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SUCHUANG GASCORPORATIONLIMITED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30)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兹提述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 司(「本 公司」)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及2017年2月27
日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协议项下的全部条件均获达成,配售事项已於2017年3月
10日完成。合共40,000,000股配售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期紧随完成後经配售股份扩大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43%)已成功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2.20港元配售予不少於六名承配人。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86.7百万港元(经扣除应付配售代理的配售佣金及配售事项引致的其他开支)。本公司拟将所有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营运资金、未来业务发展及机遇出现时的任何可能投资。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承配人及其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均独立於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或其任何各自之联系人且与彼等概无关连。於配售事项完成後,概无承配人因配售事项而成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本公司(i)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及(ii)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的股权架构如下:
紧接配售事项完成前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 %
股东
FungYuHoldingsLimited(附注1) 185,880,000 21.54 185,880,000 20.59
明仑实业有限公司(附注2) 165,540,000 19.19 165,540,000 18.33
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附注3) 170,534,000 19.76 170,534,000 18.89
诚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附注4) 123,138,000 14.27 123,138,000 13.64
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附注5) 2,000,000 0.23 2,000,000 0.22
杜绍周先生 100,000 0.01 100,000 0.01
承配人(附注6) �C �C 40,000,000 4.43
公众股东(附注6) 215,732,000 25.00 215,732,000 23.89
总计 862,924,000 100.00 902,924,000 100.00
附注:
1. FungYuHoldingsLimited由苏阿平先生(为执行董事)持有100%的权益。
2. 明仑实业有限公司由Prax Capital China Growth Fund III, L.P.全资拥有。Prax Capital
ChinaGrowthFundIII,L.P.为於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合夥公司,其唯一普通合夥人为Prax
CapitalChinaGrowthFundIIIGPLtd.(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3. 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是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份代号:600635)的全资附属公司。
4. 诚创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由RidgeGloriousLimited全资拥有,而RidgeGloriousLimited乃由
BOSTrustee Limited作为全权信托的受托人全资拥有,而朱亚英女士为委托人,及朱亚英
女士及苏奕女士为几位合资格受益人的其中两位。
5. 大众交通(香港)有限公司是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份代号:600611,及大众(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6. 彼等持有的股份将计入本公司公众持股量。
上市规则项下的公众持股量规定
紧随配售事项完成後,公众手中持有的股份数目为255,732,000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8.32%。因此,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载列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
承董事会命
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苏阿平
中国江苏省苏州太仓市,2017年3月10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苏阿平先生、朱亚英女士、苏奕女士及杜绍周先生;非执行董事为许雷先生及庄建浩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周庆祖先生、何俊杰先生及陆伟强先生。
<上一篇 聯合公告 - 延遲寄發綜合文件
下一篇> 根據一般授權 認購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