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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HARVESTGROUPHOLDINGSLIMITED
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49)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全年业绩公告
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本 公司」)董 事(「董事」)会(「董 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
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2015年同期的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综合利润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4 364,259 459,171
服务成本 (293,579) (376,204)
毛利 70,680 82,967
其他收入 5 11,887 17,039
(84,890)
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 (720) (55,129)
融资成本 6 (278)
除税前(亏损)溢利 6 (3,043) 44,599
所得税开支 7 (4,165) (5,430)
年 度(亏 损)溢 利 (7,208) 39,169
以下人士应占: (7,208)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C 38,228
非控股权益 941
(7,208) 39,169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 股(亏 损)盈 利 港仙 港仙
基本 9 (0.59) 3.64
摊薄 9 不适用 不适用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 度(亏 损)溢 利 (7,208) 39,169
其他全面亏损
其後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综合产生的汇兑差额 (2,386) (2,366)
年度全 面(亏 损)收 入总额 (9,594) 36,803
以下人士应占全 面(亏 损)收 入总额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9,594) 36,258
非控股权益 �C 545
(9,594) 36,803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 2015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 23,005 25,193
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11 68,707 72,996
已质押银行存款 796 450
应收所得税 1,736 �C
银行结余及现金 124,931 57,416
196,170 130,862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12 73,982 72,077
融资租赁责任的即期部分 1,976 1,905
应付所得税 4,995 3,877
计息借款 13 15,367 �C
96,320 77,859
流动资产净值 99,850 53,003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22,855 78,196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2,625 3,946
融资租赁责任的非即期部分 1,515 1,396
4,140 5,342
资产净值 118,715 72,854
资本及储备
股本 14,000 �C
储备 104,715 72,854
权益总额 118,715 72,85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及编制基准
本公司於2015年10月15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直接及最终控
股公司为於英属处女群 岛(「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EverWinning InvestmentCompany
Limited。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POBox1350,CliftonHouse,75FortStreet,Grand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本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九龙长沙湾青山道483A号卓汇
中心28楼。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於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
供海上货运及货运代理服务。
为筹备本公司股份首次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首次上 市」),本
集团已进行集团重 组(「重组」),以整顿集团架构。由於进行重组,本公司已於2016年5月4日
成为本集团的控股公司。有关重组的详情已於本公司於2016年6月23日所刊发的招股章程(「招
股章程」)内「历史、发展及重组」一节「重组」一段详细说明。
本公司股份已於2016年7月6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重组後的本集团被视为於重组前後由刘与量先生(「最终控股方」)共同控制的持续经营实体,
该项控制权为不可转让。据此,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及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止年度的对比资料)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 会(「香港会计师公 会」)所颁布香港会计指
引 第5号「共 同控制的合并会计处理」所载合并会计处理原则而编制。
本集团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利润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
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乃根据犹如目前的集团架构於相关年度一直存在的基准,或自各自的
注册成立或成立日期起,以较短期间为准而编制。本集团於2015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
表已予编制,以呈列现时组成本集团的公司的资产及负债,犹如有关集团架构於该日已存在。
2.主要会计政策
合规声明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 则」,包括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的所有适用个别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 释)、香港公认会
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亦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适用
披露规定。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本公司的功能货币港元(「港元」)呈列,除非另有指 明,已约整至最接近
千位数。
除采用下文所述与本集团相关并自本年度起生效的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本
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已贯彻采用对本集团自2015年1月1日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之所有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
采用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披露计划
修订包括以下五个范围的变更:1)重要性;2)不 合 计 与 小 计; 3)附 注 结 构;4)会计政策披露;
5 )使 用权益法为投资入账所产生的其他全面收入项目列报。该等修订被视为属澄清修订,
不会直接影响实体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采用修订概无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澄清可接受的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同时确立折旧及摊销基准之原则为某项资产未
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模式。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的修订厘清使用以收益为基准之方法计
算资产折旧并不恰当,因为包括使用某项资产的某项活动产生之收益一般反映消耗该资产
内含经济利益以外的因素。
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的修订厘清收益一般被假定为计量消耗无形资产内含经济利益之不当
基准。然而,这种假定可在若干有限情况下遭驳回。
采用修订概无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计量基准
除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资产乃按公平值计量外,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以历史成本为计
量基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未来变动
本集团并无提前采用於综合财务报表获批准之日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下列於本年度尚未
生效的新订�u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的修订 披露计划
(1)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修订 对未实现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1)
购股期权费用交易的分类与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2)
第2号的修订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2)
第15号
财务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2)
第9号(2014年)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一并应用香港
第4号的修订 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
(2)
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3)
第16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
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注资
(4)
(2011年)的 修订
(1) 於2017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4) 原定拟於2016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的有关修订生效日期经已押後�u移
除
除下文载列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外,管理层预期於未来期间采用该等新订�u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不会对本集团的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於2019年1月1日或之後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对承租人会
计处理方法作出重大变动,以单一模式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项下的双重模式,规定除
豁免情况外,须就承租人由於租赁而产生的权利及责任确认资产及负债。此外,有关变动(其
中包 括)规定承租人及出租人提供更详尽披露。根据初步评估,管理层认为目前根据香港会
计准则第17号归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若干物业及支线船之租赁,将触发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於其後计量时,将分别就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
债确认折旧(及减值亏损,如适用)及利息,其中,於各报告期总计的数额预期将不会与根
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确认的周期性经营租赁开支有重大差别。除上述影响外,预期采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将不会对本集团未来的财务状况、财务表现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
影响。
3.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已被认定为主要营运决策人。执行董事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资料以评估表现及
分配资源。管理层已根据该等报告厘订经营分部。
就支线船服务及承运人自有箱服务而言,执行董事以航线评估本集团业务表现,海上货运
代理服务则以整体评估业务表现。
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赚取的毛利或产生的亏损,当中并无就其他收入、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融资成本及所得税开支作出分配。
由於并非定期向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本集团按经营分部划分的资产及负债进行审阅,故并
无呈列有关分析。
海上货运
代理服务 福建航线 广西航线广东航线 海南航线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2016年
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54,772 59,881 97,794 119,558 32,254 364,259
服务成本 (48,728) (48,138) (77,093) (94,350) (25,270) (293,579)
分部业绩 6,044 11,743 20,701 25,208 6,984 70,680
未分配收入及开支
其他收入 11,887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84,890)
融资成本 (720)
除税前亏损 (3,043)
所得税开支 (4,165)
年度亏损 (7,208)
海上货运
代理服务 福建航线 广西航线 广东航线 海南航线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截至2015年
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82,719 76,126 167,617 110,135 22,574 459,171
服务成本 (74,302) (60,762) (133,141) (89,300) (18,699) (376,204)
分部业绩 8,417 15,364 34,476 20,835 3,875 82,967
未分配收入及开支
其他收入 17,039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55,129)
融资成本 (278)
除税前溢利 44,599
所得税开支 (5,430)
年度溢利 39,169
4.收益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提供支线船服务的收入 273,654 338,908
提供承运人自有箱服务的收入 35,833 37,544
提供海上货运代理服务的收入 54,772 82,719
54,772 82,719
364,259 459,171
23,005 25,193
5.其他收入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利息收入 120 97
汇兑收益,净额 1,314 1,13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 167 417
政府补助 9,323 14,469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财务资产收益净额 �C 276
杂项收入 963 643
11,887 17,039
6.除税 前(亏 损)溢 利
经扣除下列各项後列账�U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融资成本
计息借款的利息 388 �C
融资租赁责任的融资费用 332 278
720 278
其他项目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员工福利开支 35,928 32,960
定额供款计划供款 4,688 3,379
40,616 36,339
核数师薪酬 1,000 200
呆账拨备 3,237 �C
折旧(计入「服务成本」及
「行政及其他经营开支」
(视何者适用)) 4,491 4,879
首次上市开支 18,627 1,310
支线船舶及趸船的经营租赁付款
(计入「服务成本」) 53,880 72,859
处所的经营租赁付款 3,324 3,121
7. 税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 1,338 2,506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 705 �C
2,043 2,506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3,237 745
5,280 3,251
递延税项
暂时性差额变动 (1,115) 2,179
本年度所得税开支总额 4,165 5,430
集团旗下於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成立的实体各自获豁免缴纳所得税。
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香港利得税根据本集团於香港产生的估计应课税溢
利按16.5%的税率计提拨备。
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於中国成立的实体须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
中国企业所得税。
8. 股息
於2016年2月29日,现时组成本集团之实体於重组完成前的当时权益持有人获宣派特别股息
45,000,000港元,并已於2016年6月6日悉数派付。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现时组成本
集团之实体的当时权益持有人获宣派及派付股息约38,025,000港元。
9.每股(亏损)盈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假设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及
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存在计算所得: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盈利
计算每股基 本(亏 损)盈 利所用的本公司权益
持有人应占年 度(亏 损)溢 利 (7,208) 38,228
2016年 2015年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计算每股基 本(亏损)盈利所用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21,000 1,050,000
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所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乃假设重组及资本化发行1,049,990,000
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已於2015年1月1日生效。
由於截至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潜在摊薄影响的发行在外普通股,故并无呈列
每股摊 薄(亏 损)盈利。
10.物业、厂房及设备
於2016年及2015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优先使用协议拥有四艘船舶。根据优先使用协议,
本集团拥有使用该四艘船舶、收购其中权益及取得出售该等船舶(须 事先取得本集团批准)
销售所得款项的独家优先权。本集团认为其实际上能够使用该四艘船舶并实际上使用该四
艘船舶获得未来经济效益,犹如其於优先使用协议整段期间内为法定拥有人。因此,物业、
厂房及设备录得账面净值总额约7,512,000港 元(2015年:8,972,000港 元)。
11.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来自第三方 66,531 63,869
呆账拨备 (3,237) �C
63,294 63,869
其他应收款项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5,413 9,127
68,707 72,99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呆账拨备增加,主要由於一名主要客户处於破产及清盘过程
所致。
本集团一般向其客户授予最多120日的信贷期。按 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扣除呆账
拨备)账龄分析如下�U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内 25,658 28,348
31至60日 19,347 18,544
61至90日 7,303 7,566
超过90日 10,986 9,411
63,294 63,869
12.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
应付一间有关联公司 2,449 1,587
应付第三方 50,149 51,931
52,598 53,518
其他应付款项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账款 21,384 18,559
73,982 72,077
应付一间由最终控股方最终控制的有关联公司的贸易应付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获授予30
日的信贷期。
於报告期末,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U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30日内 37,615 42,488
31至60日 10,386 6,833
61至90日 1,559 2,059
超过90日 3,038 2,138
52,598 53,518
13.计息借款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须於一年内偿还的有抵押银行借款 15,367 �C
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的借款按介乎2.4%至2.5%之年利率计息(2015年12月31日:无)。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取得由本公司担保总额为35,000,000港元的银行信贷(2015年12
月31日: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本集团欣然呈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 约364,259,000港元(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年度:459,17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下跌20.7%。本集团的毛利由约
82,967,000港元下跌14.8%至约70,680,000港元,而毛利率则由18.1%微升至19.4%。
本集团录得政府补助约9,323,000港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U14,469,000港
元),较去年同期下跌35.6%。有关首次上市之一次性开支约为18,627,000港元(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1,310,000港元),亦造成年度亏损约7,208,000港元(截
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U年度溢利约39,169,000港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年度,本集团的纯利率由8.5%降至-2.0%。倘排除有关首次上市开支的影响,本集
团录得年度溢利约11,419,000港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U40,479,000港元),
而纯利率则为3.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8.8%)。
本公司股份已 於2016年7月6日(「上 市日 期」)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业务回顾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水路贸易市场面临多方面的挑战。尽管欧元区经济
增长动力疲弱,惟仍有新一批航运力投入市场,致令欧亚班轮运费录得历史性低
位。另一方面,根据中国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
出口货品价值及入口货品价 值(以美元计)分 别较去年同期下降7.7%及5.5%。形成
地区船运公司之间激烈的价格竞争,尤其是在过往利润相对较高的港口。
受到经营环境严峻所影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支线船服务及承
运人自有箱服务二十尺标准箱(「标准箱」)装运量较去年同期减少10,296个或2.7%,
由383,226个标准箱减少至372,930个标准箱,而毛利则减少约9,914,000港元或
13.3%,由74,550,000港元减少至64,636,000港元。即使如此,本集团成功维持航线
的毛利率介乎19.6%至21.7%(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介乎17.2%至20.6% )。
此乃迅速应对市况,将资源转而投放至现有网络中的新兴港口,以及下述有效成
本控制措施的成果。
为应对较低水平的欧亚运费,本集团投放较少资源於海上货运代理服务,原因为
预期有关业务的利润较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海上货运代理服务装运
量由去年同期的19,642个标准箱降至13,272个标准箱。
下表载列年内各分部的收益及标准箱装运量分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6年 2015年
千港元 标准箱毛利率 千港元标准箱 毛利率
% %
福建航线 59,881 42,046 19.6 76,126 50,154 20.2
广西航线 97,794 93,775 21.2 167,617 121,932 20.6
广东航线 119,558 211,311 21.1 110,135 188,343 18.9
海南航线 32,254 25,798 21.7 22,574 22,797 17.2
海上货运代理服务 54,772 13,272 11.0 82,719 19,642 10.2
364,259 386,202 19.4 459,171 402,868 18.1
本集团的经营成本合共为293,579,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2,625,000港元或
22.0%。经营成本变动乃由於:(i)燃料费下降,与2016年上半年国际燃油价格下降
一致;(ii)海上货运代理服务的国际运费下降;(iii)重新编排航线;及(iv)本公司管
理层加强有效控制成本所致。
本集团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呆账拨备约3,237,000港元(截 至2015年12
月31日止年度:零港元)。主 要由於一名主要客户破产,该客户为一家国际集装箱
运输公司。
前景
中国经济增长不稳定,国际燃料价格波动以及价格竞争激烈给本集团带来不确定
性。我们在水路贸易市场已有23年历史,多番经历经济周期及行业风暴,成功把
握市场机遇拓展我们的航运网络。为了尽力提升及保障股东利益,本集团已制定
计划应对未来的挑战并审慎制定投资策略。
延展航线
本集团总部设於香港,并发展为地区船运公司,於香港、福建省、广东省、广西
壮族自治区及海南省设有19个营运点。为扩展客户基础及分散营运风险,本集团
自首次上市後一直持续探讨延展航线所及范围至华南地区新港口。我们经过深入
研究,原先目标港口的利润并未如理想。本集团将继续於新港口寻求机遇,致力
令收入来源多元化。
由於新航线利润率不明朗,董事会正检讨购入新船舶的需要。尽管新船舶可带来
资源的灵活性,但董事会或考虑以其他方式支持可能的新航线,例如(i)重新编排
现有航线及(ii)租 赁租金成本合理的船舶。
扩大与综合港口及物流有关的服务范围
於2016年8月18日,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永丰船务有限公司(「永丰」)与平潭综合实
验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无法律约束力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书(「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
书」)。根 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各方同意(其中包括)结 合各自的资源和专业知
识的优势,共同推动本集团地区总部的规划、筹备及实施,并在其於平潭保税区
(「平 潭片区」)设立物流服务中心之基础上展开广泛深入的密切合作。预期本项目
的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60,000,000元。
平潭片区位於中国福建省,为「一带一路」政 策的重要枢纽。该地区将成为,其中
包括,於清关前储存进口货物、进一步利用进口货物进行制造及加工及进口货物
展览之地点。预期政府将会有一系列鼓励政策及税收优惠,以吸引不同行业企业
来此创办业务。
自2016年下半年以来,海 峡两岸贸易面临挑战,包括平潭片区等各个区域的航运
业相关业务放缓。据观察,其他公司投资者暂停或推迟了彼等的投资计划。本集
团认为国际集装箱运输公司的破产及区域航运公司的激烈价格竞争为行业的不利
因素。因此,平潭项目将会暂时推迟,以保障股东的利益。
资金流动性、财政资源及资本结构
本集团一般以内部产生之现金流量及其香港主要往来银行提供的银行融资额度拨
付其营运所需资金。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银行结余及现金约124,931,000
港元(2015年12月31日:约57,416,000港元)。本集团於2016年12月31日有计息借款
约15,367,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无),年利率介乎约2.4%至2.5%。所有银行借
款均由香港银行提供,并须於一年内还款。银行借款的账面值以港元为单位。於
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按总借贷对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比例
计算 为15.9%(2015年12月31日:4.5%)。我们相信,本集团所持有现金、流动资产
价值、未来收益及可动用银行融资额度将足以应付本集团的营运资金需要。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并无任何重大变动。本公司股本包括
普通股及其他储备。
财政政策
本集团已就其财政政策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措施,并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内一直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本集团透过持续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贷
评级及评估,致力减低信贷风险。为管理流动资金风险,董事会密切监察本集团
的流动资金状况,以确保有充足财务资源以应付其资金需要并及时履行所承担责任。
对冲及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大部分交易、资产及负债均以港元、人民币及美元计值。截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年度,由於预期汇率风险微不足道,故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财务工具作
对冲用途,亦无承诺以任何金融工具对冲其汇率风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
续监察外汇风险,并於必要时考虑运用合适的衍生工具。於2016年12月31日,本
集团并无运用任何衍生工具对冲外汇风险。
集团资产押记
於2016年12月31日,约796,000港元(2015年12月31日:约450,000港元)的银行存款
被抵押作银行融资的担保。
或然负债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或然负债。
所得款项用途
下表载列本公司於2016年6月23日所刊发的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
一节(根 据最终发售价0.315港元计 算)的 所得款项净额拟定用途,以及截至本公告
日期止的使用情况�U
截至本公告
日期的实际
拟定用途 使用情况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扩展本集团的船队 36.1 �C
於平潭片区发展集装箱堆场 32.2 �C
购入更多集装箱并升级电脑系统及软件 4.0 0.3
一般营运资金 8.0 8.0
80.3 8.3
为股东争取最大利益及保障股东权益均为本集团投资决策的首要考虑。监於建议
投资的回报不确定,董事会正检讨有关扩展本集团船舶及发展集装箱堆场的所得
款项用途,并正寻求首次上市所得款项净额的另类更佳用途。
所持重大投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於任何其他公司的股本权益中持有任何
重大投资。
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
业的重大收购或出售。
未来作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
除於招股章程所披露外,本集团并无其他於未来作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2016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257名雇员(2015年12月31日:共271名雇员)。本
集团的薪酬政策乃基於雇员的表现、资格及本集团的经营业绩给予雇员报酬。雇
员的全部薪酬包括基本薪金及现金花红。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以袍金、薪金、津贴、酌情花红、定额供款计划及其他
实物福利的形式,参考可比较公司的支付情况、服务时间及本集团表现收取报酬。
本集团亦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向本集团提供服务或执行彼等与本集团营运有关之
职能时必要且合理产生开支,为彼等作出弥偿。本集团参考(其 中包括)可 比较公
司所付薪酬及报酬的市场水平、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各自的职责及本集团表现,定
期审核及厘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及报酬组合(包括激励计划)。
末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已议决不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自上市日期起至本财政年度末,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
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阅财务报表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已与管理层审阅本集团采用之会计原则及惯例以及本集团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
本初步公告所载有关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状况表、综 合利
润表及其他全面收入以及相关附注的数字,已获本公司核数师玛泽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 司(「玛泽」)同意,该 等数字乃本公司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
综合财务报表所列数额。玛泽就此履行的工作并不构成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的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审阅应聘服务准则或香港保证应聘服务准则所进行的保证
应聘服务,因此玛泽并未就本初步公告作出任何保证。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一直以配合及遵守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的公认标准为其自要任为之一。董
事会相信,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引领本公司走向成功及平衡股东、客户以及雇员之
间利益关系之其中一环,董事会致力不断提高有关原则及常规的效益及成效。
自上市日期起,本公司一直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
治报 告(「企 业管治守 则」),作 为其本身的企业管治守则。自上市日期起至本公告
日期止期间,本公司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
报告期後重要事项
除本公告其他部分所披露外,於报告期後概无发生对本集团造成影响的重要事项。
承董事会命
永丰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刘与量
香港,2017年3月1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刘与量先生、刘德丰先生及刘德祺先生;本公
司非执行董事为唐鸿琛女士;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卢温胜先生、林潞先生、李家麟先生及甘亮明先生。
永丰集团控股
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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