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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gangDunxinEnterpriseCompany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29)
呈请清盘本公司
可能延迟刊发年度业绩
长港敦信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现作出以下公布:
清盘呈请
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本公司自香港高等法院收到一份由郑敦迁先生作为
呈请人就清盘本公司发出的名为HCCW68/2017的呈请(「呈请」)。郑敦迁先生为
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呈请声称,本公司欠付郑敦迁先生总额达1,700,000
港元之债务,属未付薪金。呈请之一审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进行。本公司
现正就此寻求法律意见。
根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未经审核中期财务资料,由郑敦迁先生及陈若茂
先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控制之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持有约人民
币280,000,000元之现金结余。尽管一再要求及命令,郑敦迁先生及陈若茂先生
未能提供有关中国附属公司现金结余或其他会计记录及文件的下落的资料。
董事会忧虑本公司是否拥有足够资源以结算债权人之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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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延迟刊发末期业绩
尽管董事会重复发出要求及命令,郑敦迁先生及陈若茂先生未能促使本公司
位於中国大陆之附属公司提供相关会计记录及文件供年度审核及编制截至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因此,本公司可能无法按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刊发其末
期业绩。
承董事会命
长港敦信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黄晓雯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郑敦迁先生、陈若茂先生、袁超先生、杨永南先生、
黄成钊先生、黄晓雯女士、赵木兴先生及陈启谦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叶德山先生、
胡郑辉先生、卢柏浩先生、冯 志东先生及张鹤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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