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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 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INSOFT FINANCIALINVESTMENT HOLDINGSLIMITED 汇财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 号:8018)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汇财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星 期一)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14号欧陆贸易中心5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 (「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无论修订与 否 )为 本 公司之普通 决议 案: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批准、确认及追认本公司(作为买方)与肇坚有限公司(作为卖方)就按代 价35,498,817港元(将由本公司於收购事项完成後以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 (定义见通函)悉数支付)进行之收购事项(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 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通函(「通函」),注 有「A」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 资识别之副本已提呈大会 )所 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之买卖 协议(「买卖协议」),注有「B」字样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之买卖协 议副本已提呈大会)及其项下拟进行交 易;及 (b) 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批准代价股份上市及买卖後,授权 本公司董 事(「董事」)根据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按每股代价股份约0.190 港元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而一经配发及发 行,代价股份将列作缴足并於 所有方面与本公司於配发及发行日期所有其他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 位; 及 *仅供识别 (c) 授权任何一名董事在彼认为就使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所有交易生效 或与之有关事宜而言属必要、适当、合宜或权宜之情况下代表本公司进行一 切活动及事宜、签署及签立有关文件或协议或契据,以及进行其他事宜及 采取一切行动,并同意董事认为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之改动、修 订或豁免或与之有关事宜(包括对该等文件或其任何条款作出任何改 动、 修订或豁免,而 有关文件或条款与买卖协议所订明者并无重大差异 )。」2. 「动议重选林霆女士为执行董 事。」 3. 「动议重选林静仪女士为执行董事。」 4. 「动议重选吴荣祥先生为非执行董 事。」 代表董事会 汇财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吴荣祥先生 香港,二 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注册办 事 处: 总 部、总 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 点: CliftonHouse 香港 75FortStreet,P.O.Box1350 九龙红磡 GrandCaymanKY1-1108 都会道10号 CaymanIslands 国际都会大厦 26楼2616室 於本通告日期,董 事名单如 下: 执行董 事: 林霆女士 林静仪女士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吴荣祥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筠翎女士 袁绍槐先生 林继阳先生 附注: 1.凡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出席及代为 表决,惟须受本公司章程细则之条文规限。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 东,但必须亲身出席股东 特别大会以代表该 股 东。倘超过一名受委代表获委 任,则委任须注明每名受委代表所代表之有 关股份数目及类别。 2.随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之通函附奉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无 论阁下是否拟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请 阁下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上所印列之指示填 妥并交回有关表格。 3.代表委任文件须由委任人或获委任人以书面正式授权之授权人亲笔签署,如 委任人为 公 司,则 须加盖公司印监或由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人或获授权之其他人士亲笔签 署。 4.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 书或授权文件副本,必须不迟於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 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 场2期33楼3301-04室,方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本公司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 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 票。於该情况 下,其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已撤销论。 5.倘属股份之联名持有人,任何一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於股东特别大会就有关股份亲身或委派 代表代其投票,犹 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 者,惟倘超过一名有关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 股东特别大会,则仅本公司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之上述其中一名出席人士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 票。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创业板(「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 本公司的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 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 完备,并无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 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登之日起在联交所创业板网站 www.hkgem.com之「最 新公司公告」网页 至少保存七日及於本公司网 站 www.finsofthk.com刊 载。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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