款包括分类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止,本行呈报的不良贷款为人民币1,447,918千元,本行的贷款减值准 备总额为人民币4,869,322千元。下表载列截至所示日期本行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按五 级贷款分类的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120,769,380 95.3 96,311,855 95.2 关注 4,582,785 3.6 3,816,533 3.8 次级 751,542 0.6 521,856 0.5 可疑 409,402 0.3 405,352 0.4 损失 286,974 0.2 118,814 0.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126,800,083 100.0 101,174,410 100.0 不良贷款额 1,447,918 1.14 1,046,022 1.0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本行贷款组合总额的不良贷款率分 别为1.14%及1.03%。於2016年,本行的不良贷款率较2015年上升了0.11个百分 点,主要是由於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因素影响,个别行业的个 别客户出现违约,致使本行不良率有所上升。 �C27�C 3.2.3.2贷款集中度 (1) 公司贷款的行业集中度 公司贷款包括向不同行业客户提供的贷款。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按行业划分的公司 贷款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批发和零售业 39,985,815 34.0 30,199,593 33.1 制造业 37,272,136 31.7 23,238,642 25.5 房地产业 13,774,113 11.7 11,183,248 12.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426,944 5.5 8,633,996 9.5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822,215 3.3 1,045,943 1.1 教育 3,213,742 2.7 2,751,812 3.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服务业 2,802,067 2.4 1,790,687 2.0 采矿业 1,801,952 1.5 1,275,037 1.4 建筑业 1,647,035 1.4 3,197,190 3.5 农、林、牧、渔 1,534,475 1.3 1,334,995 1.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52,440 1.2 1,470,634 1.6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242,750 0.2 1,620,780 1.8 其他 3,677,530 3.1 3,491,987 3.7 公司贷款和垫款合计 117,553,214 100.0 91,234,544 100.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向(i)批发和零售业,(ii)制造业,及(iii)房地产业提供的 贷款为本行公司贷款的最大组成部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 止,向上述三个行业的公司客户提供的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91,032,064千元和人 民币64,621,483千元,分别占本行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77.4%及70.9%。从 增量结构来看,上述三个行业的增量最大,增量分别为人民币9,786,222千元、人民 币14,033,494千元及人民币2,590,865千元,增幅分别为32.4%、60.4%及23.2%。 �C28�C (2) 借款人集中度 A. 集中度指标 於2016年於2015年 主要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单一最大贷款客户贷款比例 <=10% 4.23% 6.29% 最大十家贷款客户贷款比例 <=50% 39.92% 33.04% 注:以上数据参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公式计算。 B. 前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 下表载列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十大单一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截至该日期,所有 该等贷款均分类为正常类贷款。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於2016年12月31日 占贷款总额 客户 所属行业 金额 百分比(%) 客户A 房地产业 2,010,290 1.6 客户B 制造业 2,000,000 1.6 客户C 制造业 2,000,000 1.6 客户D 制造业 2,000,000 1.6 客户E 制造业 2,000,000 1.6 客户F 电力、煤气及 2,000,000 1.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客户G 批发和零售业 1,910,000 1.5 客户H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94,000 1.5 客户I 批发和零售业 1,694,709 1.3 客户J 批发和零售业 1,478,622 1.2 总计 18,987,621 15.1 �C29�C (3)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不良 不良 不良 不良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 贷款率(%) 贷款金额 贷款金额 贷款率(%) 公司贷款 小微企业 61,043,560 537,109 0.88 41,234,165 416,425 1.01 中型企业 31,158,505 430,161 1.38 33,311,707 358,835 1.08 其他 25,351,149 284,477 1.12 16,688,672 215,810 1.29 小计 117,553,214 1,251,747 1.06 91,234,544 991,070 1.09 票据贴现 41,444 - - 236,726 - - 零售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 7,896,779 191,647 2.43 8,644,513 53,836 0.62 个人消费贷款 478,483 3,213 0.67 579,399 - - 住房和商用房按揭贷款 723,439 291 0.04 390,091 - - 贷记卡透支 106,243 539 0.51 88,548 546 0.62 其他 481 481 100.00 589 570 96.77 小计 9,205,425 196,171 2.13 9,703,140 54,952 0.57 总计 126,800,083 1,447,918 1.14 101,174,410 1,046,022 1.03 本行的不良贷款率(定义为不良贷款额除以本行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为1.14%及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为1.0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本行的公司贷款(包括票据贴现)的 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06%及1.0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及2015年12月31日止,本行的零售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 为2.13%及0.57%。 本行在宏观经济运行不确定之中,不良贷款率与上年相比有所上升。 �C30�C (4) 逾期贷款及垫款 下表列出於所示日期本行已逾期贷款和垫款按账龄分析情况。 於2016年12月31日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逾期3个月以内 700,660 13.7 1,259,812 43.2 逾期3个月至6个月 2,034,531 39.9 377,295 12.9 逾期6个月至1年 1,071,518 21.0 573,258 19.6 逾期1年以上 1,297,004 25.4 710,438 24.3 已逾期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5,103,713 100.0 2,920,803 100.0 3.2.4资本充足率分析 本行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实 施)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行各级资本充足 率均达到新办法的监管要求,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79%,一级资本充足率 为9.80%,比上年末上升0.83和0.83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1.62%,比上年末上 升1.12个百分点。 �C31�C 下表列出了所示日期本行资本充足率相关资料。 於2016年 於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2月31日 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 -股本 6,781,616 5,781,616 -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14,240,795 9,152,898 -盈余公积 2,101,109 1,292,031 -一般准备 7,225,282 4,801,449 -未分配利润 8,686,628 4,570,467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057,708 318,993 核心一级资本调整项目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148,166) (134,405)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9,944,972 25,783,049 其他一级资本 38,102 6,642 一级资本净额 39,983,074 25,789,691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4,000,000 1,500,0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3,311,404 2,890,50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86,576 13,284 总资本净额 47,381,054 30,193,479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407,922,931 287,662,07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79% 8.96% 一级资本充足率 9.80% 8.97% 资本充足率 11.62% 10.50% 3.2.5分部信息 3.2.5.1地区分部摘要 以地区分部为基准呈列信息时,经营收入是按产生收入的分行所在地而分配。本行 绝大部分的业务在中国开展,故本行将中国业务分为下列三个主要地理区域: 锦州地区:本行总部、锦州分行、锦州太和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义县 �C32�C 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北镇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黑山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辽宁�R海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东北地区(不包括锦州地区):渖阳分行、大连分行、哈尔滨分行、丹东分行、 抚顺分行、鞍山分行、朝阳分行、阜新分行、辽阳分行、葫芦岛分行、本溪分行、 辽宁喀左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桓仁锦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锦银 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地区:北京分行及天津分行。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 2016年 2015年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营收入 锦州地区 11,897,713 72.5 7,713,867 67.0 其他东北地区 1,760,085 10.7 1,348,687 11.7 华北地区 2,756,051 16.8 2,454,830 21.3 总计 16,413,849 100.0 11,517,384 100.0 3.2.5.2业务分部摘要 本行按业务条线和经营地区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营运组别,从而进行业务管理。本 行的经营分部已按与内部报送信息一致的方式列报,这些内部报送信息是提供给本 行管理层以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行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了下列报告分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营收入 公司银行业务 5,213,190 31.8 4,026,209 35.0 零售银行业务 1,163,725 7.1 1,087,209 9.4 资金业务 9,990,517 60.8 6,383,909 55.4 其他业务 46,417 0.3 20,057 0.2 总计 16,413,849 100.0 11,517,384 100.0 �C33�C 3.2.6资产负债表外项目分析 本行的资产负债表外项目包括信贷承诺及其他表外项目。信贷承诺主要包括承兑汇 票、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贷记卡承诺、贷款承诺等。其他表外项目包括经营租 赁承诺和资本支出承诺。承兑�笃蔽�本行对本行客户所出具的汇票付款的承诺。本 行开出保函及信用证以担保客户向第三方履约。下表载列於所示日期本行的信贷承 诺及其他表外项目: 於2016年 於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2月31日 12月31日 承兑汇票 78,222,618 57,702,403 开出信用证 18,272,197 835,274 开出保函 9,446,624 6,724,348 贷款承诺 3,537,196 889,982 贷记卡承诺 667,338 491,593 小计 110,145,973 66,643,600 经营租赁承诺 508,552 437,313 资本支出承诺 615,127 180,763 小计 1,123,679 618,076 总计 111,269,652 67,261,676 3.3 风险管理 本行金融工具使用方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操作风险。 本行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行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 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行的风险水平。本行会定期重检这些风 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行经营活动的改变。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C34�C 3.3.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客户(或者交易对象)可能不能或者不愿意履行约定义务的风险。本行 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信贷政策制定;授信前尽职调查;客户信用评 级;抵押物评估;贷款审查和审批;放款管理;授信後管理;不良贷款管理,以及 责任追究。本行对表内授信业务和表外授信业务采取相同的信用风险控制程序。 本行风险合规部负责持续监测、检查和评估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及 提出完善建议,并对评级限额工具进行开发与维护;贷後管理部负责认定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工作;贷中管理部负责完善授信审批制度及工作流程;统一授信部负责制定限额管理并组织召开总行授信管理委员会会议。本行所有授信业务必须按照授信业务指导意见开展。 在授信风险控制及管理方面,本行各部门按照授信与审贷分离、管理与审批分离、 额度授信与审批分离的原则,订明各自职能及工作流程,同时亦完善分支机构信贷审批流程。本行确定了集体审批体制下授信管理委员会运行机制,制定了授信工作尽职及问责制度。 3.3.2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由於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 全,操作的程序和标准出现偏差,业务人员违反程序规定,以及内控制度不能有效 识别、提示和制止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产生的风险。本行风险合规部负责对本行操 作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进行持续监测、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完善建议, 对本行各类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风险审查。 �C35�C 3.3.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本行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令本行在本行的资产负债表内�u外业务中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行的市场风险敞口主要来自本行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 汇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本行因法定利率或市场利率的不利变动而可能遭受损失的风 险。汇率风险是本行因本行的资产和负债的币种不匹配而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本 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旨在管理和监控市场风险,将与市场风险有关的潜在损失控制在 可以接受的极限内,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本行的风险调整收益。本行风险合规部负责对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进行持续监测、检查和评估。资金交易部、投资银行部、同业业务部、财务管理部及国际业务部负责对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进行集中管理。 3.3.3.1利率风险 中国利率近年来已经逐步市场化。利率风险已逐步由政策性风险演变为市场风险, 成为银行运营的主要风险之一。利率风险主要体现在本行的各项生息资产和付息负 债的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本行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 财务管理部负责利率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本行定期评估各档次重定价 缺口的利率敏感性以及利率变动对本行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利率风险管 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潜在负面影响。 本行区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并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采 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交易账户包括本行拟於短期内出 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户包括除交易 账户以外的业务。本行主要分析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C36�C 本行利率风险的计量方法包括但不限於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净利息收入变 化模拟以及经济价值变化模拟。利率风险计量主要从收益和经济价值两个角度评估 利率变化对本行经营的影响。收益角度主要是对净利息收入的分析,侧重利率变动 对本行净利息收入的短期影响。经济价值角度主要通过不同利率情景的模拟,借助 不同的收益率曲线对未来现金流进行折现分析,计算利率变动对本行经济价值变化的影响。 下表列示报告期末资产与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 的分布: 於2016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3个月内 3个月至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计 不计息 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3,666,527 573,486 43,093,041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 8,673,633 - 8,464,133 55,000 154,500 - 发放贷款和垫款(1) 121,930,761 - 18,015,649 38,846,128 62,756,576 2,312,408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347,990,616 58,250 40,162,403 116,457,560 187,390,603 3,921,800 应收融资租赁款 4,615,491 ― 1,075,819 595,989 1,907,346 1,036,337 其他 12,182,494 12,128,636 53,858 - - - 总资产 539,059,522 12,760,372 110,864,903 155,954,677 252,209,025 7,270,545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131,028,453 - 24,590,953 52,170,000 53,267,500 1,000,000 拆入资金 3,866,521 - 3,737,146 129,37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5,164,192 - 33,874,192 1,290,000 - - 吸收存款 262,969,211 50,815 92,366,755 55,452,195 115,095,660 3,786 应付债券 30,223,286 - 3,925,514 22,303,420 3,994,352 - 其他 32,913,547 11,793,139 7,931,952 13,188,456 - - 总负债 496,165,210 11,843,954 166,426,512 144,533,446 172,357,512 1,003,786 资产负债缺口 42,894,312 916,418 (55,561,609) 11,421,231 79,851,513 6,266,759 �C37�C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3个月内 3个月至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合计 不计息 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099,321 482,284 29,617,037 - - -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 机构款项 14,954,990 - 9,122,424 4,678,066 1,154,500 - 拆出资金 649,360 - - 649,360 - - 发放贷款和垫款(1) 97,313,206 - 25,901,958 35,008,329 35,211,865 1,191,054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209,031,999 58,250 20,991,656 77,799,692 100,573,260 9,609,141 其他 9,611,037 9,600,359 10,678 - - - 总资产 361,659,913 10,140,893 85,643,753 118,135,447 136,939,625 10,800,195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 116,351,178 - 22,887,926 60,832,752 32,480,500 150,000 拆入资金 3,855,808 - 3,517,039 338,76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20,244,100 - 20,244,100 - - - 吸收存款 170,178,722 39,415 71,969,350 48,203,992 49,949,166 16,799 应付债券 1,500,000 - - - 1,500,000 - 其他 23,258,791 7,688,655 6,255,172 9,314,964 - - 总负债 335,388,599 7,728,070 124,873,587 118,690,477 83,929,666 166,799 资产负债缺口 26,271,314 2,412,823 (39,229,834) (555,030) 53,009,959 10,633,396 注:(1)以上列示为3个月内的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包括於2016年12月31日和2015年12月31日 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2.15亿元和人民币20.48亿元的逾期金额(扣除减值损失准备)。 �C38�C 本行采用敏感性分析计量利率变动对本行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潜在影响。下表载 列截至所示日期,基於截至同日的资产及负债所作出的利率敏感性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除特别说明外, 股东 股东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变动 权益变动 净利润变动 权益变动 上升100个基点 (614,963) (1,232,282) (319,686) (746,032) 下降100个基点 614,962 1,261,407 319,685 772,573 3.3.3.2汇率风险 由於汇率形成变动的原因复杂,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而言,如果资产负债的币种与期限结构不匹配,形成外汇风险敞口,银行将面临汇率变动造成收益下降或承受损失的风险。银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有交易风险和折算风险。交易风险指在运用外币进行计价收付的交易时,银行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折算风险指银行将外币转换成记帐本位币时,因汇率变动而呈现账面损失的可能性。本行的外汇 风险主要包括资金业务外汇自营性投资以及其他外汇敞口所产生的风险。本行通过 即期和远期、外汇掉期及将以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应负债匹配来管理 外汇风险。本行通过如下途径管理汇率风险:严格执行外汇业务流程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外汇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 �C39�C 本行於相关报告期末的外汇风险敞口如下: 於2016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人民币 美元 其他 合计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3,464,090 200,936 1,501 43,666,52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727,832 240,989 6,704,812 8,673,633 应收利息 3,535,402 18,003 2,043 3,555,4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6,033,807 5,655,893 241,061 121,930,761 其他(1) 361,226,149 - 7,004 361,233,153 总资产 525,987,280 6,115,821 6,956,421 539,059,522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31,028,453 - - 131,028,453 拆入资金 - 3,604,396 262,125 3,866,521 吸收存款 259,810,536 3,139,135 19,540 262,969,211 应付利息 7,213,804 27,417 195 7,241,416 其他(2) 90,996,959 60,269 2,381 91,059,609 总负债 489,049,752 6,831,217 284,241 496,165,210 净头寸 36,937,528 (715,396) 6,672,180 42,894,312 表外信贷承诺 101,775,465 7,244,064 1,126,444 110,145,973 �C40�C 於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 人民币 美元 其他 合计 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974,881 122,989 1,451 30,099,32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14,123,930 111,086 719,974 14,954,990 拆出资金 - 649,360 - 649,360 应收利息 2,515,987 55,698 287 2,571,972 发放贷款和垫款 91,166,643 6,095,582 50,981 97,313,206 其他(1) 215,614,575 51,949 404,540 216,071,064 总资产 353,396,016 7,086,664 1,177,233 361,659,913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15,578,427 772,751 - 116,351,178 拆入资金 - 3,812,200 43,608 3,855,808 吸收存款 168,339,236 1,829,056 10,430 170,178,722 应付利息 5,322,486 23,038 242 5,345,766 其他(2) 39,260,742 377,629 18,754 39,657,125 总负债 328,500,891 6,814,674 73,034 335,388,599 净头寸 24,895,125 271,990 1,104,199 26,271,314 表外信贷承诺 63,828,288 2,746,991 68,321 66,643,600 注: (1) 包括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物业及设备、衍生金融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2) 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应付债券、衍生 金融负债和其他负债等。 3.3.4.1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於偿付到期债 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在极端情况 下,流动性不足会造成商业银行的清偿风险。信贷需求的大幅度增长、贷款承诺的 �C41�C 大量履行、非预期的不良贷款增长、存款水平的剧减、货币市场融资困难等因素, 均会影响本行的流动性。同时,金融政策调整、市场利率急剧变动、本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流动性管理能力也是影响本行流动性的重要因素。 本行建立有效的流动性管理与决策体制,制定了符合本行实际情况的资产负债管理 战略和流动性管理政策。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流动性管理,每年年初 按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及监管指针,确立流动性管理组合计划,按季度监测并调 整,保证资产、负债结构的有效管理。本行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日常流动性进行计量 分析和监控,财务管理部、资金交易部、投资银行部和同业业务部对流动性风险进 行每日管理。 本行坚持积极主动的流动性管理政策。积极提高主动负债能力,不断提高本行在同业市场中的融资能力,使债券投资业务不仅成为本行盈利的重要来源,也成为本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重要储备。本行还通过针对性地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的预警。 3.3.4.2流动性风险分析 面对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和监管思路的变化,本行始终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不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本行通过积极调整资产及负债的期限结构、丰富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手段,结合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辅之以日常资金头寸管理、按月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等多重手段,确保合理的流动性水平,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 �C42�C 本行的资产与负债於各报告期末根据相关剩余到期还款日的分析如下: 於2016年12月31日 1个月 3个月 1个月内至3个月 至1年 1年至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无期限 实时偿还 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9,349,394 4,317,133 - - - - - 43,666,527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866,800 723,596 6,873,737 55,000 154,500 - 8,673,633 发放贷款和垫款 2,342,509 75,408 3,886,020 11,282,942 39,171,197 62,966,851 2,205,834 121,930,761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58,250 1,926,545 5,506,587 26,540,708 87,264,452 216,482,034 10,212,040 347,990,616 应收融资租赁款 - - 13,696 292,213 839,935 3,377,459 92,188 4,615,491 其他 8,658,006 134 538,873 854,750 1,752,228 378,492 11 12,182,494 总资产 50,408,159 7,186,020 10,668,772 45,844,350 129,082,812 283,359,336 12,510,073 539,059,522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220,953 5,730,000 18,640,000 52,170,000 53,267,500 1,000,000 131,028,453 拆入资金 - - 1,726,994 2,010,152 129,375 - - 3,866,5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31,932,192 1,942,000 1,290,000 - - 35,164,192 吸收存款 - 65,377,256 11,151,995 15,888,319 55,452,195 115,095,660 3,786 262,969,211 应付债券 - - - 3,925,514 22,303,420 3,994,352 - 30,223,286 其他 - 4,427,104 4,357,670 5,644,031 15,144,415 3,280,226 60,101 32,913,547 总负债 - 70,025,313 54,898,851 48,050,016 146,489,405 175,637,738 1,063,887 496,165,210 净头寸 50,408,159 (62,839,293) (44,230,079) (2,205,666) (17,406,593) 107,721,598 11,446,186 42,894,312 �C43�C 於2015年12月31日 1个月 3个月 1个月内至3个月 至1年 1年至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无期限 实时偿还 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6,862,544 3,236,777 - - - - - 30,099,32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 1,074,184 5,728,000 2,320,240 4,678,066 1,154,500 - 14,954,990 拆出资金 - - - - 649,360 - - 649,36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394,696 653,789 5,930,019 10,557,147 40,056,859 37,465,799 1,254,897 97,313,206 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 58,250 - 10,256,229 10,735,427 77,799,692 100,573,260 9,609,141 209,031,999 其他 7,028,387 58,149 423,162 618,990 1,231,420 250,929 - 9,611,037 总资产 35,343,877 5,022,899 22,337,410 24,231,804 124,415,397 139,444,488 10,864,038 361,659,913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1,147,926 12,880,000 8,860,000 60,832,752 32,480,500 150,000 116,351,178 拆入资金 - - 1,905,093 1,611,946 338,769 - - 3,855,80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18,244,100 2,000,000 - - - 20,244,100 吸收存款 - 43,427,010 15,882,369 12,699,386 48,203,992 49,949,166 16,799 170,178,722 应付债券 - - - - - 1,500,000 - 1,500,000 其他 - 2,251,390 4,372,747 3,454,610 10,814,249 2,297,313 68,482 23,258,791 总负债 - 46,826,326 53,284,309 28,625,942 120,189,762 86,226,979 235,281 335,388,599 净头寸 35,343,877 (41,803,427) (30,946,899) (4,394,138) 4,225,635 53,217,509 10,628,757 26,271,314 �C44�C 3.4 未来展望 2017年,本行将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部署,抓住深化金融改革 的契机,以建设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专业金融服务商为愿景,坚持「依法合规,立 行之本」的基本理念,以改革和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和再造为主线,以创新和科技 为动力,以规范和稳健为保障,以效益和质量为目标,聚焦「三基三小」业务,服务 实体经济,建立多元化、特色化、轻资本化的业务模式,实现理念、模式、机制创 新,全面提升精细化、专业化、协同化的管理效能,努力将本行建设成为全面领先 的「规范化、专业化、数据化、网络化、渠道化」的城市商业银行。 4. 证券及债券发行 4.1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4.1.1证券发行及上市 2016年12月28日,本行以每股港币7.50元的价格溢价配售10亿股面值为每股人 民币1.00元的H股新股股票。本行从此次配售筹集资金约港币7,500,000千元,扣 除与发售相关的费用及开支後,已全部用於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此次配售 完成後,本行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781,615,684股,包括4,264,295,684股内资股及 2,517,320,000股H股,本行的总股本为人民币6,781,615,684元。 4.2 债券发行情况 4.2.1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经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於2014年1月,本行发行了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15亿元的十年期二级资本债券,按固定利率每年7.00%计息,须按年支付。该等债 券可在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後於第五年年底由本行酌情部分或全数赎回。 经中国银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於2016年12月,本行发行了本金总额为人民 �C45�C 币25亿元的十年期二级资本债券,按固定利率每年4.30%计息,须按年支付。该等 债券可在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後於第五年年底由本行酌情部分或全数赎回。 4.2.2发行同业存单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行共发行同业存单36笔,共计人民币262.29亿元。 5. 其他信息 5.1 企业管治守则 本行着力提高企业管治的透明度及问责性,确保达致高水平的企业管治,以保障股 东的权益及提升企业价值及承担。 为了坚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本行设有专责、专业而具有问责性的董事会、监事会 及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层。本行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除职工监事外,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行已全面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并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纳其中所载的建议最佳常规。本行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等关於内幕信息管理的规定。 5.2 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 本行已就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证券交易采纳一套不低於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 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标准的行为守则。经本行向全体董事及 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後,本行各位董事及监事确认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均 遵守了上述守则。 5.3 盈利与股息 本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益及本行於当日的财务状况载列於本公告财 务报告部分。 �C46�C 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支付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 0.15元(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1,017,242,352.6元(含税),惟须待股东於2016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该建议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应付内资股持有人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而应付H股持有人的股息将以港元支付。人民币兑港元所采用的汇率将以宣派有关股息当日(包括该日)(即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为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日期)之前五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平均汇率中间价为准。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行须按10% 的税率为於2017年6月9日名列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 根据《关於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後有关个人所得税徵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11]348号),本行须为非居民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於居住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其他与中国订立10%税率 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非居民个人股东,本行将按1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 对於与中国订立低於10%税率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非居民个人股东,本行将按 1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该等股东要求退还超出税收协议项 下应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将向相关税务局申请退款,惟该等股东须於规定时限内根据《非居民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管理办 法( 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 )提 交所需文件。 对於与中国订立高於10%但低於20%税率税收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非居民个人股 东,本行将按该等税收协议规定的适用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C47�C 对於与中国订立20%税率税收协定或未与中国订立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及其 他情况的非居民个人股东,本行将按2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股息分配方案将提交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倘该建议於2016年度股东 周年大会上获得批准,本行将向於2017年6月9日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持有 人及H股持有人派发股息。该等股息预期将於2017年7月24日或之前派发於股东。 本行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及与年度利润的比率如下: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现金分红(含税) 780,518 528,268 409,735 占年度利润的比例 15.9% 25.0% 30.3% 5.4 年度股东大会及暂停过户日期 本行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7年5月25日举行。为确定有权出席2016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内资股持有人及H股持有人名单,本行将於2017年 4月25日至2017年5月25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於 2017年5月25日名列本行股东名册的内资股持有人及H股持有人将有权参加201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本行H股持有人如欲出席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 票,须於2017年4月24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 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 �C48�C 为厘定有权获派发末期股息的内资股持有人及H股持有人名单,惟须股东於2016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本行将於2017年6月4日至2017年6月9日(包括首尾两 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行将向於2017年6月9日名列本行股东名册 的内资股持有人及H股持有人派发末期股息。本行H股持有人如欲获派发末期股息 而尚未登记有关过户文件,须於2017年6月2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将所有过户文 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m。 5.5 购买、出售及赎回本行之上市证券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的任何上市证券。 5.6 审计委员会审阅 本行审计委员会成员现时包括邓小洋先生、牛似虎先生及姜健女士,各自均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本行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年度财务数据。 �C49�C 6. 财务报告 合并损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27,897,191 21,819,437 利息支出 (12,448,982) (11,015,124) 利息净收入 15,448,209 10,804,31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83,933 556,08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74,668) (55,29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09,265 500,790 交易净收益 49,948 97,164 股利收入 895 6,440 投资性证券净收益 10,348 2,896 汇兑净收益 53,724 85,895 其他经营净收益 41,460 19,886 经营收入 16,413,849 11,517,384 经营费用 (2,758,039) (2,724,872) 减值前经营利润 13,655,810 8,792,512 资产减值损失 (2,784,895) (2,296,943) 税前利润 10,870,915 6,495,569 所得税费用 (2,671,469) (1,587,513) 净利润 8,199,446 4,908,056 净利润归属於: 本行股东 8,129,590 4,898,761 非控制性权益 69,856 9,295 8,199,446 4,908,056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40 1.09 �C50�C 合并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净利润 8,199,446 4,908,056 本年度其他综合收益: 後续可能会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於资本公积中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678,497) 577,968 於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54,323) (879)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183,205 (144,272) 後续不能重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负债变动 (247) 1,315 其他综合收益税後净额 (549,862) 434,132 综合收益合计 7,649,584 5,342,188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於: 本行股东 7,579,728 5,332,893 非控制性权益 69,856 9,295 综合收益合计 7,649,584 5,342,188 �C51�C 合并财务状况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3,666,527 30,099,32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8,673,633 14,954,990 拆出资金 - 649,3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1,151,136 15,560,208 衍生金融资产 53,858 10,678 应收利息 3,555,448 2,571,972 发放贷款和垫款 121,930,761 97,313,20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4,722,912 19,278,07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436,027 7,711,333 应收款项类投资 281,680,541 166,482,385 应收融资租赁款 4,615,491 - 物业及设备 6,142,076 5,468,8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76,339 700,822 其他资产 954,773 858,685 资产总计 539,059,522 361,659,913 �C52�C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负债和股东权益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31,028,453 116,351,178 拆入资金 3,866,521 3,855,8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0,986,772 15,426,941 衍生金融负债 7,938 10,21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5,164,192 20,244,100 吸收存款 262,969,211 170,178,722 应付职工薪酬 253,268 246,861 应交税费 770,886 665,332 应付利息 7,241,416 5,345,766 应付债券 30,223,286 1,500,000 其他负债 3,653,267 1,563,674 负债合计 496,165,210 335,388,599 股东权益 股本 6,781,616 5,781,616 资本公积 14,240,795 9,152,898 盈余公积 2,101,109 1,292,031 一般准备 7,225,282 4,801,449 未分配利润 8,686,628 4,570,467 归属於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39,035,430 25,598,461 非控制性权益 3,858,882 672,853 股东权益合计 42,894,312 26,271,31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39,059,522 361,659,913 �C53�C 合并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归属於本行股东权益 未分配 非控制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准备 利润 小计 性权益 合计 2016年1月1日余额 5,781,616 9,152,898 1,292,031 4,801,449 4,570,467 25,598,461 672,853 26,271,31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本年综合收益 - (549,862) - - 8,129,590 7,579,728 69,856 7,649,584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股东投入资本 1,000,000 5,637,759 - - - 6,637,759 - 6,637,759 -非控制性权益投入资本 - - - - - - 3,121,570 3,121,570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809,078 - (809,078)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2,423,833 (2,423,833)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780,518) (780,518) (5,397) (785,915) 2016年12月31日余额 6,781,616 14,240,795 2,101,109 7,225,282 8,686,628 39,035,430 3,858,882 42,894,312 2015年1月1日余额 4,402,234 4,962,627 802,364 3,159,078 2,332,012 15,658,315 218,821 15,877,136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本年综合收益 - 434,132 - - 4,898,761 5,332,893 9,295 5,342,188 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股东投入资本 1,379,382 3,756,139 - - - 5,135,521 - 5,135,521 -非控制性权益投入资本 - - - - - - 450,100 450,100 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 - - 489,667 - (489,667) - - - -提取一般准备 - - - 1,642,371 (1,642,371)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528,268) (528,268) (5,363) (533,631) 2015年12月31日余额 5,781,616 9,152,898 1,292,031 4,801,449 4,570,467 25,598,461 672,853 26,271,314 �C54�C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8,199,446 4,908,056 调整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 2,784,895 2,296,943 折旧及摊销 381,258 349,408 折现回拨 (35,907) (21,570) 股利收入 (895) (6,440) 未实现汇兑收益 (76,412) (38,786) 出售投资性证券的净收益 (10,348) (2,896) 出售交易性证券的净收益 (25,965) (21,47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工具重估收益 (23,983) (75,686)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185,795 125,979 处置物业及设备净收益 (15) (175) 所得税费用 2,671,469 1,587,513 14,049,338 9,100,868 经营资产的变动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u(增加) 140,861 (2,045,404) 拆出资金净减少�u(增加) 649,360 (649,360)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 (25,736,853) (12,607,947)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净增加 (5,712,570) (5,438,620)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增加 (4,662,646) - 其他经营资产净增加 (1,032,941) (1,238,583) (36,354,789) (21,979,914) �C55�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经营负债的变动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 - (19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 14,677,275 33,893,554 拆入资金净增加 10,713 811,13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净增加 14,920,092 9,985,10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净增加 5,712,570 5,438,620 吸收存款净增加 92,790,489 50,775,725 支付所得税 (3,054,975) (1,815,020) 其他经营负债净增加�u(减少) 3,927,030 (26,248) 128,983,194 98,872,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677,743 85,993,8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8,239,100 656,946,918 收取的现金股利 895 6,440 处置物业及设备和其他资产 收到的现金净额 50 111,411 投资支付的现金 (743,971,123) (746,378,641) 购建物业及设备、无形资产和 其他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020,040) (920,353)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751,118) (90,234,225) �C56�C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股东注资收到的现金 6,637,759 5,135,521 非控制性权益投资收到的现金 3,121,570 450,1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8,643,703 - 偿付债券本金所支付的现金 - (500,000) 偿付债券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05,011) (134,500)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826,967) (422,6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71,054 4,528,5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9,031 29,70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26,710 317,803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02,961 4,485,158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29,671 4,802,961 收取利息 26,876,062 20,754,733 支付利息(不包括已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10,368,736) (8,881,719) �C57�C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 基本情况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银复[1997] 29号的批准,於1997年1月22日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本行持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127H221070001,持有工商总局核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2107002426682145。法定代表人为张伟;注册地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辽宁省锦州市科技路68号。 2015年12月,本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0416)。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行的实收股本为6,781.62百万元。 本行及所属各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是提供公司及零售存款、贷款和垫款、支 付结算及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银行服务。本行主要在中国境内经营业务,就本报告而言,中 国境内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及台湾。截至2016 年12月31日,本行在锦州、北京、天津、渖阳、大连、哈尔滨、丹东、抚顺、鞍山、朝阳、阜 新、辽阳、葫芦岛及本溪设立了14家分行。 2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解释和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 要求而编制。本财务报表也遵循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 �C58�C 3 利息净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利息收入 515,757 442,34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息收入 178,037 660,314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10,100 5,2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1,067,525 954,041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公司贷款和垫款 6,930,209 6,409,056 -个人贷款和垫款 645,924 691,526 -票据贴现 21,302 52,7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87,682 16,8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873,549 775,604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收入 297,216 394,406 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收入 17,151,867 11,417,284 应收融资租赁款利息收入 118,023 - 小计 27,897,191 21,819,437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2,44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利息支出 5,723,145 5,574,446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42,496 34,0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利息支出 670,490 744,791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公司存款利息支出 3,014,024 2,520,817 -个人存款利息支出 2,224,640 1,576,9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588,392 435,724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185,795 125,979 小计 12,448,982 11,015,124 利息净收入 15,448,209 10,804,313 其中:已减值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35,907 21,570 �C59�C 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理财服务手续费 245,069 121,198 承销及谘询手续费 226,673 187,691 委托代理业务手续费 205,069 97,790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184,083 118,975 银行卡服务手续费 17,374 17,672 其他 5,665 12,757 小计 883,933 556,08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43,393 10,992 其他 31,275 44,301 小计 74,668 55,29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09,265 500,790 5 交易净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交易性金融工具 债券 (7,700) (712) 衍生金融工具 24,302 25,312 贵金属 - (1,174) 小计 16,602 23,426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的金融工具 33,346 73,738 合计 49,948 97,164 �C60�C 6 经营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职工薪酬费用 职工工资及奖金 943,042 767,274 职工福利费 61,570 49,950 基本养老保险 122,277 123,498 住房公积金 68,514 60,025 其他社会保险 59,956 55,926 补充退休福利 466 1,718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4,703 16,420 其他 37,680 30,828 小计 1,308,208 1,105,639 物业及设备支出 计提的物业及设备折旧 297,543 268,698 计提的无形资产摊销 24,702 19,805 计提的其他长期资产摊销 59,013 60,905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82,395 63,584 小计 463,653 412,992 税金及附加 328,405 493,952 其他一般及行政费用(注) 657,773 712,289 合计 2,758,039 2,724,872 注:於2016年及2015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50万元和人民币300万元。 �C61�C 7 资产减值损失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53,424 1,867,757 应收款项类投资 1,583,849 429,003 应收融资租赁款 47,154 - 其他 468 183 合计 2,784,895 2,296,943 8 所得税费用 (a) 所得税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当期所得税 3,263,781 2,032,641 递延所得税 (592,312) (445,128) 合计 2,671,469 1,587,513 (b)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税前利润 10,870,915 6,495,569 法定税率 25% 25%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2,717,729 1,623,892 不可抵税支出 职工薪酬支出 581 3,324 其他 3,444 4,557 4,025 7,881 免税收入 中国国债利息收入 (36,374) (38,951) 其他 (13,911) (5,309) 所得税费用 2,671,469 1,587,513 �C62�C 9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5,789,835 4,485,070 归属於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129,590 4,898,761 归属於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1.40 1.09 由於本行於相关年度并无任何具有稀释影响的潜在股份,所以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并无任何差 异。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年初普通股股数(千股) 5,781,616 4,402,234 当年新增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8,219 82,836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千股) 5,789,835 4,485,070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於12月31日 注 2016年 2015年 可供出售债权投资 (a) 34,664,662 19,219,823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b) 58,250 58,250 合计 34,722,912 19,278,073 非上市 34,722,912 19,278,073 合计 34,722,912 19,278,073 �C63�C (a) 可供出售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债权投资以公允价值列示,并由以下机构发行: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中国境内 政府 998,188 2,014,765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30,749,630 13,428,811 企业 2,916,844 3,776,247 小计 34,664,662 19,219,823 於相关报告期间期末,可供出售债权投资中有部分用於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 (b) 可供出售权益投资 本集团持有的非上市可供出售股权投资无市场报价,其公允价值难以合理计量,该等可供出售 股权投资以成本扣除减值准备(如有)列示。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发行机构类型和所在地区分析 於12月31日 注 2016年 2015年 以下中国境内机构发行 的债务证券: 政府 4,331,042 4,749,402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6,085,197 2,942,193 企业 19,788 19,738 账面总值 (a) 10,436,027 7,711,333 非上市 10,436,027 7,711,333 公允价值 10,189,621 7,976,975 注: (a) 於相关报告期间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中有部分用於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 �C64�C (b) 於相关报告期间,本集团没有提前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於12月31日 注 2016年 2015年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a) 200,088 - 受益权转让计划 (b) 283,571,571 166,989,654 合计 283,771,659 166,989,654 减:减值准备 (2,091,118) (507,269) 账面价值 281,680,541 166,482,385 注: (a)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为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期限固定的理财产品。 (b) 受益权转让计划主要为购买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受益 权项目。 (c) 上述(a)和(b)所述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若。 (d) 於相关报告期间期末,应收款项类投资中有部分用於回购协议交易的质押 13 利润分配 (a) 经本行於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 按税後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809.08百万元。 - 提取一般准备,计人民币2,423.83百万元。 -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017.24 百万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C65�C (b) 经本行於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本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 按税後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489.67百万元。 - 提取一般准备,计人民币1,642.37百万元。 -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3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780.52 百万元。 14 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业务条线和经营地区将业务划分为不同的营运组别,从而进行业务管理。本集团的经 营分部已按与内部报送信息一致的方式列报,这些内部报送信息是提供给本集团管理层以向分 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了下列报告分部: 公司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企业贷款、贸易融 资、存款服务、代理服务、顾问与谘询服务、汇款和结算服务及担保服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服务、银行卡服务和个人理 财和汇款服务等。 资金业务 该分部经营本集团的资金业务,包括於银行间进行同业拆借交易、回购交易、债券投资和买 卖。该分部还对本集团流动性水平进行管理,包括发行债券。 其他业务及未分配项目 该分部包括不能直接归属於或以合理基准分配到某一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费用及经营业绩是按照本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C66�C 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反映。与第三方交易产生的 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对外净利息收入�u支出」列示,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所产生的利息净收 入和支出以「分部间净利息收入�u支出」列示。 分部收入、支出、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 目。分部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包含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内部往来的余额和内部交易。 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物业及设备、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 支出总额。 �C67�C 经营分部利润、资产及负债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 零售 其他业务及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资金业务 未分配项目 合计 经营收入 对外利息净收入�u(支出) 4,074,068 (2,090,265) 13,464,406 - 15,448,209 分部间净利息收入�u(支出) 681,578 3,086,639 (3,768,217) - - 利息净收入 4,755,646 996,374 9,696,189 - 15,448,20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97,145 167,230 244,890 - 809,265 交易性净收益 - - 49,948 - 49,948 股利收入 - - 895 - 895 投资性证券净收益 - - 10,348 - 10,348 汇兑净收益 60,399 121 (11,753) 4,957 53,724 其他业务收入 - - - 41,460 41,460 经营收入合计 5,213,190 1,163,725 9,990,517 46,417 16,413,849 经营费用 (1,374,285) (599,406) (783,854) (494) (2,758,039) 减值前经营收入 3,838,905 564,319 9,206,663 45,923 13,655,810 资产减值损失 (1,201,174) 595 (1,583,849) (467) (2,784,895) 分部税前利润总额 2,637,731 564,914 7,622,814 45,456 10,870,915 分部资产 119,894,847 9,325,590 400,735,204 7,627,542 537,583,1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476,339 1,476,339 资产合计 119,894,847 9,325,590 400,735,204 9,103,881 539,059,522 分部负债 190,106,923 100,056,009 201,562,894 4,322,552 496,048,378 应付股利 - - - 116,832 116,832 负债合计 190,106,923 100,056,009 201,562,894 4,439,384 496,165,210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190,417) (83,720) (107,056) (65) (381,258) 资本性支出 509,454 223,989 286,423 174 1,020,040 �C68�C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公司 零售 其他业务及 银行业务 银行业务 资金业务 未分配项目 合计 经营收入 对外利息净收入�u(支出) 3,924,357 (1,476,845) 8,356,801 - 10,804,313 分部间净利息(支出)�u收入 (171,264) 2,470,195 (2,298,931) - - 利息净收入 3,753,093 993,350 6,057,870 - 10,804,31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24,414 93,797 182,579 - 500,790 交易性净收益 - - 97,164 - 97,164 股利收入 - - 6,440 - 6,440 投资性证券净收益 - - 2,896 - 2,896 汇兑净收益 48,702 62 36,960 171 85,895 其他业务收入 - - - 19,886 19,886 经营收入合计 4,026,209 1,087,209 6,383,909 20,057 11,517,384 经营费用 (1,284,355) (520,164) (909,797) (10,556) (2,724,872) 减值前经营收入 2,741,854 567,045 5,474,112 9,501 8,792,512 资产减值损失 (1,680,191) (187,566) (429,003) (183) (2,296,943) 分部税前利润总额 1,061,663 379,479 5,045,109 9,318 6,495,569 分部资产 88,500,160 9,858,784 255,773,910 6,826,237 360,959,0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700,822 700,822 资产合计 88,500,160 9,858,784 255,773,910 7,527,059 361,659,913 分部负债 116,881,258 72,117,521 144,026,142 2,205,794 335,230,715 应付股利 - - - 157,884 157,884 负债合计 116,881,258 72,117,521 144,026,142 2,363,678 335,388,599 其他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费用 (164,692) (66,700) (116,663) (1,353) (349,408) 资本性支出 438,282 177,504 310,466 3,602 929,854 �C69�C 15 承担及或有事项 (a) 信贷承诺 本集团的信贷承诺包括贷款及贷记卡承诺、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财务担保。 本集团贷款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尚未支用贷款额度及贷记卡透支额度。本集团提供财 务担保及信用证服务,以保证客户向第三方履行合约。承兑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 的兑付承诺。本集团管理层预期大部分的承兑汇票均会同时与客户偿付款项结清。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贷款承诺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1年以内 506,456 163,070 原贷款合同到期日为1年或以上 3,030,740 726,912 贷记卡承诺 667,338 491,593 小计 4,204,534 1,381,575 承兑汇票 78,222,618 57,702,403 开出信用证 18,272,197 835,274 开出保函 9,446,624 6,724,348 合计 110,145,973 66,643,600 上述信贷承诺业务可能使本集团承担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定期评估其或有损失并在必要时 确认预计负债。由於有关授信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使用,上述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 现金流出。 �C70�C (b) 经营租赁承诺 於报告期末,根据不可撤销的有关房屋等经营租赁协议,本集团需在以下期间支付的最低租赁 付款额为: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1年以内(含1年) 71,125 63,685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94,521 81,887 2年以上3年以内(含3年) 93,888 80,903 3年以上5年以内(含5年) 144,832 155,663 5年以上 104,186 55,175 合计 508,552 437,313 (c) 资本支出承诺 本集团於相关报告期间期末已授权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於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已订约但未支付 购置物业及设备 167,127 106,283 已授权但未订约 购置物业及设备 448,000 74,480 合计 615,127 180,763 (d) 未决诉讼和纠纷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的未决诉讼案件及纠纷,涉及索偿总额为人民币 0.95亿元(2015年12月31日:人民币0.68亿元)。 本行亦自2012年7月起牵涉一宗与一名前股东的股权争议诉讼,而该前股东请求法院(i)颁令本 行向其发行12年期的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可转换为相等於本行於2012年8月股本总数9.16%的 该等数量股份;及(ii)颁令本行连同其他两名被告向其连带赔偿人民币1.04亿元,另加自2010 年至法院判决生效日期期间内於本行各期财务报表入帐的本行盈利的9.16%。倘法院判决对本 行不利,在此情况下,股东於本行的股权或遭摊薄,有关股权将占假设发行及全数行使认股权 �C71�C 证後本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股份约为5%,令该前股东成为本行的单一最大股东。本行董 事及此诉讼的经办律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本行股权争议诉讼败诉的可能性较低。 经谘询本集团的内部律师及外部法律顾问意见後,本集团并无就於各相关期间期末的有关未决 诉讼和纠纷计提估计亏损。 7. 发布业绩公告及年报 本业绩公告同时刊载於香港联交所的「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的网 站(www.jinzhoubank.com)。根据国际财务准则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将适时於香港 联交所的「披露易 」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的网站(www.jinzhoubank.com) 刊载并寄发予H股股东。 本业绩公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印刷,在对本业绩公告的中、英文版本理解上发生 岐义时,以中文为准。 承董事会命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伟 中国,锦州 2017年3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行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张伟先生、陈漫女士、赵杰女士、王晶先生及王晓宇女 士;非执行董事李东军先生、张财广先生、吴正奎先生及顾洁女士;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大兴先 生、邓小洋先生、牛似虎先生、姜健女士、秦耀奇先生及林彦军先生。 *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155章)所界定的认可机构,故不受香港金 融管理局的监督,且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及�u或接受存款业务。 �C7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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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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