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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STYLEPROPERTIESDEVELOPMENTLIMITED
利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83)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
全年业绩
利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同上年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额 �C �C
经营开支 (14,908) (10,834)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4 40,518 29,336
员工成本 (20,888) (18,869)
折旧及摊销 (8,477) (48)
投资(亏损)收入 5 (26,095) 15,761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 (900) 3,000
税前(亏损)溢利 (30,750) 18,346
税项 6 (265) (1,10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溢利 7 (31,015) 17,24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其他全面开支:
不会重新归类至损益的项目:
功能货币换算为呈列货币
所产生之汇兑差额 (101,227) (101,807)
随後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时产生之汇兑差额 1,796 �C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99,431) (101,807)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130,446) (84,567)
每股(亏损)盈利― 基本(港仙) 8 (7.40) 4.11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投资物业 631,416 668,390
物业、厂房及设备 255 280
发展中物业 9 122,668 119,192
预付租赁款项 548,191 615,932
1,302,530 1,403,794
流动资产
预付租赁款项 16,123 �C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0 6,663 1,427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C 3,328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91,217 29,075
定期存款 45,481 57,348
银行结存及现金 369,180 475,616
528,664 566,794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1 6,107 5,511
应付一间同系附属公司款项 �C 31
应付税项 200,024 200,520
206,131 206,062
流动资产净值 322,533 360,73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625,063 1,764,526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147,461 156,478
净资产 1,477,602 1,608,048
资本及储备
股本 41,911 41,911
储备 1,435,691 1,566,137
总权益 1,477,602 1,608,048
附注:
1. 一般资料及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
2. 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於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於本年度首次应用以下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修订本) 收购合营业务权益之会计处理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披露计划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38号(修订本) 澄清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第41号 农业:生产性植物
(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第12号及 投资实体:应用综合入账之例外情况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善
(2012年至2014年期间)
於本年度应用之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於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列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3. 分部资料
经营分部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由专注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的单一经营分部进行。该经营分部乃基於遵循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会计政策而编制之内部管理报告予以识别,由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即本公司执行董事)定期审阅。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按所在地审阅物业组合,由於全部物业(包括位於香港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物业)均由本集团持作资本增值及发展,故视为单一经营分部。无收益分析、经营业绩及其他单独财务资料可作各地区表现评估。
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本集团的整体年内(亏损)溢利(不计及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以作出资源分配决策。由於并无定期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分部资产或分部负债分析,故并无呈列该等分析。本集团业务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界定之单一经营分部组成,因此并无编制实体资料以外的个别分部资料。
3. 分部资料-续
区域资料
本集团按地区分布划分的非流动资产资料如下: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 41,529 42,412
中国 1,261,001 1,361,382
1,302,530 1,403,794
4.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汇兑收益净额 26,599 15,561
项目管理收入 13,490 13,770
杂项收入 429 5
40,518 29,336
5. 投资(亏损)收入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 6,087 15,761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股息收入 509 �C
金融投资之公平值变动:
- 於香港上市股票 (3,616) �C
- 非上市股本投资 (29,075) �C
(26,095) 15,761
6. 税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税项支出包括下列项目:
预扣税 265 323
本期税项: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C 783
265 1,106
两个年度之香港利得税均按应课税溢利之16.5%税率计算。由於本集团两个年度於香港没有应课税利润,故均无就香港利得税於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拨备。
6. 税项-续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国内地附属公司之税率按25%计算。由於本集团於本年度并没有应课税利润,故均无就企业所得税於综合财务报表作出拨备。
预扣税项为两个年度按已从位於中国的一间附属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总额的7%计算。
根据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且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八日经修订的中国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的中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於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所有中国房地产的出售或转让收益须就地价增值按土地增值税累进税率30%至60%缴纳土地增值税,地价增值即物业销售所得款项减去可扣减支出(包括就收购土地使用权所付款项及土地发展或新建楼宇及配套设施建设成本和费用,或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估值,有关转让房地产的应缴税项和财务部规定的其他可扣减项目。除上述扣减外,房地产发展商可享有额外扣减,相等於收购土地使用权所付款项及土地开发及新建筑或相关设施建设成本的20%。
7. 年内(亏损)溢利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内(亏损)溢利已扣除(计入)下列项目:
董事酬金:
袍金 683 500
其他薪酬 2,716 2,179
花红 500 �C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33 23
3,932 2,702
除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外之其他员工成本 16,170 15,631
员工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786 536
总雇员成本 20,888 18,869
核数师酬金 809 816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38 48
预付租贷款项转出 16,500 17,109
减:发展中物业资本化金额 (8,062) (17,109)
8,438 �C
投资物业租金收入总额 �C �C
减:本年度不产生租金收入之投资物业的直接经营开支 (4,038) (3,477)
(4,038) (3,477)
8. 每股(亏损)盈利
每股基本(亏损)盈利乃按下列数据计算: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亏损)盈利
就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而言之本公司拥有人
应占本年度(亏损)溢利 (31,015) 17,240
千股 千股
股份数目
就计算每股基本(亏损)盈利而言之普通股数 419,114 419,114
由於在两个年度均没有潜在摊薄之普通股,故并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盈利资料。
9. 发展中物业
此款项包括项目设计及工地准备工程、专业费、预付租赁款项摊销及就建造或收购该物业发展项目直接相关之已资本化其他发展支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尚未从相关中国政府部门取得就物业发展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最终批文。本公司董事认为此项目并不预期会在本集团的正常操作周期内变现,因此分类为非流动资产。於年内,本公司董事考虑到物业发展项目并无积极发展,并预期延误建筑工程的延期。因此,停止建筑成本、包括预付租赁款项摊销之资本化。
10.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收项目管理收入 (附注) 4,879 �C
应收增值税 568 541
预付款项 211 145
租金、水电费及其他按金 337 361
应收利息 549 273
其他 119 107
6,663 1,427
附注: 金额为贸易性质及於发出发票三十日内支付。金额账龄为三十日内。对方
为本集团之关连人士。
1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五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应付增值税 46 �C
应付建筑费用 127 55
应计费用 (附注) 5,879 5,444
其他 55 12
6,107 5,511
附注: 应计费用主要代表应计专业费用、员工薪酬及其他员工福利支出。
股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议决不宣派任何股息(二零一五年:无)。
暂停股份过户登记
为确定符合资格出席将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星期一)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名单,本公司将由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星期二)至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星期一)(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m,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营业额
由於年内本集团投资物业仍处於空置状态,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录得相关营业额。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u溢利
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31,000,000港元,而对比去年溢利为17,200,000港元。於年内,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仍为空置,并无产生任何租金收入。本集团的主要收入来源继续依赖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及关连公司利福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利福中国」)缴付之项目管理服务费。
本集团从去年的溢利转为本年度的亏损,主因是有关本集团於中国持有的10%非上市股本投资作出29,100,000港元之减值拨备,以及将本集团位於中国辽宁省渖阳之地块(「怡富地块」)预付租赁款项之摊销8,400,000港元以年内作为开支列账因而非资本化为发展中物业所致。
经营开支
经营开支主要包括物业相关的开支及税项、公用设施收费、法律及专业服务费用以及租金费用。本年度经营开支较高,主要由於向哈尔滨当地政府作出的一项人民币3,000,000元(约3,500,000港元)捐款所致。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主要包括银行利息收入、来自利福中国的项目管理服务收入及汇兑收益。年内项目管理服务收入维持相对稳定,而轻微增加归因於本集团将港元/美元计值的银行存款换算为人民币(本集团的功能货币,其於年内贬值5%以上)时主要录得的较高汇兑收益。然而,此较高汇兑收益部分被银行利息收入下跌抵销,由於港元/美元的存款利率远低於人民币存款利率,而本集团的银行存款於去年下半年换算为美元前,大部分时间以人民币计值。
员工成本
年内,员工成本增加10.7%至约20,900,000港元,主要因为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委任一名新执行董事後的董事酬金之增加。
折旧及摊销
年内大幅增加是由於本集团将於中国渖阳怡富地块预付租赁款项之摊销8,400,000港元计入损益账,该摊销过去资本化为发展中物业的一部分。会计处理的改变是由於从有关政府部门取得总体布局计划的批准方面有长期延误,因此预期建筑工程将继续延期。
金融投资及投资亏损净值
本集团於年内录得投资亏损合共约32,200,000港元,主要包括 i) 本集团金融资产按市值计价而未
变现亏损3,600,000港元;及ii) 有关本集团於渖阳佳建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佳建」)10%非上市
股本投资作出约29,100,000港元的减值拨备。
作为本集团现金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开始建立包括香港上市股份的小型投资组合,而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投资组合的市值为约91,200,000港元。
本集团於佳建持有10%权益,其财务状况因近年来在渖阳商业地产供过於求的情况下一直恶化。管理层认为,佳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在可预见的未来不太可能有所改善,而就此项投资作出全面减值拨备是适当及谨慎的做法。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
年内,本集团就其位於香港之投资物业录得约900,000港元之未变现公平值亏损,而於二零一五年则录得约3,000,000港元之未变现公平值收益。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概无任何负债及已订合约之金融工具。定期存款、现金及银行结余合共约414,7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533,000,000港元),当中分别约86%存於香港银行(二零一五年:88%),剩余的约14%则存於中国银行(二零一五年:12%)。当中约16%之银行结余以人民币计值,剩余的则以美元及港币计值。如上文所述,作为本集团现金管理的一部分,若干现金已用於购买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价值约91,200,000港元的上市股份。本集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银行融资额(二零一五年:零),但如有需要时将进行适当的银行融资安排。
资产抵押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资产抵押(二零一五年:无)。
资本开支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资本开支约为2,300,000港元,主要与渖阳怡富地块开发项目之工地准备工程有关(二零一五年:9,200,000港元)。
重大收购、出售及重要事件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出售及重要事件。
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一五年:零)。
外汇风险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用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主要交易均以人民币作计值。本集团并无重大外汇交易致使本集团面临外汇风险,除持有若干以美元及港元计值的银行存款及若干以美元及港元计值的行政支出付款。本集团现时并无采取任何对冲外币风险措施,然而将密切监察趋势并不时审阅是否需要。
业务回顾
本集团主要从事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在回顾年度内,本集团概无租出或出售任何物业。
凭藉管理团队於物业发展及项目管理的丰富经验,本集团於年内继续为利福中国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有关服务的收费乃以成本加溢利为基础,并构成本集团持续关连交易。
物业投资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组合包括若干位於香港及中国内地之物业。於年内,本集团所有投资物业仍处於空置状态,因此并无录得租金收入。惟本集团仍然有计划出售有关物业。倘出现吸引条件,本集团可能考虑租出有关物业作出租用途。
物业发展
怡富地块为本集团目前唯一物业发展中项目。本集团计划将该怡富地块发展成为一个拥有三层地库之商业综合体,包括零售商店、办公室、服务式住宅及停车场。本集团将继续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合作以获得动工所需的批文及许可证,董事会会考虑当地物业市场环境才投入大量发展成本於该项目。年内,有极少建筑工程在地盘进行,可预期自有关政府部门取得批准的延误可能将继续一段时间。
展望与计划
本集团会继续持有投资物业作资本增值用途,同时本集团会继续利用其人力资源为利福中国提供物业项目管理服务以获得稳定收入及现金流。
监於中国内地及香港的整体经济环境及物业市场持续不明朗,本集团於寻求扩张业务或收购的机会时继续维持审慎,并继续发展怡富地块项目。当有关工程正式动工後,本集团的大部份财政资源将集中用作发展上述项目。
雇员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雇用42名员工,其中37名员工驻於中国内地。截至二零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员工成本(不包括董事酬金)约为17,000,000港元(二零一五年:
16,200,000港元)。本集团确保雇员薪酬水平符合市场趋势并具竞争力,雇员之薪酬乃根据本集团
之一般薪金及花红制度因应雇员表现厘定。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守则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惟下列偏离除外: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於其初始三年任期届满之後并无指定任期,惟彼等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至少每三年须轮值退任一次。本公司认为此项规定足够达到企管守则所规定之指定任期。
年度业绩之审阅
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之工作范围
载列於此公告中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相关附注中的数字已经由本集团核数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与本集团於本年度已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进行核对。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委聘审阅准则或香港保证聘约准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所进行的工作并不构成保证聘约,因此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并无对此公告发表任何保证。
致谢
本人谨此向董事会、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努力不懈、尽心全意为本集团效力,以及股东一直对本集团之鼎力支持,致以衷心谢意。
代表董事会
利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陈少珍
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陈少珍小姐及刘今晨先生(均为执行董事)�r刘銮鸿先生及王文海先生(均为非执行董事)�r以及林兆麟先生、RobertCharlesNicholson先生及黄灌球先生(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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