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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預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GLASS HOLDINGS LIMITED 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300) 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 则」)第13.09条及香 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 XIVA部 项 下之内幕消息 条 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其他现时可得 资料之初步审 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轻 微的溢利,而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 480,100,000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溢利主要由 於本集团主要产品之售价及利润率因中国玻璃市场於二零一六年逐步复苏而较 二零一五年同期上升。 由於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 绩,故 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基於董事会对董事会现时可得之本集团资料而作出 之初步审阅,包括(其中包 括 )截 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 核综合管理账目,而 非基於本公司核数师已审阅或审核之任何数据或资 料。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审慎阅读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年度业绩公 告,有关公告预期将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底前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 刊 发。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 事。 承董事会命 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总裁 崔向东 香 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 期,本公司的董事如下: 执行董 事: 崔向东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 董 事: 赵令欢先生(主席);彭寿先生(副主席 );周 诚先 生(名誉主席 );及 郭文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佰恒先生;赵 立华先生;及 陈华晨先生 * 仅供识别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0464 建福集团 0.24 95.9
04333 思科 250 66.67
08169 环康集团 0.05 63.64
01862 景瑞控股 0.08 36.67
08035 骏高控股 0.08 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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