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二零一六年年度業績公佈

�C 1 �C 香 港 交 易 及 结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公 布 的 内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布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依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WEST CHINA CEMENT LIMITED 中 国 西 部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 於 泽 西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注 册 编 号 94796) ( 股 份 代 号:2233) 二 零 一 六 年 年 度 业 绩 公 布 财 务 摘 要: 人 民 币 百 万 元 ( 除 另 有 指 明 外)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变 动 百 分 比 (%) 水 泥 及 熟 料 总 销 售 量 ( 百 万 吨) 17.8 17.1 4.1% 水 泥 销 售 量 ( 百 万 吨) 17.6 16.8 4.8% 收 益 3,719.3 3,500.9 6.2% 毛 利 676.7 463.5 46.0% 除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盈 利 1,311.7 965.8 35.8%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溢 利�u ( 亏 损) 10.3 (309.2) 133.3% 每 股 基 本 盈 利�u ( 亏 损) (1) 0.2分 (6.2分 ) 103.2% 中 期 股 息 无 无 无 拟 派 末 期 股 息 无 无 无 毛 利 率 18.2% 13.2% 5.0个 百 份 点 除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盈 利 率 35.3% 27.6% 7.7个 百 份 点 �C 2 �C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资 产 总 值 11,181.6 11,382.5 (1.8%) 债 务 净 额 (2) 2,667.4 3,375.7 (21.0%) 净 资 产 负 债 比 率 (3) 45.1% 57.2% (12.1个 百 分 点 ) 每 股 净 资 产 109分 109分 (0.0%) 附 注: (1)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增 加 主 要 由 於 平 均 售 价 ( 「 平 均 售 价」) 上 涨 及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概 无 撤 销 在 建 工 程,而 二 零 一 五 年 撤 销 在 建 工 程 人 民 币 124,400,000元。 (2) 债 务 净 额 相 等 於 借 款 总 额、中 期 票 据 及 优 先 票 据 减 银 行 结 余 及 现 金 及 受 限 制 银 行 存 款。 (3) 净 资 产 负 债 比 率 以 净 债 项 对 权 益 计 量。 �C 3 �C 中 国 西 部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 「 本 公 司」) 董 事 ( 「 董 事」) 会 ( 「 董 事 会」) 欣 然 公 布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属 公 司 ( 统 称「 本 集 团」)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年 度 业 绩 连 同 二 零 一 五 年 同 期 的 比 较 数 字 如 下: 综 合 损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表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附 注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收 益 2 3,719,280 3,500,931 销 售 成 本 (3,042,628) (3,037,447) 毛 利 676,652 463,484 其 他 收 入 3 151,076 109,352 销 售 及 市 场 推 广 开 支 (42,454) (42,953) 行 政 开 支 (242,249) (270,629) 其 他 收 益 及 亏 损,净 额 4 (184,356) (297,560)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溢 利 9,532 �C 利 息 收 入 5 16,664 18,277 融 资 成 本 6 (265,467) (236,508) 除 税 前 溢 利�u ( 亏 损) 7 119,398 (256,537) 所 得 税 开 支 8 (104,460) (50,820) 年 内 溢 利�u ( 亏 损)及 全 面 收 入 ( 开 支)总 额 14,938 (307,357) 下 列 人 士 应 占: ―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10,319 (309,205) ― 非 控 股 权 益 4,619 1,848 14,938 (307,357) 每 股 盈 利�u ( 亏 损) ― 基 本 ( 人 民 币) 9 0.002 (0.062) ― 摊 薄 ( 人 民 币) 9 0.002 (0.062) �C 4 �C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附 注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於 一 间 联 营 公 司 之 投 资 40,957 �C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7,564,018 8,256,747 预 付 租 赁 款 项 486,675 498,429 采 矿 权 272,714 281,842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192,973 195,315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45,931 54,405 应 收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非 控 股 股 东 之 款 项 10 63,225 53,260 8,666,493 9,339,998 流 动 资 产 存 货 508,893 575,656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及 预 付 款 项 10 660,545 685,493 短 期 投 资 �C 253,128 受 限 制 银 行 存 款 86,978 73,397 银 行 结 余 及 现 金 1,258,668 454,823 2,515,084 2,042,497 资 产 总 值 11,181,577 11,382,495 权 益 股 本 141,519 141,519 股 份 溢 价 及 储 备 5,721,111 5,714,901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权 益 5,862,630 5,856,420 非 控 股 权 益 50,727 47,480 权 益 总 额 5,913,357 5,903,900 �C 5 �C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附 注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负 债 非 流 动 负 债 借 款 11 2,000 3,000 优 先 票 据 12 2,747,221 2,563,482 资 产 退 废 义 务 22,066 20,961 递 延 税 项 负 债 39,078 54,731 递 延 收 益 58,136 66,389 2 ,868,501 2,708,563 流 动 负 债 借 贷 11 464,600 538,400 中 期 票 据 13 �C 799,060 短 期 票 据 14 799,214 �C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15 1,076,940 1,410,505 应 付 所 得 税 58,965 22,067 2,399,719 2,770,032 负 债 总 额 5,268,220 5,478,595 权 益 及 负 债 总 额 11,181,577 11,382,495 流 动 资 产�u ( 负 债)净 额 115,365 (727,535) 资 产 总 值 减 流 动 负 债 8,781,858 8,612,463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 续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C 6 �C 附 注: ( 除 另 有 指 明 外,所 有 金 额 均 以 人 民 币 千 元 计) 1. 应 用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1.1 於 本 年 度 强 制 生 效 之 经 修 订 准 则 於 本 年 度,本 集 团 已 首 次 应 用 以 下 由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 「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颁 布 的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修 订 本。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1号 的 修 订 收 购 合 营 业 务 权 益 会 计 处 理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的 修 订 披 露 计 划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6号 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38号 的 修 订 厘 清 可 接 纳 折 旧 及 摊 销 方 法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二 零 一 二 年 至 二 零 一 四 年 周 期 的 年 度 改 进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6号 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41号 的 修 订 农 业:生 产 性 植 物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0号、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2号 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8号 的 修 订 投 资 实 体:应 用 综 合 入 账 的 例 外 情 况 除 下 文 所 述 外,於 本 年 度 应 用 准 则 修 订 对 本 集 团 本 年 度 及 先 前 年 度 之 财 务 表 现 及 状 况 及�u或 此 等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所 载 之 披 露 资 料 概 无 重 大 影 响。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的 修 订 披 露 计 划 本 集 团 已 於 本 期 间 首 次 应 用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 修 订 本)披 露 计 划。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 修 订 本) 阐 明,倘 来 自 该 披 露 之 资 料 并 不 重 大,则 实 体 毋 须 按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规 定 提 供 具 体 披 露,并 就 披 露 按 汇 总 及 分 列 资 料 作 出 指 引。然 而,修 订 本 重 申,倘 在 符 合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之 具 体 要 求 下 仍 不 足 以 让 使 用 财 务 报 表 之 人 士 理 解 特 定 交 易、 事 件 及 状 况 对 实 体 之 财 务 状 况 及 财 务 表 现 之 影 响,则 实 体 亦 须 考 虑 应 否 披 露 额 外 的 资 料。 此 外,该 等 修 订 澄 清 一 个 实 体 应 占 联 营 公 司 之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而 使 用 权 益 法 入 账,应 独 立 於 来 自 本 集 团 之 收 入 呈 报,以 及 分 开 为 应 占 项 目,根 据 其 他 国 际 财 务 报 准 则, 该 等 项 目:(i)其 将 不 会 重 新 分 类 至 损 益;及(ii)於 达 成 特 定 条 件 後,将 重 新 分 类 至 损 益。 关 於 财 务 报 表 之 架 构,该 等 修 订 提 供 有 系 统 地 排 序 或 附 注 分 组 之 例 子。 本 集 团 已 追 溯 应 用 该 等 修 订。若 干 附 注 之 顺 序 已 修 改,尤 其 是 金 融 工 具 之 资 料 已 重 新 排 序,以 突 出 管 理 层 认 为 对 了 解 本 集 团 财 务 表 现 及 财 务 状 况 最 相 关 之 本 集 团 业 务 范 畴。除 上 文 述 呈 及 披 露 变 动 外,应 用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的 修 订 本 将 不 会 对 此 等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中 本 集 团 之 财 务 表 现 或 财 务 状 况 造 成 任 何 影 响。 �C 7 �C 1. 应 用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续 1.2 已 颁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诠 释 本 集 团 并 无 提 早 应 用 下 列 已 颁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诠 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金 融 工 具 1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来 自 客 户 合 约 的 收 益 及 相 关 修 订 本 1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租 赁 2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诠 释 委 员 会 诠 释 第 22号 外 币 交 易 及 预 付 代 价 1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2号 的 修 订 股 份 为 基 础 付 款 交 易 之 分 类 及 计 量 1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4号 的 修 订 应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金 融 工 具, 连 同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4号 保 险 合 约1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0号 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28号 的 修 订 投 资 者 与 其 联 营 公 司 或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的 资 产 出 售 或 贡 献3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7号 的 修 订 披 露 计 划 4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2号 的 修 订 就 未 变 现 亏 损 确 认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4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40号 转 让 投 资 物 业 1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二 零 一 四 年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周 期 的 年 度 改 进5 1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或 之 後 开 始 之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2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一 月 一 日 或 之 後 开 始 之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3 於 将 厘 定 之 日 期 或 之 後 开 始 之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4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一 日 或 之 後 开 始 之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5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一 日 或 二 零 一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 如 适 用)之 後 开 始 之 年 度 期 间 生 效。 除 下 文 所 披 露 者 外,本 公 司 董 事 预 期 应 用 该 等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将 不 会 对 本 集 团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所 呈 报 金 额 造 成 任 何 重 大 影 响。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金 融 工 具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引 入 金 融 资 产、金 融 负 债、一 般 对 冲 会 计 处 理 法 及 金 融 资 产 之 减 值 规 定 分 类 及 计 量 的 新 规 定。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的 其 中 一 项 适 用 於 本 集 团 之 主 要 规 定 为 金 融 资 产 减 值,相 对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39号 金 融 工 具:确 认 及 计 量 项 下 按 已 产 生 信 贷 亏 损 模 式,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9号 规 定 按 预 期 信 贷 亏 损 模 式 计 算。预 期 信 贷 亏 损 模 式 规 定 实 体 将 各 报 告 日 期 的 预 期 信 贷 亏 损 及 该 等 预 期 信 贷 亏 损 的 变 动 入 账,以 反 映 信 贷 风 险 自 初 始 确 认 以 来 的 变 动。换 言 之,毋 须 再 待 发 生 信 贷 事 件 方 确 认 信 贷 亏 损。 本 公 司 董 事 认 为,预 期 信 贷 亏 损 模 型 可 能 导 致 须 就 本 集 团 按 摊 销 成 本 计 量 之 金 融 资 产 尚 未 产 生 之 信 贷 亏 损 提 早 计 提 拨 备。然 而,在 详 细 审 阅 完 成 前,提 供 就 其 金 融 资 产 使 用 预 期 信 贷 亏 损 模 型 影 响 之 合 理 估 计 并 不 切 实 可 行。 �C 8 �C 1. 应 用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续 1.2 已 颁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的 之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诠 释 ― 续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来 自 客 户 合 约 的 收 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制 定 一 项 单 一 全 面 模 式 供 实 体 用 作 将 自 客 户 合 约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入 账。於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15号 生 效 後,其 将 取 代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18号 收 益、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1号 建 筑 合 约 及 相 关 诠 释 等 现 有 收 益 确 认 指 引。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的 核 心 原 则 为,实 体 为 说 明 向 客 户 转 让 承 诺 货 品 或 服 务 所 确 认 的 收 益,金 额 应 为 反 映 该 实 体 预 期 就 交 换 该 等 货 品 或 服 务 有 权 获 得 的 代 价。具 体 而 言,该 准 则 引 入 收 益 确 认 的 五 步 骤 方 针: 第 一 步:识 别 与 客 户 订 立 的 合 约 第 二 步:识 别 合 约 中 的 履 约 义 务 第 三 步:厘 定 交 易 价 第 四 步:将 交 易 价 分 配 至 合 约 中 的 履 约 义 务 第 五 步:於 ( 或 在)实 体 履 行 履 约 义 务 时 确 认 收 益 根 据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实 体 於 ( 或 在) 满 足 履 约 义 务 时 确 认 收 益,即 於 特 定 履 约 义 务 相 关 的 商 品 或 服 务 的「 控 制 权」 转 让 予 客 户 时。 於 二 零 一 六 年,国 际 会 计 准 则 委 员 会 已 颁 布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有 关 识 别 履 约 责 任、主 体 对 代 理 代 价 以 及 发 牌 申 请 指 引 的 澄 清。 本 公 司 董 事 预 期 日 後 应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或 会 导 致 更 多 披 露,但 本 公 司 董 事 预 期 应 用 国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5号 不 会 对 於 各 个 报 告 期 间 确 认 之 收 入 时 间 及 金 额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C 9 �C 1. 应 用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 续 1.2 已 颁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的 之 新 订 及 经 修 订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诠 释 ― 续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租 赁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为 识 别 出 租 人 及 承 租 人 的 租 赁 安 排 及 会 计 处 理 引 入 一 个 综 合 模 式。当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生 效 时,将 取 代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7号 租 赁 及 相 关 的 诠 释。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根 据 所 识 别 资 产 是 否 由 客 户 控 制 来 区 分 租 赁 及 服 务 合 约。 除 短 期 租 赁 及 低 值 资 产 租 赁 外,经 营 及 融 资 租 赁 的 差 异 自 承 租 人 会 计 处 理 中 移 除, 并 由 承 租 人 须 就 所 有 租 赁 确 认 使 用 权 资 产 及 相 应 负 债 的 模 式 替 代。 使 用 权 资 产 初 步 按 成 本 计 量,随 後 以 成 本 ( 惟 若 干 例 外 情 况 除 外) 减 累 计 折 旧 及 减 值 亏 损 计 量,并 就 租 赁 负 债 的 任 何 重 新 计 量 而 作 出 调 整。租 赁 负 债 初 步 按 租 赁 款 项 ( 非 当 日 支 付) 之 现 值 计 量。随 後,租 赁 负 债 会 就 ( 其 中 包 括) 利 息 及 租 赁 款 项 以 及 租 赁 修 订 的 影 响 作 出 调 整。应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时,有 关 租 赁 负 债 的 租 赁 款 项 将 分 配 至 本 金 及 利 息 部 分,并 分 别 由 本 集 团 以 融 资 现 金 流 量 呈 列。 此 外,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亦 要 求 较 广 泛 的 披 露。 根 据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17号,本 集 团 已 确 认 租 赁 土 地 ( 本 集 团 为 承 租 人)之 预 付 租 赁 款 项。 除 租 赁 土 地 之 预 付 租 赁 款 项 外,本 集 团 并 无 其 他 重 大 经 营 租 赁。本 公 司 董 事 并 不 预 期 应 用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16号 会 对 本 集 团 之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有 重 大 影 响。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7号 的 修 订 披 露 计 划 该 等 修 订 规 定 实 体 披 露 能 让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评 估 融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负 债 的 变 动,包 括 现 金 流 量 引 致 之 变 动 及 非 现 金 变 动。尤 其 是,该 等 修 订 规 定 披 露 以 下 来 自 融 资 活 动 的 负 债 变 动:(i)来 自 融 资 现 金 流 量 的 变 动;(ii)来 自 取 得 或 失 去 附 属 公 司 或 其 他 业 务 的 控 制 权 的 变 动;(iii)外 币 汇 率 变 动 的 影 响;(iv)公 允 值 变 动;及 (v)其 他 变 动。 该 等 修 订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一 月 一 日 或 之 後 开 始 的 年 度 期 间 按 未 来 适 用 法 应 用,并 许 可 提 早 应 用。除 须 作 出 更 多 披 露 外,本 公 司 董 事 预 期 应 用 此 等 修 订 将 导 致 就 来 自 融 资 活 动 负 债 之 变 动 於 本 集 团 之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作 出 更 多 披 露。 �C 10 �C 2. 收 益 及 分 部 资 料 本 集 团 从 事 生 产 及 销 售 水 泥 产 品。本 集 团 的 首 席 执 行 官,即 最 高 营 运 决 策 人(「最 高 营 运 决 策 人」)会 按 四 个 地 区(即 陕 西 东 部 及 南 部、新 疆 及 贵 州)检 讨 水 泥 产 品 的 销 售 量 及 平 均 售 价。然 而,不 会 进 一 步 提 供 该 等 地 区 划 分 的 经 营 业 绩,惟 最 高 营 运 决 策 人 会 检 讨 本 集 团 的 整 体 综 合 业 绩。据 此,於 两 个 年 度 之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内 均 并 无 披 露 营 运 分 部 之 进 一 步 分 部 资 料。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所 有 本 集 团 之 收 益 均 源 自 向 中 国 西 部 客 户 销 售 水 泥 产 品。概 无 单 一 客 户 占 本 集 团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两 个 年 度 收 益 10%或 以 上。按 资 产 位 置 划 分,本 集 团 全 部 非 流 动 资 产 均 位 於 中 国。 3. 其 他 收 入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退 税 (附 注) 136,274 93,494 政 府 补 贴 ― 其 他 14,141 13,119 其 他 661 2,739 151,076 109,352 附 注: 退 税 主 要 指 因 使 用 工 业 废 料 作 为 生 产 材 料 的 一 部 份,故 此 获 相 关 政 府 机 关 批 准 退 还 增 值 税(「增 值 税」),以 作 奖 励。 4. 其 他 收 益 及 亏 损,净 额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外 汇 亏 损 净 额 (附 注) (175,358) (157,089) 出 售�u撇 销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亏 损)收 益 738 (126,261) 出 售 采 矿 权 之 收 益 �C 2,524 呆 账 拨 备 (3,418) (2,405) 呆 账 拨 备 回 拨 2,735 949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减 值 亏 损 �C (7,481) 视 作 出 售 附 属 公 司 之 亏 损 (5,702) �C 其 他 (3,351) (7,797) (184,356) (297,560) 附 注: 该 金 额 主 要 与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各 年 将 优 先 票 据 及 银 行 借 款 由 美 元 换 算 为 人 民 币 有 关。 5. 利 息 收 入 包 括 已 收 及 应 收 银 行 存 款 及 短 期 投 资 利 息 的 利 息 收 入。 �C 11 �C 6. 融 资 成 本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银 行 贷 款 的 利 息 30,540 41,089 优 先 票 据 的 利 息 183,538 173,125 中 期 票 据 的 利 息 13,140 51,312 短 期 票 据 的 利 息 37,144 �C 总 借 贷 成 本 264,362 265,526 减:资 本 化 金 额 �C (30,052) 264,362 235,474 解 除 贴 现 1,105 1,034 265,467 236,508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概 无 重 大 融 资 成 本 被 资 本 化。於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借 贷 的 加 权 平 均 资 本 化 率 为 每 年 6.55%。 7. 除 税 前 溢 利 ( 亏 损) 除 税 前 溢 利 ( 亏 损)乃 於 扣 除 ( 加 入)以 下 账 项 後 得 出 的: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折 旧 及 摊 销: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折 旧 746,582 673,041 预 付 租 赁 款 项 摊 销 14,068 13,623 采 矿 权 摊 销 9,243 13,783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342 2,400 折 旧 及 摊 销 总 额 772,235 702,847 已 资 本 化 之 存 货 (706,189) (622,753) 66,046 80,094 核 数 师 薪 酬 2,725 2,490 员 工 成 本 ( 包 括 董 事 酬 金): 工 资 及 薪 金 274,833 261,959 ( 拨 回)确 认 购 股 权 开 支 (4,109) 12,265 界 定 供 款 退 休 计 划 开 支 27,425 25,320 员 工 成 本 总 额 298,149 299,544 已 资 本 化 之 存 货 (182,822) (188,384) 115,327 111,160 确 认 为 开 支 之 存 货 成 本 2,956,211 2,961,007 �C 12 �C 8. 所 得 税 开 支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即 期 税 项 开 支 本 期 间 111,639 77,514 过 往 年 度 拨 备 不 足 �C 6,975 111,639 84,489 递 延 税 项 收 入 本 年 度 (5,211) (28,671) 源 於 税 率 变 动 (1,968) (4,998) (7,179) (33,669) 所 得 税 开 支 104,460 50,820 根 据 泽 西 岛 与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的 规 则 条 例,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的 附 属 公 司 中 国 西 部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西 部 BVI」)於 该 等 管 辖 权 区 内 毋 须 缴 纳 任 何 所 得 税。 本 集 团 有 关 中 国 业 务 的 所 得 税 拨 备,乃 根 据 现 有 法 例、诠 释 及 惯 例,按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各 年 的 估 计 应 课 税 溢 利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根 据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 企 业 所 得 税 法」),适 用 於 本 集 团 位 於 中 国 内 地 的 附 属 公 司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惟 於 下 文 附 注 (a)详 述 附 属 公 司 享 有 的 优 惠 税 率 除 外。 年 内 所 得 税 开 支 与 除 税 前 溢 利 ( 亏 损)之 对 账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除 税 前 溢 利 ( 亏 损) 119,398 (256,537) 按 国 内 所 得 税 税 率 25%计 算 的 税 项 ( 二 零 一 五 年:25%) 29,849 (64,134) 以 下 各 项 的 税 项 影 响: 不 可 扣 税 的 开 支 85,512 93,081 税 项 免 除 及 税 项 下 调 ( 附 注 (a)) (7,987) (19,732) 就 税 务 而 不 可 课 税 收 入 之 税 务 影 响 (2,383) �C 确 认 为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之 税 率 变 动 (1,968) (4,998) 集 团 内 公 司 间 贷 款 的 利 息 收 入 的 税 务 影 响 ( 附 注 (b)) 7,019 5,007 并 无 确 认 为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的 税 务 亏 损�u可 扣 减 暂 时 差 异 的 税 务 影 响 3,422 38,501 动 用 先 前 未 曾 确 认 为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的 税 务 亏 损 (2,503) (3,880) 确 认 先 前 年 度 产 生 税 项 亏 损 之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6,501) �C 过 往 年 度 拨 备 不 足 �C 6,975 年 内 税 务 开 支 104,460 50,820 �C 13 �C 8. 所 得 税 开 支 ― 续 附 注: (a) 本 集 团 附 属 公 司 和 田 尧 柏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 「 和 田 尧 柏」) 於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 「 新 疆」) 成 立。根 据 新 疆 相 关 法 律 及 条 例 及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和 田 尧 柏 自 首 个 获 利 年 度 ( 即 二 零 一 三 年)起 计,可 享 有 两 年 的 免 税 期,并 可 进 一 步 享 有 三 年 获 减 免50%的 税 项 优 惠。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及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适 用 税 率 为 12.5%。 本 集 团 附 属 公 司 和 田 鲁 新 建 材 有 限 公 司 ( 「 鲁 新」) 於 新 疆 成 立。根 据 二 零 一 六 年 底 向 鲁 新 宣 布 之 新 疆 有 关 法 律 及 法 规,鲁 新 根 据 中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获 三 年 税 项 减 免,为 期 由 二 零 一 六 年 至 二 零 一 八 年。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适 用 税 率 为 15%。 (b) 根 据 香 港 与 中 国 大 陆 签 订 的 《 双 重 课 税 协 议》,本 集 团 内 公 司 间 贷 款 的 利 息 收 入 须 缴 付 7%的 预 扣 税。 9. 每 股 盈 利 ( 亏 损)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 亏 损)乃 根 据 下 列 数 据 计 算: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盈 利 ( 亏 损) 就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 亏 损)而 言 之 盈 利 ( 亏 损) 10,319 (309,205) 股 份 数 目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千 股 千 股 就 每 股 基 本 及 摊 薄 盈 利 ( 亏 损)而 言 之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5,420,808 4,982,688 本 公 司 发 行 之 购 股 权 产 生 之 摊 薄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响 6,101 �C 计 算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每 股 摊 薄 亏 损 并 未 计 及 本 公 司 之 购 股 权, 因 其 将 导 致 每 股 亏 损 有 所 减 少。计 算 二 零 一 六 年 之 摊 薄 性 每 股 盈 利 并 无 假 设 若 干 购 股 权 获 行 使,因 为 该 等 购 股 权 之 经 调 整 行 使 价 高 於 股 份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之 平 均 市 价。 �C 14 �C 10.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及 预 付 款 项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214,592 346,022 减:呆 账 拨 备 (9,090) (6,675) 205,502 339,347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32,314 31,268 减:呆 账 拨 备 (797) (2,529) 31,517 28,739 应 收 票 据 251,254 109,456 应 收 利 息 1,919 �C 可 收 回 增 值 税 75,621 118,865 可 收 回 增 值 税 退 税 22,478 10,926 应 收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非 控 股 股 东 之 款 项 ( 附 注) 63,225 53,260 向 供 应 商 预 付 款 项 58,186 64,178 预 付 租 赁 款 项 14,068 13,982 723,770 738,753 减:非 流 动 部 分 ( 附 注) (63,225) (53,260) 660,545 685,493 已 抵 押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之 详 情 载 於 附 注 16。 附 注: 应 收 一 间 附 属 公 司 之 非 控 股 股 东 款 项 代 表 就 促 成 采 购 各 项 采 矿 权 之 垫 款,该 等 采 矿 权 目 前 由 该 非 控 股 股 东 根 据 地 区 当 局 之 安 排 程 序 作 出 安 排。由 於 余 额 与 收 购 采 矿 权 有 关,故 此 於 报 告 期 末 分 类 为 非 流 动 部 分。 以 下 为 已 扣 除 呆 账 拨 备 之 应 收 账 款 之 账 龄 分 析,乃 根 据 於 收 益 获 确 认 时 之 各 自 货 物 交 付 日 期 呈 列。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0至 90日 93,914 190,117 91至 180日 25,512 86,628 181至 360日 29,004 35,631 361至 720日 48,962 24,691 720日 以 上 8,110 2,280 205,502 339,347 �C 15 �C 10.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及 预 付 款 项 ― 续 应 收 票 据 主 要 於 六 个 月 内 到 期。 在 接 纳 任 何 新 客 户 前,本 集 团 根 据 信 贷 评 级 制 度 去 评 估 潜 在 客 户 之 信 贷 和 厘 定 客 户 之 信 贷 限 额。客 户 之 限 额 及 评 分 每 年 审 阅 一 次。 根 据 本 集 团 所 采 用 之 信 贷 评 级 制 度,人 民 币40,925,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153,670,000元) 无 逾 期 或 减 值 之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获 得 高 信 贷 评 级。本 集 团 之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包 括 总 账 面 值 约 人 民 币 164,577,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185,677,000元)之 应 收 账 款,其 於 报 告 期 末 已 过 期,本 集 团 并 无 就 减 值 亏 损 作 拨 备,因 为 信 贷 水 平 并 无 重 大 变 动,而 该 金 额 仍 然 视 为 可 收 回。本 集 团 并 无 就 该 等 结 余 持 有 任 何 抵 押。 已 过 期 但 未 减 值 之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之 账 龄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0至 90日 52,989 36,447 91至 180日 25,512 86,628 181日 至 360日 29,004 35,631 361日 至 720日 48,962 24,691 超 过 720日 8,110 2,280 164,577 185,677 已 就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的 估 计 不 可 收 回 金 额 作 出 呆 账 拨 备。呆 帐 拨 备 变 动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於 一 月 一 日 9,204 7,748 於 损 益 确 认 3,418 2,405 於 年 内 收 回 金 额 (2,735) (949)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9,887 9,204 呆 帐 拨 备 指 个 别 减 值 贸 易 应 收 账 款,总 结 余 约 为 人 民 币 9,887,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9,204,000元),涉 及 有 财 政 困 难 之 客 户。 �C 16 �C 11. 借 款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有 抵 押 银 行 借 款 463,600 538,400 无 抵 押 其 他 借 款 3,000 3,000 466,600 541,400 应 偿 还 的 账 面 值 如 下: 一 年 内 464,600 538,400 一 年 以 上 但 不 超 过 两 年 2,000 1,000 两 年 以 上 但 不 超 过 五 年 �C 2,000 466,600 541,400 减:须 於 一 年 内 偿 还 及 列 於 流 动 负 债 项 下 的 款 项 464,600 538,400 一 年 後 到 期 款 项 2,000 3,000 银 行 借 款: 银 行 借 款 年 期 的 分 析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定 息 借 款 ― 一 年 内 463,600 458,400 浮 息 借 款 ― 一 年 内 �C 80,000 463,600 538,400 �C 17 �C 11. 借 款 ― 续 本 集 团 银 行 借 款 的 实 际 利 率 范 围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实 际 年 利 率: 定 息 借 款 4.35%至 6.24% 4.85%至 6.24% 浮 息 借 款 �C 7.38% 其 他 贷 款: 其 他 贷 款 全 部 自 独 立 第 三 方 获 得,为 无 抵 押、免 息 及 以 人 民 币 列 值。其 他 贷 款 之 还 款 期 分 析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一 年 内 1,000 �C 一 年 以 上 但 不 超 过 两 年 2,000 1,000 两 年 以 上 但 不 超 过 五 年 �C 2,000 3,000 3,000 本 集 团 的 抵 押 银 行 贷 款 的 资 产 质 押 详 情 载 於 附 注 16。 �C 18 �C 12. 优 先 票 据 二 零 一 九 年 到 期 6.50%优 先 票 据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九 月 四 日,本 公 司 发 行 年 利 率 为 6.5%五 年 期 优 先 票 据,本 金 总 额 400,000,000 ( 按 面 值 100%计) 为 美 元,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到 期 ( 「 二 零 一 九 年 优 先 票 据」)。二 零 一 九 年 优 先 票 据 於 香 港 联 交 所 上 市,并 由 本 公 司 若 干 附 属 公 司 担 保 及 以 该 等 附 属 公 司 股 份 设 立 的 质 押 作 抵 押。 根 据 二 零 一 九 年 优 先 票 据 条 款 及 条 件,本 公 司 可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前 任 何 时 间 或 不 时 选 择 赎 回 全 部 ( 而 非 部 分) 票 据,赎 回 价 等 同 所 赎 回 该 等 票 据 本 金 额 之 100%加 截 至 赎 回 日 期 ( 不 包 括 当 日) 之 适 用 溢 价 及 应 计 及 未 付 利 息 ( 如 有)。适 用 溢 价 为 (1)有 关 票 据 本 金 额 1.00%及 (2)(A)有 关 票 据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之 赎 回 价 於 赎 回 日 期 之 现 值,加 截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就 有 关 票 据 之 所 有 规 定 余 下 预 期 利 息 付 款 ( 按 相 等 於 经 调 整 公 债 利 率 加 100个 基 点 的 折 扣 率 计 算,但 不 包 括 截 至 赎 回 日 期 之 应 计 及 未 付 利 息) 超 出 (B)有 关 票 据 於 有 关 赎 回 日 期 之 本 金 额 之 金 额 之 较 高 者。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前 任 何 时 间,本 公 司 可 不 时 选 择 以 本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之 所 得 款 项, 赎 回 最 多35%之 票 据 本 金 总 额,赎 回 价 为 票 据 本 金 额 之106.50%,加 应 计 及 未 付 利 息 ( 如 有)。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或 之 後,本 公 司 可 一 次 过 或 分 多 次 赎 回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票 据, 赎 回 价 为 赎 回 该 等 票 据 本 金 额 之103.25% ( 倘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前 赎 回)或101.625% ( 倘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或 之 後 赎 回),加 截 至 适 用 赎 回 日 期 ( 但 不 包 括 当 日) 之 应 计 及 未 付 利 息 ( 如 有)。 提 早 赎 回 权 被 视 为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并 非 与 主 合 约 密 切 相 关。本 公 司 董 事 认 为 於 报 告 期 末 及 赎 回 日 期,本 公 司 之 提 早 赎 回 权 之 公 平 值 并 不 重 大。 经 就 交 易 成 本 作 出 调 整 後,实 际 年 利 率 约 为 6.80%。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於 一 月 一 日 之 账 面 值 2,563,482 2,408,288 利 息 开 支 183,538 173,125 已 付 利 息 (171,979) (163,080) 汇 兑 亏 损 172,180 145,149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账 面 值 2,747,221 2,563,482 �C 19 �C 13. 中 期 票 据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尧 柏 特 种 水 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 陕 西 尧 柏」) 偿 还 二 零 一 六 年 到 期 之 全 部 未 偿 还 中 期 票 据,相 当 於 未 偿 还 本 金 额 人 民 币 800,000,000元 本 金 额 之 100%, 加 累 计 及 未 付 利 息 人 民 币 48,800,000元。 於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 确 认 之 中 期 票 据 计 算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於 一 月 一 日 之 账 面 值 799,060 796,548 利 息 开 支 13,140 51,312 应 计 应 付 利 息 (12,200) (48,800) 偿 还 (800,000) �C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账 面 值 �C 799,060 14. 短 期 票 据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五 日,陕 西 尧 柏 按100%面 值 发 行 年 利 率5.5%、无 抵 押 一 年 期 短 期 票 据, 本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800,000,000元 ( 「 首 批 短 期 票 据」)。首 批 短 期 票 据 经 已 於 中 国 国 内 银 行 间 市 场 向 投 资 者 发 行。短 期 票 据 已 向 中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商 协 会 登 记,已 批 准 向 陕 西 尧 柏 授 予 融 资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00,000,000元。短 期 票 据 ( 包 括 首 批 短 期 票 据) 偿 还 部 分 银 行 借 贷 及 补 充 本 集 团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陕 西 尧 柏 可 在 发 行 首 批 短 期 票 据 後,於 直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之 两 年 有 效 期 间 ( 即 短 期 票 据 之 登 记 之 有 效 期 间)内 任 何 时 间,决 定 是 否 发 行 更 多 票 据。 就 人 民 币 3,200,000元 之 交 易 成 本 作 出 调 整 後,首 批 短 期 票 据 之 实 际 年 利 率 约 为 5.77%。 �C 20 �C 15. 贸 易 及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544,456 588,877 应 付 票 据 100,000 75,200 644,456 664,077 应 付 附 属 公 司 非 控 股 股 东 款 项 1,691 5,365 施 工 及 设 备 采 购 应 付 款 项 40,735 328,701 客 户 垫 款 108,536 121,290 其 他 税 项 负 债 68,677 39,254 应 付 员 工 薪 金 及 福 利 24,705 26,285 已 收 按 金 �C 45,000 应 付 利 息 88,870 87,178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99,270 93,355 1,076,940 1,410,505 根 据 於 报 告 期 间 结 束 时 的 交 付 货 品 日 期 对 贸 易 应 付 款 项 的 账 龄 分 析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0至 90日 517,340 447,674 91日 至 180日 52,385 139,881 181日 至 360日 31,347 47,413 361日 至 720日 32,003 24,550 720日 以 上 11,381 4,559 644,456 664,077 16. 已 质 押 作 为 抵 押 品 的 资 产 於 报 告 期 间 结 束 时,本 集 团 若 干 资 产 已 质 押,作 为 贸 易 融 资 及 银 行 贷 款 的 抵 押。於 各 报 告 期 间 结 束 时,已 质 押 资 产 的 账 面 总 值 如 下: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五 年 人 民 币 千 元 人 民 币 千 元 受 限 制 银 行 存 款 30,003 25,500 贸 易 应 收 款 项 �C 10,000 预 付 租 赁 付 款 152,007 90,149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 1,547,879 2,154,597 1,729,889 2,280,246 �C 21 �C 管 理 层 讨 论 及 分 析 业 务 回 顾 概 览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团 继 续 面 对 艰 难 的 经 营 环 境。 陕 西 省 销 售 量 维 持 稳 定,有 少 量 增 长。西 安 城 区 及 关 中 地 区 需 求 减 少 导 致 所 有 生 产 商 间 歇 於 淡 季 期 间 自 发 停 产。新 疆 及 贵 州 省 销 售 量 增 长 仍 然 缓 慢,仅 於 年 内 录 得 少 量 增 长。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团 水 泥 及 熟 料 销 售 量 为 17,800,000吨,较 二 零 一 五 年 录 得 的 17,100,000吨 微 升。然 而,该 数 字 包 含 了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收 购 的 药 王 山 水 泥 厂 贡 献 的 销 售 量 约1,000,000 吨。倘 不 计 及 该 新 厂 房,根 据 同 比 基 准,本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的 销 售 量 维 持 稳 定。 本 集 团 於 陕 西 南 部 核 心 市 场 维 持 强 势 市 场 地 位,凭 藉 庞 大 市 场 份 额 加 上 基 建 需 求 殷 切,令 平 均 售 价 持 续 享 有 溢 价,利 润 率 亦 较 稳 定。然 而,由 於 所 有 生 产 商 继 续 进 行 定 价 竞 争,致 使 关 中 市 场 平 均 售 价 持 续 不 振。在 二 零 一 六 年 下 半 年 期 间,市 场 秩 序 已 经 改 善,且 所 有 生 产 商 的 供 应 减 少,陕 西 省、新 疆 及 贵 州 省 的 平 均 售 价 回 升。再 者,本 集 团 能 够 维 持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成 形 的 降 低 成 本 趋 势。 投 入 材 料 价 格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维 持 稳 定,而 本 集 团 继 续 实 行 效 率 增 益 和 成 本 减 省 措 施。以 上 各 项 纾 缓 了 平 均 售 价 疲 弱 对 本 集 团 利 润 造 成 的 部 分 影 响。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团 维 持 稳 健 现 金 流 量,除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盈 利 为 人 民 币 1,311,700,000元, 高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录 得 的 人 民 币 965,800,000元。然 而,本 集 团 於 纯 利 层 面 的 年 度 业 绩 仍 因 二 零 一 六 年 人 民 币 兑 美 元 汇 率 下 降 而 大 受 影 响。 本 集 团 将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九 月 发 行 的 二 零 一 九 年 优 先 票 据 由 美 元 换 算 为 人 民 币 时 录 得 大 幅 外 汇 亏 损,详 情 如 下 文 所 述。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随 着 本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收 购 药 王 山 水 泥 厂,本 集 团 的 产 能 目 前 已 达 29,200,000吨 水 泥。本 集 团 再 无 其 他 在 建 厂 房。 经 营 环 境 如 同 二 零 一 五 年,本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的 经 营 表 现 的 一 大 特 点,即 本 集 团 在 陕 南 ( 本 集 团 於 当 地 的 水 泥 产 能 达 9,700,000吨) 稳 定 的 平 均 售 价 与 关 中 ( 本 集 团 於 当 地 的 水 泥 产 能 达 13,600,000吨)的 水 泥 平 均 售 价 持 续 存 在 差 异。该 差 异 除 了 由 於 两 地 供 应 面 因 素 不 同,亦 受 到 该 等 地 区 不 同 的 需 求 因 素 所 影 响。 �C 22 �C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陕 西 省 整 体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长 率 略 有 增 加。二 零 一 六 年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按 年 增 长 约 12%,相 较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录 得 的 8%略 有 增 加。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轻 微 增 长,致 使 关 中 地 区 所 有 生 产 商 的 水 泥 产 品 需 求 保 持 稳 定,而 此 等 需 求 增 长 於 住 宅 物 业 及 基 建 市 场 尤 为 突 出,进 而 导 致 此 地 区 的 平 均 售 价 保 持 稳 定。陕 南 继 续 受 惠 於 基 建 主 导 的 建 筑 增 长。南 部 地 区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幅 高 於 全 省 平 均 值,连 同 此 等 地 区 的 平 均 售 价 持 续 较 关 中 出 现 溢 价,均 支 持 水 泥 市 场 更 稳 定 发 展。 舒 缓 平 均 售 价 走 低 的 一 个 重 要 因 素 是 成 本 持 续 下 跌,此 乃 由 於 本 集 团 落 实 效 益 及 成 本 减 省 措 施 所 致。投 入 材 料 使 用 的 效 率 增 益 令 每 吨 出 产 水 泥 及 熟 料 的 生 产 成 本 较 二 零 一 五 年 相 比 下 降 约 6.7人 民 币。 陕 南 於 二 零 一 六 年,本 集 团 於 陕 南 的 业 务 及 市 场 相 对 维 持 平 稳。监 於 近 年 新 建 产 能 不 多 和 有 效 关 闭 过 时 的 小 型 熟 料 �H 及 水 泥 粉 磨 产 能,加 上 从 其 他 地 区 运 送 的 路 途 遥 远,故 供 应 面 仍 然 保 持 理 性。本 集 团 有 效 维 持 在 当 地 市 场 的 稳 固 领 导 地 位,促 进 供 应 面 的 秩 序。 於 二 零 一 六 年,在 铁 路 及 道 路 基 建 项 目 施 工 持 续 增 长 的 支 持 下,陕 南 的 需 求 维 持 合 理 水 平。带 动 需 求 的 主 要 项 目 计 为 ( 其 中 包 括) 西 安 至 成 都 高 铁 线 及 宝 鸡 至 汉 中 高 速 公 路;安 康 至 阳 平 关 双 轨 铁 路 及 柞 水 至 山 阳 高 速 公 路 工 程,为 现 有 项 目 需 求 增 添 动 力。陕 南 城 乡 发 展 继 续 受 引 汉 济 渭 工 程 支 持,而 陕 南 回 迁 项 目 对 区 内 水 泥 需 求 及 发 展 仍 然 举 足 轻 重。 除 了 陕 南 的 水 泥 销 售 量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上 升 约6.5%至 大 约7,680,000吨 ( 二 零 一 五 年: 7,210,000吨),上 述 供 求 情 况 亦 造 就 本 集 团 陕 南 的 产 品 价 格 保 持 稳 固。由 於 周 边 地 区 定 价 偏 低,多 少 对 平 均 售 价 构 成 压 力,尤 其 在 汉 中 地 区,然 而,有 赖 基 建 项 目 需 求 强 劲 及 免 於 外 来 竞 争 之 影 响,定 价 得 以 企 稳,尤 其 在 安 康 地 区。 於 二 零 一 六 年,本 集 团 在 陕 南 的 水 泥 平 均 售 价 约 为 每 吨 人 民 币 223元 ( 二 零 一 五 年:每 吨 人 民 币 223元)( 不 含 增 值 税),高 於 本 集 团 的 总 平 均 售 价 每 吨 人 民 币 207元,产 能 利 用 率 接 近 79% ( 二 零 一 五 年:74%)。 �C 23 �C 关 中 关 中 市 场 ( 尤 其 西 安 城 区 市 场)仍 然 严 峻,需 求 量 低,导 致 本 地 区 所 有 生 产 商 的 水 泥 销 售 量 下 降 10%至 15%。关 中 供 求 早 已 失 衡,因 而 加 剧 需 求 低 迷 的 情 况。 关 中 自 二 零 一 零 年 起 陆 续 建 成 大 批 新 增 产 能。尽 管 新 增 产 能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初 已 全 部 完 成,并 且 於 可 见 将 来 也 不 会 再 有 新 产 能 筹 建,持 续 激 烈 之 竞 争 继 续 反 映 新 产 能 带 来 的 影 响。 二 零 一 六 年 需 求 低 迷 的 情 况 在 住 宅 及 基 建 市 场 均 为 突 出,导 致 所 有 生 产 商 於 淡 季 期 间 自 发 错 峰 停 产。二 零 一 六 年,本 集 团 在 西 安 东 部、富 平 县 及 渭 南 其 余 地 区 继 续 保 持 市 场 占 有 率,而 城 镇 化 持 续 为 该 等 地 区 带 来 较 强 需 求。本 集 团 亦 向 多 个 基 建 项 目 供 应 水 泥,包 括 西 安 地 铁 五 及 六 线 以 及 南 沟 门 水 库 及 西 安 火 车 站 的 扩 建。 撇 除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新 收 购 的 药 王 山 水 泥 厂 所 贡 献 的 销 售 量1,000,000吨 ( 二 零 一 五 年:78,000吨) 後,二 零 一 六 年,关 中 的 销 售 量 下 跌 近 14.5%至 约 6,110,000 吨 ( 二 零 一 五 年:7,150,000吨)。然 而,二 零 一 六 年 下 半 年,改 善 後 的 市 场 秩 序 下 所 有 生 产 商 更 为 走 低 的 供 应 量 反 而 导 致 平 均 售 价 的 增 加。於 整 段 期 间,本 集 团 於 关 中 录 得 水 泥 平 均 售 价 每 吨 人 民 币 182元 ( 二 零 一 五 年:每 吨 人 民 币 183元) ( 不 含 增 值 税),略 低 於 本 集 团 的 总 平 均 售 价 每 吨 人 民 币 207元,产 能 利 用 率 约 为 52% ( 二 零 一 五 年:63%)。 新 疆 及 贵 州 省 二 零 一 六 年,本 集 团 在 新 疆 省 的 厂 房 营 运 仍 然 缓 慢。本 集 团 销 售 量 约 1,010,000 吨,大 部 分 为 来 自 南 疆 的 鲁 新 及 于 田 厂 房 的 低 标 号 水 泥。此 外,本 集 团 北 疆 伊 犁 厂 房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四 月 起 全 面 启 用,额 外 贡 献 560,000吨 销 售 量,令 新 疆 地 区 总 销 售 量 约 达 1,570,000吨,相 比 之 下,二 零 一 五 年 总 销 售 量 为 1,300,000吨。 二 零 一 六 年 内,所 有 生 产 商 於 淡 季 期 间 自 发 错 峰 停 产 及 市 场 秩 序 改 善,新 疆 地 区 的 平 均 售 价 得 以 提 升。本 集 团 录 得 水 泥 平 均 售 价 约 为 每 吨 人 民 币 261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二 零 一 五 年:每 吨 人 民 币 215元),高 於 本 集 团 的 总 平 均 售 价 每 吨 人 民 币 207元,产 能 利 用 率 约 为 38% ( 二 零 一 五 年:35%)。 在 贵 州 省,本 集 团 的 新 贵 阳 花 溪 厂 房 亦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四 月 起 全 面 启 用,贡 献 约 1,300,000吨 水 泥,相 比 之 下,二 零 一 五 年 的 销 售 量 为 1,080,000吨。虽 然 花 溪 厂 房 由 於 其 临 近 贵 阳 市 及 贵 阳 ― 安 顺 ( 「 贵 安」)新 区 的 地 理 优 势,销 售 量 尚 属 可 观, 但 由 於 该 厂 房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的 定 价 仅 处 於 入 市 水 平,导 致 平 均 售 价 偏 低,而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在 市 场 秩 序 好 转 情 况 下 进 入 市 场 後 则 有 所 改 善。二 零 一 六 年 内, 本 集 团 於 贵 州 录 得 水 泥 平 均 售 价 约 为 每 吨 人 民 币 183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二 零 一 五 年:每 吨 人 民 币 155元),产 能 利 用 率 约 为 72% ( 二 零 一 五 年:81%)。 �C 24 �C 节 能、排 放 及 环 保 本 集 团 继 续 致 力 达 致 节 能 减 排 的 最 佳 行 业 标 准 并 进 一 步 开 发 环 保 方 案。本 集 团 所 有 生 产 设 施 均 采 用 新 型 悬 浮 预 热 器 ( 「 新 型 悬 浮 预 热 器」) 技 术,厂 房 均 靠 近 各 自 的 石 灰 石 采 矿 场,并 於 许 多 厂 房 使 用 石 灰 石 输 送 带 系 统,务 求 尽 量 减 低 运 输 过 程 中 排 放 的 污 染 物。本 集 团 亦 是 陕 西 省 首 间 使 用 脱 硫 石 膏 及 建 筑 废 料 作 部 分 水 泥 产 品 原 料 的 水 泥 生 产,且 定 期 回 收 电 厂 的 粉 煤 灰,以 及 回 收 钢 铁 厂 产 生 的 矿 渣,作 为 加 入 其 水 泥 产 品 的 材 料。 本 集 团 於 大 部 分 生 产 设 施 安 装 余 热 回 收 系 统。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二 十 条 生 产 线 中 有 十 三 条 已 运 营 有 关 系 统。该 等 系 统 助 本 集 团 生 产 线 减 省 约 30%电 耗,而 每 百 万 吨 水 泥 的 二 氧 化 碳 ( 「 CO2」)排 放 量 亦 减 少 约 20,000吨。 本 集 团 新 疆 鲁 新 及 于 田 厂 房 已 完 成 安 装 脱 硝 ( 「 De-NOx」)设 备,因 此,本 集 团 位 於 陕 西、新 疆 及 贵 州 省 所 有 厂 房 均 已 完 成 安 装 有 关 设 备,使 每 吨 熟 料 的 氮 氧 化 物 ( 「 NOx」) 排 放 量 减 少 约 60%,令 氮 氧 化 物 排 放 达 致 二 零 一 五 年 七 月 起 生 效 的 水 泥 业 空 气 污 染 排 放 标 准 下 的 新 订 标 准。已 於 本 报 告 期 前 完 成 符 合 悬 浮 粒 子 ( 「 悬 浮 粒 子」) 排 放 标 准 的 生 产 线 改 建 工 程,因 此,本 集 团 所 有 厂 房 均 已 符 合 新 订 悬 浮 粒 子 排 放 标 准。本 集 团 於 年 内 亦 更 新 药 王 山 及 富 平 厂 房 的 废 水 循 环 系 统,进 一 步 提 高 废 水 循 环 的 效 率。 尧 柏 环 保 ― 废 料 处 理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宣 布,其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尧 柏 特 种 水 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 尧 柏 特 种 水 泥」),与 中 国 海 螺 创 业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海 螺」)( 於 联 交 所 主 板 上 市,股 份 代 号:586)之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芜 湖 海 螺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 芜 湖 海 螺」) 及 Red Day Limited ( 「 Red Day」)( 於 英 属 处 女 群 岛 注 册 成 立 之 公 司,由 非 执 行 董 事 马 朝 阳 先 生 ( 「 马 先 生」) 全 资 拥 有) 订 立 投 资 协 议 ( 「 投 资 协 议」),据 此,芜 湖 海 螺 及 Red Day同 意 分 别 向 西 安 尧 柏 环 保 科 技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 尧 柏 环 保」) 注 入 人 民 币 90,000,000元 及 人 民 币 30,000,000元。尧 柏 环 保 为 本 集 团 於 有 关 时 间 之 废 料 处 理 附 属 公 司。 �C 25 �C 投 资 协 议 已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初 完 成,其 後 尧 柏 环 保 由 芜 湖 海 螺、陕 西 全 创 科 工 贸 有 限 公 司 ( 由 马 先 生 全 资 拥 有 之 中 国 公 司,由 Red Day提 名 根 据 投 资 协 议 之 条 款 承 购 其 在 投 资 协 议 下 之 所 有 权 利 及 责 任) 及 尧 柏 特 种 水 泥 分 别 拥 有 60%、 20%及 20%。尧 柏 环 保 不 再 为 本 公 司 之 间 接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订 约 各 方 已 同 意 将 尧 柏 环 保 发 展 为 彼 等 於 中 国 处 理 危 险 及 有 害 废 料 的 唯 一 平 台。投 资 者 根 据 投 资 协 议 作 出 的 注 资 将 为 尧 柏 环 保 提 供 额 外 财 务 资 源,为 订 约 双 方 进 一 步 合 作 奠 定 基 础。 尧 柏 环 保 的 营 运 目 前 包 括 蓝 田 水 泥 �H 污 泥 处 理 设 施 一 期 及 二 期 ( 「 蓝 田 废 料 处 理 设 施」),彼 等 已 分 别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起 全 面 投 产,而 於 本 集 团 富 平 厂 房 的 市 政 污 泥 处 理 设 施 ( 「 富 平 废 料 处 理 设 施」) 自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起 开 始 营 运。此 外,本 集 团 位 於 勉 县 厂 房 之 固 体 废 物 处 理 设 施 ( 「 勉 县 废 料 处 理 设 施」) 已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动 工,预 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完 工。 安 全 及 社 会 责 任 本 集 团 的 安 全 与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根 据 中 国 不 断 演 变 的 环 境 及 安 全 法 规 持 续 监 控 及 检 讨 安 全 程 序。於 二 零 一 六 年,本 集 团 有 关 EHS ( 环 境、健 康 及 安 全) 方 面 的 工 作,集 中 於 刊 发 多 本 有 关 工 作 安 全 措 施 的 手 册 及 指 引,及 推 出 多 个 其 他 有 关 安 全 保 障 的 训 练 课 程。此 外,本 集 团 在 其 策 略 夥 伴 Italcementi S.P.A.支 持 下, 将 进 行 第 三 阶 段 的「 可 持 续 安 全 发 展 项 目」。於 二 零 一 六 年,该 项 目 第 三 阶 段 涉 及 管 理 层 及 厂 房 员 工 的 持 续 培 训、实 地 巡 查 与 审 核 以 及 严 谨 安 全 报 告,并 就 本 集 团 所 有 厂 房 的 安 全 改 进 持 续 提 供 建 议。 为 进 一 步 改 善 其 环 境 影 响 及 安 全 程 序,本 集 团 加 入 世 界 可 持 续 发 展 工 商 理 事 会 (WBCSD)下 的 水 泥 可 持 续 发 展 倡 议 行 动 组 织 (CSI),它 是 由 25个 主 要 水 泥 生 产 商 组 成 的 全 球 性 自 愿 组 织。各 CSI成 员 须 展 示 以 下 广 泛 范 畴 的 承 担 及 成 就, 包 括 定 期 审 核:二 氧 化 碳 及 气 候 保 护、以 负 责 方 式 使 用 燃 料 及 原 料、雇 员 健 康 及 安 全、减 排、地 方 环 境 影 响、水 及 报 告 惯 例。 年 内,本 集 团 作 出 慈 善 捐 款 约 人 民 币 3,000,000元,包 括 向 贫 困 学 校 及 乡 村 捐 赠 水 泥。 �C 26 �C 扩 建 及 收 购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本 集 团 完 成 收 购 铜 川 药 王 山 生 态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 「 药 王 山 水 泥」),其 水 泥 厂 ( 「 药 王 山 水 泥 厂」)位 於 陕 西 省 铜 川 区,年 产 能 约 2,200,000吨, 且 强 调 环 保 水 泥 生 产 技 术。此 後,本 集 团 并 无 其 他 进 行 中 的 水 泥 厂 建 造�u收 购 项 目。不 进 行 任 何 其 他 扩 张 的 计 划,与 中 国 水 泥 行 业 目 前 的 发 展 相 一 致。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七 日,本 公 司 宣 布 根 据 收 购 协 议 ( 「 收 购 协 议」),本 集 团 已 有 条 件 地 同 意 收 购 及 安 徽 海 螺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有 条 件 同 意 出 售 四 间 目 标 公 司 的 全 部 股 权,该 四 间 公 司 主 要 於 陕 西 省 从 事 水 泥 销 售。由 於 收 购 协 议 的 若 干 先 决 条 件 并 未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收 购 协 议 的 最 後 截 止 日 期) 下 午 五 时 正 前 获 达 成 或 豁 免,收 购 协 议 已 终 止 及 完 结。 故 此,本 集 团 年 内 并 无 重 大 收 购 或 出 售。 前 景 本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身 处 艰 困 经 营 环 境,反 映 出 陕 西 省 水 泥 行 业 供 应 结 构, 以及陕西省及中国整体需求疲弱的问题。陕西省於二零一六年的需求维持稳定, 水 泥 销 售 量 与 二 零 一 五 年 相 若,本 公 司 对 二 零 一 七 年 或 之 後 的 基 建 工 程 及 城 市 化 前 景 保 持 审 慎 乐 观 态 度。然 而,理 顺 供 应 方 面 的 分 散 局 面 乃 当 务 之 急, 让 区 内 市 场 越 趋 稳 定 及 改 善 产 能,进 而 令 本 集 团 受 惠。 本 集 团 与 海 螺 水 泥 日 後 将 继 续 开 拓 以 不 同 架 构 或 方 式 进 行 业 务 合 作 的 机 会 安 徽 海 螺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海 螺 水 泥」)之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海 螺 国 际 控 股 (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1,147,565,970股 股 份, 占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已 发 行 股 本 约 21.17%。海 螺 水 泥 为 领 先 中 国 水 泥 公 司,其 H股 於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主 板 上 市 ( 股 份 代 号:914) 及 其 A股 於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股 份 代 号:600585)。 刘 剡 女 士 及 秦 宏 基 先 生 为 海 螺 水 泥 於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的 代 表,可 大 大 增 进 本 集 团 与 海 螺 水 泥 的 合 作 关 系。这 让 本 集 团 和 海 螺 水 泥 能 够 在 陕 西 省 的 水 泥 制 造 及 销 售 方 面 缔 造 协 同 效 益,使 区 内 的 水 泥 营 运 及 产 能 管 理 一 体 化,从 而 提 升 营 商 效 率 及 提 高 双 方 在 区 内 的 发 展 策 略 的 成 效。 �C 27 �C 本集团深信,两间集团深入合作将为区内供应更为稳定及市场展望亦更为明朗, 大 幅 改 善 本 集 团 二 零 一 七 年 及 往 後 的 经 营 前 景。 业 务 ― 陕 西 处 於 中 国 和 陕 西 省 目 前 的 宏 观 经 济 环 境,本 集 团 并 不 预 期 二 零 一 七 年 的 需 求 情 况 与 二 零 一 六 年 相 比 会 有 显 着 复 苏。预 计 基 建 需 求 会 保 持 在 合 理 水 平,有 数 项 新 大 型 工 程 已 经 或 预 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动 工,惟 相 信 难 有 大 幅 成 长。城 市 地 区 物 业 的 需 求 亦 不 确 定,但 农 村 地 区 方 面 的 需 求 应 可 维 持 平 稳,因 城 镇 化 趋 势 持 续 推 动 农 村 市 场 的 增 长 率。 供 应 方 面,踏 入 二 零 一 七 年,本 集 团 察 觉 到 生 产 商 确 有 加 强 纪 律,既 是 因 为 价 格 走 低 的 环 境,亦 由 於 本 集 团 与 海 螺 水 泥 的 经 营 合 作,预 计 有 关 合 作 将 有 助 促 进 全 省 的 销 售 协 调 工 作,并 增 强 在 销 售 方 面 的 议 价 能 力。 在 关 中 地 区,所 有 生 产 商 暂 时 停 产 的 主 动 措 施 预 料 仍 会 构 成 市 场 的 重 要 面 貌, 尤 以 淡 季 期 间 为 然,此 举 应 对 平 均 售 价 有 利。多 项 基 建 项 目 最 近 已 经 或 预 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内 动 工。当 中 规 模 最 大 的 内 蒙 古 至 江 西 运 煤 铁 路 ( 陕 西 段) 已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动 工 并 预 期 会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消 耗 逾 800,000吨 水 泥。此 外,合 阳 至 铜 川 高 速 公 路 工 程、关 中 城 际 铁 路 工 程、西 安 至 延 安 高 速 公 路、西 安 地 铁 九 号 线、延 安 机 场、西 安 咸 阳 国 际 机 场 三 期、东 庄 水 库 以 及 其 他 城 镇 重 建 项 目 均 预 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动 工,预 期 会 刺 激 该 地 区 的 需 求。 监 於 陕 南 仍 保 持 合 理 的 基 建 工 程 量 以 及 供 应 有 序,加 上 周 边 的 关 中 及 蜀 北 地 区 价 格 情 况 可 望 更 趋 稳 定,本 集 团 相 信 陕 南 市 场 的 业 绩 可 保 持 强 势。陕 南 的 大 型 铁 路、道 路 及 发 展 水 利 工 程 预 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如 常 进 行。安 康 至 阳 平 关 双 轨 铁 路、山 阳 至 柞 水 高 速 公 路、平 利 至 镇 平 高 速 公 路 及 汉 江 旬 阳 水 电 站 均 继 续 施 工,有 关 工 程 耗 量 庞 大。此 外,本 集 团 预 料 二 零 一 七 年 多 个 工 程 项 目 有 庞 大 需 求,包 括 安 康 至 岚 皋 高 速 公 路、西 乡 ― 镇 巴 高 速 公 路、石 泉 ― 宁 陕 高 速 公 路、西 安 ― 武 汉 高 铁、西 安 ― 重 庆 高 铁、安 康 机 场、镇 安 水 电 站 以 及 有 关 引 汉 济 渭 工 程 的 其 他 项 目。 �C 28 �C 业 务 ― 新 疆 及 贵 州 新 疆 及 贵 州 业 务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预 料 会 持 续 低 迷。在 本 集 团 设 有 两 座 总 产 能 达 2,600,000吨 的 厂 房 的 南 疆,有 多 项 小 型 基 建 项 目 仍 在 进 行,预 期 可 带 动 二 零 一 七 年 的 需 求。该 等 项 目 包 括 于 田 吉 音 水 利 项 目、和 田 机 场 扩 建、3012国 道 墨 玉 ― 和 田 标 段 扩 建,及 皮 山 阿 克 肖 水 利 项 目。在 北 疆,拥 有 1,500,000吨 产 能 的 伊 犁 厂 房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四 月 全 面 投 产 以 来 产 能 及 定 价 仍 然 偏 低。本 集 团 预 期 伊 犁 厂 房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销 售 量 将 会 增 加,待 厂 房 在 当 地 市 场 站 稳 阵 脚 及 新 产 能 被 吸 收 後,定 价 将 可 提 升。在 贵 州,拥 有 1,800,000吨 产 能 的 花 溪 厂 房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四 月 投 产,其 位 置 优 越,邻 近 贵 阳 市 中 心。本 集 团 预 期,该 厂 房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将 继 续 受 惠 於 其 地 理 优 势,随 着 厂 房 在 当 地 市 场 站 稳 阵 脚,其 产 量 可 维 持 强 势,平 均 售 价 亦 有 望 改 善。 成 本 本 集 团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继 续 落 实 多 项 成 本 削 减 措 施,预 期 可 惠 及 已 售 商 品 成 本 及 销 售、一 般 及 行 政 开 支。此 等 措 施 包 括 削 减 行 政 及 总 部 办 公 室 成 本、职 位 削 减 及 鼓 励 原 材 料 及 资 源 使 用 效 益 的 员 工 奖 励。该 等 成 本 节 省 乃 透 过 较 低 的 利 息 支 出 及 整 体 煤 成 本 降 低 产 生 的 利 益 而 实 现。於 二 零 一 六 年,本 集 团 已 看 见 此 等 成 本 削 减 措 施 带 来 的 正 面 影 响,并 预 期 二 零 一 七 年 不 断 得 益。 环 境、健 康 及 安 全 本 集 团 所 有 厂 房 均 已 完 成 厂 房 升 级,符 合 水 泥 业 空 气 污 染 排 放 标 准 规 定 之 新 订 氮 氧 化 物 及 悬 浮 粒 子 排 放 标 准,而 本 集 团 将 继 续 推 进 设 备 升 级,进 一 步 减 排。 本 集 团 计 划 进 一 步 落 实 加 强 环 境 管 理 及 监 督 的 措 施,并 将 在 其 策 略 夥 伴 在 Italcementi S.P.A.的 支 持 下 继 续 开 展 第 三 阶 段 的「 可 持 续 安 全 发 展 项 目」。本 集 团 亦 预 期 受 惠 於 加 入 可 持 续 发 展 倡 议 行 动 组 织 (CSI),於 环 境 保 护、健 康 及 安 全 各 方 面 掌 握 专 业 知 识。 本 集 团 期 望 继 续 与 海 螺 创 业 及 马 先 生 透 过 於 尧 柏 环 保 之 联 合 投 资 於 厂 房 建 设 废 物 处 理 设 施。作 为 联 合 投 资 的 一 部 分,本 集 团 将 收 取 管 理 费,提 供 水 泥 窑、 物 流 及 管 理 服 务,将 来 於 蓝 田 及 富 平 厂 房 及 其 他 厂 房 营 运 废 物 处 理 设 施。蓝 田 废 物 处 理 设 施 第 一 及 第 二 阶 段 预 期 分 别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期 起 全 面 营 运。富 平 废 物 处 理 设 施 一 期 自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起 全 面 营 运。此 外,勉 县 厂 房 已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动 工,并 预 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完 工。 �C 29 �C 财 务 回 顾 收 益 本 集 团 收 益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3,500,900,000元, 增 加 6.2%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3,719,300,000元。 年 内,水 泥 销 售 量 由 约 16,800,000吨 轻 微 增 加 4.8%至 约 17,600,000吨。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总 销 售 量 ( 包 括 熟 料 的 销 量)约 为 17,800,000吨, 而 二 零 一 五 年 的 总 销 售 量 为 17,100,000吨。 年 内,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收 购 的 药 王 山 水 泥 厂 的 水 泥 销 售 量 约 为 1,000,000 吨 ( 二 零 一 五 年:78,000吨)。除 该 厂 外,本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较 上 年 同 期 录 得 稳 定 销 量。 整 体 水 泥 价 格 较 二 零 一 五 年 微 升,导 致 收 益 增 加。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止 年 度 的 水 泥 平 均 售 价 为 每 吨 人 民 币 207元,而 二 零 一 五 年 则 为 每 吨 人 民 币 200元。有 关 该 等 平 均 售 价 波 动 的 原 因 见 上 文「 经 营 环 境」 一 节 所 述。 销 售 成 本 销 售 成 本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3,037,400,000元, 轻 微 增 加 0.2%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3,042,600,000 元。 材 料 成 本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减 省 11.6%,主 要 由 於 石 灰 石 价 格 下 跌,加 上 由 於 使 用 效 率 提 高 而 致 使 石 灰 石 消 耗 量 较 二 零 一 五 年 减 少 约 5.2%。每 吨 石 灰 石 平 均 成 本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每 吨 约 人 民 币 17.2元 下 降 8.1%至 每 吨 约 人 民 币 15.8元。 於 二 零 一 五 年,每 吨 煤 炭 的 平 均 成 本 由 每 吨 约 人 民 币 311元,增 加 约 4.8%至 每 吨 约 人 民 币 326元。 於 二 零 一 五 年,电 力 的 平 均 成 本 ( 经 计 及 废 热 回 收 系 统 带 来 的 减 省) 由 每 千 瓦 时 约 人 民 币 0.423元,减 少 约 4.5%至 每 千 瓦 时 约 人 民 币 0.404元。 折 旧 成 本 总 额 较 二 零 一 五 年 增 加 约 15.1%或 约 人 民 币 80,800,000元,主 要 由 於 新 疆 伊 犁 及 贵 阳 花 溪 水 泥 厂 房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四 月 全 面 投 产 及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收 购 药 王 山 水 泥 厂 後 提 升 营 运 产 能,以 及 因 应 更 严 谨 的 排 放 标 准 作 出 的 其 他 厂 房 改 装 及 升 级 措 施 ( 其 与 销 售 量 或 产 能 增 加 并 无 直 接 关 系)。 材 料 成 本 及 电 力 成 本 的 下 降 主 要 被 折 旧 成 本 及 煤 炭 成 本 增 加 抵 销。员 工 成 本 及 环 保 成 本 概 无 重 大 变 动。 �C 30 �C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毛 利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463,500,000元,增 加 人 民 币 213,200,000元 或 46.0%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676,700,000元。毛 利 增 加 主 要 由 於 上 文 所 述 平 均 售 价 上 涨 所 致。因 此,毛 利 率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13.2%增 加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18.2%。 行 政 与 销 售 及 市 场 推 广 开 支 行 政 开 支 主 要 包 括 员 工 成 本、一 般 行 政 开 支、折 旧 及 摊 销。该 等 开 支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270,600,000元,减 少 10.5%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242,200,000元。销 售 及 市 场 推 广 开 支 由 二 零 一 五 年 的 人 民 币 43,000,000元 减 少 1.2%至 人 民 币 42,500,000元。行 政 与 销 售 及 市 场 推 广 开 支 的 减 少 主 要 由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实 施 的 成 本 减 省 措 施。 其 他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包 括 增 值 税 退 税 ( 政 府 为 鼓 励 将 工 业 废 料 循 环 再 用 以 作 为 生 产 材 料 的 奖 励)及 其 他 政 府 补 贴。其 他 收 入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109,400,000元,增 加 约 38.1%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151,100,000元,此 乃 主 要 由 於 增 值 税 退 税 上 升。年 内,增 值 税 退 税 占 收 益 比 率 为 3.7% ( 二 零 一 五 年:2.7%)。增 值 税 退 税 增 加 主 要 由 於 平 均 售 价 上 涨,导 致 产 出 增 值 税 增 加,继 而 令 净 增 值 税 及 退 税 增 加 以 及 使 用 循 环 工 业 废 料 生 产 的 水 泥 比 率 上 升 所 致。 其 他 收 益 及 亏 损 净 额 其 他 亏 损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297,600,000元, 减 少 人 民 币 113,200,000元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184,400,000元。有 关 变 动 乃 主 要 由 於 两 个 主 要 因 素 的 净 影 响。第 一,由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人 民 币 兑 美 元 贬 值,令 本 集 团 就 优 先 票 据 录 得 未 变 现 外 汇 亏 损 为 人 民 币 175,400,000元,而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则 录 得 外 汇 亏 损 人 民 币 157,100,000元。第 二,本 集 团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对 渭 南 的 过 往 建 筑 项 目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撇 销 人 民 124,400,000元,二 零 一 六 年 则 无 该 等 撤 销。 利 息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18,300,000元 减 少 人 民 币 1,600,000元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16,700,000元。 �C 31 �C 融 资 成 本 融 资 成 本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236,500,000元, 增 加 人 民 币 29,000,000元 或 12.3%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265,500,000元。就 利 息 资 本 化 作 出 调 整 前 的 融 资 成 本 总 额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265,500,000元 减 少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264,400,000元。 由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概 无 在 建 厂 房,故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概 无 利 息 资 本 化 为 资 产 成 本 的 一 部 分,而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资 本 化 利 息 则 为 人 民 币 30,100,000元,导 致 融 资 成 本 减 少。 所 得 税 开 支 所 得 税 开 支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50,800,000元, 增 加 人 民 币 53,700,000元 或 105.7%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104,500,000元。 即 期 所 得 税 开 支 增 加 人 民 币 27,200,000元, 至 人 民 币 111,700,000元,而 递 延 税 项 抵 免 额 则 减 少 人 民 币 26,500,000元,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币 7,200,000元。 即 期 所 得 税 开 支 的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上 文 所 述 的 平 均 售 价 上 涨,从 而 导 致 毛 利 增 加。递 延 税 项 抵 免 减 少 乃 主 要 由 於 获 确 认 为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的 税 项 亏 损 减 少。 年 内,已 确 认 与 税 项 亏 损 有 关 的 递 延 税 项 资 产 人 民 币 1,800,000元,并 已 计 入 损 益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24,900,000元)。 有 关 本 集 团 的 所 得 税 开 支 详 情 载 於 上 文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8。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溢 利�u ( 亏 损) 本 公 司 拥 有 人 应 占 溢 利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亏 损 人 民 币 309,200,000元,改 善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溢 利 人 民 币 10,300,000元。该 等 重 大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平 均 售 价 上 涨 及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概 无 任 何 在 建 工 程 撤 销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124,400,000元),从 而 导 致 毛 利 增 加。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每 股 亏 损 人 民 币 6.2分,改 善 至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每 股 盈 利 人 民 币 0.2分。 �C 32 �C 财 务 及 流 动 资 金 状 况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总 资 产 减 少 1.8%至 人 民 币 11,181,600,000 元 ( 二零一五年:人民币11,382,500,000元),而总权益增加0.2%至人民币5,913,400,000 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5,903,900,000元)。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的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值 物,加 上 受 限 制 银 行 存 款,合 共 为 人 民 币 1,345,600,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528,200,000元)。扣 除 借 款 总 额、优 先 票 据 及 短 期 票 据 ( 「 短 期 票 据」) ( 二 零 一 五 年:中 期 票 据 ( 「 中 期 票 据」)) 人 民 币 4,013,000,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3,903,900,000元) 後,本 集 团 的 债 务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667,400,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币 3,757,700,000元)。有 100% ( 二 零 一 五 年:84.7%) 借 款 按 固 定 利 率 计 息。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持 有 由 银 行 经 营 之 财 务 管 理 产 品 人 民 币 253,100,000元,年 回 报 率 为 5.1%及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九 月 到 期。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到 期 後 概 无 有 关 投 资。有 关 借 款、优 先 票 据、中 期 票 据、短 期 票 据 及 各 自 的 资 产 抵 押 详 情,请 参 阅 上 文 简 明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11、12、13及 14。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的 净 资 产 负 债 比 率 ( 按 债 务 净 额 除 以 权 益 计 算)为 45.1% ( 二 零 一 五 年:57.2%)。 本 集 团 继 续 监 控 其 资 产 负 债 比 率 并 管 理 其 资 本,以 优 化 资 本 成 本 和 保 障 本 集 团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这 与 行 业 惯 例 一 致。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的 流 动 资 产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5,400,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流 动 负 债 净 额 人 民 币 727,500,000元),将 本 集 团 的 流 动 资 金 显 着 提 升 至 人 民 币 842,900,000元。 年 内,本 集 团 的 集 资 及 库 务 政 策 并 无 重 大 变 动。 或 然 负 债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并 无 重 大 或 然 负 债。 资 本 开 支 及 资 本 承 担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以 添 置 物 业、厂 房 及 设 备、预 付 租 赁 款 项 及 采 矿 权 计 量 之 资 本 开 支 合 共 为 人 民 币 98,000,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363,000,000元)。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资 本 承 担 为 人 民 币 2,600,000 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14,300,000元)。资 本 开 支 及 资 本 承 担 均 主 要 牵 涉 兴 建 新 生 产 设 施 及 废 物 处 理 设 施 及 升 级 现 有 生 产 设 施 有 关。本 集 团 以 经 营 现 金 流 及 获 提 供 的 银 行 融 资 拨 付 该 等 承 担。 �C 33 �C 雇 员 及 薪 酬 政 策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团 雇 用 合 共4,331名 全 职 雇 员 ( 二 零 一 五 年: 4,661名)。雇 员 薪 酬 包 括 基 本 工 资、浮 动 工 资、奖 金 及 其 他 员 工 福 利。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雇 员 福 利 开 支 为 人 民 币 298,200,000元 ( 二 零 一 五 年:人 民 币 299,500,000元)。本 集 团 的 薪 酬 政 策 是 提 供 能 够 吸 引 和 留 聘 优 秀 员 工 的 薪 酬 组 合,其 中 包 括 基 本 薪 金、短 期 花 红 及 如 购 股 权 等 长 期 奖 励。 本 公 司 的 薪 酬 委 员 会 每 年 或 於 需 要 时 检 讨 上 述 薪 酬 组 合。属 本 公 司 雇 员 的 执 行 董 事 可 收 取 薪 金、花 红 及 其 他 津 贴 形 式 的 报 酬。 重 大 收 购 及 出 售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本 集 团 订 立 协 议 以 约 人 民 币 391,650,000元 之 代 价 收 购 药 王 山 水 泥 之 100%股 权 及 转 让 约 人 民 币 375,580,000元 之 股 东 贷 款。药 王 山 水 泥 位 於 陕 西 省 铜 川 区。药 王 山 水 泥 主 要 从 事 水 泥 生 产 及 销 售,水 泥 年 产 能 约 为 2,200,000吨,且 强 调 环 保 水 泥 生 产 技 术。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七 日,本 公 司 宣 布 根 据 收 购 协 议 ( 「 收 购 协 议」),本 集 团 已 有 条 件 地 同 意 收 购 及 安 徽 海 螺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有 条 件 同 意 出 售 四 间 目 标 公 司 的 全 部 股 权,该 四 间 公 司 主 要 於 陕 西 省 从 事 水 泥 销 售。由 於 收 购 协 议 的 若 干 先 决 条 件 并 未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收 购 协 议 的 最 後 截 止 日 期) 下 午 五 时 正 前 获 达 成 或 豁 免,收 购 协 议 已 终 止 及 完 结。 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团 概 无 其 他 重 大 收 购 或 出 售。 外 汇 风 险 管 理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团 的 买 卖 全 部 以 人 民 币 计 值。 然 而,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四 年 九 月 所 发 行 优 先 票 据 筹 集 的 部 分 本 集 团 银 行 贷 款 及 所 得 款 项 以 外 币 计 值。人 民 币 为 不 可 自 由 兑 换 的 货 币。人 民 币 的 未 来 汇 率 可 能 会 因 中 国 政 府 实 施 管 制 而 较 现 时 或 过 往 汇 率 有 大 幅 变 动。汇 率 亦 可 能 受 到 国 内 及�u或 国 际 经 济 发 展 及 政 治 变 化,以 及 人 民 币 的 供 求 情 况 所 影 响。人 民 币 兑 外 币 升 值 或 贬 值 可 能 对 本 集 团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影 响。本 集 团 目 前 尚 未 制 定 外 币 对 冲 政 策。然 而,本 公 司 的 管 理 团 队 将 继 续 监 控 外 汇 风 险,并 会 考 虑 在 有 需 要 时 对 冲 外 汇 风 险。 �C 34 �C 股 息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宣派股息 ( 二零一五年:无)。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本 公 司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二 日 ( 星 期 五) 举 行。股 东 周 年 大 会 通 告 将 按 照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上 市 规 则 ( 「 上 市 规 则」) 所 规 定 的 形 式,稍 後 寄 发 予 各 位 本 公 司 股 东。 暂 停 股 东 过 户 登 记 为 确 保 股 东 合 资 格 出 席 将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二 日 ( 星 期 五) 举 行 的 本 公 司 应 届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及 於 会 上 投 票,所 有 股 份 过 户 文 件 连 同 有 关 股 票,须 不 迟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九 日 ( 星 期 二) 下 午 四 时 三 十 分,送 达 本 公 司 香 港 股 份 过 户 登 记 分 处 香 港 中 央 证 券 登 记 有 限 公 司,地 址 为 香 港 湾 仔 皇 后 大 道 东 183号 合 和 中 心 17楼 1712�C16室。本 公 司 自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日 ( 星 期 三)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五 月 十 二 日 ( 星 期 五) ( 包 括 首 尾 两 日)暂 停 股 东 过 户 登 记,期 间 不 会 办 理 股 份 转 让。 企 业 管 治 常 规 本 公 司 致 力 维 持 高 水 平 的 企 业 管 治 常 规 及 程 序,务 求 成 为 一 家 具 透 明 度 及 负 责 任 的 企 业,以 开 放 态 度 接 受 本 公 司 股 东 问 责。此 目 标 可 透 过 有 效 的 董 事 会、 分 明 的 职 责、良 好 的 内 部 监 控、恰 当 的 风 险 评 估 程 序 及 本 公 司 的 透 明 度 来 实 现。 董 事 会 将 继 续 不 时 检 讨 及 改 善 本 集 团 的 企 业 管 治 常 规,确 保 本 集 团 在 董 事 会 的 有 效 领 导 下,为 本 公 司 股 东 取 得 最 大 回 报。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四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 「 企 业 管 治 守 则」)之 守 则 条 文 第 A.6.7条 规 定,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及 其 他 非 执 行 董 事 应 出 席 股 东 大 会,并 对 股 东 的 意 见 有 公 正 的 了 解。非 执 行 董 事 秦 宏 基 先 生 因 彼 在 有 关 时 间 有 其 他 事 务 在 身,未 能 出 席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五 月 十 三 日 举 行 之 股 东 周 年 大 会。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内,本 公 司 已 应 用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四 所 载 企 业 管 治 守 则 及 企 业 管 治 报 告 ( 「 守 则」) 的 原 则,并 遵 守 守 则 的 所 有 守 则 条 文。 �C 35 �C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本 公 司 采 用 上 市 规 则 附 录 十 所 载 上 市 发 行 人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标 准 守 则 ( 「 标 准 守 则」),作 为 董 事 进 行 证 券 交 易 的 行 为 守 则。在 向 本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作 出 特 定 查 询 後,本 公 司 所 有 董 事 确 认 及 宣 称 彼 等 各 自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一 直 遵 从 标 准 守 则 所 载 的 标 准。 购 买、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股 份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附 属 公 司 概 无 购 买、 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上 市 证 券。 报 告 期 後 事 项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三 日,本 集 团 於 中 国 成 立 之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陕 西 尧 柏 按 100% 面 值 发 行 人 民 币 400,000,000元 之 无 抵 押 短 期 票 据,年 利 率 为 6.98%,以 偿 还 部 分 银 行 借 贷 及 补 充 本 集 团 一 般 营 运 资 金。 审 核 委 员 会 本 公 司 的 审 核 委 员 会 ( 「 审 核 委 员 会」)已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第 3.21条 及 第 3.22条 成 立, 并 已 按 守 则 所 载 规 定 制 定 书 面 职 权 范 围。审 核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为 审 阅 及 监 督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申 报 程 序 及 内 部 监 控 原 则,并 协 助 董 事 会 履 行 审 核 职 责。审 核 委 员 会 由 本 公 司 三 名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组 成,包 括 李 港 卫 先 生、黄 灌 球 先 生 及 谭 竞 正 先 生。李 港 卫 先 生 为 审 核 委 员 会 主 席。审 核 委 员 会 已 审 阅 本 集 团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德 勤 关 黄 陈 方 会 计 师 行 之 工 作 范 围 经 本 集 团 核 数 师 德 勤 关 黄 陈 方 会 计 师 行 认 同,此 初 步 公 布 所 载 有 关 本 集 团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综 合 财 务 状 况 表、综 合 损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 及 其 相 关 附 注 的 数 据,等 同 於 本 集 团 本 年 度 经 审 核 综 合 财 务 报 表 的 数 额。德 勤 关 黄 陈 方 会 计 师 行 就 此 执 行 的 相 关 工 作 并 不 构 成 按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布 的 香 港 核 数 准 则、香 港 审 阅 委 聘 准 则 或 香 港 核 证 委 聘 准 则 进 行 的 核 证 委 聘,因 此 德 勤 关 黄 陈 方 会 计 师 行 并 未 就 此 初 步 公 布 作 出 任 何 保 证。 �C 36 �C 刊 登 年 度 业 绩 及 年 度 报 告 年 度 业 绩 公 布 於 本 公 司 网 站 (www.westchinacement.com)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 (www.hkexnews.hk)刊 登。本 公 司 截 至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载 有 上 市 规 则 规 定 的 所 有 资 料 的 年 度 报 告,将 於 适 当 时 候 寄 发 予 本 公 司 股 东 以 及 刊 载 於 上 述 网 站。 承 董 事 会 命 中 国 西 部 水 泥 有 限 公 司 主 席 张 继 民 香 港,二 零 一 七 年 三 月 十 三 日 於 本 公 布 日 期,执 行 董 事 为 张 继 民 先 生 及 马 维 平 博 士;非 执 行 董 事 为 马 朝 阳 先 生、刘 剡 女 士 及 秦 宏 基 先 生;及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为 李 港 卫 先 生、黄 灌 球 先 生 及 谭 竞 正 先 生。
代码 名称 最新价(港元) 涨幅
08161 医汇集团 0.43 43.33
00162 世纪金花 0.13 40.66
08316 柏荣集团控股 1.5 36.36
08166 中国农业生态 0.05 35.14
00524 E-KONG GROUP 0.24 33.33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港股频道HKSTOCK.CNGOLD.ORG